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承包合同集合(精選16篇)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
承租方(乙方):____
甲、乙雙方就有關土地租賃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并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村小組荒山林地使用權和經營權租賃給乙方使用和經營,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貴溪市的荒山林地面積約____畝,四至:東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租賃給乙方生產經營。
二、租賃期限為年,荒山林地自20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繳交方式:年租金共計________萬元。(大寫),租金每伍年交納一次租金,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待甲方把山上的樹木及村民種植物清理完畢后(不具經濟價值的甲方可不清理),乙方交第一個伍年租金____萬元(大寫____元整),以后以次類推,收款后甲方須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為憑。
四、甲方責任:
1、簽合同時甲方必須出具山權證,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會同乙方看察山地,按合同規定,如數按合同約定界線內的荒山林地和相對應的林權證變更給乙方使用。
2、作為甲方因保證租賃山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權,不得在租賃期限進行抵押、另行出租等處分權屬行為,保證山地租賃時不存在任何以屬上的爭議,若因山地權屬不合法,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該負責全額賠償;
3、乙方在翻山平地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甲方不得借故終止合同,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給乙方,如出現山嶺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4、乙方造林后,甲方群眾不得進入造林地葬墳、焚燒、采礦、采石、挖土、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并按村規民約處理。
5、乙方在租賃山地期間,如向上級申報項目需該村小組出具相關證明,甲方在不影響本村小組其它林地歸屬權的情況下給于支持配合。
6、甲方在租給乙方山地之前,山地上現有樹木的砍伐涉及報批相關手續由甲方村民負責,如有任何糾紛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7、如乙方在租賃期間需把山權證過戶到乙方為法人的企業,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五、乙方責任
1、租賃的山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租賃的山地乙方只能(除業務用戶占地外)用作生產農林作物,不得搞非法生產經營。
3、租賃林地必須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
4、在生產建設設施中,不能影響甲方農業生產和水利等設施;
5、乙方在施工或生產經營中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影響村民的正常農業生產。
六、林道及林業設施承包期內,乙方對造林基地及其投資建設的林業設施享有專有使用權,林地內原有道路雙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必須將出租地面附作物清理完畢,附作物歸甲方所有,如三個月未清理結束乙方可自行處理。
八、租賃期間乙方生產需要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勞動力。
九、此合同不因村委會的變更和該村小組干部換屆而變化,甲方法人代表更換,本合同仍有效。
十、合同變更或解除下列情況之一,皆構成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事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造林基地被國家征用;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
4、甲方內部糾紛及山權證不合法,致使乙方不能生產作業,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5、甲方在租賃期限內把山權證過戶給乙方使用。
十一、乙方在租期內,為了提高經濟效益,可以租給第三方經營。
十二、整體合同過戶給第三方,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十三、租賃期滿,甲方若有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但必須重新訂立合同,且應注明繼續租賃的年限和年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如乙方不繼續承租,應負責將林權證過戶到甲方名下。
十四、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奉還給甲方的出租地。十五、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提請訴訟人民法院判決。
十六、本合同訂立由雙方簽字按手印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一份報備公證處,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理事會成員(甲方):______(按手印和簽字)承租方(乙方)(按手印和簽字)身份證號:______
__年____月____日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2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為加快我團發展壯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職工群眾,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九連現已開發的荒地,承包期為6年。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團六年的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團一定六年不變。(不含連隊每年收取的連管費)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生產資料和服務,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5、甲方有權按照團生產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要求,督促、檢查、指導、管理乙方的各項生產活動。
6、合同到期后,甲方將對該土地從新發包,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與甲方簽定合同后,必須按甲方經營管理辦法和規定,足額向甲方交納生產自理金,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按46團經營管理辦法,與甲方簽定當年的生產經營承包合同,農產品訂單合同。如乙方不與甲方簽定相關合同,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土地的承包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該土地的承包權。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私自將該承包的土地進行買賣,流轉。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進行買賣、流轉必須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權。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土地種植作物。乙方需改變承包土地的種植作物,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審定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的承包權,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無故將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則甲方將無償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自覺遵紀守法,自覺遵守46團和連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內子女上學,享受團職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雙方商議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連,地號畝。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主栽作物為棉花,沒有團領導批示不得改種其他作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六、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和途徑: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3
