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手冊范本(精選4篇)
公司員工手冊范本 篇1
員工手冊
前言
歡迎您加入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七年,乃公司之屬下企業,主要制造銷售各類漆包線產品。
真誠期望您以成為“”一員而引以為榮,發揮自己最大的工作潛能,更期望公司與您會有一個長久又互利的合作,務求公司與員工的共同利益達到最大的交集,“”將與您共同成長。
《員工守則》是員工工作的指導書,幫助你更快地了解“”,明確自己的基本責任、義務和權利。熟悉并遵從《員工守則》的要求和規定,不僅是“臺一”發展所必需的,也是個人成長所必需的。你所承擔的義務和貢獻我們事業成功的關鍵,亦是未來至勝的契機。
───── 與“”員工共勉!
總經理:__________
第一章 組織架構 (略)
第二章 聘用制度
1. 招募
公司內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職時,可能由內部晉升或調職,出現下列情形進行對外招募。
1.1 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
1.2 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
1.3 需特殊技術或專業知識須對外招募人才時。
2. 甄選 員工任用之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并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經所屬部門考核合格任用。
3. 錄用手續
3.1 員工任用由人事課發出錄取通知書,憑通知到人事單位報到辦理手續,并繳驗下列證件資料:
3.1.1 錄用通知書;
3.1.2 居民身份證;
3.1.3 最高學歷證書原件;
3.1.4 資歷、資格證書(或上崗證);
3.1.5 體檢合格證明(區以上醫院血液肝功能體驗證明);
3.1.6 非本市戶口需攜帶外出就業證明、未婚證(計生證);
3.1.7 一寸相片三張。
3.2 填寫《人事資料卡》,它將記錄你在“”的成長過程。
3.3 人事單位會告知你有關公司的規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屬部門的主管上司,發給《員工手冊》及《安全手冊》,并與你簽定《試用同意書》和《保證書規約》
4. 試用 辦妥以上入職手續后,你將接受至少三個月的試用期,在這期間你會得到主管上司的悉心指導及接受崗位培訓,試用期內決定你是否適合這份工作。在此期間,你的上司會對你作出評估,必要時可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延長或縮短試用期或者辭退。
5. 正式任用
5.1 員工經試用合格,公司將以書面形式與員工確認雇傭關系。
5.2 員工入職提供之證明文件必須真實,如發現有虛假隱瞞將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甚至開除。
5.3 員工如有以下變更事項應在一個月內呈報人事單位。
5.3.1 聯系地址、電話號碼及婚姻狀況。
5.3.2 遇緊急事故聯系人。
5.3.3 現時參加的學習課程(學歷證明)、現時參加的專業性團體。
第三章 工作規則
1、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每天的工作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 因生產制造程序之連續性,員工擔任輪班或特別勤務之上下班及休息時間,依實際所需訂之。公司將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確保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2. 超時工作
2.1 員工經批準加班者,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2.2 員工已領取職務加給者,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不另支給加班工資,專案核準者例之。
2.3 加班工資按下列情況計算:
2.3.1 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150%
2.3.2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200%
2.3.3 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300%
2.3.4 小時工資率=月基本工資 ÷ 21.5 ÷8
3. 考勤制度
3.1 員工必須認真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離崗位。
3.2 公司實行打卡制度,除副處長以上級別和經總經理核準免予打卡者外,必須在上下班打卡,人事單位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核定考勤的依據。
3.3 員工應保持卡面清潔,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經查屬實者,該日以曠職論,并予以懲處。
3.4 員工于上班時間內,因公務需處出者,應填寫《外出申請單》經直屬單位主管許可方可外出,未按規定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論。
3.5 公司允許員工按實際需要申請病假、事假、婚假、產假、慰唁假等,請假應事先填妥請假卡,并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向部門主管報備,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3.6 員工發生漏打、錯打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打卡,在當天或次日內應由部門主管或人事單位簽名更正。
3.7 遲到、早退
3.7.1 員工于規定上班時間后三十分鐘內打卡者為遲到,于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內提早打卡者為早退。超過上述時間者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計算。
3.7.2 員工每月上班遲到十分鐘內,次數不超過二次者或連續三個月累計次數不超過三次者(含)不予計算遲到扣薪,但列入年終績效考核,超過者按前款遲到或早退處理。
3.7.3 員工遲到及早退均以三十分鐘為扣薪計算單位,未滿者以三十分鐘計算。
3.8 曠工
3.8.1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
3.8.2 曠工以四小時為扣薪計算單位,并按日薪三倍扣罰。
3.8.3 年度內曠工累計三天(含)以上或連續曠工三天者,作辭退處理。
4. 廠證管理
4.1 廠證是員工進出廠區的證件,進入或逗留在廠內,必須按規定佩戴在制服左上方規定的位置。
4.2 沒有廠證者,保安員有權拒絕其入廠或要求登記后方可放行。
4.3 凡有損壞或遺失廠證應書面說明經過向總務處并申請補發,并隨交工本費;年累計二次(含)以上者,人事單位視情節給予警告處分。
4.4 使用他人廠證或偽造廠證者,一經查實,使用者、偽造涂改者均以嚴肅懲處,甚至辭退。
4.5 員工離職時,必須將廠證交回總務處。
5. 工作制服
5.1 每位員工均獲發完整的工作制服。
5.2 公司制服反映公司的形象,員工在工作時必須穿著并保持整潔得體。
5.3 如有破損或遺失,必須盡快補領。除制服自然破損外,其他須照價賠償。
5.4 所有公司制服,員工離職時必須全部交回公司
。 6. 其它配備
6.1 為使員工能順利和安全完成指派的工作,公司提供實際需要的配備給員工使用,包括勞動保護用品、工具和文具等。
6.2 員工因不小心令配備物品有所遺失或人為性的損壞,在補領時,公司會要求照價賠償。
6.3 除自然損耗外,員工在離職時必須把所有的配備必須交回公司。
7. 工作守則
7.1 公司有根據生產需要而調配員工工作崗位權利。
7.2 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7.3 工作期間,必須忠于職守,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串崗,不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打瞌睡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7.4 積極主動工作,提高品質,增進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怠工、停工。
7.5 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嚴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團結的言語。
7.6 關心公司,注意維護公司形象,為公司的利益積極出謀獻策;發現有損于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為,要敢于批評糾正。
7.7 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亂倒剩飯、菜等。
7.8 對來訪人員應熱情有禮、語言得體,嚴禁污言穢語。
7.9 愛護公物,不得盜竊或故意毀壞公司的財物,損壞公物需照價賠償。
7.10 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人離關電關水,嚴禁公物私用。
8. 獎勵制度 員工獎勵分為表揚、記功、記大功、晉級四種,但得酌情并用。
8.1 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表揚。
8.1.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任務者。
8.1.2 維護團體榮譽,有具體事跡者。
8.1.3 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者。
8.1.4 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
8.2 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記功。
8.2.1 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具成效者。
8.2.2 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成效者。
8.2.3 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并處置得當者。
8.2.4 舉出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
8.2.5 具有其他較大功績,足以表揚者。
8.3 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記大功。
8.3.1 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損害者。
8.3.2 維護工廠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實際功績者。
8.3.3 維護公司重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者。
8.3.4 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其他員工之表率者。
8.4 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晉級。
8.4.1 研究發明方面,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8.4.2 服務滿5年者,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過以上之處分者。
8.4.3 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8.4.4 具有其他特殊功績者。
