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貨銷售合同書(精選3篇)
購貨銷售合同書 篇1
供貨方:
購貨方:
根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供貨方向購貨方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質量標準
1、貨物名稱:;
2、品種: ;
3、規格:;
4、貨物的技術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符合;
第二條 數量和包裝
貨物數量:。
第三條 貨物價格
本合同項下貨物單價是元/噸,價格條款:;
運雜費元/噸;
貨物總價元。
第四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貨款的支付方式:購貨方自供貨方放貨之日起30內以現匯方式支付完畢全部貨款。
第五條 交貨時間 貨物的交付方式:供貨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日內向購貨方交付全部貨物。
在購貨方未全部付清本合同項下的貨款前,本合同項下貨物所有權仍歸供貨方所有。
第六條 收貨單位、交貨地點及交貨方法
1、收貨單位:;
2、交提貨地點: ;
3、交貨方法:。
4、接/提貨時間:自供貨方通知購貨方接/提貨之日起1日內,購貨方應將全部貨物接/提走;
購貨方逾期接/提貨的,應按0.28元/日/噸向供貨方支付保管費用。
第七條 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項下文件的通知與送達指定聯系人及傳真號碼如下: 供貨方收件人:;
傳真號碼:;
購貨方收件人:;
傳真號碼:。
第八條 其他約定: 。
第九條 通用條款約定: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謹此確認:各方均已仔細閱讀本合同之通用條款,完全知悉其含義并自愿履行通用條款之約定。
本合同中的通用條款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其他部分與通用條款有沖突的,以通用條款約定為準。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同執行期內,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貨銷售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于年 月 日簽訂此項采購合同
一、采購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及交貨期:
1) 貨物名稱、數量、價格
2) 總價合計:人民幣:(大寫)
3) 交 貨 期:年 月 日前交付全部貨物。
4) 交貨地點:
二、貨款支付:
合同生效后 15 個日歷日內,乙方交付全部貨物并安裝調試至設備正常運作,同時向甲方提供全額有效發票,甲方自收到發票并驗收合格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款:(大寫) 。
三、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1.乙方應按詢價采購文件規定的貨物規格型號、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
2.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4 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解決處理。
3.售后服務條款按附件1《售后服務承諾》所述執行。
四、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貨款總值。
2.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及詢價采購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3.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約定日期7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供貨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五、仲裁與起訴: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由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將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款辦理。
七、乙方賬戶資料:
銀行開戶名:
開 戶 行:
稅 號:
八、附件:
1) 《售后服務承諾書》
2) 《采購貨物一覽表》
甲方:名稱: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名稱: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購貨銷售合同書 篇3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基礎上,達成如下購貨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____________
第三條原產地____________
第四條價格____________
第五條裝船:第一次裝船應于接到信用證后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
從第一次裝船起,全部發運應在____個月內完成。
第六條優惠期限: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裝船時發生延遲,賣方提出憑證,買方可向賣方提供30天的優惠期限。
第七條保險:由買方辦理。
第八條包裝:用________________予以免費包裝。
第九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5天(公歷日)內買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消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證件:
1.全套賣方商業發票;
2.全套清潔、不記名、背書提單;
3.質量、重量檢驗證明書。
第十條裝船通知:買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賣方。
第十一條保證金:
1.通知銀行收到買方開具有不可撤消信用證時,賣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___%金額的保證金。
2.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后,保證金將原數退回給賣方。
若出于任何原因(本合同第12條規定的除外)發生無法交貨(全部或部分),按數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支付給買方。
3.若由于買方違約或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時間(第12條規定除外)開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4.開具的信用證必須滿足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內容。
信用證所列條件應準確、公道,賣方并能予以承兌。
通知銀行收到信用證后,通知銀行給開證銀行提供保證金。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賣方或買方均不承擔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
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戰爭、封鎖、沖突、叛亂、罷工、雇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人力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延遲,買方或賣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說明實情。
第十三條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裁決。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第十四條貨幣貶值:若美元貨幣發生法定貶值,賣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核定權力。
第十五條有效期限:本合同簽字后,在7天內買方不能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但買方仍然對第11條中第(2)、(3)項規定的內容負責,對賣方交付的保證金予以補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用________文簽署,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賣方: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