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出中心與失業保險“并軌”協議書(精選3篇)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出中心與失業保險“并軌”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并軌”領導組辦公室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快市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______號)要求,經市“并軌”工作領導組____年__月__ 日會議研究,現與________企業(公司)就該企業下崗職工出中心與失業保險并軌訂立如下協議:
一、根據《方案》規定,市“并軌”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已召集勞動保障、財政、國資委、經委、工會等部門,對甲方的下列事項予以審核確認:
(一)甲方已制定“并軌”方案,并經本企業職代會或企業工會同意,可以按此方案進行“并軌”工作。
(二)甲方與職工已全部清償各項債僅債務或達成處理協議。
(三)甲方共有在中心下崗職工____人,其中:
1.符合條件,申請辦理提前退養____人,政府應代繳其社會保險費的集體部分,合計____元,退養金合計____元。(按____年全省統一最低繳費基數測算,個人具體數額以經辦機構最后退休審批為準)
2.符合條件,申請將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的社會保險(包括集體部分和個人部分)由政府代繳____人,共計____ 元。(按____年全省統一最低繳費基數測算,逐年遞增部分按規定予以相應調整)
3.不屬上述1、2兩款的在中心下崗職工共計__人。共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__元,其中___%由政府負擔,計__元(注:財政補助額人均不超過_____元),其余資金由甲方負擔,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以上資金共計______元。其中:甲方負擔____元,由企業通過資產變現等途徑自籌解決;政府負擔__元,由市財政局于本協議生效后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撥付到企業和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甲方于_____年__月__日已向市“并軌”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提供申請專項補助資金報告,領導組辦公室已按《方案》規定核定,確認甲方屬組織下崗職工整體出中心的企業,并且按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給予資金支持后,與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尚有缺口。按照《方案》規定,應按甲方整體出中心人數給予獎勵資金,人均______元,共計____元。該項資金由市財政局按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規定一并向甲方撥付,由甲方一并用于出中心工作。
三、選擇性補充條款
(一)經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財政、國資委、經委、工會審核,甲方屬國有特困企業(指停產5年以上,職工連續___年以上領不到工資和生活費的企業),根據《方案》第二條第4款規定,適當擴大財政負擔比例(人均不超過______元),共計金額______元。
(二)甲方____年以前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共計_____元),由企業從變現資金中一次性予以補繳,經審查,甲方變現資產積極、籌措資金及時,根據《方案》規定,由政府按___%補貼集體部分,計____元。
(三)以上兩項資金合計____ 元,由市財政按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規定一并撥付到位。
四、上述第一、二、三條所列資金共計____元,其中企業負擔____元,財政負擔______元。全部用于“并軌”工作。
五、以上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后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及時配套企業負擔部分資金,保證“并軌”方案進入實施階段。按規定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或安置就業,實現下崗職工出中心與失業保險并軌。
六、甲方對財政撥付的補助資金,只能用于出中心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和生活補助費,不得挪作他用。
七、市“并軌”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有權監督甲方的“并軌”實施情況。如有違規問題,不符合“并軌”方案要求的,要責令其糾正;如有違紀問題,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八、出中心下崗職工實現再就業后,社會保險費由新的用人單位按規定交納,政府不再負擔。
九、“并軌”工作結束后,甲方應及時向市“并軌”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寫出并軌工作的總結材料和補助資金的詳細支出情況報告各一份。
十、本協議自“并軌”領導組成員單位簽字蓋章,并經市“并軌”領導組組長批準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八份,除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外,報送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______________企業(公司)________ 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 “并軌”領導組辦公室______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出中心與失業保險“并軌”協議書 篇2
養殖保險合同
1.養殖保險_____險保險單(正本)
鑒于_________(以下稱被保險人)已向本公司投保養殖保險____________險并按本保險條款約定交納保險費,本公司特簽發本保險單并同意依照養殖保險________險的規定,承擔被保險人下列標的的保險責任。
業務性質:保險單號:
標的分類
投保數量
何價投保
投保成數
保險金額
費率
保險費
儲金
附加險
合計
標的座落地點
經度:緯度:
總保險金額
(大寫)
總保險費
(大寫)
儲金
(大寫)
保險責任期限
1.自年月日零時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時止
2.
