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外資合作經營企業)(精選8篇)
廣東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外資合作經營企業)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制定。
第二條 本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第三條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與境內合作)。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四條 公司名稱為:廣東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五條 公司住所: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街______號______房。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六條 公司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公司投資總額、注冊資本
第七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_______萬港幣,注冊資本為_______萬港幣。
第五章 投資者姓名(或名稱)、注冊地
第八條 公司合作者共_______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甲方),注冊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__________,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投資或提供合作條件的方式、期限
第九條 合作各方投資或提供合作條件的方式、期限
1.甲負責車輛在內地營運期間的各項有關手續等。
2.乙方以 實物(汽車)作價出資__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上述出資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繳足。
第十條 作為公司注冊資本的外幣與人民幣或者外幣與外幣之間的折算,應按發生(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的匯率的中間價計算。
第十一條 中外合作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作公司合同的約定,如期履行繳足投資、提供合作條件的義務。逾期不履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限期履行;限期屆滿仍未履行的,由審查批準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之間相互轉讓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屬于其在合作公司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義務的,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并自審批機關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八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合作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決定公司的重大問題。
第十四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共三人,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換,其中甲方委派兩人,乙方委派一人。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委派方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第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______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_______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應當書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知。董事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參加董事會會議的,視為出席董事會會議并在表決中棄權。
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召開的十天前通知全體董事。
董事會也可以用通訊的方式作出決議。
第十六條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者減少;
(三)公司的解散;
(四)公司的資產抵押;
(五)公司合并、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
(六)各方約定由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委派方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擔任。
第十八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董事會聘任、解聘。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董事會負責。
經董事會聘任,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勝任工作任務的,或者有營私舞弊或者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以解聘,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由乙方委派。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監事任期屆滿,委派方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應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第九章 各方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或者虧損的分擔
第二十二條 合作企業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為有限責任公司。除合作企業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作企業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作各方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或者虧損的分擔按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公司的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根據批準入境車輛數,每臺車每月支付給甲方固定利潤。
第十章 公司期限、解散和清算辦法
第二十四條 公司合作經營期限 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第二十三條 合作期滿后,甲、乙雙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作期限,經董事會議作出決議,并在合同期滿前一百八十天前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現時解散
廣東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外資合作經營企業) 篇2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合作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號。
第四條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筑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并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
(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合作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_______產品;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_。
(二)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條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或資源開發權和建筑物不計入注冊資本)
第十一條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征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內辦完征撥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公司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筑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后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確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乙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并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合作經營期限
第十六條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提出申請批準。
第八章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十七條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________%作為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________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________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分配。
第九章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______________%;
(二)經向主管部門申請批準內銷________________%。
(注:銷售辦法可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代銷;對內銷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章董事會
第十九條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訂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并、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12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董事______________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________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四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三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經理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理部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人。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____人,另一方推薦__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二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招聘、解雇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準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廠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個,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
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甲、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設審計師一人,由甲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四章納稅與保險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繳納各種稅款。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補充,必須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并報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仍應賠償履約一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合作條件時,以逾期的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________元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注:或按出資額的百分比計算)如逾期____個月仍未提供,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在合作期間,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須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關)批準,并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條合作公司對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一份,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五十條本合同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省____市簽字。
廣東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外資合作經營企業)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律、中國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國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簽訂了建立合作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合同,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合作公司名稱為:____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
合作公司地法定地址為:____省____市___路____號
第三條合作各方的名稱、法定地址為:
甲方:中國_____公司
_____省____市_____路___號
乙方:______國_____公司
第四條合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合作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二章宗旨、經營范圍
第六條合作公司宗旨為:使用___先進技術,生產和銷售產品,達到____水平,獲取使用各方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作公司經營范圍為:
第八條合營公司生產規模為:
第九條合營公司向國內外市場銷售其產品,其銷售比例如下:
______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__,在國內銷售占百分之______。
______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__,在國內銷售占百分之______。_
第三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十條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合作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元。
第十一條甲、乙方合作條件如下: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第十二條合作各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清各自出資額。
第十三條合作各方繳付出資額后,經合作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合作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主要內容是:合作公司名稱、成立日期、合作者名稱及出資額、出資日期、發給出資證明書日期等。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合作他方同意。一方轉讓時,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五條合作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應由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后,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列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六條合作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七條董事會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決定和批準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借款等);批準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修改公司章程;
討論決定合作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其他經濟組織全并;
決定聘用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決定合作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事項;
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任期為四年,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董事會董事長由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一名,由____方委派。
第二十條合作各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例會每年召開____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委托副董事長或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四條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五條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會,如屆時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六條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決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夠三分之二人數時,所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每次會議,須做詳細的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和____文,該記錄由公司存檔。
第二十八條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二十九條下列事項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過半數董事)通過____。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下設生產、技術、銷售、財務、行政等部門。
第三十一條合營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人,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首屆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方推薦。
第三十二條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三條合營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定,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需要聯合簽署的事項,由董事會具體規定。
第三十四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________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五條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合營公司的商業競爭行為。
第三十七條合作公司設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由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八條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由總經理領導。
總會計師負責領導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營公司開展全面經濟核算,實施經濟責任制。
