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經營店合作協議(精選6篇)
共同經營店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丁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經營場所位于:法定代表人: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范圍包括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圓整),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圓整),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人民幣
大寫:伍萬圓整),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人民幣
大寫:伍萬圓整),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
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整)。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
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乙方:
丙方:丁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餐廳合作經營合同閱讀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時起至止,并僅限于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托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甲乙雙方以合伙關系,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丁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經營場所位于:法定代表人: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范圍包括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圓整),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圓整),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人民幣
大寫:伍萬圓整),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人民幣
大寫:伍萬圓整),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
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整)。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
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乙方:
丙方:丁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共同經營店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為了規范合伙人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事務。
第二條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性質:
第三條出資
1、自年月日前,公司(凱締會所)的所有財產為甲方個人財產。
2、合伙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3、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4、在合伙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
5、年月日起,甲、乙雙方所有的出資行為必須經雙方協商,雙方商議后才能出資。除此外視為個人行為。
6、年月日(含當天)后的所有出資,除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出資認可書》有效外,其他一切出資行為視為個人行為。
7、除以上雙方所認可的出資方式外,其他出資方式視為個人行為,凡是以個人行為的方式出資的,其出資納為共有財產。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盈(虧)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虧)分配的方式以甲、乙雙方所認可的實際營業額為依據,經雙方核實后所確認實際凈利潤(虧損)為準,按甲方%,乙方%比例分配利潤和承擔(虧損)。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雙方共同協商后所達成的方案用書面方式為準,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4、盈(虧)分配周期定于的號。
第六條委托執行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商定如下:
1、由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2、由執行庫管和會計事務(可指派和直接管理)。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如實的向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
4、執行或由指定擔任庫管和會計事務的人員,應當依照約定如實的向報告財務狀況和庫存。
5、由和共同監督合伙企業資金儲存。
6、資金保管由和各自指定一人管理,實行卡和密碼分開管理制度。
7、每天的營業額,除正常和雙方認可的必要開支外,其余的全部存入銀行。
第七條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以上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雙方協商;
10、如遇突發事件,需要雙方協商又無法通知另一方時,由甲方提出處理方案,經在場的員工(公司內部)投票決定和建議。
第八條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
第九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動用或挪用合伙企業所有財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條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3、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雙方需簽訂書面變更《補充協議》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關聯條款的內容,對本合同提出合理意見。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份三頁,甲方、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共同經營店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民法典》等的規定,就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購買以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元(大寫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元(大寫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元(大寫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年月,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共同經營店合作協議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民法典》等的規定,就渝G___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伙合同:
一、甲乙雙方自愿購買以_____的名字掛靠在____市____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___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____萬元(大寫______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___萬元(大寫____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_____萬元(大寫_______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共同經營店合作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
為充分利用各合伙人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各合伙人相關能力,實現資源共享、優化組合,多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誠信、共同完成多贏的局面。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1、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風險告知:這里的合伙期限指的是合伙人經過協商一致之后約定的期限,但不包括合伙中途退出的情況。在合伙經營途中,合伙人基于正當理由可以退出合伙,但是其他合伙人如認為立即退出對合伙事業不利時,也可以要求提出退伙的合伙人延期退伙。否則,退伙的合伙人要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
(1)合伙人____________;投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2)合伙人____________;投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2、首期合伙人雙方共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返還額度根據當時臺球室價值或協議返還。
3、如首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臺球室所有財產為各方共有。
第五條、盈余分配
1、臺球室盈余每各月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后按約定比例_____%分配。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風險告知:關于合伙財產的轉讓問題,合伙財產不屬于個別合伙人所有,而屬于全體合伙人共有。因此,對于合伙事務的處理應當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在合伙關系存續期間,合伙人對于合伙財產中屬于自己的一份無處分權。但是,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權利經其他合伙人同意也可以轉讓給他人,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所有合伙人的權利:
(1)參與合伙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伙總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以少數服從多數為基準。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全體合伙人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風險告知:上述條款提到了虧損、債務清算等問題。對于合伙債務,合伙人之間負連帶責任。債務的償還順序,首先用合伙資產償還,在合伙資產不足清償時,不足部分才以合伙人的其他財產清償。在以合伙人的其他財產清償時,各合伙人應該根據他們的出資份額按比例分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合同履行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字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共同經營店合作協議 篇6
合伙人: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宗旨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合伙期限合伙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日止。第
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負責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__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__合伙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