甲方:
乙方: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 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鎮) 村農業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將本組的 畝機動地(荒地)承包給乙方, 為明確在承包期內雙方的權力與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向遵守。
一、承包面積、承包費
甲方將集體所有的 畝機動地(荒地)發包給乙方。承包費: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承包費在每年 月 日前交清。承包地的具體地界: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本社本組對社員承包責任田同樣的各項服務。
2、乙方有權安排高效益農作物品種種植,收益歸已。
3、乙方在承包期內要種地養地,不得搞損壞土地的經營活動,要保護好現有樹木水利設備等公用設施,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4、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獲得按本承包地以往貫例配予的灌溉水源。(如配套的機電井設施或河水相應的水分)
5、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交清承包費,若超期,得起一天,每超期一天,甲方繳納2%。的滯納金。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回承包費,有權督查乙方種地養地的情況,有權 監督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整個經營活動,對違犯合同的行為要立即制止。
2、甲方要保護乙方的合法經營權益,當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甲方應盡力協助保護和挽回經濟損失。
3、甲方按本地塊的貫例合理的給乙方配水,除欠水電費者外,不能以其他任何借口卡水停電
五、其他事宜
1、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不得種植超過承包期收益的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內,若遇國家征地,應無條件的服從,承包費按照實際耕種年限繳納。乙方的投入費用可參照有關政策,以本社、組農戶承包責任田的補償辦法酌情處理。
3、荒地的農田基本建設
渠道:
道路:
林帶:
其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必須由鄉合同管理委員會審查鑒證,五十畝以上者經縣合同管理委員會鑒定后,才能正式生效。如有爭議,由鄉合同管理委員會調查,若不服從的,可申請縣農業合同管理委員會復議或訴訟法院判決。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義務,除繼續履行外,還應繳納10%的違約金,當年年底前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可收回土地,另行發包。
2、甲方如果隨意變更或收回土地應賠償乙方同等數量土地的盡收入
甲方 村農業經濟合作社
法定代表 委托人
乙方
擔保人
鑒證機關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挖掘我村部分閑置荒地,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復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____荒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年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元,以后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地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于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范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參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占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田,搞好農村產業結構,發展多經果樹木,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其山場荒田、荒地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田、荒地地址面積畝。
承包四界: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甲方確定該田、地無任何糾紛,須提供一切與田、地有關的原始法律憑證及相關手續,保證面積、四至準確、權屬清晰。
三、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承包期內,田、地所有權屬甲方,田、地使用權歸乙方。
四、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用于農林業發展,________年后并按該田、地經營產品出售時按市場價所得利潤按30%給甲方。
五、在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開發管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發生火災,甲方要協助安排人員幫助撲救,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山場內有用地,但特殊用地必須和乙方協商(不得超過8平方米),所有破壞林木及生長的作物須按市場價付給乙方。
六、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將該荒山、荒田、荒地另行收包或回收另作他用,否則要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重新協商,并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滿,乙方不得將山場變為荒田、荒地、并將當時生長的作物無償全部歸甲方所有,如乙方繼續承包,享有優先承包權。
九、從屋場到山場大路由甲方提供土地、修路所占面積,所毀林木、作物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修路資金,修好的大路所有權歸乙方,甲方可以使用。大路的維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十、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村委會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委會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7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小組代表會議通過,甲方將集體所有的小紅巖荒坡地一塊承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位于小哨村的小紅巖一塊荒坡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用地的實際面積以乙方所打外圍墻的實際丈量面積為準,由雙方以附圖形式說明,(面積為 畝)。
二、使用期限(承包期限)
1、該地塊的使用期限為三十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44年10月31日止。
2、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則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一年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經甲方同意后,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三、荒坡地付款方式
1、承包費按10%每五年遞增一次,即第一個五年為每畝每年8000.00元,第二個五年為每畝每年8800.00元,第三個五年為每畝每年9680.00元;以此類推。該地每年度承包費支付為人民幣。
2、承包費采取每年一次的付款方式,按先付款,后用地的原則,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必須在三十日內,向甲方繳納當年的承包費,逾期視為違約,逾期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其他費用