9. 紀律處分 本公司員工懲罰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解雇四種。
9.1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警告。
9.1.1 在工作時間談天、嘻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9.1.2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
9.1.3 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9.1.4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者。
9.1.5 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9.1.6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9.1.7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者。
9.1.8 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證者。
9.1.9 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保安員或管理人員查詢者。
9.1.10 破壞環境衛生者。
9.2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記過。
9.2.1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9.2.2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者。
9.2.3 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9.2.4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9.2.5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者。
9.2.6 在禁煙區吸煙者。
9.2.7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者。
9.2.8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者。
9.2.9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9.2.10 涂改工咭,代替他人打咭或接受他人打咭者。
9.3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記大過。
9.3.1 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3.2 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者。
9.3.3 違反公司規定帶進出物品。
9.3.4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9.3.5 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9.3.6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3.7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9.3.8 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9.3.9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9.3.10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9.4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解雇。
9.4.1 偷竊同仁或公有財物者。
9.4.2 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者。
9.4.3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9.8.4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者。
9.8.5 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者,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者。
9.8.6 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9.8.7 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
9.8.8 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的。
9.8.9 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者。
9.8.10 在廠區范圍內賭博者。
9.8.11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以致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9.8.12 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為者。
9.8.13 值班人員未經主管部門批準,擅自不到崗者。
9.8.14 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者。
9.8.15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者。
9.8.16 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9.8.17 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者。
9.8.18 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者。
9.8.19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者。
10. 員工投訴
10.1 員工有投訴權利,如果員工對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滿之處,可向其直屬部門經理投訴,如仍不滿意答復或不愿由直屬上司處理,可越級向公司有關部門投訴。倘員工選擇書面方式,須注明姓名及部門,以示誠意。所有投訴將保密處理。
10.2 如發現本公司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報告,公司有責任保護揭發人的合法權益。
11. 員工離職
11.1 員工因故辭職,應于一個月前提出書面申請,試用期職員或未簽定合同者應于一周前提出書面申請。
11.2 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直屬主管申報核準作辭退處理。
11.3 員工合乎退休條件時得自動申請或命令退休。
11.4 員工獲準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依人事課所發《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11.5 員工離職俚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承擔法律責任。
11.6 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后,由人事單位辦理合同終止、退保、結算工資手續。
11.7 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11.8 在通知期內,如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12. 保密規定 在未得公司書面同意前,員工不得泄露公司有關策略、研究、財務及其他機密資料予外界人士或與此等資料無關的員工。如違反規定立即予以辭退不作任何補償,并按照有關法例予以追究,此項限制在員工離職后仍然有效。
13.績效考核
13.1 公司會不定期對員工進行考核,并作為該年度工作績效之依據。
13.2 公司就年度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升遷調配,培訓需要和每年 薪酬調整的依據。
14.員工培訓 公司將為員工制定、實施及完善培訓計劃,并密切跟蹤培訓的結果,以配合公司業務的擴展。
第四章 員工薪酬
1、薪資構成
薪資體系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和獎金三部分。
1、1基本工資 依據政府相關法規及本地區生活費用、物價水平等因素而定,是員工每月工資收入的基本部分。
1、2津貼
1.2.1 職能津貼:為提升專門職位人員之專業素質而設的津貼,系評核擔任職務所應具備的能力,包括專業知識、經驗及開展工作時所必需的綜合技能而定。
1.2.2 職務津貼:對擔任主管職務或專門職務人員,依各自擔任職務責任大小、重要程度等因素給予津貼。
1.2.3 特別津貼:對具備特殊專業技能或工作能力特別績優者所發放的津貼,本項津貼不超過薪資總額的10%。
1.2.4 作業津貼:依據員工的工作性質、難易程度、工作環境及產品質量要求等要素給予。
1.2.5 加班津貼:凡在規定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者,依照相關規定給付加班費。
1.2.6 輪班津貼:對輪班擔任中班及夜班工作的工員發給本項補貼。
1.2.7 其他津貼:因特殊或臨時因素,經專案核準而產生的津貼。
1、3獎金
1.3.1 全勤獎金:為鼓勵員工的敬業精神,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或公假外,沒有請假、曠職、遲到、早退記錄的職工,發給當月全勤獎金60元。
1.3.2 業務獎金:業務人員以營業額為基礎,考慮附加價值、費用控管、收款管理、庫存控制等因素計算出標準而給予的獎金。
1.3.3 生產獎金:以生產績效達成率及品質管理績效等評等因素計算出標準而給予的獎金。
1.3.4 其它獎金:因特殊或臨時因素,經專案核準而產生的獎金。
2. 工資計算
2.1 標準工資:職工工資計算以月工資制有基準,標準工資計算式為: 主管職=基本工資+職能津貼+職務津貼+全勤獎金 職 員=基本工資+職能津貼+職務津貼+全勤獎金 工員=基本工資+作業津貼+加班津貼+全勤獎金+生產獎金 2.2 工資計算及給付:
2.2.1 工資計算期間為前一個月的1日至該月底,于該月的1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資日為休假日時,則延長于次一工作日發放。
2.2.2 在工資計算期間,中途任用、離職或退職時的工資,按當月實際工作日對月標準工作日所占比例計算,每月標準工作日數為21.5天。
2.2.3 下列項目從工資中扣除: 個人所得稅、勞工社會保險費、依政府法令或公司相關規定應做的扣除。
2.2.4 職工工資經扣除8.4所述金額后,直接匯入指定的金融機構的個別職工帳戶。
3. 薪資調整
3.1 固定調薪
3.1.1 公司視年度生產目標、營運目標達成率,并考慮員工的年度考績、貢獻程度等多項評核要素后,于每年一月份實施固定調薪。
3.1.2 固定調薪項目包括基本工資及職能津貼。
3.1.3 基本工資視物價水平的變化、勞動市場供需趨勢、本地社會平均工資、社會最低工資的變化加以調整。
3.1.4 職能津貼依個人年功增長,原則上每年提高一級。
3.2 升等加薪
3.2.1 凡職務晉升者,依照各級制定的標準實施升等,其薪資級數按原級下降至2-4級。
3.2.2 員工升等后的工資,就調升之當月起開始支付調整后的工資。
第五章 員工福利
1. 所有員工每年均享有以下法定假日,薪資照發。
1.1 元旦
一天
1.2 春節
三天
1.3 國際勞動節
一天
1.4 國慶節
二天
1.5 其他由政府明令指定休假日
2. 有薪年假
