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通用16篇)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重慶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為甲方因與就一案在下列第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4.再審;
5.。
第二條委托權限為本條所列第項:_________________
1.特別授權:_________________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
2.一般授權。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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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應在乙方辦理法律事務終止時,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并及時交由乙方歸檔。本合同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的編號為。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內容除外:_________________(1)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
2.差旅費
乙方按照下列第項方式收取差旅費: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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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干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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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終止時止。
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九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項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甲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_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重慶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2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3
委托方:XX市X村
受托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法律事務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師謝、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指定協助委托律師開展工作并負責與甲方的聯絡、溝通。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應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依照我國律師收費管理規定,結合本案委托事項的復雜程度和律師的工作量以及本案涉及的訴訟與非訴訟兩方面工作,考慮到本案的解決需要通過多個途徑,律師也要承擔相應的風險,故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費按以下條款執行:
1.接受委托后甲方預付乙方交通費、文印費、通訊費、住宿費等 元,據實結算。
2.乙方提起訴訟后,甲方依判決可拿回被扣上繳的XX畝土地的,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費按土地價值X萬元的X%計算。
五、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應向甲方支付X萬元風險押金,若乙方的代理達到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乙方可直接將押金扣交為代理費,多退少補。
六、如甲方未按以上協議如期正確履約,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七、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已收和應收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甲方獲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律師通過訴訟程序和非訟程序取得的任何現金、支票、有價證券其他財物及相應權益等。
八、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甲方的委托及其授權范圍均不可撤銷。
九、授權范圍為特別授權,即: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進行調解、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領取賠償和補償款并扣交律師費等。
十、乙方接受委托后,可根據事實和法律選擇村民為原告提起訴訟。在任何階段乙方均可放棄和解。若基本達到訴訟目的,乙方可放棄訴訟。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即生效。
委托方:
受托方: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4
附件二
合同編號: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民事訴訟、仲裁)
重慶市司法局 監制 重慶市律師協會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合同編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或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重慶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為甲方因與 就一案在下列第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4.再審; 5. 。
第二條 委托權限為本條所列第項:
1.特別授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
2.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應在乙方辦理法律事務終止時,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并及時交由乙方歸檔。本合同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的編號為 。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
內容除外:(1)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3—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
2.差旅費
乙方按照下列第 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干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
第七條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終止時止。
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乙方已 —4—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九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項方式處理: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
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 方:乙 方:重慶 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5
委托人: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并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并嚴格保守在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
首期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雙方簽署本合同后三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于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后三日內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并應承擔乙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
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單位: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銀行______分理處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地址:____,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項目概況
甲方向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并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發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并發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對賬單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系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系信息。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后方可寄出;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二仟元(¥:20__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戶,乙方收款后應當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戶名: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
賬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費用;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簽訂合同簽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閱讀并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20__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7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業股份制改革中,甲方為申請改組及上市發行股票,為使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項得到專業人士的幫助,甲方特委托乙方辦理該項工作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的改制及上市發行股票之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國注冊律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務。
二、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對社會公眾負責的原則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三、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不子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雙倍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務如下:
1.訂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見;
2.審查或草擬發起人協議及有關董事會決議;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3.審查或草擬上市申請報告;
4.審查或草擬上市公司章程;
5.與會計師、資產評估師就重大問題進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簽署一項備忘錄;
6.出具上市法律意見書;
7.起草招股說明書中準備披露的事件的說明等。
六、如乙方在辦理上述事項中違反事實作出明顯錯誤的結論,致第三人對甲方提出索賠,乙方愿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乙方賠償額度不超過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師費的叁倍。如在辦理該事務中出現的`錯誤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項,甲方須于合同訂立后________天內支付律師費,律師費按_________標準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招股說明書見報之日止。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非訴訟)
重慶市司法局
重慶市律師協會監制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重慶律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務特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依據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 。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本法律事務涉及的相關情況、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結束或終止時,應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并及時將《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交還給乙方,由乙方立卷歸檔。
