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空運出口運輸代理服務協議書(精選3篇)
海運空運出口運輸代理服務協議書 篇1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于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托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托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并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貨物出口托運單內容應包含所托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托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托運單中應明確注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貨物出口的范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于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于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盡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后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并出具倉庫受貨回執。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于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周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后一周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于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托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對選擇同城托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托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后還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采用付款后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后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后,本協議方可執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托貨物絕不屬于危險品。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其托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后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空運出口運輸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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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托書》(簡稱委托書或托單)。
委托書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托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2.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3.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4.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5.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6.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7.托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書沒有簽名蓋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托后要求撤銷或變更委托事項、委托內容的,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托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后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簽約地: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運空運出口運輸代理服務協議書 篇2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
聯系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托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托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范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托運單為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托書上(托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為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雙方確認費用后乙方需按約定的時間將費用匯至甲方指定之銀行賬戶,甲方為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托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后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海運空運出口運輸代理服務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黃金交易代理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協議。
一、委托
1.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為乙方進行在上海黃金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的現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的指令,為乙方進行在交易所的現貨交易。
2.甲方根據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執行乙方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將乙方的資料在交易所登記備案,并取得乙方在交易所的客戶編碼,乙方通過甲方在交易所的全部交易行為,以該客戶編碼為唯一標識。
二、資金與實物
4.乙方的最低開戶資金為_________元。(1-3萬元)
5.乙方賣出實物前,需委托甲方將實物入交易所的指定交割倉庫,取得倉庫的入庫單;乙方買入實物前,必須將與成交金額相當的貨款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三、指定事項
6.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7.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清算確認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8.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和黃金入出庫執行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9.乙方的以下地址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
郵編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10.如需變更上述指定事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確認后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四、指令下達
11.乙方通過甲方下達交易指令到交易所的交易系統,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等方式下達,書面指令須有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下單方式甲方需保留錄音記錄。
12.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指令,包括資金或實物是否足夠,內容是否齊全明確,有否違反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指令無效時,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指令。
13.乙方在指令發出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向甲方要求撤單。
14.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應當重新執行乙方的交易指令,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15.乙方需要入庫或提貨必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實物入庫、提貨及出庫等工作,具體操作辦法按交易所倉儲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五、通知事項
16.甲方在交易日閉市后,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向乙方發出成交確認單和清算單:
(1)乙方或其授權人到甲方營業場所領取。
(2)按約定的號碼以傳真的方式發送:傳真號_________
(3)其它形式:_________
17.甲方按雙方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清算單后,乙方如未及時領取或未及時收到當日成交單和清算單,應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向甲方索取,否則視為甲方已經送達。
18.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成交單和清算單上記載的事項有異議,應在次日開市前向甲方提出,在次日收市前不提出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19.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通知事項,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經雙方確認后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延誤或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六、賬戶管理
20.甲方在交易所指定銀行開設交易專用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資金;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倉庫代管乙方交存的黃金。甲方為乙方設置資金分戶明細帳,并在每日交易清算單中報告可用資金和可交易黃金的余額及劃轉情況。
21.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的資金賬戶中劃轉資金和黃金
(1)依照乙方指令成交的貨款或黃金;
(2)為乙方支付的倉租和運保費;
(3)乙方的交易手續費;
(4)乙方未履約的違約罰款;
(5)甲乙雙方簽訂的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22.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憑證,有權隨時了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23.乙方用于交易的資金和黃金屬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資金和黃金用于自身經營活動或為他人的經營活動提供擔保,甲方因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從事黃金代理業務時,乙方的資金和貨款不得用于抵償甲方的債務或挪作他用。
24.甲方有責任如實向乙方提供自身的資信和業務情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作獲利保證。
2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交易行情及其它信息,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
七、費用
26.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黃金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的收取標準按附表執行。
27.乙方支付給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八、免責條款
28.由于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9.由于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而導致乙方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協議生效和修改
30.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后,于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31.本協議如有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2.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協議未列明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規則執行。
十、賬戶的清算
33.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并解除乙方的委托關系。
(1)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2)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扣劃;
(3)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約定解除協議條件的情況。
34.甲方因故不能從事在交易所的代理業務時,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資金和實物轉移至其他乙方認可的可經營代理業務的會員,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35.乙方可以通過注銷賬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代理協議。雙方終止委托關系,甲方必須及時向交易所辦理乙方在甲方名下的注銷手續。
十
一、糾紛各處理方式
36.甲乙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協議訴訟管轄地為
十二、其他事宜
37.甲方的《開戶登記表》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四.代理協議書范文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為加強對廣大客戶的服務:提高投資者認購新股的收益,乙方利用_________銀行的網絡優勢,受股民的委托,統一進行新股申購。將中簽的新股按投資者申購的資金比例分配,待新股上市后,利用其發行價與上市的差額獲取投資收益。新股申購由甲方、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簽訂以下協議(乙方委托_________銀行代理簽訂):
一、甲方在中國_________銀行開立活期儲蓄存折,帳號為_________,身份證號為:_________。
由甲方提出委托申購新股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簽定協議后,方可參加集中代理新股申購。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銀行于新股申購時將活期儲蓄賬戶資金劃轉至乙方,甲方在新股申購日上午9:30前存入的資金均可參與,資金劃轉后,活期賬戶留存人民幣壹元。賬戶余額低于一千零壹元,自動停止新股申購。
三、新股申購期間活期儲蓄賬戶不能銷戶,但仍可續存,參加下一次新股申購。資金返回活期儲蓄賬戶后可正常存取款。甲方務必妥善保管活期儲蓄存折及密碼:凡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一切操作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新股申購未使用中簽資金,第五日(證券交易所休市順延)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銀行將資金從乙方劃轉至活期儲蓄賬戶上,未上市的中簽新股的權益,由乙方統一登記在冊,按甲方出資占本次所參與申購全部資金比例歸甲方擁有,中簽新股應在上市的首日(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無法賣出的則順延至下一交易日擇機賣出)由乙方擇機賣出,乙方委托乙方代理銀行以交割單上的實際金額,按中簽新股當時的出資比例,次日(證券交易所休市順延)劃轉至投資者儲蓄賬戶上。
五、甲方委托乙方申購新股的資金在活期儲蓄賬戶時計活期存款利息,劃出資金與新股申購期間不計息。
六、乙方根據滬、深兩市交易所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受托申購新股。如若中簽,中簽的股票權益屬于全體參與申購新股的投資者。中簽新股未上市期間,庫存股票成本由甲方按出資比例分攤。在同一天內,有多只新股發行,由乙方負責擇股申購。
七、甲方如欲退出申購,須憑本人身份證明到乙方委托銀行簽訂《退出集中代理新股申購協議書》。乙方委托銀行不得以不當理由拒絕甲方的退出。甲方退出時若遇申購新股資金凍結,須待資金解凍后辦理退出手續:若遇中簽新股末上市,待新股上市賣出后收益返回甲方賬戶后方可辦理銷戶手續。
八、乙方在操作過程中,如遇交易所主機、交易線路、交易設備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操作意外等其它原因而造成新股申購失敗,乙方與次日將資金劃轉至甲方活期儲蓄賬戶,乙方不承擔責任。
九、委托期限內,以現行的新股發行方式為準,從事申購業務。若未來新股發行方式發生變動或乙方認為其它必要終止本協議的原因出現時,乙方將在乙方及乙方代理銀行所在地刊登公告聲明終止本協議。
十、雙方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代理銀行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