2.1 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者,皆可享有七天有薪年假,而后服務期每增加一年則增加一天年假,最多增至十四天。
2.2 年假可以分多次使用,但每次不得少于四小時,并應于休假日前三天提出申請。
2.3 員工每年年假應在當年度使用,否則該年度未使用的年假將視自動放棄。如因工作需要無法于當年度休假時,須先經核準后得以在次年度補假或以薪資補給。
3. 公假 員工于下列規定者,憑有效證明給予公假,公假期間薪資照給。
3.1 履行公民之權利與義務;
3.2 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之日,依實際需要日數給予。
4. 婚假
4.1 符合國家法定年齡結婚者,憑結婚證和有關證明給予婚假三天。
4.2 符合國家晚婚規定者(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憑結婚證和有關證明另增假十天。
5. 產假
5.1 符合國家婚姻法結婚而分娩的女員工,可享受有薪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5.2 女員工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上)按國家有關規定增加有薪假15天。
5.3 女職工生育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6. 獨生子女優待假 女員工只生一個孩子,在產后一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優待證”,按國家和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可另加有薪假35天。
7. 計劃生育假 女員工經醫院證明已做人工流產、絕育者,給假十四天,上環給假三天。
8. 護理假 符合婚姻法結婚的男員工,其妻子生孩子時可享受有薪護理假10天。
9. 慰唁假
9.1 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喪亡者,給喪假三天,薪資照給。
9.2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喪亡者,給喪假一天,薪資照給。
10.工傷假
10.1 員工因執行工務而致傷害或疾病,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可申請工傷假。
10.2 員工因工負傷的醫療、生活費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恤費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1.病假
11.1 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憑區級或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證明申請病假。
11.2 病假待遇
在公司服務工齡
病假工資
少于兩年
基本工資45%
滿二年少于四年
基本工資 50%
滿四年少于六年
基本工資60%
滿六年少于八年
基本工資70%
滿六年少于十一年
基本工資80%
滿八年或以上
基本工資90%
11.3 員工非因工受傷或患病的醫療期限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1.4 患有傳染病或連續病假超過一個月的員工病逾返工時須持有由公司指定的醫院或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
12.事假
12.1 凡因事無法上班者,得依規定申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給薪資。
12、2 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十日,超過日數者,均以曠工論處。
13.全勤獎 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或公假外,無請假、曠職、早退記錄的員工,每人每月可獲全勤獎金60元。
14.免費膳食 公司自設飯堂為員工免費提供中餐、晚餐,員工用餐時須遵守飯堂的有關規定。
15.住宿
15.1 員工辦妥入廠手續后,凡須有公司解決住宿者,可到總務處申請統一安排宿舍。
15.2 入住者應遵守有關宿舍管理規定,否則將取消住宿資格。
16.保險 公司將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為員工購買社會勞動保險。
第六章 附則
對本手冊如有任何疑問,請咨詢你的部門主管或人事單位,務求公司與大家能有一個共識。
本手冊所陳述的各項條則是你與臺一銅業(廣州)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
公司將根據國家及不斷更新的法律的法規隨時對本手冊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并隨時通過文件、公告告訴你所更改的內容。
至“”公司
本人為下列簽署人,我承收(廣州)有限公司所派發之《員工手冊》,本人已明白該《守則》之內容,并愿接受。本人愿恪守《守則》作為被雇用的前提條件。
簽署人:___________ 時 間:_____________
公司員工手冊范本 篇2
員工手冊旨在使你了解你的責任、利益與義務。并作為在本店就職期間的行為指南。這不僅是酒店現代化管理所必需的規章制度,而且也是你切身利益之所在。因此,希望全體員工都有責任、義務維護它的尊嚴,保證它的實施。
一、員工錄用
根據國家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本酒店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員工。按照崗位工作要求及體格檢查和政審結果全面考核,擇優錄用。新招收的員工須通過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上崗,上崗后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酒店可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確定是否正式錄用,并簽訂勞動合同。
錄用的員工全部實行合同制,通過簽訂勞動合同與酒店確定勞動關系。需續簽合同的員工必須由員工本人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向酒店提出申請,由雙方協商進行。
合同到期即自然終止,酒店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員工要求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酒店提出書面辭呈,否則,按合同規定向酒店交付違約金。
員工在合同期內離開本單位,按一切合同、協議規定執行。
員工離店必須按酒店規定辦理離店手續,交還酒店配發的一切物品,相關部門會簽認可后,方可離店。
因酒店營業條件變化而富余的員工,又不能在內部安排,將按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員工考勤
(一)考勤
1、所有員工都不得遲到、早退,上下班均要打卡記錄其工作時間。任何員工都不允許讓別人替代打卡或替代別人打卡。如果考勤卡有誤、損壞或丟失,必須立即報告管理員,不得隨意涂改或更改。
員工上下班除按規定打卡外,仍要到崗位簽到、簽退,班中離開崗位要填寫離、回崗表。
2、員工在休息或下班前不得擅離職守,在工作時間內如有事要離開,須向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二)病事假
1、員工休病假須持特約醫院證明(急診例外)向所在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請病假需總經理批準。員工因急診不能上班,應由本人或親屬在4小時內電話通知所在部門,并在痊愈上班后8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2、事假要提前填寫請假條,寫明事由和請假的時間,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
三、員工生活
(一)員工住宿
住酒店單身宿舍的員工要服從酒店的安排,不準擅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宿舍內一律使用酒店統一配備的物品。保持床鋪整潔,不得占用空床和使用空床上的物品。住宿員工必須服從管理,愛護宿舍內的各種設施和物品。工作時間不準在宿舍逗留。不準擅自留外人住宿。店外住宿員工未經批準不準進入宿舍。
不準將酒店設施及客用品搬(帶)入宿舍使用,不準將煙酒帶入宿舍。
保持室內清潔衛生,不準在墻上或窗外晾掛衣物。
節約能源,不準開長明燈,不準有長流水。
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電器。
不準在宿舍內放置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易腐爛食品及小動物。
晚間10:00后員工不得互相串宿舍。
任何時間不準在宿舍喧嘩、喝酒、吸煙、玩牌、打鬧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
(二)員工餐廳
員工應按規定時間在員工餐廳就餐,服從管理,并自覺遵守員工餐廳的規定,按順序憑卡就餐;餐卡只準本人使用不得轉讓,未經許可不得將食物、餐具帶出員工餐廳。就餐時保持餐廳衛生,餐后自覺沖洗餐具,愛護餐廳設施。不準私自在餐廳會餐喝酒。不允許浪費糧食及食品、用品。不允許大聲喧嘩,說笑打鬧。
(三)員工娛樂及閱覽
遵守娛樂、閱覽室等管理規定,服從管理,保持室內衛生,不允許著工裝進入娛樂室、閱覽室,不允許大聲喧嘩,閱覽室內應保持肅靜。愛護各類娛樂設施,未經許可不允許將任何娛樂用品和書刊帶出室外。
(四)員工醫務室
自覺遵守醫務室就診規定,如遇客人時應先請客人就診,遵聽醫囑,醫務室內應保持肅靜,保持衛生,愛護醫務室設備設施。
(五)員工班車
員工乘坐班車要服從管理,并按要求在發車前十分鐘到位(站),按順序上車。
員工乘坐班車要講文明禮貌,要尊老扶弱,不得爭搶座位。
員工在車廂內不準大聲喧嘩、打鬧、與司機交談。不得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車輛沒有停穩,不準上、下車。
講究公共衛生,車內不準吸煙、不準向車內外亂扔果皮、紙屑或吐痰。
愛護車輛的設備設施。
(六)員工更衣室
自覺遵守員工更衣室管理規定,服從管理,嚴禁攜帶酒店物品、食品進入更衣室,講究公共衛生和社會公德。
四、員工儀表儀容
員工在班中,按以下要求做好個人修飾。
服裝:一律穿戴酒店配發的制服和飾物。制服應整潔合體,鞋子合腳,西褲有褲線,佩戴胸牌,扣好鈕扣,拉好拉鏈。不能有破損、缺扣、污跡。
指甲:保持清潔,不得超過指甲床0、5mm,不可涂指甲油(非接觸食品者可涂無色指甲油)。
飾物:不得佩帶手表以外的其它飾物且手表款式不能夸張。
鞋:穿著酒店按崗位配發的工鞋,清潔(皮鞋光亮)。酒店未配發的,一律穿著黑色皮鞋(款式參照酒店配發給一線的皮鞋),清潔光亮。男鞋后跟不能高于3公分。女鞋后跟不能高于6公分。
男員工:
頭發:前不過眉,側不遮耳,后不蓋領,鬢角不過中耳線,整齊、清潔、光亮(打發乳或摩絲),無頭屑,不留怪異發型,保持黑色,發長不得短于2公分。
面部:保持整潔,不得有胡須,無眼垢、耳垢。
襪子:黑色或深蘭色襪。無破洞,褲角不露襪口
女員工:
頭發:前不過眉,后不過肩,長發盤起,頭飾顏色與發色反差小,整齊、清潔、光亮(打發乳或摩絲),無頭屑,不留怪異發型,頭發保持黑色。發長不得短于12公分。
襪子:薄肉色襪。無脫絲、破洞,裙角或褲角不露襪口。
面部:應化淡妝,口紅顏色為紅色(淺不過粉紅色,深不過朱紅色),無眼垢、耳垢。
香水:清新、淡雅。涂于耳背及手的脈膊部位。
個人衛生:
身體清潔無異味,口腔清潔無異味,牙齒無殘留物,雙手清潔,鞋、襪清潔無異味,勤洗內衣,勤換工作服。
五、員工守則
1、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
2、愛酒店、愛崗位、愛事業、甘于奉獻。
3、尊重顧客,忠誠待客,熱情服務。
4、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5、鉆研業務,提高技能,開拓創新。
6、虛心接受監督檢查,隨時糾正自身偏差。
7、保障客人人身財產安全,愛護酒店公共財產。
8、工作相互協作,發揚團隊精神。