審計師負責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工作,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向總經理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九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時,應提前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如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財務會計
第四十條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制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加以規定。
第四十一條合作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二條合作公司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以可同時用合作各方同意的_______文書寫。)
第四十三條合作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牌價計算。
第四十四條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幣帳戶。
第四十五條合作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六條合作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一、合作公司所得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二、合作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三、合作公司注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四、合作公司注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七條合作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頭四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審查出具查帳報告后,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四十八條合作各方有權自費聘請會計師查閱合營公司帳簿。查閱時,合作公司應提供方便。
第四十九條合作公司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條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以及合作公司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七章利潤分配
第五十一條合作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五十二條合作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后的利潤,自獲利年度起,甲乙雙方作如下分配:
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
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
第五十三條合作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后四個月內公布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五十四條合作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七章職工
第五十五條合作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五十六條合作公司所需要的職工,可以由當地勞動部門推薦,或由合營公司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試,擇優錄用。
第五十七條合作公司有權對違反合作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嚴重,可予以開除。開除職工須報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五十八條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中國有關規定,根據合營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并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
合作公司隨著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五十九條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合作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八章工會組織
第六十條合作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一條合作公司工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協助合營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技術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合作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六十二條合作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和合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六十三條合作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合營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六十四條合作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合營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六十五條合作公司每月按合營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合營公司工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第九章期限、終止、清算
第六十六條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七條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應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關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六十八條合作各方如一致認為終止合作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作。合作公司提前終止合作,需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做出決定,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六十九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合作任何一方有權依法終止合作。
第七十條合作期滿或提前終止合作時,董事會應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合作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七十一條清算委員會任務是對合作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后執行。
第七十二條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七十三條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作公司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四條清算委員會對合作公司的債務全部清償后,其剩余的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合作公司應向審批機構提出報告,并向原登記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回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七十六條合作公司結業后,其各種帳冊,由甲方保存。
第十章規章制度
第七十七條合作公司董事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所屬各個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程序;
2.財務會計制度;
3.職工守則;
4.勞動工資制度;
5.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6.職工福利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七十八條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并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七十九條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十條本章程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修改時同。
第八十一條本章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廣州市簽字
中國_____公司代表:
(簽字)
___國____公司代表
(簽字)
廣東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外資合作經營企業)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制定。
第二條 本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第三條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與境內合作)。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四條 公司名稱為:廣東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五條 公司住所: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街______號______房。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六條 公司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公司投資總額、注冊資本
第七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_______萬港幣,注冊資本為_______萬港幣。
第五章 投資者姓名(或名稱)、注冊地
第八條 公司合作者共_______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甲方),注冊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__________,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投資或提供合作條件的方式、期限
第九條 合作各方投資或提供合作條件的方式、期限
1.甲負責車輛在內地營運期間的各項有關手續等。
2.乙方以 實物(汽車)作價出資__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上述出資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繳足。
第十條 作為公司注冊資本的外幣與人民幣或者外幣與外幣之間的折算,應按發生(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的匯率的中間價計算。
第十一條 中外合作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作公司合同的約定,如期履行繳足投資、提供合作條件的義務。逾期不履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限期履行;限期屆滿仍未履行的,由審查批準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之間相互轉讓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屬于其在合作公司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義務的,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并自審批機關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八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合作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決定公司的重大問題。
第十四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共三人,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換,其中甲方委派兩人,乙方委派一人。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委派方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第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______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_______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應當書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知。董事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參加董事會會議的,視為出席董事會會議并在表決中棄權。
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召開的十天前通知全體董事。
董事會也可以用通訊的方式作出決議。
第十六條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者減少;
(三)公司的解散;
(四)公司的資產抵押;
(五)公司合并、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
(六)各方約定由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委派方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擔任。
第十八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董事會聘任、解聘。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董事會負責。
經董事會聘任,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勝任工作任務的,或者有營私舞弊或者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以解聘,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由乙方委派。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監事任期屆滿,委派方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應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第九章 各方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或者虧損的分擔
第二十二條 合作企業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為有限責任公司。除合作企業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作企業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作各方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或者虧損的分擔按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公司的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根據批準入境車輛數,每臺車每月支付給甲方固定利潤。
第十章 公司期限、解散和清算辦法
第二十四條 公司合作經營期限 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第二十三條 合作期滿后,甲、乙雙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作期限,經董事會議作出決議,并在合同期滿前一百八十天前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現時解散
(一)合期屆滿;
(二)合作公司發生嚴重虧損,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力繼續經營;
(三)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不履行合作公司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作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四)合作公司合同、章程中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經出現;
(五)合作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第二十六條 合作公司期滿或者提前終止時,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對資產和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中外合作者應當依照合作公司合同的約定確定合作公司的財產的歸屬。
合作企業期滿或者提前終止,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規定的事項,包括有關合作公司的職工招聘、培訓、勞動合同、工資、社會保險、福利、職業安全衛生等勞動管理事項及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審計制度等,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訂立。本公司章程修改應經董事會全體通過后,并投資者確認。
合作各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廣東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外資合作經營企業) 篇5
甲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
乙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占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占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方式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2.當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作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廣東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外資合作經營企業) 篇6
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_______________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_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______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 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廣東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外資合作經營企業) 篇7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這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條 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_注冊國家:__________國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注冊地區: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為: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 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我國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保護。
第六條 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范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潤為目的。其宗旨為,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洋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對蝦、鰻魚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范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對蝦、鰻魚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對蝦__________噸,成鰻__________噸,以及其他水產品。
第五章 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 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 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四條 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準后,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并委托中國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后,_____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__________港。
