荒地承包協議(山地)(精選17篇)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的經濟效益目的,甲方將坐落在六組西北的大島山東坡處的荒山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積:
畝四至:東:西:南:北:
二、承包期限:
50年(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三、承包價格:
每年10元每畝。(合計金額:______小寫:______)
四、付款方式:
逐年付款(乙方給甲方留欠承包款條)
五、植造樹種:
梨樹、松樹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已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根據會議內容與乙方簽訂合同。
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
乙方必須保證原有檸條成活率,否則終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
乙方不得改變該荒山的林業用途,該荒山所用權不變歸甲方所有。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鎮林業站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2
甲方(發包方):陳坪鄉XX村村委會
乙方(承包方):甘肅交通設施有限責任公司
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建設新農村,增加農民收入,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荒灘地承包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將位于蘭州市環行東路44號,面積為17.1畝的河灘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
二、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所有建筑及設備由乙方與財產所有方協商處理,并支付相應費用。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在每畝_____元,五年遞增30%截止20__年遞增到每畝9282元后不再遞增。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付年承包金的50%,剩余50%年租金在年底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土地承包金。
3、有權監督乙方按規劃合理利用土地。
4、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5、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4、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5、為乙方提供自來水,并給予乙方與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或出租該地塊。
7、甲方負責承包備案等相關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所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4、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5、乙方在承包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剩余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30%的補償。
4、如甲方重復發包或出租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未到期總承包金額的30%支付對方違約金,并向對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由于第三方(農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經兩次請求甲方出面制止,仍無法消除影響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賠償標準為下一年度一年承包金。
九、特別約定
1、該土地在承包期間被依法征用、占有的,該土地上所建建筑物及該土地所得的補償金由甲方所有,乙方無權主張補償金。
2、合同期滿后,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承包,合同到期前一年,應及時向甲方協商繼續承包事項,并重新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期滿,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所有權屬乙方,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行使權利。
3、該土地因政策調整等原因變更土地性質及權屬歸屬時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該土地,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兩份,一份向陳坪鄉政府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充分發揮退耕還林地的經濟效益,在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并經村兩委會研究同意,特訂立如下土地承包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位于XX村X組___荒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其土地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經營管理權。若該土地納入退耕還林后,承包受益權X年內退耕還林政策由乙方享受糧款補助,甲方不得隨意將本合同進行買賣或轉包他人。
二、承包時間:從___年XX月XX日起至___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三、承包費交納方式: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___元承包費,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土地承包費XX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其它經營收入。
四、承包土地___,經乙方開荒,乙方對該溝樹木有權做出決定,甲方將免除一年承包費
五、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作產業地經營,乙方不受外界干擾,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承包,甲方可將該溝樹木按現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如有一方無故違約需向對方支付___X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不因雙方當事人的變更而解除,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并做出補充規定,合同到期若甲方再行發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甲方將該地轉包他人,乙方有權對該溝樹木做出決定,甲方不得干涉。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推進乙方四荒的開發利用,提高乙方未利用、難利用土地利用率,同時支持乙方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和精神,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四荒承包范圍及面積
㈠四至界限:東至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㈡總面積為________畝。
以上四荒,甲方具體占用面積及四至,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圖件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結算方式
甲方承包乙方上述四荒期間,每年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土地占用補償費等費用。該費用甲方按年支付乙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據。如國家法律、政策對四荒承包期限進行調整,則以法律、政策允許的最長承包經營期限為本合同的實際執行期限,雙方根據期限變更情況商定承包費用的增減。本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前三個月,雙方根據法律、政策及實際情況,協商續承包期限。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四、承包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
甲方承包乙方所屬四荒,該四荒應沒有權屬糾紛,其所有權仍歸乙方享有,甲方取得該四荒上述范圍內的'使用權,甲方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利。雙方的權利均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集體和個人不得侵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山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大農業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____森林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的名曰的山地租賃事宜,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協商,自愿同意一致達成:決定由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山地種植速生豐產用材林。在此,為明確雙方責任和權力,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如下條約:
一、承包范圍及面積