9、以客人利益和酒店聲譽為重,維護酒店形象。
六、行為規范
(一)言談
1、服務用語規范,講普通話,音量適度,音質優美,話語清晰。
2、使用對方易懂的語言,善于傾聽對方的講話,留心對方的吩咐,不得漫不經心,合適的附和與接話,不能打斷對方的談話,不能忽略敬語。不能太謙卑,應使用請求、建議、勸告式的語言,談話不能觸及對方的弱點和短處,不能自夸、不能發牢騷、不能爭論。
3、不要竊竊私語。
(二)禮貌用語
1、早上好、您好、晚上好
2、您好,歡迎光臨
3、請、您請、請講、請坐、請走好、請稍候
4、謝謝
5、不好意思
6、沒關系
7、請稍等
8、很抱歉
9、對不起、請原諒、對不起打擾了、對不起讓您久等了。真對不起,給您添麻煩了。
10、再見,歡迎再次光臨、祝您一路平安。
11、詢問、回答客人時均要使用敬語。
(三)走姿及行走
1、挺胸、收腹、肩平頭正。兩腳落地后跟所成夾角度數大于10度,小于30度。
2、在服務區內不能跑動,遇到客人應側身禮讓,并向客人點頭示意。
3、院內行走每分鐘不得少于106步。
4、院內兩人行走要排豎隊。
5、行走不得拉手、勾肩搭背,相互追逐。
(四)站姿
1、挺胸、收腹、昂首,頭正肩平,目光自然平視。不得倚物,右手壓左手交叉放于小腹部。
2、(男)腳后跟分開,呈“V”型,兩腳前內側距離不超過兩拳。
(女)腳后跟并攏,呈“V”型,兩腿自然并攏。
(五)坐姿
坐在椅面2/3的部位,保持上身挺直,坐姿端正,不前俯后仰。
(男)雙腿自然分開,兩腳前內側距離不超過兩拳,雙手自然放于腿上。
(女)雙腿并攏,右手搭左手交叉放于腿上。
(六)手式
1、五指自然并攏,手不要握拳,介紹說明指示方向時手臂自然彎曲。要用整個手,不要用食指。
2、與客人交談時手式不要過多,幅度不宜過大。
3、手式運用要尊重客人風俗習慣。
(七)禮節
1、問候:遇客人、領導應主動問候,同事間應相互問候。當酒店人員與客人同行時,應先問候客人,后問候酒店人員,問候客人、上級忌用“你們好”,一客一問候;當客人或領導不便打擾或距離5米以外眼光相遇時,應點頭以示問候。
2、進出客人用房、辦公室:進入客人房間或辦公室應按門鈴或敲門三聲,得到允許后方可進入,敲門聲應適宜,不能過響。
離開客人房間或辦公室時要面向對方后退1—2步,道別后方可離去,關門時仍要轉身面向對方,輕聲關門。
3、鞠躬:右手壓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為軸,上身前傾15-30度,頭、頸、上體保持一條線,目光注視受禮者;日、韓料崗位員工鞠躬右手壓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為軸,上身前傾90度,頭、頸、上體保持一條線,鞠躬時目光隨頭部自然下視。
4、敬禮(保安):頭正頸直,五指自然并攏,大臂與肩平,手掌斜向前,中指觸于帽沿。
(八)目光
說話時看著對方的眼睛或眼鼻之間的三角區。不要盯著客人或斜視;不要冷眼看著客人;不要東張西望。
(九)微笑
對客人要保持自然的微笑,不能大笑、嘲笑、冷笑、譏笑。
(十)接打電話
接打電話時,站(坐)姿端正,左手握聽筒,右手自然下垂,需記錄時右手執筆,仔細聆聽,不能倚物,不玩弄文具或其它物品。
接聽電話:
1、三聲鈴響內接聽電話
2、直接對客服務崗位的員工用外語問好,用中文報部門和身份。
3、非直接對客服務崗位的員工用中文問好,報部門、身份。
打電話時:
當對方接起電話后,問候你好,用“請問”確認對方身份,如無誤,應自報身份和事由。如有誤應致歉“對不起,打擾了”。
通話:
1、聲音歡悅,說話清晰,語調輕松。
2、用姓氏稱呼對方:問候客人時,先用敬語;回答客人問題完畢后要用敬語。
3、等客人或領導先放電話后再掛電話。
4、接打電話時不允許背朝客人。
5、接打電話時,遇到客人從旁邊走過應點頭示意;遇到客人要求服務時,應兼顧需服務的雙方客人。
七、保守秘密
1、對客人要求保密的事情做到守口如瓶。
2、對客人的隱私保密。
3、為客人在店內的消費情況和存入店內資金保密。
4、不向外人泄露酒店的商業機密。
5、不泄露酒店員工的收入及員工在店內受到處分的情況。
6、不泄露酒店員工的隱私。
7、不向外部門泄露本部門的有關工作情況。
8、其它不該泄露的信息情況等。
八、酒店規則
1、員工工牌:
員工工牌由酒店發給,只準本人使用,不得涂改或轉讓。員工工牌屬制服的一部分,工作時間必須佩帶在制服左上方。如有遺失應立即向人資部報告,并辦理手續重新申領;員工調換部門時,須到人資部辦理更換工牌手續。
2、工作服
員工上班時應按規定穿著工作服,保持平整清潔;下班不得穿著工作服離店,不允許私自改動服裝或轉借他人,不允許將工作服帶出酒店私用。
3、員工物品(衣)櫥
員工須使用指定的物品(衣)櫥,不得私自調換、轉讓;要保持櫥內外整齊清潔。所有員工的物品(衣)櫥,都應接受管理人員的檢查。嚴禁私藏酒店的財物、食物和非法物品,員工不得私配鑰匙,如有遺忘或遺失,不能強行打開櫥柜,可與管理人員聯系使用備用鑰匙,如鑰匙遺失須辦理換鎖手續。
4、攜物品進、出店
員工上班時除攜帶的化妝品外,其它物品一律存放在保安部,不許攜帶個人物品進店。住店員工將物品帶進宿舍時要經過保安部的檢查并對與酒店相同的物品張貼標識加以區分,員工貴重物品應到保安部寄存。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及小動物進店。
員工攜帶物品出店,必須經有關部門簽發出門證,出店時將出門證交保安部檢查核實。
員工應無條件接受酒店管理(保安)人員對攜帶物品和物品(衣)櫥的檢查。
5、班前、班中、班后
班前:提前十分鐘到崗,按照規定要求和標準作好班前準備工作。
班中:服從工作安排,服從管理,遵守工作程序、服務規范和服務程序,保證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確保為客人提供合格的產品和優質的服務。
班后:當日(當班)工作結束后,按規定要求作好日(班)清工作,填寫相關表格,作好交接工作,經上級檢查確認后方可下班。班后任何員工不允許無故在酒店停留,住店員工不得在面客區域和工作場所逗留。
6、員工通道
員工出入各部門和工作場所應走指定的員工通道,員工進出酒店時須走指定的店門,在院內行走必須走人行道(路邊上沿)。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通道和電梯。
7、拾遺
員工在酒店任何地方發現遺失的錢財物品等,須在第一時間上交部門領導或保安部,并講清拾遺地點、時間,以便盡快物歸原主,不得私自存放。
8、使用電話
員工在面客區域、工作場所不得接、傳、打私人電話,員工有外線電話可由部門給予轉達或留言。員工有急事需打電話必須經領導同意后到員工專用電話處撥打。
9、親友探訪
任何時間都不允許員工在面客區域、工作場所會見親屬好友。來訪者應在酒店指定的場所等候,由相關人員通知員工所在部門,經本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會見。
10、酒店財產
員工必須高度愛護酒店的一切設備設施、一草一木及酒店配發的用品和工具。操作設備設施時,必須熟悉掌握其性能及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員工不得動用客用設施。
未經批準不得將任何酒店財產帶出酒店。
11、崗位用品
酒店不允許將非酒店配發的用品帶到崗位使用。
九、安全守則
(一)作好五防工作:防火、防盜、防觸電、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
每個員工都要嚴格遵守酒店的安全規定,使每一位顧客和員工都認為在酒店住宿、餐飲、娛樂和工作是安全可行的。
員工要隨時提高警惕,防止一切侵犯顧客、同事及酒店人身、財產安全的事件發生,如發現可疑的人或行為,應立即報告上級或保安人員。有關人員要嚴密觀察,防止突發事件發生,一旦發生,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挺身而出,保護客人、酒店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員工必須十分重視防火,把防火工作看作是酒店安全的頭等大事。
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識,發現隱患與險情要以最快的速度報告、報警或消滅。
酒店消防電話——
消防三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疏散逃生。
易燃易爆物——燃料、紙制品、棉毛、化纖制品、酒精類、家具類、乙炔、煤氣、氧氣瓶、氫氣瓶等。
消防防范措施:
不準在酒店內及車輛上吸煙、不準在易燃品附近明火作業。明火作業時要作好防范措施。
發現煙蒂一定要熄滅,垃圾箱內要倒入一定數量的水。
所有消防通道、樓梯出口和走廊嚴禁放置障礙物,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易燃物品必須放置在指定的安全位置。
員工不得擅自動用消防設備設施。
公司員工手冊范本 篇3
生鮮超市員工手冊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業績蒸蒸日上,從而造就機會給每一位員工有所發展,嚴格的紀律和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冊將公司的員工規范、獎懲規定集一冊,希望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以為我們共同的事業取得成功的保證。
第二條 公司信念
2.1 熱情一以熱情的態度對待本職工作、對待客戶及同事。
2.2 勤勉一對于本職工作應勤懇、努力、負責、恪盡職守。
2.3 誠實一作風誠實,反對文過飾非、反對虛假和浮夸作風。
2.4 服從一員工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2.5 整潔一員工應時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職業形象,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美觀。
第三條 生效與解釋
3.1 本員工手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3.2 公司的管理部門有權對本員工手冊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和補充應通過布告欄內張貼通知的方式進行公布。
3.3 本員工手冊印制成冊,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錄 用
第一條 錄用原則
1.1 員工的招聘將根據公司的需要進行。
1.2 本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聘優秀、適用之人才,無種族、宗教、性別、年齡及殘疾等區別。
1.3 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試方式為主。
第二條 錄用條件
2.1 新聘員工一般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2.2 試用期滿考核
2.2.1新聘人員試用期滿前,由各部門主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內如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2.2.2 試用人員試用合格,其工齡自試用起始之日起計算。
2.3 以下情況均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曾經被本公司開除或未經批準擅自離職者;
判處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被剝奪公民權力者;
通輯在案者;
經公司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未滿16周歲者;
有欺騙、隱瞞行為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酗酒、吸毒者;
不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者;
虧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償者;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曾擔任課長及以上職務因任何原因離開本公司者;(經中國區總裁特批除外)
第三條 錄用程序
3.1 各部門主管可以根據本部門發展或職位空缺情況,協同人力資源部進行招聘。
3.2 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實行體檢制度。
