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訊事務處理規定(精選3篇)
公司通訊事務處理規定 篇1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了確保本公司通訊工作的有效運行,特制訂此規定以規范公司必要的通訊業務,以及管理或處置基準。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公司的通訊事務,指電傳或圖文傳真、電話、電報和郵寄等業務工作。
第三條 負責機構
本公司的通訊事務統一由_____部門負責管理。
第四條 本規定具體內容
一、責任人的職責
1.具體工作內容
(1)必須了解通訊設施的結構、性能;必須熟練掌握設備的使用方法;努力提高通訊技能。
(2)嚴格遵守各種法規以及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掌握通訊工作的一般規律,有機地把各種設備的各種關系聯系起來,以保證有效地運用通訊手段,順利地開展通訊工作。
(3)注意愛惜各種設備與設施,小心地使用與保管,使設施始終處于完好的狀態。
(4)注意通訊事務上的保密工作,防止泄密或被私人所利用。
2.外部公關職責
通訊工作負責人必須注意與外部通訊機構如郵政局、電報電話局的關系,保持與這些機構的聯系,消除在通訊業務上的各種障礙。
3.調整與指導職責
通訊工作負責人必須注意對部門內,以及部門之間的通訊業務作出分析與研究,及時對各種通訊設施以及通訊業務關系作出調整,并且注意對通訊業務人員進行調整和教育培訓。
4.異常狀態下的處理
通訊工作負責人必須注意在通訊設備出現異常或故障的情況下,如何確保通訊工作的正常進行。
5.禁止私用
本公司的通訊設備與手段,一律禁止用于私事。
二、責任人工作原則
1.必要性
注意通訊的必要性、效果、安全性與經濟性。
2.合理性
注意根據通訊的目的,選擇必要的通訊手段與方式。
3.高效性
重要或重大業務工作,必須考慮同時采用幾種通訊方式,并注意追蹤,以確保信息傳遞的準確、及時與完整性。
三、通訊事務的分類
通訊事務一般分為四類:
1.電傳或圖文傳真
2.電話
3.電報
4.郵寄
四、通訊事務具體內容
1.電傳或圖文傳真
(1)電傳的利用_____各_____部門間的往來正常業務聯系、通知等,除非出現不得不使用其他通訊手段的情況,一律采用電傳(或圖文傳真)。
(2)電傳的安置_____電傳(或傳真)專用線的敷設、設備的添置計劃與實施,全部由_____負責。
(3)電傳的收發_____發電傳必須統一用公司規定的格式進行,電傳行文要盡可能簡單明了,直接發給收件人。電傳室(或收發室)接到電傳后,即時用電話通知收件人。收件人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應盡快前往領取。
2.電話
(1)應對與通話原則電話應對原則上應簡單扼要,并注意用語的品位,確保通話的準確與禮貌。
(2)內線電話在使用內線電話時,注意遵守通訊原則,避免加重總機工作的壓力與負擔_____。
(3)長途電話除了必須使用長途電話的情況外,諸如一些必須即問即答,即答即決的業務聯系,一些其他方式難以保密的業務聯系,一些其他通訊方式難以確保的業務聯系等等,原則上不采用長途電話方式。
(4)市外電話管理打長途電話,必須向_____請示,不經允許不得使用。各_____部門必須根據所在部門的業務特點,規定長途電話的請示與批準方式,以及允許打長途電話的業務范圍、地域范圍等等。
(5)報告
A、通訊工作負責人必須每天檢查長途電話的情況,每月一次向______做出報告。
B、通訊工作負責人,必須就下列情況向_____做出及時報告。
a、局線電話的設置與廢除。
b、電話號碼的變更。
c、電話專用線的設置與廢除。
d、自動交換設備的設置與廢除。
3.電報
(1)電報的利用__________電報用于緊急聯絡的情況與事件,以及難以通訊或通訊聯系不便的地域;此外,在深夜或其他不利于通訊的時間里,可以根據收信人的可能狀況做出判斷,采用電報的方法傳遞信息。
(2)采用電報方式,必須經_____同意。
(3)收發電報_____收發電報事務,包括電文的記錄、電報費用的支付等,原則上由_____擔當。
(4)報告_____通訊工作負責人必須就電報省略符號的修改、廢除,向_____做出報告。
第五條 附則
本規定經_____核準后實施,增設修訂亦同。
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_____。
公司通訊事務處理規定 篇2
公司商業技術保密協議
合同編號:
甲方(接收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聯系人:聯系方式:
乙方(透露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聯系人:聯系方式: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信息(如本協議第一款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有信息的定義
1.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秘密、技術秘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
2.“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3.“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第二條權利保證“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第三條保密義務
1.“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于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2.“接收方”保證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復制專有信息。
3.“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第四條例外情況
1.“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于下列專有信息:
1.1有書面材料證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
1.2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信息;
1.3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1.4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2.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盡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第五條否認許可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第六條補救方法1.雙方承認并同意如下內容:
1.1“透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秘密;
1.2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于保護專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1.3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2.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2.1“接收方”應當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接收方”承擔;
2.2“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第七條保密期限
1.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2.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八條適用法律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經仲裁委員會解決。
第十條生效及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于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于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3.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抵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
公司通訊事務處理規定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廣告產品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為原則,簽訂如下條款,共同遵信執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內容: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戶外廣告牌制作與安裝工作。
3、工程承包方式:
本項目中:
1、龍湖新城廣告牌由甲方提供材料委托乙方制作安裝。
2、龍湖新城精神堡壘由乙方包工包料制作安裝。
3、冠城華府精神堡壘由乙方包工包料制作安裝。乙方需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加工廣告牌結構及施工安裝。
4、工程質量: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雙方認可的圖紙及行業相關工藝要求制作、施工(結構用材等詳見效果圖)。
5、工程期限:10天,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
二、工程總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價:共計其中的龍湖新城廣告牌。
2、龍湖新城精神堡壘元。
3、冠城華府精神堡壘元。
4、付款方式:全部制作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分期支付費用。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廣告牌相關審批手續由甲方辦理,乙方給予協助。
2、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3、甲方負責工程價款拔付和竣工結算,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按質按量完成合同所約定的項目內容,并確保廣告牌結構安全性。廣告牌質保期為5年,在質保期如因鋼結構配件質量問題在正常使用下發生結構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如因制作、安裝、維護不當導致廣告牌出現質量問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廣告牌安裝完成后,五年內乙方負責免費維護保養,并承擔相關費用。
3、工程質量驗收:乙方工程已竣工,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4、乙方對在廣告牌制作、安裝、維護及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擔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相關規定。如未達到相關規定,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2、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總造價的3%賠償甲方損失。
3、如果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該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五、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樣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