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產經營借貸合同書(精選3篇)
公司生產經營借貸合同書 篇1
借款人(甲方)
貸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為月息 ,即每月 元。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雙方設定每月1日為付息日。若1日為周末或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四、借款償還:
1、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個月后,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五、違約和違約處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還本付息,屬甲方違約。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借款加收 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公司生產經營借貸合同書 篇2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擴大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
實際借款額以匯款水單為準
第三條 本借款為無利息借款。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限:共兩年半,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出借方將該款項兩次匯到借款方指定賬戶。
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劃款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劃款人民幣陸拾陸萬伍仟元整.
2、還款期限:__年月之前。
3、借款方如未按約定時間內還清款項,應還款總金額的10%的違約金。
并最終還款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 還款資金 有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按時還款。
出借方義務
1、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支付到借款人賬戶。
2、出借方應當對借款人相關的債務、財務、經營及各類商業信息保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
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 由于行政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
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3、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 住所:
基本賬戶開戶行: 銀行賬戶開戶行:
賬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生產經營借貸合同書 篇3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_生產,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
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年零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止。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報送……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