租賃的林地位于____________(小地名叫),總面積______畝,林地的具體位置和四至界址(東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以雙方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圖幅名稱:____________,圖幅編號:____________,實地勾繪的紅線范圍內為準(詳見附圖)。其測算方法為:用萬分之一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求算。
二、租期及承租形式
1、起止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承包金支付方式。
三、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必須在簽定合同
道路標準為:______米寬,從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能滿足木材運輸基本要求。
2、乙方租用該山地使用期間,可以根據自己現定的經營項目需要,在租賃范圍內,修整道路以及安裝水電設施,但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3、乙方租用該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應尊重甲方進行協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雙方商定及有關政策標準給與合理的補償。
4、乙方租用期間,如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地震、臺風、水災、病蟲害、戰爭等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而無法經營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合同。
5、乙方租用甲方的該山地經營所產生的正、負效益,即自負盈虧,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一切債權債務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6、乙方合法經營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力
1、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山地另行發包或他用,甲方必須教育村民,自覺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利。
2、甲方保證對發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因山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3、乙方在爭取上級的項目扶持資金等,甲方必須在其能力范圍內對乙方手續辦理上給予方便。
4、甲方有義務自覺維護乙方的`財產安全,不得破壞乙方經營的所有設施。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因灌溉林樹、修整道路、安裝水電設施所需的條件和便利。
5、如果發生盜伐和山火,甲方有義務組織人員撲救,盡力協助乙方處理工作保護乙方的財產安全。
五、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應承擔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視為合同終止。
2、如甲方違反上述合同或違法干擾乙方,或無故解除合同使乙方無法正常種植經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3、開發前如出現與外鄉鎮的爭議地而造成無法經營的面積,經雙方協商后,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給乙方經營。如乙方經營后出現爭議的,由甲方承擔爭議面積的種苗款,同時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補給乙方經營。
4、如因政府行為的征地需要,雙方均不屬違約。
六、糾紛處理
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調解不成時,由當地政府負責協調解決,調解宣告失敗時,雙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山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大農業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的名曰的山地租賃事宜,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協商,自愿同意一致達成:決定由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山地種植速生豐產用材林。在此,為明確雙方責任和權力,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如下條約:
一、 承包范圍及面積
租賃的林地位于 村 (小地名叫 ),總面積 畝,林地的具體位置和四至界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以雙方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圖幅名稱:,圖幅編號: 實地勾繪的紅線范圍內為準(詳見附圖)。其測算方法為:用萬分之一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求算。
二、 租期及承租形式
1、起止期限:年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 年 日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由乙方開墾通往租賃山林道路(4米寬,從 至,能滿足木材運輸基本要求)和讓予甲方速豐桉第二次砍伐收益,作為承包金支付方式。
三、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 乙方必須在簽定合同
道路標準為:4米寬,從至,能滿足木材運輸基本要求。
2、乙方租用該山地使用期間,可以根據自己現定的經營項目需要,在租賃范圍內,修整道路以及安裝水電設施,但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3、乙方租用該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應尊重甲方進行協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雙方商定及有關政策標準給與合理的補償。
4、乙方租用期間,如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地震、臺風、水災、病蟲害、戰爭等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而無法經營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合同。
5、乙方租用甲方的該山地經營所產生的正、負效益,即自負盈虧,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一切債權債務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6、乙方合法經營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力
1、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山地另行發包或他用,甲方必須教育村民,自覺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利。
2、甲方保證對發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因山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3、乙方在爭取上級的項目扶持資金等,甲方必須在其能力范圍內對乙方手續辦理上給予方便。
4、甲方有義務自覺維護乙方的財產安全,不得破壞乙方經營的所有設施。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因灌溉林樹、修整道路、安裝水電設施所需的條件和便利。
5、如果發生盜伐和山火,甲方有義務組織人員撲救,盡力協助乙方處理工作保護乙方的財產安全。
五、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應承擔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視為合同終止。
2、如甲方違反上述合同或違法干擾乙方,或無故解除合同使乙方無法正常種植經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3、開發前如出現與外鄉鎮的爭議地而造成無法經營的面積,經雙方協商后,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給乙方經營。如乙方經營后出現爭議的,由甲方承擔爭議面積的種苗款,同時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補給乙方經營。
4、如因政府行為的征地需要,雙方均不屬違約。
六、糾紛處理
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調解不成時,由當地政府負責協調解決,調解宣告失敗時,雙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7
發包方:____市____區
負責人: 住所:
承包方:____市____區
承包方代表 住所:
為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維護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承包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狀況
1、土地屬性:荒山
1、總面積約:荒地500畝(具體面積以四至界限為準)。
2、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東至__ ,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二、承包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共計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止。
2、承包費共計:人民幣__萬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款。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承包農戶可以用于種植糧食、經濟作物等,也可以用于農業開發和產業化經營、旅游觀光等(含用途相關配套設施)。
