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解決我局機關借調人員編制的請示(精選3篇)
關于解決我局機關借調人員編制的請示 篇1
區政府:
根據婁-星編〔〕22號文件,我局機關編制調整為行政編制19人、事業編制28人、工人編制2人、總計編制為49人。局機關實際在崗在編人員38人,空編11人。因工作需要,起,我局從基層學校和二級機構借調了18人到局機關和新成立的教育資金管理中心工作,實際在崗人員為56人,F將我局機關借調18人的基本情況匯報如下:
一、借調18名同志的原由
我局借調的這18名同志都是基層學校和二級機構的教師,是通過兩條途徑借調到局機關工作的。
1、通過內部公開考試、考核選調到機關工作。和,我局在干部隊伍嚴重老化、編制空余,工作需要的情況下,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先后兩次通過公開考試和考核,從教育系統內部選調了陳*君等11名同志到局機關工作。這部分人都是基層學校有著豐富管理經驗的行政人員和骨干教師,考試報名時年齡大多在35歲以下,都有大學文化,大多有中、高級職稱,到局機關后都很快就勝任了自己的工作,工作成績都很出色,得到了機關全體干部和領導的充分肯定,同時,也得到了區領導和相關部門的好評。我局當時決定在內部考試選調這部分同志是出于兩方面的考慮,一是從內部管理人員中選調,這些同志熟悉教育情況,并有著相關的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比公開招考的公務員能更快和更好的勝任工作,二是從內部選調,暫緩新增編制,多少能給區財政減輕點壓力。
2、成立婁-星區教育資金管理中心抽調到機關工作。,根據婁-星編〔〕3號文件,我局從基層學校和二級機構擇優抽調了7名業務能力強的財會人員到區教育資金管理中心工作,迄今這7名同志的編制也未得到解決,這對教育資金安全管理存在嚴重隱患,其他兄弟縣市教育資金管理中心均是10人以上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二、借調人員編制不解決所帶來的問題
去年以來,因《公務員法》的實施和機關津補貼的規范,借調人員沒有納入實施范圍,從而這部分人的津貼無法到位,局機關也不可能在公用經費中給他們補足,同時相關財政紀律也不允許,這些人的相關待遇與機關其他在編人員相比就有了較大的差距。而在當時組織選調考試的公告中,我局承諾保證選調人員的待遇與在編干部一視同仁,F在在津補貼規范以后,借調人員的津補貼不能得以落實,這樣極不利于調動借調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也勢必會影響整個機關工作的開展。
三、請求解決借調人員編制的理由
1、及時補充編制是保證我局機關工作正常運轉的需要。根據婁-星編〔〕22號文件,我局機關總編制調整為49人,現實際在編38人,空編11人。我局機關并非人滿為患、人浮于事,而是人手短缺且已嚴重老化,50歲以上的達18人,40歲以下的僅有2人,相關崗位不及時補充人員,已無法保證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且再過幾年這種青黃不接的情況將會更加突出。我局現在全部解決這11人的編制也正好只是滿編,并沒有超編。
2、我局借調人員的素質是完全能夠勝任工作的。借調人員進機關工作均通過了公開考試、考核,且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并參加了組考工作,只是因所招人員崗位工作特殊,才只面向教育系統內部有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招考,這些人的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工作能力與在編的干部一樣都是十分可靠的。
3、教育資金管理中心定編10人應該按規定到位。根據婁-星編〔〕3號文件,成立婁-星區教育資金管理中心,該中心定編10人,當時是從財政抽調3人,從教育擇優抽調7人,這10人應該享受同等的編制待遇。
綜上所述,特向區委、區政府慎重請求:
1、在我局干部隊伍嚴重老化、編制尚空余11個的情況下,請求將在和通過內部公開考試選調的陳*君等11名借調人員納入我局機關參管人員的范圍,并解決他們的編制。
2、請求將教育資金管理中心抽調的曾*平等7人按婁-星編〔〕3號文件規定,將他們的編制正式納入教育資金管理中心,且一并納入我局機關參管人員的范圍。
以上意見妥否,請批示。
缺少人才技術成為水利事業發展的“瓶頸”制約。近年來,中省逐年加大農業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南水北調流域治理工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煙水配套工程、小水工程等一大批重點水利工程先后在我縣啟動實施,使我縣的水利建設速度明顯加快,水利工程社會效益日益顯著,但水利行業自身發展嚴重滯后,如專業人才匱乏,技術力量不足,人才“瓶頸”問題嚴重影響了水利事業的進步和發展;水利系統經濟創收單位設備簡陋,市場競爭力不強,效益較低,經費無來源;水利產業發展緩慢,在如何做大做強“水”文章,在財力的增長點上沒有大的突破,職工拿的是死工資,吃的是行政飯,影響了職工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水利建設專業技術人才匱乏。因多種原因,縣水利局專業技術人員只有24人,95年以來,專業技術人員只進了3名。現35歲以下的專業技術人員只有3名,由于人才匱乏,加之不能形成合理的人才梯次和人才專業結構,嚴重制約了水利事業的發展。
體制不順,水利建設“矛”“盾”突出。
在現行體制下要發展水利事業,全面加強水利建設,還存在很多方面的問題和矛盾。第一、隊伍建設“青黃不接”。目前,縣水利局水利工程技術人員嚴重缺乏,50歲以下的技術人員只有3人,難以應付日常工作;鄉鎮水利站技術力量相當薄弱,最簡單的測量施工也很少有人懂。此外,大量農村青壯勞動力外出,留守的都是老殘婦幼,要修水利很難組織民工。第二、水利規劃有待完善。雖然編制了《雙峰縣農田水利建設綜合規劃報告》,但多數鄉鎮、村沒有水利規劃或規劃不完善,造成一些新建水利工程布局不合理,資源浪費或閑置。如峽山塘主要受益村走馬街鎮定星村僅僅為了不交水費,而一直在爭取項目要另修水庫。第三、水政執法亟待加強。目前水政執法環境很差,執法力度太弱,對破壞水利設施行為處罰難。井字鎮干部為制止河道挖沙行為多次受到圍攻謾罵,水庫管理人員對侵占毀壞渠道的當事人根本沒有辦法。第四、體制改革進展緩慢。目前中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雖然有些進展,解決了部分問題,但進度慢,矛盾多,水費收繳、水庫負債、小一型水庫管理等問題亟待關注解決。第五、水利工程立項艱難。水利項目申報前期費用驚人,專家評審、設計和相關費用動輒幾十萬,基層無法負擔,只能望洋興嘆。即使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批了個什么項目,也因配套資金難到位而實施艱難。
關于解決我局機關借調人員編制的請示 篇2
抵押人: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的全部債權,甲方將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約定條款如下:
一、被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于債權的實際發生額,各種罰息的計算方法和債務的償還期限,單獨的借據、透支合同、本票、協議、預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這些附件中規定的所有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相同。
二、抵押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歸_____________所有。
三、如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未達到還款期限,乙方也可隨時通知甲方全部或部分清償,甲方愿意立即清償,無異議。
四、登記后如需在抵押財產上貼標簽或品牌,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和抵押物提供方鄭重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歸甲方或抵押物提供方合法所有,與任何第三方的權利無關。如今后發生任何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和抵押物提供者愿意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和擔保物提供方保證擔保物的擁有者將負責妥善保管擔保物,因擔保物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如稅費、維修和保養與乙方無關。