1、乙方在此地塊上的經營用電,由甲方協助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繳納;乙方使用甲方本村村民用水,水管鋪設費用由乙方承擔,水費按企業用水交費標準執行,如遇水費調整則相應調整。
2、在該地塊使用期間,與該地上經營項目有關的稅費由乙方自行支付。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l、甲方有權按期向乙方收取用地承包費,、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法經營。
4、甲方有權在本合同期滿終止時,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自愿將小紅巖荒坡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2、甲方應按期將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提供給乙方使用。
3、本合同期內,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地塊權屬無糾紛,不受村、村干部及村民的干涉。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對所承包土地的經營使用和對該地的合法利用。
5、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水、路暢兩通,電源由乙方向供電部門申請解決,甲方出具證明材料必要時協助乙方辦理。
6、如乙方經營辦理有關手續涉及土地使用的相關的事宜,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7、如乙方已經支付當年承包費,中途因不可抗因素而造成該地塊停止使用的,甲方不退還中途未使用期間的承包費用。
8、甲方保證不因甲方換屆和負責人變更而變更合同。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l、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使用該地塊,在該地塊上建筑臨時及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
2、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收益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4、合同期滿,乙方提出繼續承包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期繳納承包費。
2、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等費用。
3、乙方如因經營需要等原因,與他人合作經營,須告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
4、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該地塊用于任何形式的擔保。
5、乙方應優先使用本村村民的用工。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變更本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2、除因甲、乙雙方約定解除條件而使本合同解除外,還因如下條件而使本合同解除。在該地塊使用期間,若因城市、總體規劃建設或因國家征用該地塊等情況,使甲方事實上無法繼續提供該用地的,或者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其中有關該地塊的土地補嘗由甲方享有;乙方的機械設備及其它設施等的補嘗歸乙方所有。
3、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情況,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則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方各自承擔權益內的損失,并協商解決相關事項)。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為視為違約行為,
2、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l 0萬元外,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在該地塊使用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無償收回該地塊,甲方不給乙方做任何補償,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1)、利用該地塊進行違法活動的;
(2)、拖欠用地承包費三個月以上的,拖欠水、電費用逾期達三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用地使用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預付承包費不退還。
4、如甲方違反合同的約定,干涉、影響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合同不受換屆及甲方負責人變更的影響。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楊進華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改善自然生態環境發展林業,植樹造林,造福后代。雙方協議以下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山地、荒地560畝,綜合治理,栽植樹木。
二、承包期限雙方協定為20_年。
三、承包費:林地每畝30元,荒地每畝10元,付款一年一次兌現。
四、承包期內所有權,經營管理權歸乙方(專業合作社)所有。
五、甲方按乙方所需設計要求,提供公用辦公室,場所用地。
六、在本合同實施期間,如影響乙方落實,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開發利用荒山地,經村支委研究同意將屬其上源頭村集體林場其中一小角荒山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私辦豬場,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積及四至范圍: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總面積約4畝,以四界范圍為準。四界范圍是:南至消毒室橫直以水溝為界,北至現有廠房后拉直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為界,東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嶺以公路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從20_年元月一日起至20_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幣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總計承包費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支付辦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給甲方(村委會)。
四、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一)、乙方享有承包經營權,可自由種養,但不得超出四至范圍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內,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資金、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依法經營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屬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發生權屬爭議,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如因國家需要征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10
發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委員經協商,愿將本村現有位于 荒地 畝承包給乙方建養殖廠,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1、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交清________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畝荒地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租金后應該給乙方出具收據并簽村委會章。
3、甲方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必須以本合同為依據,報本村村民委員會和燕子墩鄉經營管理站備案登記,鄉、村兩級組織必須保證不干涉乙方和承包經營權。