本合同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編號為: 。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服務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10、如果乙方已經接受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的委托,需書面告知甲方,若甲方書面同意,則繼續履行本合同;若甲方書面不同意,則解除本合同,乙方將所收取的全部費用退還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委托的代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不超過律師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案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
第九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六條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第九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篇三: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甲方:
住所地:
聯系方式:
乙方:
住所地: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 項目(下稱“ 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項目相
關的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因發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況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繼續辦理。
第二條 委托事項
雙方約定,乙方為項目提供的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1、為項目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2、參與與項目相關的討論和談判;
3、草擬、審查、修改有關項目的合同等有關文件;
4、協助甲方制定與項目相關的辦理方案;
5、協助甲方進行項目的驗收和審計工作中的法律事務;
6、協助甲方對項目中的招標文件進行審核;
7、協助甲方對項目中工程建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8、辦理甲方委托的有關項目的其他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
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4、乙方律師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益沖突的另一
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
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辦理具
體法律事務時,要一事一檔、一案一卷,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7、乙方律師應聽取甲方意見,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
作,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
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仍應獲得相應的報酬。
4、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材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
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
6、對委托代理事務的判斷和決策由甲方作出,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
理事務作出的獨立判斷和決策。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
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在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后確定了本協議涉及的律師費:(1) 耗
費的工作時間;(2) 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 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 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2、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
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支付方式為在本協議簽訂后十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涉及到訴訟、仲裁等其他法律事務,雙方另
行簽訂委托協議確定委托內容及代理費用。
第六條 其他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鑒定費、檢驗費、評估
費、公證費、查檔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2、乙方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要的差旅費用可先行向甲方預收,
具體金額根據差旅情況另行商議。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
1、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2、如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甲方可
解除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非訴訟)
重慶市司法局
重慶市律師協會監制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重慶律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務特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依據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 。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本法律事務涉及的相關情況、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結束或終止時,應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并及時將《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交還給乙方,由乙方立卷歸檔。本合同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編號為: 。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服務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10、如果乙方已經接受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的委托,需書面告知甲方,若甲方書面同意,則繼續履行本合同;若甲方書面不同意,則解除本合同,乙方將所收取的全部費用退還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委托的代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不超過律師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案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
第九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六條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第九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篇三:專項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專項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上述法律事務的專項法律顧問/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委托事項及要求
1、
2、 3、4、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上述法律事務中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履行本合同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和期限為:
1、 2、 3、
乙方戶名:
開戶行:
帳 號:
本合同終止或者提前解除的,雙方應結清有關費用。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項目概況
甲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并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發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并發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對賬單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系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系信息。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后方可寄出;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 元(¥: 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戶,乙方收款后應當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費用;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簽訂合同簽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閱讀并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1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法律事務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協助委托律師開展工作并負責與甲方的聯絡、溝通。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應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依照我國律師收費管理規定,結合本案委托事項的復雜程度和律師的工作量以及本案涉及的訴訟與非訴訟兩方面工作,考慮到本案的解決需要通過多個途徑,律師也要承擔相應的風險,故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費按以下條款執行:
1.接受委托后甲方預付乙方交通費、文印費、通訊費、住宿費等_________________元,據實結算。
2.乙方提起訴訟后,甲方依判決可拿回被扣上繳的_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的,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費按土地價值_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_________________%計算。
五、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萬元風險押金,若乙方的代理達到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乙方可直接將押金扣交為代理費,多退少補。
六、如甲方未按以上協議如期正確履約,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七、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已收和應收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甲方獲賠(補)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律師通過訴訟程序和非訟程序取得的任何現金、支票、有價證券其他財物及相應權益(折價)等。
八、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甲方的委托及其授權范圍均不可撤銷。
九、授權范圍為特別授權,即: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進行調解、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領取賠償和補償款并扣交律師費等。
十、乙方接受委托后,可根據事實和法律選擇村民為原告提起訴訟。在任何階段乙方均可放棄和解。若基本達到訴訟目的,乙方可放棄訴訟。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即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12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 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 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 甲、乙雙方如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
乙方的工作范圍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等關于公司申請股份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請掛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等問題接受咨詢,提供律師咨詢意見。
2、對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之所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問題和解決意見。
3、與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辦券商、會計師共同討論確定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財務、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4、起草、修訂甲方實施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所需的有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關協議、決議以及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據新三板的要求對公司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規范運作的輔導工作,協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并促使公司的規范運作。
