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頭副食買賣合同(精選3篇)
罐頭副食買賣合同 篇1
罐頭副食買賣合同
甲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文件,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采購罐頭副食類產品事宜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信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
1、產品名稱:罐頭
2、規格: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
二、產品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產品有外包裝的必須標明產品名稱、配料表(單一制品可以免除)、凈含量、制造者及經營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或分裝、包裝)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產品標準號;無外包裝的必須保證商品干凈衛生、無雜質、無蟲蝕蟲蛀現象,保證商品干鮮,確保商品質量完好。
2、乙方所供罐頭不得有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對人體健康有害物質。
3、乙方所供產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
4、乙方所供產品中應沒有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
5、乙方所供產品包裝以原出廠標準為準。
6、乙方所供產品包裝原則上采用紙箱包裝,如根據貨物性質、天氣情況以及裝運要求需要采用特殊包裝的,乙方應采用特殊包裝,包裝成本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貨物的包裝必須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防潮、防雨、防霉、防銹、防腐蝕和防震、確保到礦貨物仍完好無損。
8、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9、因包裝不當導致的貨物缺失、破損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責任:
(1)甲方于前一天向乙方下達第二日采購清單,訂單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規格、計量單位、數量、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并由指定的負責人簽名后遞送至乙方,乙方收到訂單確認后供貨。
(2)食堂對采購食材的質、量進行驗收,若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于收貨之日起______日內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告知乙方。乙方進行調換或退貨。
(3)甲方因儲存、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沒收協議履約金:隨意中斷協議的履行;不能及時供貨(遲于甲方所定供貨時間24小時)。
2、乙方責任
(1)被確定為定點采購供貨單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規定項目的商品,不得跨項目供貨,否則取消供貨資格。
(2)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經過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并取得合格證明的產品,每批次產品提供時應交存貨物質量合格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或檢疫報告復印件。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合格安全的產品,一旦發現偽劣假冒產品、以次充好產品或替代產品,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4)乙方提供的產品須經過食堂驗收人員的感官檢驗、外觀檢驗和試用檢驗,若產品外觀、包裝、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檢驗不能達到食品衛生要求,當即拒收;乙方不能滿足食品的質、量及售后服務要求時,甲方有權進行處罰或終止協議。
(5)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員通知的時間、數量、品種、品質要求及協定的價格準時送貨,經驗收合格后簽字確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響到食堂的正常運轉,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6)乙方不能滿足供貨要求時,應提前_____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協議。
(7)因產品質量問題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以及其他法律責任。
(8)乙方應該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出示產品檢驗合格證。
(9)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和《動物檢疫法》等相關規定,一經發現供應產品質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貨外,將取消供貨單位的供貨資格,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乙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1、運輸方式由乙方自主確定,確保將貨物及時、安全地運送到交貨地點。
2、乙方負責產品的運輸并承擔全部運輸費用(包括裝貨、卸貨等全部雜費)。
3、乙方應承擔全部運輸風險以及運輸所導致的事故責任。
五、交貨地點、方式、時間
1、乙方交貨時間由甲方指定,以最后一批產品到達指定到貨地點開箱驗收后為準。
2、乙方按甲方確定的訂單要求發貨,乙方于到貨_____小時前,應將產品名稱、規格、明細、件數、重量等以紙質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貨、驗貨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貨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且對貨物不負保管責任。
3、乙方負責送貨至_________并卸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4、甲方購買的貨物所有權,在交付地點自交付時起從乙方轉移至甲方。
5、在甲方未接收貨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拒絕接受貨物的,貨物損壞、滅失的風險由乙方負責。
六、貨款支付
1、乙方所供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額發票,貨款每月_____日結算。
2、以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3、甲方僅向乙方支付貨款,不接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款或者其他款項,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七、本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協議時,應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后,必須于______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否則視為接受對方要求。
3、乙方若發現甲方有歇業、破產、經營嚴重虧損或不能按約定結清貨款之情形,乙方有權停止供貨,并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應付款項。
4、協議變更必須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終止協議時雙方必須結清全部貨款后方為有效。
5、乙方的業務人員未經公司書面授權,其做出的任何承諾均為無效。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交付產品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______元罰款,罰款總價不超過總貨款的______%。
2、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通過甲方實質驗收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______元罰款,罰款總價不得超過總貨款的______%。
3、上述各項違約金可以累計,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應當補足損失。
九、解決糾紛的方式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中所記載的地址為雙方真實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發生變動應當于______日內告知對方。
3、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罐頭副食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買賣座落于__鄉__村
農民公寓號協商買賣協議條款如下:
1、甲方自愿出售前述房產給乙方,乙方自愿出資購買這一房產,買賣總價款為___元。
2、甲方承諾其對該房產擁有合法的使用權和處分權,并告知其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其配偶及家庭成員已明確知道此次買賣行為,并不提出異議。
3、雙方約定,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乙方交付5萬元定金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定金后2日內協助乙方至村委會辦理登記人變更手續,在辦理完變更登記手續后2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15萬元至甲方(賬號為_____)。
4、違約責任:
(1)如甲方將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反悔不履行買賣協議或又將該房擅自賣給其他人,致使乙方不能收房,甲方應返還乙方10萬元。
(2)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時間支付完購房款,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返還定金,定金5萬元歸甲方所有。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并在乙方支付定金5萬元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罐頭副食買賣合同 篇3
房產買賣合同
賣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通訊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于: 。
土地使用權證號:,房產權證號:,
登記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
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第 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于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
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著于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如該房地產所附著有賣方戶口,基于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后,應享有完全的處
分權,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30 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
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小寫: 元)。
第七條 【稅費承擔】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
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買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
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
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一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7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復日期屆滿之日起 7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
第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10%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15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六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4 份,賣方1 份,買方 1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