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承包經營合同書(通用3篇)
荒地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甲方將位于東南西以溝邊為界、北以橋為界,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業等。由乙方有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為年。共__畝從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止。乙方應一次性付清_年的承包費__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優先繼續承包權__年、如乙方放棄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繼續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年,也可無償退出。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共計人民幣:¥__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征用,地上附著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全歸乙方。
3、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 轉租。合同期滿后,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 違約金人民幣:¥__元(_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 ¥___元(____萬元整)。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起訴到當地法院即黃龍縣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證:
年月日
荒地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2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一、該幅集體荒山東面__為界,南面__為界,西面__為界,北面__為界。
二、承包年限為叁拾年,從貳零壹壹年月日,至貳零肆壹年月日止。
三、承包價款叁拾年共計萬仟元整(元整),簽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開發的項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項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自行處理群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六、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項目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群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繼續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九、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十、本協議簽字后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荒地承包經營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所有權的一塊荒山(山名為____________)約______畝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期限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年荒山的租賃費為____________整,租賃費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經營期間的費用、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擔過重任何債務。
四、乙方必須加強安全防火管理,如出現火災等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目前荒山上的殘次林全部歸乙方所有。
六、荒山的經營權歸乙方所有,經營項目僅為造林,經營方式甲方不得干預,如乙方經營的項目可享受政府優惠、補貼等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并應提供幫助。
七、乙方在沒有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
八、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九、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存底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