本保險標的有無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相同保險
備注
被保險人地址及郵政編碼:保險人:保險公司(簽章)
電話號碼:地址:
所有制及占用性質:郵碼:
電話:
年月日
經(副)理:會計:復核:制單:
2.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養雞保險條款
投保條件
第一條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養雞場均可投保:
(一)雞舍飼雞10000只以上;
(二)雞場選址須在非蓄洪行洪區且在當地洪水水位線以上、場內的建筑物布局應符合畜牧獸醫部門的要求,經營管理制度健全;舍內光照、溫度、相對濕度適宜,通風良好,有防暑降溫措施,場舍定期消毒;
(三)投保雞只的品種必須在當地飼養1年以上,投保雞只應為無傷殘、無疾病、營養完全、飼養密度合理。
保險責任
第二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雞只死亡,保險人依照本規定負責賠償:
(一)特定傳染病(選定責任);
(二)特定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選定責任);
(三)經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確診患本條中的特定傳染病,并且經當地縣級(含)以上政府命令需要撲殺、掩埋、焚燒的。
(注:選定保險責任原則見通知)
責任免除
第三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雞只死亡,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飼養人員及其家屬的故意或過失行為;
(二)保險雞只互斗、中暑、凍、餓致死,淘汰宰殺;
(三)戰爭、軍事行動或暴亂;
(四)在觀察期內因第二條中特定疾病所致死亡;
(五)違反防疫規定、拒絕防疫或發病后不及時治療;
(六)保險責任規定以外的其他疾病、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死亡以及其他任何損失。
第四條保險人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雞只遭受保險事故引起的各種間接損失;
(二)雞場設施發生保險責任外的意外、管理不善導致保險雞只損失;
(三)由于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但屬于第二條列明的原因除外)。
保險期限
第五條根據雞的飼養用途及生長階段,劃分為:
(一)肉用雞:從10日齡起保至56日齡為止;
(二)產蛋雞:
育成階段:從43日齡起保至140日齡為止;
產蛋階段:從141日齡起保至500日齡止;
(三)種雞:
育雛階段:從1日齡起保至42日齡止。
育成階段:從43日齡起保至140日齡為止;
產蛋階段:從141日齡起保至500日齡止。
第六條保險肉雞,從保險單生效之日起7天為傳染病觀察期;保險產蛋雞和種雞從保險單生效之日起15天為傳染病觀察期。
第七條保險雞只中途部分或全部出售、宰殺或調離約定的保險地點,該部分或全部保險責任自行終止。
保險金額、保險費
第八條保險金額:
(一)每只肉雞的保額最高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至56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二)每只產蛋雞育成階段、產蛋階段的保額最高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140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三)每只種雞的保額最高不超過購雛費和生長至140日齡投入的飼料費之和的八成。
第九條保險費:
按保險人規定的費率標準計收。
賠償處理
第十條保險雞只發生保險事故時,以每棟雞舍一次性事故(其出險天數最長定為連續7天)計算死亡數。若死亡數低于或等于實際存欄數的15%時,不負賠償責任;若死亡高于實際存欄數的15%時,按死亡數扣除死淘數予以賠付。
肉用雞、產蛋雞育成階段、種雞育雛階段和育成階段:
賠款=死亡只數×(1-死淘率)×〔雞苗單價+×(出險時已飼養天數+出險天數)〕-殘值
產蛋雞和種雞的產 蛋階段:
賠款=死亡只數×(1-死淘率)×每只保額×賠付百分比-殘值
賠付百分比
日齡
141-170
171-200
201-230
231-260
261-290
291-350
351-410
411-470
471-500
%
100
95
90
85
80
70
60
50
40
一般肉雞死淘率為5%;產蛋雞育成階段、產蛋階段死淘率為10%;雞種死淘率分別是:育雛階段為5%,育成階段為10%,產蛋階段為8%。
若保險金額高于保險雞只出險時的市場實際價值時,則按出險時的市場實際價值計賠。
第十一條發生保險事故時實際飼養只數大于投保只數,按投保數與實際飼養只數比例賠付。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政府畜牧獸醫部門和所屬獸醫師出具的真實合法的診斷和治療證明、死亡證明、防疫證明。
第十三條因第三者對保險雞只損害而造成雞只死亡,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被保險人必須協助保險人向第三者追償。若被保險人已取得部分賠款,保險人應在賠償中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保險人在行使代位追償權時,不影響被保險人就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損失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第十四條保險雞只發生部分死亡經保險人賠償后,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但其保險雞只數應相應減少,具體由保險人出具批單批注。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被保險人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應當在保險合同生效前按約定交付保險費。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雞只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必須遵守有關部門加強雞只飼養管理的規定,搞好飼養管理,建立、健全和執行防疫、治療的規章制度,防 疫注射要有記錄,接受畜牧獸醫部門和保險人的防疫防災檢查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切實做好防疫、治療及安全防災工作。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出中心與失業保險“并軌”協議書 篇3
被保險人: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保險單載明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和
保險單號碼:
其它條件,承保被保險人下列各種車輛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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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噸位│
車輛損失險
│第三者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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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牌照│用│或 ├──┬─┬──┬───┼──────┤保險費│
│型號│號碼│途│座位│保險│費│保險│ 基本 │ 固定保險費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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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率│ 費 │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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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保險金額:人民幣
│ 特別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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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費總數: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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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額來源依據│
│
自
年
月
日
時起 │及計算方式: │
│保險期限:
個月
│
│
│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
├─────────────────────────┤ 保險公司簽章│
│請收到保險單,立即核對。
│
│
│
如有錯誤,希即通知更正。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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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副理
登記
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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