七、當抵押物現狀發生變化時,甲方和抵押物提供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無論原因如何。如因抵押物現狀或抵押物價值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債權無法清償,甲方和抵押物提供者愿意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財產應置于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甲方或抵押物提供者或其他第三方均可使用,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者應負責將抵押物停放在指定地點。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指定的保險,并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和條件由乙方約定,所有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所有保險單和保費收據由乙方保管;如乙方代甲方墊付保費,應通知乙方限期償還。如甲方逾期未辦理,乙方可將預付款計入甲方貸款金額,并根據情況計算保費。甲方無異議。但是,乙方沒有義務代其投;蛑Ц侗YM。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占有抵押物。
(1)有擔保法規定的占有情形的;
(2)未經乙方許可,抵押物的'品牌或所附標簽受損。
(3)未經乙方同意出租抵押物的;
(4)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方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明顯減少或有減少危險時。
(5)乙方認為甲方貸款使用不當時。
(6)乙方按前五項規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方拒絕交付的,乙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乙方因占有抵押物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有權收取抵押財產被占用后產生的孳息,以抵消收取孳息的費用和甲方的債務。
(8)乙方對抵押物的占有和處置應符合《擔保法》的相關規定。
十一、甲方應尋找經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甲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付款義務。保證人愿意以本合同為證據,并聲明放棄提前抗辯權及保證人在民法擔保的各項法律法規中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愿意接受乙方對借款用途的監督,并對甲方的業務和財務進行審計。當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行使監督審計權的任何相關材料時,甲方應立即予以遵守,但乙方無監督審計義務。
十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義務應在乙方經營地履行。如因本合同規定的事項發生爭議,無論甲方、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地是否變更,也無論其國籍是否變更,均以第一審法院為準。
十四、本合同中所列的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和共同擔保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表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此外,當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共同擔保人同意變更本合同中乙方的代表時,承擔其職務的人,即本合同中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無需辦理變更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外,甲方愿意遵守所有與貸款有關的條款以及現在或將來適用于金融業的所有相關條款,并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如果期限未滿,期限可以延長。本合同有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關于解決我局機關借調人員編制的請示 篇3
委托擔保人(總承包商,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鑒于甲方與(以下簡稱供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了《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為甲方向供方提供付款擔保,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個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總包商付款保函”是指乙方向供應商保證,當甲方未能按主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時,乙方將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的行為。
1.2本合同中的“貨款”一詞是指。
第二條擔保的范圍和金額
2.1乙方擔保的范圍是主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應向供應商支付的貨款。
2.2乙方保證金額為甲方應付款項的_______%,最高不超過人民幣(大寫:_______)。
第三條擔保方式和期限
3.1乙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的保證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3如果甲方和供應商同意變更主合同的付款時間,經乙方書面同意,保證期應根據變更后的時間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條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以代付款的形式承擔擔保責任。當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時,乙方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
第五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保證率根據保證金額、保證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保證率為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性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
第六條反擔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乙方的追索權
乙方按合同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要求甲方立即返還乙方所作的全部賠償以及乙方實現其債權的費用。此外,甲方應自乙方賠償之日起支付同期企業銀行貸款的.利息和罰息,并按上述賠償金的_______%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8.1乙方應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后天內向供應商出具總承包商的支付(供應)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注冊地、主要經營機構及法定代表人所在地,或合并、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如有任何損失或訴訟,應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修改或變更與供應商的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在主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通知乙方主合同的履行情況,并積極配合乙方隨時進行定期檢查和監督。
第9條爭端的解決
本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第_______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向法院;
9.2提請仲裁。(注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應由雙方協商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補充規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