3.2.1 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在試用期開始以前都必須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指定項目的體檢,并向人力資源部出示體檢證明。只有經證明其健康狀況適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勞動合同被公司錄用。
3.2.2 公司指定的員工應當進行年度體檢,以保證公司的全面衛生質量。如員工患傳染病,將被調任其他職位或在治療期間暫停工作。
3.2.3 公司指定體檢的員工,可憑醫院體檢原始發票在試用期滿后向公司報銷其體檢費.
3.3 新錄用人員報到應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下列手續:
如實填寫相關人事資料表格;
遞交體檢合格證明書原件;
核對并遞交學歷證書原件;
核對并遞交身份證原件、當地政府規定的各類就業證件原件,各項社會保障的轉移手續;
交一寸的半身照片3張;
需要辦理的其他手續;
3.4 新錄用員工報到后,公司憑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證明與其簽署勞動合同書。在試用期滿之前,3.3條款所規定手續仍無法齊備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并不支付經濟賠償。
3.5 所有員工個人情況如住址、婚姻狀況、生育狀況、緊急情況通知人發生變化時,應于七日內通知人力資源部。
第四條 錄用禁忌
4.1 本公司實行親屬回避制度。
4.1.1 凡在本公司有親屬關系的應當如實申報,否則將視為欺騙行為。
4.1.2 一般情況下員工的親屬(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得被公司雇傭,但在特殊情況下,經店長或區經理批準可以雇傭。
4.1.3 如員工與公司另一名員工結婚,則管理部門可以調動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門或工作地點。
4.2 公司是員工唯一的雇主。
4.2.1 員工在為公司服務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兼職或專職工作;未經批準,員工不得為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商業活動,即使是無償的。
4.2.2 員工希望為其他個人、企業、各類機構臨時工作,應該獲得公司事先書面批準。公司有權隨時撤銷上述批準。
4.2.3 未經批準,職工首次接受其他報酬時,亦將被視為其主動向公司提出辭職。
第三章 服 務
第一條 服務原則
1.1 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1.2 不僅從語言上,更從行動上向客戶(公司外部及內部)表明:客戶的需求就是我們的需求。
1.3認真聽從上級主管人員的工作指示和教導。對于職務報告,應遵循逐級向上報告的原則,不宜越級呈報,但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不在此限。上下級之間應誠意相待,彼此尊重。
1.4 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系
1.5 專精業務知識和技能,開發自身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第二條 遵循商業道德
2.1 公司永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于每位員工的態度和行為符合公司的期望。每位員工緊記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地點、時間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和聲譽。
2.2 不論是銷售公司產品或提供服務,或是向供應商購買產品或服務,應完全以品質、價格與服務為決策的依據,不得給予或接受個別客戶或客戶代表相關的報酬、贈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第三條 日常行為規范
3.1 員工應禮貌待客、舉止得體:
3.1.1 禮貌地對待客戶及來訪者;
3.1.2 與客人交談應態度和藹,注意使用禮貌用語,禁止工作時言語粗魯;
3.1.3 對客人提出的詢問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請示匯報;
3.1.4 與客人相遇,要主動讓路;與客人同行,應禮讓客人先行;
3.2 員工應注重儀表整潔:
3.2.1 員工必須身著制服進入工作現場,制服必須保持清潔,熨燙平整;
3.2.2 員工的指甲必須修理好并保持清潔,女性除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指甲油;
3.2.3 男員工不得留胡須;
3.2.4 男員工不得佩帶耳環,女員工佩帶的耳環兩側須一致;
3.2.5 儀表不整的員工,不得進入工作現場,并做缺勤處理;
3.3 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姓名卡:
3.3.1 姓名卡被視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時必須佩帶在制服的左上方;
3.3.2 如員工丟失姓名卡,必須立即向人力資源部報告;
3.3.3 員工不得佩帶他人的姓名卡,否則立即受到違紀處分;
3.3.4 姓名卡是公司的財產,員工在結束雇傭時,必須交還人力資源部,否則將賠償五十元人民幣;
第四章 工 時
第一條 標準工時
1.1 員工平均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作時間不包括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
1.2 由于公司的經營性質,周六和周日為正常工作日:
1.2.1 員工每周的休息日由部門主管根據本部門排班情況確定;
1.2.2 部門主管人應提前安排員工的休息日并通知員工;
1.3 員工應當按照部門主管制定的工作時間表進行工作和輪休,拒不遵守的員工將作曠職處理。
第二條 特殊工時
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司還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第三條 加班
3.1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在不損害員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和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
3.1.1 員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時數須經由部門主管在”加班審核表”上簽字后方可確認。
3.1.2 申報加班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
3.2.員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3.2.1普通工作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3.2.2 休息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2.3 法定休假日員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2.4 員工本月加班的,公司應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調休;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將在3個月內安排調休。
3.3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不再執行加班制度。
3.4 以下情況不視為加班:
公司在節假日組織的郊游及其他娛樂活動;
公司在非節假日組織的下班后的娛樂活動;
出差時路途所花費的時間;
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辦公室管理人員,未經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時間的延長。
第五章 考 核
第一條 考核的類型
1.1 本公司員工的考核可分為考勤與考績。
1.2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
1.3 員工考核記錄將作為轉正、升遷、調薪、核發年終獎金及懲處的依據。
第二條 考勤制度
2.1 員工應每天打卡以記錄出勤時間。
2.1.1 員工在到達公司后或離開崗位前應著制服打卡。
2.1.2 員工如果未按規定打卡,將視為缺勤,并扣除相應工資。
2.1.3 任何員工不得代為其他員工打卡,否則將被視為較重違紀行為。
2.1.4 員工應對考勤卡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前往人力資源部申請補辦。
2.1.5 員工因公司業務需要外出辦事而不能進公司的,應該事先填寫“外出工作時間表”并由部門主管簽字,回公司后應即將“外出工作時間表”交人力資源部確認。
2.2 員工應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職:
2.2.1 工作時間開始后15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2.2 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2.2.3 工作時間開始后或結束前15分鐘到4小時內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半天論;4個小時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1天論;
2.2.4 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三次,即使累計時間不超過15分鐘,也以曠職半天論;
2.2.5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根據實際缺勤天數按曠職處理;
2.2.6 擅離工作崗位,按曠職處理;
2.2.7 曠職期間,工資不發;
2.3 公司將根據考勤紀錄實行獎懲,具體辦法參考第十三章
2.4 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三條 考績制度
3.1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
3.1.1 試用考核:由部門主管考核試用人員,經評估合格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予以正式錄用。
3.1.2 年終考核:每年年底執行。由部門主管對部門員工先行考核后,呈人力資源部總評。
3.2 考績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團隊精神、遵紀情況等等。
3.3 考績可分為以下等級:
杰出,工作成績優異卓越,對組織、公司作出較大貢獻;
優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績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標準;
勝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達到標準;
需改善,尚有未達標準方面,但經努力可改進;
不合格、工作差等,經過提醒教導后仍未改善;
3.4 考績結果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屬“不能勝任工作”。
3.5 考績工作由主管、經理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以及全年的功過記錄等以客觀的態度予以評定。
第六章 薪 酬
第一條 工資構成
1.1 員工的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獎金(其中出勤、表現、效益獎各占1/3)、津貼構成。