4、乙方在承包荒地期間,因建廠及后續生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負。合同期滿后,如再次發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荒地的使用權由乙方所有。可與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經營期不得超過本協議期限,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將土地發包給乙方,要保證發包土地權屬清除,沒有任何爭議,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土地,保證原有道路暢通。
如有遺留問題一律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乙方同時搞好生產場地和生活區域的環境衛生。
6、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地,在承包期內,國家給予該承包荒地的優惠政策和各種補貼由乙方享受。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1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挖掘我村部分閑置荒地,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復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____ 荒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年限為____ 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 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 元,以后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地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于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范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參份。
甲 方(蓋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根據《___農村土地租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發展農村經濟,甲方自愿向乙方出租集體所有權的荒山、荒地,由乙方用于經濟作物的種植、經營。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____
第一條租賃用途
經濟作物、糧食、蔬菜以及其他種植業。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年。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交當年租金共_______元(_______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
第四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甲方應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權。
2、甲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等行為。
3、甲方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5、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
6、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乙方對租賃地面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對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等。
4、如遇政策因素對乙方承租土地進行規劃,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權補償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補償費。
5、乙方享受國家對土地的補貼政策。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如甲方違約或毀約必須賠償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并承擔賠償違約金(違約金以按地面作物時價的總價值的30%計算);如乙方違約或毀約,則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
1、租賃期滿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設備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2、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愿的表達。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5、本協議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13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甲方將自已擁有產權和使用權的荒地出租給乙方經營林地開發,現就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租期及租地費用的給付。
(1)乙方租用荒地的面積為租期自 日起至年月日止。租地費按一畝元一年,每年共計 元(¥ 元)。
(2)乙方在每年 月 日前按時續訂合同并將地租費用按時付給甲方,不得無故拖延。(注:國家中小河流項目近期沒有實施,荒地可一直由乙方承包,如中途項目開工實施,乙方無條件服從讓出荒地,甲方不擔任何經濟補償。)
(3)、承包期內,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地費以外的任何費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要求增加地租費。
二、甲方因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良好的環境,有責任協調處理相鄰關系,保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如發生矛盾和沖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相關調解工作。
三、乙方種植的意楊樹歸乙方所有。甲方對此項種植項目不擁有產權和管理權在內的任何權利。甲乙雙方在維護荒地現狀前提下,甲方擁有監督權。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如將承租地轉租他人或轉租、變賣他人,乙方在行使此項權利時,在事前征求甲方意見,不違背前三項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預,并協助好乙方的相應工作。
五、乙方經營荒地種植樹木、如能享有國家相關政策和補貼、與甲方無關。甲方不享有任何權利。
六、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不得違約。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第一條 地界四址:東至河灘埂;南至汪蘭標屋后:西至壩腳;北至高存結屋后起。甲方保證該荒灘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二條 老嚴的四段場地全部歸乙方,甲方無權租給他人,其不加任何租金,歸乙方所有,林木砍伐結束后生效。
第三條 租金期限為貳拾年,租金每年一付,貳拾年租金不變。
第四條 如果國家中小河流治理,享受政策性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 本合同補充協議與正本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六第 租期為20xx年11月1日起,每年租金按此日期順延。
油壩鄉三角堤委會(蓋章生效)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所有權的一塊荒山(山名為____________)約______畝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期限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年荒山的租賃費為____________整,租賃費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經營期間的費用、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擔過重任何債務。
四、乙方必須加強安全防火管理,如出現火災等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目前荒山上的殘次林全部歸乙方所有。
六、荒山的經營權歸乙方所有,經營項目僅為造林,經營方式甲方不得干預,如乙方經營的項目可享受政府優惠、補貼等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并應提供幫助。
