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通用15篇)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1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2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3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4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5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6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7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8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9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___________與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為__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 ,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采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a、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b、宣布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c、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采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并備置于____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后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金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10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
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11
甲方(貸款人、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股權所在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丙方(出質人):
(1):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2):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各出質人自愿以其持有的乙方股權為乙方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本金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屆滿前,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前,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各方確認:展期不必通知其他當事人或經其他當事人同意,各方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
3、乙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
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于實際放款日當日內支付第一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此后,于每個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四條 質押標的
第五條 質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各出質人的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股權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 質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各出質人負責辦理股權質押設立登記手續,其他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各出質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質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借款人與各出質人連帶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一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各方已簽訂《股權質押合同》,股權質押設立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質押登記證明文件原件。
3、甲方已收到借款人或出質人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八條 質押股權的權利限制
1、質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各出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質押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變賣、托管、贈與、抵償債務等)或做出對甲方不利的任何改變;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與各出質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質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各出質人不得在該股權上另行設定質押或其他擔保及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股權進行出資、合伙或聯營。
第九條 借款人、出質人、共有人的保證與承諾
1、各出質人保證:對質押股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簽署、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相關權利人的認可。質押設定前,相關方向甲方提供的乙方資產負債表等資料真實、有效、完整、準確,已向甲方披露了乙方的所有債權及債務情況(含對外擔保及其他或有債務)。
2、各出質人保證:股權出質前沒有任何權利瑕疵或權屬爭議,未在該股權上設定質押或任何其他在先權利,與該股權對應的出資已全部實繳。
3、質押權存續期間,乙方處分大額資產,或對外提供大額擔保前須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前述“大額”指單筆達到當金金額10%及以上。
4、質押權存續期間,如乙方出現大額(標準同上款)訴訟、仲裁或執行的,相關方應于前述情形發生當日書面通知甲方。
5、如質押股權價值明顯減少,或有明顯減少可能的(明顯減少指質押股權價值貶損累計達到本合同簽訂時價值的30%及以上的)各出質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6、質押股權的共有人同意以股權設定質押(附共有人聲明)。
第十條 質押權的行使
1、乙方應當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質押權行使的條件成就,甲方有權行使質押權。
2、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與各出質人連帶清償。各出質人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托甲方辦理。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股權等方式實現質權。如甲方自行拍賣質物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當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每日1.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各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質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各出質人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并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各出質人與乙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上述本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未獲清償期間,按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計息。
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與各出質人連帶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于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條款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時,本合同約定的質押擔保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如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物的,甲方有權對該擔保物以外的借款人其他財產申請執行以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且不以放棄上述該擔保物權或必須先行使該擔保物權為前提條件。
5、甲方有權同時就各出質人的出質股權實現債權。
6、如借款人另行向甲方提供物的擔保,或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擔保(包括物的擔保、保證等)的,甲方有權同時就借款人提供的擔保物、本合同項下質押股權、第三方提供的擔保物實現債權,并有權同時要求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 市 區 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各出質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權),其他各方均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后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辦理質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各方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1、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均加蓋公章)
2、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丙方身份證復印件】(均加蓋公章;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字并按捺指印)
甲方:
乙方:
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12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 20xx 年 08 月 22 日 貴鑫借字20xx 第號共同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安順市紅遠汽車銷售貿易有限公司 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20xx 年 08月 22 日簽訂的 貴鑫借字20xx 第 0822 號共同借款合同向甲方出借的總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叁佰萬元整)的貸款,借款期限自 20xx 年08月22日至20xx年11月21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安順市紅遠汽車銷售貿易有限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實收資本為1000.00萬元,其中,葉倩出資額為為800.00萬元,占股權的80%,劉紅占出資額為200.00萬元,占股權的20%。
(2售貿易有限公司名下購買的七輛汽車合格證,汽車型號分別為:路虎攬勝20xx款,排量3.0TD,發動機型號:V6 Vogue、瑪莎拉蒂
Ghibli20xx款,排量3.0T標準版、瑪莎拉蒂總裁20xx款,排量3.0T標準版、奔馳S400 L尊貴型、寶馬760Li、奧迪A6 20xx款40hybrid兩臺。
(三)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借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前就質押事宜征得安順市紅遠汽車銷售貿易有限公司股東會議同意并出具股東會決議,配合乙方將出質股份在工商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借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借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借款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
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借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安順市紅遠汽車銷售貿易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質押并出具股東會決議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方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 _月_ _日 ___年_ _月_ _日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13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后仍有余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三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余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轉讓價款的價款后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后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并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b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14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1)XX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XX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A公司合法持有XX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第三條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三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余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轉讓價款的價款后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后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并按其屆時有效的_____規則_____解決。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B有限責任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合同通用版本 篇15
出 質 人:
質權代理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 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 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物,為丙方向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
第二章 定 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債券發行人發行的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出質人--即本合同項下甲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質押物為發債機構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質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質權--指在質押擔保法律關系成立后,當債券發行人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務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質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質押物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乙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及保證
第七條 甲方作為本合同中的出質人,就本合同作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
2.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3.甲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4.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做出過任何處分,特別是未設立過任何質押;
5.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之規定,乙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在債券發行人不履行清償義務時,債券持有人和乙方可行使質權,也可委托其他人行使質權,甲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6.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以致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7.甲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并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四章 乙方聲明
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質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其轉讓行為無效,乙方仍可對質押的權利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乙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再設立任何形式質押,其質押行為無效;
4. 債券發行人清償債務后,乙方應通知登記機關解除質押登記;
5.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和 提供的抵押資產,共同擔保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質押擔保的范圍
第十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托管費用、實現質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章 被質押的權利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系指: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登記地為: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 。
第十五條 經甲、乙、丙三方確認 本合同項下的被質押權利價值為人民幣 元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所有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憑證由甲方按乙方要求交予乙方保管。
第九章 權利憑證的移交
第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登記有關文件,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交付乙方。
第十章 被質押權利的處分
第十八條 乙方在處分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時,有權采取如下方式:
1. 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質押的權利進行折價、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以取得轉讓費、許可費等并優先受償。
2. 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將出質人質押的權利憑證,兌現價款,以優先受償。
第十九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條 乙方對本合同項下被質押權利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2.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公證、登記、過戶、財產保險、鑒定、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做出贈與、轉讓、再質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處分。
4.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6. 在債券發行人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后,可要求乙方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7.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8. 積極配合乙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質押期間對質押資產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代理質押權人優先受償:
(1) 丙方或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
(2)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而債券發行人未依約歸還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 債券發行人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裁決債券發行人敗訴,導致債券發行人存在無力向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可能性;
(4) 出現使乙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2.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以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 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乙方有權在質押期間對質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并組織評估機構對質押資產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乙方處分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索;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
6. 在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乙方應通知甲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質押。
第二十三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質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乙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乙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乙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質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丙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質押資產狀況的說明,如質押價值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配合甲、乙雙方對質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質)押資產。
5. 對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質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乙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被質押的權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的;
2. 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處分被質押的權利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甲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益。
第十四章 質押登記
第二十八條 甲、乙、丙三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權利質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九條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甲、乙、丙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則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并 后,到有關證券登記機構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后,并由三方共同到登記機構辦理有關變更手續;在書面合同達成并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質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 附 件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均為復印件):
1. 公司董事會決議;
2. 公司營業執照;
3. 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非流通股份登記證明書;
4. 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動態余額查詢表;
5.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
6. 新疆德隆國際實業總公司股票帳戶;
7.
第十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證券登記機構和 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