1.2 公司根據員工的職位性質、職責范圍和個人表現確定員工的工資,員工的平均小時工資為其月基本工資除以167.4(員工平均每月工時)。
1.3 如果員工按時出勤,并能履行其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主管人員或其他上級的指示,則公司每年將根據公司當年效益情況,給予員工一定數額的獎金,是否給予獎金及獎金的具體數額將由部門主管決定。
第二條 工資支付
2.1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
2.1.1 工資發放實行先做后付制度,即當月工資次月發放。
2.1.2 公司發薪日為每月5-7日,如遇公眾假期,發薪日可提前或推后。
2.2 公司按規定從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中扣除個人所得稅,并代員工向政府稅務部門繳納。
2.3 本公司員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詢問本公司其他員工的月薪所得,違反此規定的員工應受到相應的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將導致解聘。
第七章 福 利
第一條 社會保險
1.1 公司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第二條 醫療福利
2.1 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2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可視具體情況,按當地有關政策執行。
2.3 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2.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5員工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假 期
第一條 假期類別
1.1公司的假期分為法定節假、婚假、喪假、年休假、補休假、病假、產假和事假。
1.2 除長病假外,公司給假以“工作日”計。
第二條 請假規則
2.1 所有休假應事先獲得直接上級主管批準.
2.2 所有假別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 按請假核準權限獲批準后, 統一交人力資源部備存.
2.3 所有員工必須在休假完畢后立即至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
第三條 法定節假日
3.1 員工每年享有共計十個工作日的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勞動節三天
國慶節三天
3.2公司可要求員工于法定節假日進行工作,并按照有關法律、本員工手冊與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四條 婚、喪假
4.1員工結婚給假3個工作日。符合計劃生育晚婚的(男員工晚于25歲,女員工晚于23歲,或晚于政府規定的年齡)員工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1.1婚假工資照發,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結婚證明。
4.1.2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前或后1個月內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店長或區經理特批。
4.2 如員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憑醫院《死亡通知書》,公司將給予員工最長三天的喪假。
4.2.1 員工如需請喪假,須提前通知人力資源部。
4.2.2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條 年休假、補休假
5.1公司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5.1.1員工為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后,每年享有一次連續6個工作日的帶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間將支付基本工資、獎金和補貼。年休假允許拆零休假,年休假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5.1.2普通員工需要年休,應當提前一周,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獲得2級批準后,方可休假;管理人員需年休,應當提前二周,向上級主管提出申請,獲得2級批準后,方可休假。
5.1.3年休假需在一年內休完;它不予累計享用,也不折發酬金。
5.1.4為保證公司的日常有效運營,部門主管將提前為每位員工計劃和安排休假日程。
5.1.5 員工在未得到公司事先同意情況下, 不得以年休假為理由離開工作崗位。
5.2公司實行補休假制度
5.2.1員工為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后,每年享有6個工作日的補休假;
5.2.2員工請補休假需提前1周書面申請。
5.2.3補休假需在一年之內休完;它不予累計享用,也不折發酬金。補休假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第六條 病假
6.1員工每月可以享有一個工作日帶薪病假。如果員工該月未休病假,則既不能累積,也無任何補償。
6.1.1一個日歷月中,員工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在扣除當月出勤獎后,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病假工資。
6.1.2凡因重大病因須住院、手術者,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發放,但須出具市級醫院住院診斷證明。
6.2凡請病假,應在病假當天親自或電話通知部門主管。并在病假結束返崗當天出具公司指定醫院(急診除外)的病假證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予以審核歸檔。
第七條 產假
7.1女員工生育享有產假。
7.1.1單胎順產休產假90天,從預產期前十五天至預產期后七十五天。配偶分娩給假1天。
7.1.2 24歲以上分娩頭胎者,增加15天,其初婚配偶給假3天。
7.1.3難產多胎等根據各地方政府規定給假。
7.2所有女員工必須于孕后一個季度之內通知部門主管其懷孕狀況。
7.2.1休產假必須于預產期前十周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并出示醫院出具的妊娠證明。
7.2.2產假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
第八條 事假
8.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由部門主管批準,人力資源部審核,事先未得到批準的缺席,按曠職處理。
8.2事假期間工資不發。
第九章 培 訓
第一條 培訓目的
1.1通過培訓,使員工達到并保持在本職工作崗位上進行規范服務的要求。
第二條 上崗培訓
2.1上崗培訓是指員工到崗后至試用期滿前的業務培訓。
2.2上崗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部門職能與工作目標;
部門崗位結構和崗位職責;
崗位應知應會;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本公司和本部門規章制度;
2.1.2上崗培訓由各業務部門組織實施。
2.2上崗培訓的考核結果與員工轉正評定相結合。
第三條 在崗培訓
3.1在崗員工業務培訓由各部門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凡公司出資培訓的,培訓前員工應根據公司要求簽訂培訓協議。
3.1.1在崗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部配合。必要時可委托有關單位來公司培訓或組織有關員工參加公司外培訓。
3.1.2在崗培訓可采取崗位交叉培訓、業務提高培訓、新規范新技術培訓等多種方式。
3.2公司每年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對現有主管以上人員進行培訓。
3.2.1對管理人員的統一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組織實施。
3.2.2管理人員統一培訓的內容包括管理理論、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識、新技能、等等。
3.2.3對管理人員的專項培訓,由本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提出專項申請,報店長或區經理批準執行。
3.3培訓考核的資料應歸檔保存,作為晉升和獎懲的依據。
第四條 待崗培訓
4.1待崗培訓是指員工離開原崗位,列入編外,由人力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培訓。
4.1.1待崗培訓的內容為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等等。
4.1.2待崗培訓期限一般為三個月,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4.2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教育無效,可列入待崗培訓。
多次違反員工手冊及公司和部門的規章制度,尚不足以辭退;
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部門認為應待崗培訓;
績效考核中評定為不合格的;
4.3員工待崗培訓按下列程序辦理:
所在部門負責辦理呈批手續;
由所在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主管集體討論決定;
店長或區經理批準執行。
4.4員工待崗培訓期間待遇如下:
待崗期內,發基本工資,停發任何形式的獎金和津貼、補貼。
對延長待崗期三個月的,從延長期的當月起其基本工資逐月遞減20%,但最低額不低于地方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準。
待崗培訓員工不享有當年年休假。
4.5員工待崗培訓考核合格,原則上安排回原部門,若原部門無法接收,公司將另行安排崗位,員工工資按新崗位重新確定,若員工不服從分配,公司可與員工終止合同。
4.6 待崗員工重新上崗后,若再次被列為待崗對象,可勸其辭職或作辭退處理。
第十章 調 動
第一條 調動種類與程序
1.1 調動是指在勞動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的工作地點和職位級別的調整。
1.1.1 員工調動分為平行調動、晉升調動、降職調動和臨時調動。
1.1.2 普通員工的調動主要是店內調動;管理人員的調動,除店內調動外也可以是店與店之間的調動。
1.1.3 員工沒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絕公司對其職位、工作地點的調動,否則以終止合同論。
1.2 任何調動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1.2.1 所有調動,都須經部門主管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管理人員調動視級別不同須經店長或區經理批準。
1.2.2 公司對于進行內部轉移的員工,給予相當于該員工在轉出單位當月月工資2倍的搬家津貼,由轉入單位承擔。
第二條 平行調動
2.1平行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薪酬不變情況下的職位變動。
2.2員工的調動取決于以下(但不限于)情況:
部門工作量的增減;
為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進行的職位輪換;