七、乙方在沒有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
八、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九、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存底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有關土地租賃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并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村小組荒山林地使用權和經營權租賃給乙方使用和經營,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貴溪市 的荒山林地面積約 畝,四至: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租賃給乙方生產經營。
二、租賃期限為 年,荒山林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繳交方式: 年租金共計 萬元。(大寫 ),租金每伍年交納一次租金,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待甲方把山上的樹木及村民種植物清理完畢后(不具經濟價值的甲方可不清理),乙方交第一個伍年租金 萬元(大寫 元整),以后以次類推,收款后甲方須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為憑。
四、甲方責任:
1、簽合同時甲方必須出具山權證,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會同乙方看察山地,按合同規定,如數按合同約定界線內的荒山林地和相對應的林權證變更給乙方使用。
2、作為甲方因保證租賃山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權,不得在租賃期限進行抵押、另行出租等處分權屬行為,保證山地租賃時不存在任何以屬上的爭議,若因山地權屬不合法,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該負責全額賠償;
3、乙方在翻山平地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甲方不得借故終止合同,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給乙方,如出現山嶺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4、乙方造林后,甲方群眾不得進入造林地葬墳、焚燒、采礦、采石、挖土、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并按村規民約處理。
5、乙方在租賃山地期間,如向上級申報項目需該村小組出具相關證明,甲方在不影響本村小組其它林地歸屬權的情況下給于支持配合。
6、甲方在租給乙方山地之前,山地上現有樹木的砍伐涉及報批相關手續由甲方村民負責,如有任何糾紛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7、如乙方在租賃期間需把山權證過戶到乙方為法人的企業,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五、乙方責任
1、租賃的山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租賃的山地乙方只能(除業務用戶占地外)用作生產農林作物,不得搞非法生產經營。
3、租賃林地必須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
4、在生產建設設施中,不能影響甲方農業生產和水利等設施;
5、乙方在施工或生產經營中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影響村民的正常農業生產。
六、林道及林業設施承包期內,乙方對造林基地及其投資建設的林業設施享有專有使用權,林地內原有道路雙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必須將出租地面附作物清理完畢,附作物歸甲方所有,如三個月未清理結束乙方可自行處理。
八、租賃期間乙方生產需要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勞動力。
九、此合同不因村委會的變更和該村小組干部換屆而變化,甲方法人代表更換,本合同仍有效。
十、合同變更或解除下列情況之一,皆構成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事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造林基地被國家征用;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
4、甲方內部糾紛及山權證不合法,致使乙方不能生產作業,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5、甲方在租賃期限內把山權證過戶給乙方使用。
十一、乙方在租期內,為了提高經濟效益,可以租給第三方經營。
十二、整體合同過戶給第三方,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十三、租賃期滿,甲方若有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但必須重新訂立合同,且應注明繼續租賃的年限和年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如乙方不繼續承租,應負責將林權證過戶到甲方名下。
十四、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奉還給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提請訴訟人民法院判決。
十六、本合同訂立由雙方簽字按手印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一份報備公證處,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理事會成員(甲方): 承租方(乙方)
(按手印和簽字) (按手印和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集合 篇1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燕子墩鄉蛟龍口村村民委員會委員經協商,愿將本村現有位于 荒地 畝承包給乙方建養殖廠,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1、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交清 年位于 畝荒地 元整,甲方收到租金后應該給乙方出具收據并簽村委會章。
3、甲方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必須以本合同為依據,報本村村民委員會和燕子墩鄉經營管理站備案登記,鄉、村兩級組織必須保證不干涉乙方和承包經營權。
4、乙方在承包荒地期間,因建廠及后續生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負。合同期滿后,如再次發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荒地的使用權由乙方所有。可與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經營期不得超過本協議期限,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將土地發包給乙方,要保證發包土地權屬清除,沒有任何爭議,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土地,保證原有道路暢通。如有遺留問題一律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乙方同時搞好生產場地和生活區域的環境衛生。
6、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地,在承包期內,國家給予該承包荒地的優惠政策和各種補貼由乙方享受。
7、承包期內國家永久性占地補償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8、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在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該承包土地只能用于農業生產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生產用地。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全部責任。
9、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單方解除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造成方全部承擔。
10、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經村委會蓋章備案后生效。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燕子墩鄉經管站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