四、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執行區、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督促承包方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珍惜土地資源,不得荒蕪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承包雙方當事人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鎮人民政府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章后立即生效。
發包方:(印章) 承包方:(印章)
主要負責人: 承包方代表: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8
負責人: 住所:
承包方:
承包方代表 住所:
為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維護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承包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狀況
1、土地屬性:荒山
1、總面積約:荒地500畝(具體面積以四至界限為準)。
2、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東至__ ,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二、承包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共計 43 年,自20_年 10月 1 日起至 20xx年 12月 31日 止。
2、承包費共計:人民幣__萬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款。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承包農戶可以用于種植糧食、經濟作物等,也可以用于農業開發和產業化經營、旅游觀光等(含用途相關配套設施)。
四、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執行區、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督促承包方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珍惜土地資源,不得荒蕪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承包雙方當事人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鎮人民政府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章后立即生效。
發包方:(印章) 承包方:(印章)
主要負責人: 承包方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9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開發利用土地資源,發展良種按短周期工業原料林,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馬虎嶺的荒山,發包給乙方經營,四界是:東至濕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積由甲乙雙方用廣西壯族自治區測繪局繪制的1:10000地形圖現場勾繪計算為準。雙方都要在圖上簽名蓋章確認。
第二條: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須是甲方合法擁有使用權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間,是人民政府原發給甲方的山界林權證中的使用權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荒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權證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經營使用權。
第三條:承包期限為叁拾年。即從20xx年08月10日至20xx年08月09日止。
第四條:承包荒地共計4015畝,承包金每畝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計301125元。
第五條: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地必須權屬明確,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內因荒地權屬、界限出現糾紛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甲方要加強對當地群眾進行法律教育,共同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如發現有害乙方的合法權益者,甲方要協助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不協助處理,對甲方處損失的50%罰款。
第七條: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有權實行獨立自主合法經營和建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證甲方轉讓費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將荒山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合作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將有關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備案。
第八條: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的變更而變更,合同期限內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條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經調查核實后,可據實際情況減、免乙方當年的承包金或在條件允許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
第九條:甲方若在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須按乙方已支付給甲方承包金總額和乙方投入資金總額的五倍罰金賠償給乙方。
第十條:乙方若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接收或處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資產,并收回荒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違約金。逾期半年,除如數追回欠款及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產設施,或者重新發包。
第十二條: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內某荒地,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該荒地的各項補償手續。以盡快取得征用補償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設施,林木補償費及該荒地承包期內的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獲得國
家下撥用于該片土地發展生產的支家物資,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條:荒山承包合同期滿,荒山如數交還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屬物由乙方半年內自行處理,逾期不處理則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處長承包期,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繼續轉讓,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四條: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提交轉讓使用權之荒地的山界林權證書附圖復印件及地形圖。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打手摸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所補充的秣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鎮林管站和鎮司法所各執壹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占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田,搞好農村產業結構,發展多經果樹木,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其山場荒田、荒地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田、荒地地址面積畝。
承包四界: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甲方確定該田、地無任何糾紛,須提供一切與田、地有關的原始法律憑證及相關手續,保證面積、四至準確、權屬清晰。
三、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承包期內,田、地所有權屬甲方,田、地使用權歸乙方。
四、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用于農林業發展,________年后并按該田、地經營產品出售時按市場價所得利潤按30%給甲方。
五、在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開發管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發生火災,甲方要協助安排人員幫助撲救,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山場內有用地,但特殊用地必須和乙方協商(不得超過8平方米),所有破壞林木及生長的作物須按市場價付給乙方。