員工不能勝任現任職位;
工作急需;
新店開張;
其他原因;
第三條 晉升調動
3.1 晉升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上調整的職位變動。
3.2 員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有資格晉升到高職位:
員工在原職位表現優秀;
有擔任高一級職位的能力和潛力;
完成晉升職位所必須的教育與培訓;
誠實、正直、態度積極;
3.3 晉升調動可通過自薦或直接主管推薦,經2級批準,由經人力資源部的審核實施。
第四條 降職調動
4.1降職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下調整的職位變動。
4.1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由上級主管建議,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以降職。
4.1.1 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4.1.2 由于組織結構調整,相應職位被取消,沒有合適的職位空缺。
4.2 降職人員從降職的次月起執行新職位的工資與福利標準。
4.3 降職調動應當從嚴掌握。
4.4 員工有權對降職調動提出異議,但公司一經決定,員工應當服從。
第五條 臨時調動
5.1 如果一個部門的人員臨時緊缺,經店長或區經理同意后,可以從其他部門臨時調動人員。被臨時調動的人員仍執行原職位的工資福利標準。
5.2 臨時調動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否則該員工必須辦理正式調轉手續,工資福利按新職位標準執行。
第十一章 安 全
第一條 安全規則
1.1 禁止在倉庫、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煙。
1.2 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1.3 未經保安部門允許,不得將非公司人員帶入辦公室或倉庫。
1.4 所有員工必須保證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
1.5 員工必須熟悉本工作區內滅火裝置的位置以及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1.6 員工在進行危險性工作或在危險地區工作,應佩帶公司提供的防護服、防護工具。
1.7 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說明;非工作執掌范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設備或機動車(叉車)。
1.8 公司禁止員工移動或拆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設備。
1.9 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并服從統一調度。
1.10 員工有義務將任何安全事故上報。
第二條 火情處理
2.1 當火警發生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
按動最近之火警報警器并通知值班人員和安全部門主管;
通知總機,說出火警發生的地點及火勢大小;
呼喚最近的同事援助;
在安全的情況下,利用最近的滅火器材盡力將火撲滅;
切勿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撲滅因漏電而引起的火情;
把火警現場所有的門窗關閉,并關閉所有的電器開關;
2.2 如火勢蔓延,應及時采取如下疏散措施:
疏散區按照防火區隔進行劃分,由專人負責其所在區域的疏散工作;
聽到廣播后應立即組織撤離火警現場;
撤離火警現場時,切勿搭乘電梯,必須從消防梯疏散;
2.3 員工應參加火警演習,熟記火警訊號、火警通道、出入位置及滅火器具使用方法。
第三條 意外緊急事故
3.1 在緊急或意外情況下注意:
保持鎮靜,立即通知上級領導和保安部門;
協助維護現場;
與同事鼎力合作,務使公司業務保持正常進行;
3.2 如果員工在公司內受傷或發生事故,應當注意:
在場的員工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或值班經理;
協助救護傷病者;
自覺維護現場秩序;
3.3 如有人被關在電梯內,員工應立即電話通知安全部門和維修部門,由其操作電梯緊急程序。
第四條 及時匯報
4.1 為了保障安全操作,員工應當向部門主管或安全部門匯報所有不安全的實際操作或事故隱患。
4.2 員工如果在公司內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應當立即向保安人員匯報,以便將其驅逐出商場。
第十二章 保 密
第一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1.1凡在本公司就職而產生的,而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等業務信息,如有關客戶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營銷、員工薪酬,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商業秘密。
第二條 保密規則
2.1公司員工務必遵守以下規則,否則視具體情況予以違紀處理:
所有機密文件必須妥善保管;
不得將公司文件用于不屬于公司業務之用途;
公司員工手冊范本 篇4
第一章勞動條例
一、招聘
酒店以任人唯賢為基本原則,凡有志于酒店服務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對照酒店招工簡章,報名參與。酒店將通過考核面試體檢等必要的程序擇優招聘員工。被錄用者需按不同工種交納相應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證金。
二、試用期
員工需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者將終止試用。
三、勞動合同
凡被正式錄用者,酒店將簽訂聘用合同,通常為二年。
四、個人檔案
A所有職工在應聘前及時交出有關簡歷、學歷證明等。填寫包括個人簡歷、家庭成員情況等在內的登記表。
B對于家庭住址、婚姻狀況等情況的變更應在五天內告知人事部門。
五、工作時間
A參照有關法規,結合本地情況和酒店工作特點編排工作日和工作時間。
B對加班超時的員工給予合理的補償。
六、發薪方式
每月未發放工資。如遇周未或法定假期,工資將提前一天發放。
七、崗位變更
根據工作需要,酒店有權在內部調整員工崗位。
八、員工辭職:
員工辭職必須(試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后擔前30天)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酒店批準方可離崗。
九、解聘:
(1)員工無任何過失而自動辭職,符合酒店規定程序,獲準后,酒店將退還保證金并發給當月工資。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酒店有權解除合同,不再退還受聘員工保證金。
A不遵守勞動紀律,玩忽職守,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B曠工3天以上,偽造病假、事假。
C服務態度惡劣,責任心不強,營私舞弊,給酒店信譽帶來嚴重影響者。
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違反計劃生育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二章有關權益
一、假期。
1、國定假:
按國務院規定,員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三天、國慶節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員工加班,酒店將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假期或薪金補償。
2、病假:
員工生病必須在市級以上的醫院就診,憑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并于當日通知所在部門主管(病情嚴重者,可由家屬代請)方屬有效。病假期間的工資將工資考勤制度執行。
3、事假:
無充分理由,員工不得請事假。事假不發薪。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無薪請假,必須提前二天申請,經部門主管、人事部、總經理批準。
4、店內培訓:
店內培訓主要有:業務技巧、工作態度、語言訓練等。員工必須根據安排參加培訓,課程結束時要進行考試,成績合格,將發給結業證書,成績在分數線以下要扣浮動工資或獎金,無故缺課,按失職處分。
二、業余學校學習:
A目的
酒店采用報銷學費的方法來鼓勵員工參加外語學習或與工作有關的業余學習,以便他們提高與賓客的會話技能或為擔負起更大的責任、獲得更好職位作準備。
B執行方法:
不能占用工作時間。部門主管在編制上班時間表時,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應適當照顧員工的學習時間。
申請人必須報名前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批準。
要求報銷學費的員工應在學習結束后三個月內把學費收據、結業證書或有關證件呈交人事審核。
選擇課程范圍:
1、任何得到承認的電大、夜大。
2、商校、技術學院、中等專業學校、專業團體或類似團體主辦的符合本方案的文化或職業課程。
3、培訓部認可的函授學校。
C報銷:
學費報銷金額最高不超過150元/學年。
考試成績在80分以上的員工或報銷150年。
考試成績在60-79分的員工可報銷75元。
考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予報銷。
受到嚴重違紀處分、停職、請長病假或曠工的員工一律不予報銷。
三、員工餐廳:
1、每個工作日酒店負責免責供應員工一餐工作餐,只準員工本人用膳。
2、未經部門經理許可,員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口和餐具帶出員餐廳。
3、工作餐時間為半小時,用膳時間表由人事部門經理統籌制訂。
4、員工憑餐券用膳,加班加點員工將由人事部另外發給餐券。
5、不準在員工餐廳內喝酒和浪費飯菜。
6、餐券不得轉讓,不退錢,過期作廢。送、借餐券給別人的,將受到失職處分。
第三章員工守則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打電話到各部門辦公室。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名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員工除工作需要外,穿著或攜帶工作衣離店,將受到失職處分。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幣10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名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2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人事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男色皮鞋、深色襪,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保安部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4級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打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月5%效益工資。
4、嚴禁替他人打卡,如有違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則應由部門主管報總經理批準。
7、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補發新卡。
