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供熱承包合同(精選3篇)
鍋爐供熱承包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了減少支出,經班子會研究,請示上級主管部門,決定將本單位的供熱鍋爐承包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協商對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限為20xx年7月30日至20xx年7月1日止。
二、甲方承包費每年19萬元鍋爐乙方承包后乙方負責檢修、維護,管道更新即在承包期間鍋爐用電由機房支付(檢、維修范圍整體供熱的設施、設備及供熱管網和供水設施、設備及管網)。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兩棟住宅樓住戶的名單。
四、供熱期間,乙方要保證住宅樓住戶取暖,供熱溫度必須達到國家規定標準:收費執行四平市區規定標準:供熱時間按國家規定執行,否則屬乙方違約。
五、承包期間排污費及有關鍋爐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保證糧庫消防水井至消防水池供水管線暢通(無償提供熱源)。
六、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違約則退還乙房所交的承包費,并退還乙方的維修費,返還保證金,如果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乙方的保證金及承包費和鍋爐維修費,終止合同。
如乙方收完取暖費后違約,則甲方收取乙方的抵押物作為補償,如不足應由乙方補齊。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鍋爐供熱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甲方將檢查院鍋爐房供熱承包給乙方,有關條款如下:
一、鍋爐房供暖范圍含辦公樓及車庫、臨街底商、住宅樓二棟。
二、租賃期限
5年.
自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三、相關收費標準
按照市政府下發文件規定標準執行。
四、供暖溫度按照市政府下發文件規定標準執行,因乙方供暖未達到規定標準致使供熱管道及住戶暖氣系統等損壞及與其相關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比照市場價格及相關標準予以賠償或者修復。
五、自合同簽定之日起,主管道及鍋爐發生的損壞、維修由乙方負責(主管道自然老化、改造、鍋爐到期更換),入戶部分如需維修,由甲方自行維修。
六、在承包期限內發生的鍋爐房用水電費歸乙方負責。
七、在此期限內發生意外人員傷亡或重大損失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八、二次供水由甲方負責看護、維修。
九、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供熱日期
每年10月20日至第二年4月20日。
十一、承包期限
20xx年10月——20xx年10月。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鍋爐供熱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1.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20xx年鍋爐供熱系統維護承包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定義及解釋
2.1維護:是指為保證設施正常運行所進行的維修、檢修、保養等。
2.3施工現場: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方在施工設計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2.4對外關系:是指甲方或乙方與除甲乙雙方以外的第三方所發生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關系。
2.5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數據電文。
3.施工地點,承包方式、內容
3.1施工地點: 獨山子集中供熱鍋爐房 。
3.2承包方式采用下列 3.2.2 方式:
3.2.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設備;
3.2.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設備:單價在5000元(含)以內、累計在300000元(含)以內的材料、設備由乙方提供,在上述范圍內的材料、設備費按實際發生的金額進行結算,乙方結賬時必須出具經甲方簽字確認的材料、設備費清單。超出上述范圍的材料、設備費由甲方承擔。
3.2.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設備;
3.3承包范圍:
對獨山子石化礦區服務事業部公共事務管理公司鍋爐車間轉動設備部分、靜設備及工藝管道部分、低壓電氣部分、儀表部分及供熱車間、液化氣服務中心儀表部分進行日常維護,維護內容見附件一“維護工作范圍及內容”。
4.資料提供
4.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資料: 巡檢記錄、檢維修記錄 。
4.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設備說明書、設計圖紙等。
5.維護質量和標準
5.1詳見附件二。
6.驗收標準、方法
6.1驗收標準:按上述5.1的約定執行。
6.2驗收方法: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由甲方現場負責人出具驗收單據。
7.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
7.1合同價款
7.1.1本合同價款為 226.13萬元(貳佰貳拾陸萬壹仟叁佰元整),其中維護費196.13萬元,材料、設備費30萬元。
7.1.2本合同價款 包含 稅金(填寫包括/不包括),稅費由 乙 方承擔。乙方須提供 維護費 發票。
7.1.3付款賬號: 650006016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獨山子支行
7.2 結算方式:按照7.2.1~7.2.2條執行
7.2.1、每月的結算費用=維護費÷5個月+材料設備費±考核價款
7.2.2、維護費分兩次結算,第一次在20xx年2月20日前進行結算,第二次在20xx年5月20日前結算,乙方每月20日前到使用單位進行上月維護的考核,并由甲方設備技術部主管人員確認,甲方設備技術部主管人員對每月的維護考核有審核權,甲方財務部門根據設備技術部主管人員審核的乙方每月考核情況給予結算維護費。
8.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8.1甲方權利
8.1.1甲方有權對乙方協議范圍內的工作質量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乙方的維護費掛鉤,考核細則詳見附件三。具體考核權利由甲方使用單位進行考核,設備技術部進行監督確認。
8.1.2甲方有現場指揮作業的權利,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
8.1.3 甲方對設備維護質量有檢查評定的權利。
8.1.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無法正常生產的,給甲方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照附件二進行考核,費用從維護費中扣取。
8.1.5 其他權利 / 。
8.2甲方義務
8.2.1協調乙方和現場其它施工單位的工作關系。
8.2.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日常維護檢修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8.2.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8.2.4其他義務 / 。
8.3乙方權利
8.3.1乙方在維護中,對使用不正常有故障設備有權提出技術改造和項目建議權,并進行改型和選型,報甲方有關部門批準。
8.3.2 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在不符合安全措施工規范條件下作業,保證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8.3.3 乙方有權拒絕設計不合理,未完工的技改技錯項目的維護工作。
8.3.4 按照本合同約定,獲得報酬。
8.3.5 其他權利 / 。
8.4乙方義務
8.4.1乙方應按約定配備管理和維護人員,維護人員中儀表工不少于10人,電工不少于8人,鉗工不少于8人,其余(包括電氣焊工、管工等)不少于8人,并確保人員的素質,特殊工種須按規定持證上崗。
8.4.2乙方應確保人員的穩定性,尤其設備維護人員和技術骨干的穩定。
8.4.3乙方應保證在甲方鍋爐車間24小時有人值班,供熱車間每周巡檢2次,液化氣服務中心每周巡檢1次,保持聯絡暢通,可以隨時找到乙方維護人員,每天按時要求定時、定點做好設備的巡回檢查、運行維護、定期保養并認真做好各種記錄。乙方應做到主要設備搶修不過夜,一般問題不過天。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8.4.4乙方應保證甲方在用設備、設施的長周期運行。