六、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將該荒山、荒田、荒地另行收包或回收另作他用,否則要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重新協商,并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滿,乙方不得將山場變為荒田、荒地、并將當時生長的'作物無償全部歸甲方所有,如乙方繼續承包,享有優先承包權。
九、從屋場到山場大路由甲方提供土地、修路所占面積,所毀林木、作物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修路資金,修好的大路所有權歸乙方,甲方可以使用。大路的維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十、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村委會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委會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11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增加土地數量及經濟收入,我申請將琵琶溝(東至野場溝,南至琵琶節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現有土地邊緣,全部治理成耕地。
為了穩定農村荒山、荒溝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四荒承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四荒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荒山、荒溝的用途。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溝治理成耕地,再植樹造林。
二、承包時限:
從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合同時限20xx年。
三、荒山、荒溝承包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琵琶溝約100畝的山溝承包給乙方治理、經營。山溝承包費以現金方式支付,共計貳仟陸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合同約定收取荒山、荒溝承包費;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溝。
2、義務: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溝,幫助協調本村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糾紛;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產及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溝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置權和受益權;承包的山溝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賠償。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溝承包費。
3、承包的山溝被國家或本村集體占用,乙方應積極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政府蓋章:
年月日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12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小組代表會議通過,甲方將集體所有的小紅巖荒坡地一塊承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位于小哨村的小紅巖一塊荒坡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用地的實際面積以乙方所打外圍墻的實際丈量面積為準,由雙方以附圖形式說明,(面積為 畝)。
二、使用期限(承包期限)
1、該地塊的使用期限為三十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44年10月31日止。
2、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則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一年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經甲方同意后,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三、荒坡地付款方式
1、承包費按10%每五年遞增一次,即第一個五年為每畝每年8000.00元,第二個五年為每畝每年8800.00元,第三個五年為每畝每年9680.00元;以此類推。該地每年度承包費支付為人民幣。
2、承包費采取每年一次的付款方式,按先付款,后用地的原則,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必須在三十日內,向甲方繳納當年的承包費,逾期視為違約,逾期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其他費用
1、乙方在此地塊上的經營用電,由甲方協助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繳納;乙方使用甲方本村村民用水,水管鋪設費用由乙方承擔,水費按企業用水交費標準執行,如遇水費調整則相應調整。
2、在該地塊使用期間,與該地上經營項目有關的稅費由乙方自行支付。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l、甲方有權按期向乙方收取用地承包費,、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法經營。
4、甲方有權在本合同期滿終止時,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自愿將小紅巖荒坡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2、甲方應按期將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提供給乙方使用。
3、本合同期內,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地塊權屬無糾紛,不受村、村干部及村民的干涉。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對所承包土地的經營使用和對該地的合法利用。
5、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水、路暢兩通,電源由乙方向供電部門申請解決,甲方出具證明材料必要時協助乙方辦理。
6、如乙方經營辦理有關手續涉及土地使用的相關的事宜,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7、如乙方已經支付當年承包費,中途因不可抗因素而造成該地塊停止使用的,甲方不退還中途未使用期間的承包費用。
8、甲方保證不因甲方換屆和負責人變更而變更合同。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l、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使用該地塊,在該地塊上建筑臨時及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
2、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收益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4、合同期滿,乙方提出繼續承包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期繳納承包費。
2、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等費用。
3、乙方如因經營需要等原因,與他人合作經營,須告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
4、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該地塊用于任何形式的擔保。
5、乙方應優先使用本村村民的用工。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變更本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2、除因甲、乙雙方約定解除條件而使本合同解除外,還因如下條件而使本合同解除。在該地塊使用期間,若因城市、總體規劃建設或因國家征用該地塊等情況,使甲方事實上無法繼續提供該用地的,或者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其中有關該地塊的土地補嘗由甲方享有;乙方的機械設備及其它設施等的補嘗歸乙方所有。
3、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情況,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則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方各自承擔權益內的損失,并協商解決相關事項)。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為視為違約行為,
2、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l 0萬元外,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在該地塊使用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無償收回該地塊,甲方不給乙方做任何補償,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1)、利用該地塊進行違法活動的;
(2)、拖欠用地承包費三個月以上的,拖欠水、電費用逾期達三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用地使用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預付承包費不退還。
4、如甲方違反合同的約定,干涉、影響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合同不受換屆及甲方負責人變更的影響。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楊進華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13
出租方(簡稱甲方):嵩縣車村,鎮水磨村,稻谷條村民組.