6、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關于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7、協助公司、主辦券商完成公司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未完成本合同項下 工作,乙方將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其他律師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應為的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擔為完成本協議項下工作而發生包括差旅費在內的工作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及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十五萬元人民幣(其中律師費十三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工作費用不開律師費發票),并按以下條件支付:
1、本合同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三萬元(其中律師費壹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為甲方出具關于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法律意見書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四萬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獲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捌萬元。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2、非因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工作調整,或者甲方自動終止本次股份掛牌交易活動,雙方應根據乙方律師實際工作量協商確定需支付的律師費。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掛牌交易,乙方應退還所受的所有費用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5、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并加蓋公章,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乙方:日期: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1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的具體事項詳述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三、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四、甲方應保證委托事項合法并對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泄露給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虛構或隱瞞事實,或提供虛假證據材料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予協助,如簽署授權委托書以及有關文書。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八、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對所接觸、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九、乙方向甲方交付完成委托事項的工作成果為(供選擇):_________________
□1、專項咨詢意見;
□2、法律意見書;
□3、法律建議書;
□4、律師見證書;
□5、法律可行性分析報告;
□6、調查獲取的證據;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
十、乙方完成受托事項后,可用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給甲方指定的聯絡人簽收;
2、發送至甲方指定的電子郵箱;
3、傳真至甲方指定的號碼。
乙方通過以上方式提交或發送,即為有效的交付。甲方改變接收方式的,應書面通知乙方。
十一、律師服務費
1、律師服務費采用以下方式收取(選擇項打√為確定,打_____為否定):_________________
□A、定額收費。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B、計時收費。按照每小時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_____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_____分鐘的,按_____分鐘計算。具體見“特別約定”條款。
□C、風險收費。具體按“特別約定”條款執行。
2、甲方逾期付費的,應按逾期金額日息萬分之_____支付違約金。
3、乙方收取律師服務服務費,應出具合法票據作為結算憑證。
十二、差旅費及第三方收取的有關費用: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辦理受托事務所需差旅費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供選擇):_________________
1、已包含在律師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差旅費用概算為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預付;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辦結后,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費用清單及有效開支憑證予以報銷,多退少補。
〈二〉鑒定費、審計費、公證費、翻譯費、復印費及其他必要的中介費用,行政部門、司法機關或相關組織、行業協會收取的有關費用,由甲方預付,并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報銷,多退少補。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已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費用的,乙方不予退還;甲方未支付的,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委托乙方后,就同一事項另行委托他人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回律師費的;
3、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十四、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服務費。
(二)乙方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但賠償金額以合同約定乙方所收取的律師費的一倍為限。
(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辦案費的,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逾期滿五天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仍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十五、雙方各自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上述地址的送達均視為合法有效,一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后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對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的送達。
十六、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簽章之日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交付工作成果之日)終止。
十八、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已就本合同得的全部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已理解并同意全部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主任(簽名):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承辦律師: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15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編:
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 項目(下稱“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
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托事項
雙方約定,乙方為項目提供的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1、為項目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對項目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并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與項目相關的討論和談判;
4、草擬、審查、修改有關項目的的協議、章程等有關文件;
5、協助甲方制定與項目相關的辦理方案;
6、協助甲方與有關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溝通、協調;
7、協助甲方協調資產評估、財務審計等中介機構的工作;
8、協助或代理甲方申辦與項目有關的.所有批準、許可和確認;
9、代為辦理股權轉讓引發的各類(工商、稅務、海關、房地產等)變更登記;
9、辦理甲方委托的有關項目的其他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服務范圍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不利后
果;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交通、
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認真、勤勉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范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
2、乙方提供的咨詢及法律意見和文本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盡乙方之最大可能維護甲方之合法權
益。除非甲方提供的資料與信息存在隱瞞、不真實或有誤導;
3、對因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委托事項而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同意,
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開或者為其它目的使用。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元,分 期支付。其中 元于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支付, 元于 時支付,余額于所委托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付清。
2、乙方因辦理甲方委托事項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資料、復印、交通、通訊、差旅、政府收費等的費用,
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無故逾期不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中止或解除本協議,乙方不承擔因此而對甲方產生的損
失。
2、如果由于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項目提前終止,乙方已收的費用不退還,乙方應收的費用由雙方根據
乙方的工作量協商確定。
第七條 有效期間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止。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
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第九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海南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篇16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甲方因法律事務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指定_________協助委托律師開展工作并負責與甲方的聯絡、溝通。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應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依照我國律師收費管理規定,結合本案委托事項的復雜程度和律師的工作量以及本案涉及的訴訟與非訴訟兩方面工作,考慮到本案的解決需要通過多個途徑,律師也要承擔相應的風險,故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費按以下條款執行:
1、接受委托后甲方預付乙方交通費、文印費、通訊費、住宿費等_________元,據實結算。
2、乙方提起訴訟后,甲方依判決可拿回被扣上繳的___畝土地的,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費按土地價值_________萬元的_________%計算。
五、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萬元風險押金,若乙方的代理達到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乙方可直接將押金扣交為代理費,多退少補。
六、如甲方未按以上協議如期正確履約,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七、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已收和應收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甲方獲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律師通過訴訟程序和非訟程序取得的任何現金、支票、有價證券其他財物及相應權益等。
八、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甲方的委托及其授權范圍均不可撤銷。
九、授權范圍為特別授權,即: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進行調解、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領取賠償和補償款并扣交律師費等。
十、乙方接受委托后,可根據事實和法律選擇村民為原告提起訴訟。在任何階段乙方均可放棄和解。若基本達到訴訟目的,乙方可放棄訴訟。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