8.4.5乙方負責維護過程中一切施工方案的制訂和施工組織工作,報甲方審批后,負責現場施工的技術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乙方嚴格按甲方審定的方案執行。
8.4.6乙方有責任提出所維護的設備的維修、檢修、更新計劃和備品備件計劃,報甲方審批。
8.4.7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現行的各種規章制度,在工作范圍內,乙方應嚴格服從使用單位設備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
8.4.8 其他義務: / 。
9.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HSE)
與本合同相關的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事宜由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訂《20xx年鍋爐供熱系統維護承包HSE合同》(見附件四)。該《20xx年鍋爐供熱系統維護承包HSE合同》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技術成果權屬
10.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10.2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獲得的技術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新發明、新發現等,其所有權及知識產權歸 甲、乙雙方共有 :
10.2.1甲方所有,乙方 / 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向第三方轉讓技術成果所有權及知識產權的,不影響乙方的使用權。
10.2.2乙方所有,甲方 / 使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許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技術成果所有權及知識產權的,不影響甲方的使用權。
10.2.3雙方共有,收益分配方式 各占50% 。一方轉讓技術成果必須經過另一方同意。
11.保密
11.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一切原始資料及在維護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甲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關資料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項目:施工設計、圖紙、圖表、數據等。但下列信息不屬于保密信息:
A、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
B、從任何對信息不承擔保密義務的第三方合法獲得的信息;
11.2對于屬于乙方所有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1.3本保密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后,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12.權利瑕疵擔保
12.1因執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設備、材料、工序工藝及其他知識產權,應保障對方在使用時不存在權利上的瑕疵,不會發生侵犯第三方專利權、商業秘密等情況。若發生侵害第三方權利的情況,提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因侵權給合同另一方造成的損失應給與賠償。
13.對外關系
13.1乙方與其他現場專業服務隊之間的工作關系由甲方負責協調。其他對外關系由乙方負責處理。
14.不可抗力
14.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4.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采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14.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和/或任一方未積極采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15.違約責任
15.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5.2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設備、工具等損壞以及人員傷亡的,甲方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損失。
15.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應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5.4乙方違章操作或因其他原因,導致責任事故,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15.5其他約定: / 。
16.爭議的解決
16.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6.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16.2.2 種方式解決:
16.2.1向 / (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適用該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仲裁地點在 / ;
16.2.2依法向 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2.3如本合同屬于關聯交易合同,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甲乙雙方關聯交易總協議及相關分協議的原則解決。
17.合同履行期限
17.1本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至20xx年4月30日
18.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8.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
1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8.3.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畢;
18.3.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
18.3.3一方依18.4解除本合同。
18.3.4其他情形: / 。
18.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下述情況,在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8.4.1發生破產、清算;
18.4.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 20 日,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8.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
18.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且在違約后 5 日或雙方商定的補救期限內對違約行為仍未能完成補救;
18.4.5其他情形: / 。
19.保險
19.1 乙方必須對自己的全部設備及人員進行保險,費用自理。如發生設備、人身傷亡等事故,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甲方過錯除外)。
19.2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的設備和人員的損害,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甲方只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損失,對于未保險的部分甲方不予賠償。
20.通知
20.1在合同履行期內雙方就合同相關事宜有通知對方的義務,具體通知聯系方式如下:
21.其他約定
21.1本合同一式 8 份,甲方執6 份,乙方執 2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1.3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