第十六條 甲方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擔負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我國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設備、工具等;
4.協助采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他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和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核后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__________港或__________港的全部設備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設備、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并確認在國內訂購的機器設備、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采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托中國銀行的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設備、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港。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并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 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 本公司為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_____名,任期均為__________年。董事長由乙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征得副董事長同意后,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周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其委托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其他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并決策任期年限。正副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并定期向董事會匯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 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并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全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布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責部門制定內外銷產品價格,并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系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決定;
12.其他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他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各項籌建工作。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 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 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持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 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 合作企業在每年度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一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并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 進口原材料采購對象,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后,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作企業生產的對蝦、鰻魚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后,根據年度出口計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并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 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隨著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 內銷產品按我國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家市場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 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各類報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核。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公司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其他貨幣屬于合作投資的均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換算。屬于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十三章 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條款規定交納各種稅金,并參照《關于中外合作經營項目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稅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收申請。
第四十六條 所得稅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于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稅后,余下的凈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 乙方所得的凈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時,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為_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準。然后,合作公司持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準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 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愿意繼續合作,可申請并經上報批準機關批準后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 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準后,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于本條第二款情況解散合同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后的剩余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余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于剩余財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稅后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單。
第五十五條 公司解散或終止后,各項帳冊及文件應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險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_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 商標
第五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對蝦采用“__________”牌商標,由工商管理部門注冊后使用。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
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 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論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其他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準后,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 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訴訟,對構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 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他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盡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顯示的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 公司地址:__________
第七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電話:
專用電訊: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
廣東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外資合作經營企業) 篇8
第一條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這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條合作各方
甲方:_____注冊國家:_____國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乙方:_____注冊地區: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三章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為:_____。
第四條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保護。
第六條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經營目的、經營范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潤為目的。其宗旨為,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洋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對蝦、鰻魚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合作公司的經營范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對蝦、鰻魚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對蝦_____噸,成鰻_____噸,以及其他水產品。
第五章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甲方提供土地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美元。
第十一條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四條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準后,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并委托中國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后,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_____港。
第十六條甲方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擔負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中國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設備、工具等;
4.協助采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他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和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核后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_____港或_____港的全部設備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設備、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并確認在國內訂購的機器設備、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采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托中國銀行的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設備、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__港。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并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本公司為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名,任期均為_____年。董事長由乙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征得副董事長同意后,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周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其委托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其他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并決策任期年限。正副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并定期向董事會匯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年。
第二十八條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并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全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布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責部門制定內外銷產品價格,并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系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決定;
12.其他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他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各項籌建工作。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合作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持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合作企業在每年度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一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并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進口原材料采購對象,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后,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合作企業生產的對蝦、鰻魚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后,根據年度出口計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并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隨著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內銷產品按中國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家市場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公司各類報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核。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公司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其他貨幣屬于合作投資的均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換算。屬于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十三章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條款規定交納各種稅金,并參照《關于中外合作經營項目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稅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收申請。
第四十六條所得稅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于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稅后,余下的凈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乙方所得的凈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時,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為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準。然后,合作公司持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準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愿意繼續合作,可申請并經上報批準機關批準后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準后,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于本條第二款情況解散合同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后的剩余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余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于剩余財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稅后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單。
第五十五條公司解散或終止后,各項帳冊及文件應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險
第五十七條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商標
第五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對蝦采用“_____”牌商標,由工商管理部門注冊后使用。
第十八章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論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其他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準后,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訴訟,對構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他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盡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顯示的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公司地址:_____
第七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電話:_____
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電話:
專用電訊:_____
電掛:_____
第七十二條本合同同中文書寫一式五份,由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主管及審批機關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