8、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柜:
1、員工衣柜的配給由人事部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柜。
員工衣柜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柜的清潔與整齊,柜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人事部配給衣柜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柜,則須賠償,并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柜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人事部和保安部可隨時檢查衣柜,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柜,并把鑰匙交回人事部,不及時交還衣柜,酒店有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不負重情況下不得使用服務電梯,禁止使用客用電梯。
2、后臺員工非工作關系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客房,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填寫出門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后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保安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簽發出門許可證,離店時主動將出門許可單呈交門衛,由保安部存案。
十、電梯故障:
當電梯出故障,客人關在梯內時,一般來說,里面的客人會按警鈴。當前廳主管/行李員聽到鈴聲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工程部,立即采取應急措施,設法解救電梯內客人。
(2)和關在里面和客人談話,問清楚以下事項:
A關電梯里多少人;
B如可能,問一下姓名;
C有無消息要帶給(領隊/隊里的成員)同伴。
值班人員無法解救客人,立即通知總工程師。
第四章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控制和報警系統。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電梯內、棉織品運送處或字紙簍里。
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工程部,以便及時修復。
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工程部。
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二、志愿消防委員會:
包括下列人員:
1、副總經理;2、安全部經理;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5、工程部經理;6、前廳部經理;7、餐飲部經理。
消防委員會要定期召開會議專項檢查消防設備,確保消防工作落實。
三、火警程序:
當消控室火警報警時,消控中心值班員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邏安全員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和值班經理。
2、與樓面服務員保持緊密聯系,隨時準備提供幫助。
樓面服務員將采取下列措施:
1、檢查樓面指示板,確定哪一間房間發出火警。
2、檢查有沒有起火,起火時,通知接線員撥119報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邏安全員要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以便找出原因及時復位,解除警報。
四、滅火程序:
發生為災后,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時,由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指揮滅火。
酒店參與滅火的有關員工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1、水工到維修中心報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統工作。
2、電工到大廳報到,按指令切斷電源。
3、安全部人員到大廳報到,并接受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的指示,協助滅火和人員疏散工作。
4、電梯將停止使用,消防隊來到后,由他們接替指揮滅火,直到火滅。
五、疏散:
由酒店總經理發布決定疏散,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組織實施。
1、客房服務員要敲門通知所有的客人并進行檢查,通知客人立即離開房間。
2、阻止任何人使用電梯。
3、客房服務員帶領客人從樓梯疏散、撤離建筑物,到指定地點集合。
4、樓層主管/員工要快速檢查并關掉所有客房的門、窗、走廊門、邊門,然后離開現場。
第五章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職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人事部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丙三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并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會受到三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以上停職停薪處分時將被辭退。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會受到三至五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停職停薪處分將會被辭退。
5、凡犯丙類失職,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停職停薪、辭職警告直到辭退。
6、員工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停職停薪處分時其當月50%的效益工資將被扣除,另按日扣除部分底薪。
7、因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受停職處分的員工在停職期間不得進入酒店,對員工的停職、解除合同、開除處分,應由部分主管或人事部提出,經總經理批準。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職工通道;
3、儀表不整潔;
A留長發;
B手臟;
C站立姿勢不正;
D手插口袋;
E衣袖、褲腳卷起;
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閑蕩;
5、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6、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訓課曠課;
8、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9、進入酒店舞廳、酒吧或其它客用公共場所;
10、工作時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培訓或工作需要例外);
11、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志;
12、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13、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和廁所;
14、穿工作服進入商店(為客人買東西例外);
15、使用客用電梯(經同意例外)、客用設備;
16、將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7、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18、在公共場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19、違反更衣室規定。
乙類失職
1、上下班不打卡或唆使別人為自己打卡和替別人打卡;
2、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
3、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
4、隱瞞事故;
5、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上班時打瞌睡;
8、涂改工卡;
9、違反安全規定;
10、在酒店內喝酒;
11、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超過工作范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在除了員工食堂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16、不報告財產短缺;
17、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不遵守消防規定;
19、損壞公物;
20、工作表現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范圍內任何鑰匙;
23、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丙類失職
1、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
2、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3、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
4、作不道理交易;
5、泄露酒店機密情況;
6、私換外匯;
7、調戲或欺侮他人;
8、行賄;
9、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10、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11、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12、故意損壞消防設備;
13、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14、故意損壞告示欄或公共財物或他人物品;
15、遺失、復制、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16、曠工。
第六章其它
一、員工告示欄:
各部門在顯著的位置集中設有告示欄,在告示欄上將張貼大家感興趣的最新信息、酒店新聞和通知、體育活動、規章制度、安全事項和備忘錄等。告示欄是傳播信息的重要媒介,員工應經常觀看。一般情況下,酒店只授權人事部、安全部簽發、張貼。
二、員工建議:
員工如有任何有助于改善服務,加強安全;增加收入,降低成本,改進員工和公共關系的意見或建議請以書面形式遞交給人事部。人事部歡迎你的建議,并會對建議進行仔細研究。一旦采納,有關員工將會得到酒店的.獎勵。
第七章修訂
酒店員工手冊的修訂可按照業務需要,修訂或更新內容。
如果本手冊中有任何與酒店正式公告相異之處,以酒店正式公告為準。
4、員工憑餐券用膳,加班加點員工將由人事部另外發給餐券。
5、不準在員工餐廳內喝酒和浪費飯菜。
6、餐券不得轉讓,不退錢,過期作廢。送、借餐券給別人的,將受到失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