承租方(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陳永華(40%股份),張建(30%股份),段云(30%股份)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方委托現任組長將稻谷條村民組范圍荒山(約一千三百畝)承包給乙方開發生態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給乙方經營開發建設等。地面附屬物甲方清點補賞給乙方后歸乙方所有,甲方漏點的附屬物自乙方補賞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異議,應有甲方負責。荒山及土地乙方承包期限七十年,今后荒如有國家補貼應歸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補賞給甲方荒山費用元。甲方將林權證過戶給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四至邊界:
東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承包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草地:畝畝/元
2.非耕地:畝畝/元
3.耕地:畝畝/元三.地面附屬物
1.核桃大棵,棵/元,中棵,棵/元,小棵,棵/元
2.山芋肉樹棵,棵/元
3.板栗樹棵,棵/元
4.雜樹棵,棵/元
四.承包標準:
承包時間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承包費為:元,每年提前一個月支付
4、每次承包金交付給甲方當屆村民小組負責人(組長、會計),并由其發給各農戶,甲方提供給乙方正式收款憑證。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將所租范圍內山林完整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租山林無權屬爭議,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該承包山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承包山地周邊的村民關系及承包期范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范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通往開發區域12米寬的道路,包括山門口一塊空地,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對此承包地進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優惠、待遇等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并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承包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地的租金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攤派有權拒絕。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14
甲方:
乙方: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 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15
甲方:____【出租方】
乙方:____【承租方】
第一條約定事項
根據《___農村土地租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發展農村經濟,甲方自愿向乙方出租集體所有權的荒山、荒地,由乙方用于經濟作物的種植、經營。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____
第二條租賃用途
經濟作物、糧食、蔬菜以及其他種植業。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年。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交當年租金共元(大千百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
第五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甲方應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權。
2、甲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等行為。
3、甲方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4、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
5、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乙方對租賃地面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對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等。
4、如遇政策因素對乙方承租土地進行規劃,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權補償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補償費。
5、乙方享受國家對土地的補貼政策。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如甲方違約或毀約必須賠償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并承擔賠償違約金(違約金以按地面作物時價的總價值的30%計算);如乙方違約或毀約,則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1、租賃期滿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設備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2、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愿的表達。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5、本協議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甲方:____
乙方:____
簽約日期:____
簽約地點:____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16
甲方:索羅鄉汝林村一社
乙方:綠濃專業合作社
為了改善自然生態環境發展林業,植樹造林,造福后代。雙方協議以下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山地、荒地560畝,綜合治理,栽植樹木。
二、承包期限雙方協定為20xx年。
三、承包費:林地每畝30元,荒地每畝10元,付款一年一次兌現。
四、承包期內所有權,經營管理權歸乙方(專業合作社)所有。
五、甲方按乙方所需設計要求,提供公用辦公室,場所用地。
六、在本合同實施期間,如影響乙方落實,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甲方: 乙方:
20xx年三月七日
荒地承包協議(山地) 篇17
甲方:
乙方:
為推進乙方 四荒的開發利用,提高乙方未利用、難利用土地利用率,同時支持乙方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根據《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和精神,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四荒承包范圍及面積
㈠四至界限: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㈡總面積為 畝。
以上四荒,甲方具體占用面積及四至,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圖件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結算方式
甲方承包乙方上述四荒期間,每年向乙方支付 元(大寫: )土地占用補償費等費用。該費用甲方按年支付乙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據。如國家法律、政策對四荒承包期限進行調整,則以法律、政策允許的最長承包經營期限為本合同的實際執行期限,雙方根據期限變更情況商定承包費用的增減。
本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前三個月,雙方根據法律、政策及實際情況,協商續承包期限。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四、承包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
甲方承包乙方所屬四荒,該四荒應沒有權屬糾紛,其所有權仍歸乙方享有,甲方取得該四荒上述范圍內的使用權,甲方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利。雙方的權利均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集體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