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業聘用法律顧問合同(通用5篇)
公司、企業聘用法律顧問合同 篇1
聘應法律顧問合同
顧字( )第 號
聘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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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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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合同日期: 年 月
聘請方與受聘方雙方本著誠意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由聘請方聘請 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簽訂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經聘請、受聘雙方協商一致,受聘方委派 律師擔任聘請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為聘請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務
1.為聘請方的重大決策、民商事行為、行政行為及其他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或進行法律論證;
2.協助聘請方建立健全依法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參與聘請方重大決策和其他法律事務的調研、談判活動;
3.草擬、修改、審查聘請方在依法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4.代理聘請方的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5.受聘請方所屬機構的委托,代理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6.指導和協助聘請方及聘請方所屬機構的法規工作,向聘請方工作人員宣傳法制、解答法律咨詢、開展普及法律常識活動,提供法律、法規信息。
法律顧問應確切及審慎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應確切及審慎履行一切由法律、慣例及傳統使其對聘請方所承擔的義務,而不以上列1.2.3.4.5.6.為限。
三、服務時間和方式
受聘方委派律師接受聘請方通知隨請隨到。
法律顧問提供服務除本合同的約定外,以知悉聘請方的請求為準,不以時間為限。
法律顧問直接與聘請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員進行工作聯系。
四、聘請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要求法律顧問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對不稱職的法律顧問,有權要求受聘方更換。
五、聘請方應向法律顧問提供本系統行業、部門和單位制訂的有關法規、政策性文件、資料,可能涉及法律問題的重要會議,應邀請法律顧問列席。
受聘方接受聘請擔任法律顧問后,基于律師執業行為規范和本合同的約定,對任何直接或間接從聘請方獲得的信息或資料,負有職業保密(權利及)義務。未經聘請方書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該職業保密(權利及)義務及于法律顧問的助理、雇員或任何在提供職業服務上的協助人。
職業保密義務不受時間限制。
法律顧問應依法律及正當程序,使用其一切經驗、知識及業務上的資源盡力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就聘請方所提出的權利或主張是否可行,向聘請方認真提供意見;對于受托處理的事務應謹慎研究,并熱心處理,不得無故延宕,并應及時告知關于受托處理事務的進展情況。
六、聘請方應為法律顧問及其助理人員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用品,為律師及其助理人員提供食宿等。
七、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八、聘請方每年法律顧問費為 萬元整(¥ ),于合同簽訂生效后三日內支付。貴陽市城區以外的交通費、差旅費、住宿費在征得聘請方同意后實報實銷。
九、法律顧問受任的聘請方、及其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的重大專項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設立、收購、資產置換、破產,以及訴訟、仲裁,于本合同外另行簽訂專項合同并按不高于80%的比例優惠收費。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聘請、受聘雙方在實施過程中可以補充完善。如果需要變更、終止、延長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按照新簽訂的合同履行。
十一、本合同在聘請、受聘雙方簽訂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均應全面認真地履行合同。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聘請方: 應聘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 址: 地 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公司、企業聘用法律顧問合同 篇2
一、項目概況
甲方目前擁有大量自主知識產權,隨著甲方的發展,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需求日益突出和迫切,現需要建立和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體系,以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并進而提升和利用自己的品牌和技術優勢擴大市場份額。為實現上述目標,甲方聘請乙方律師就知識產權方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二、雙方人員委派及指定
1.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常年法律顧問,根據本合同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其他律師及工作人員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應當取得甲方認可。
2.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指定為專項法律顧問工作的聯系人,負責傳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通知乙方。
三、乙方顧問工作范圍
1解答甲方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咨詢、依法提出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甲方草擬、制訂、審查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包括特許經營合同、知識產權方面許可與轉讓合同等;
3.參與甲方涉及知識產權方面的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4.就甲方已經面臨或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或問題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5協助甲方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戰略體系、公司內部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內部關于知識產權方面的規章制度;
6.應甲方要求,為甲方相關人員進行知識產權培訓,講授知識產權實務知識;
7.厘清和解決甲方現有的知識產權的權利歸屬問題;
8.協助甲方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維權及應急體系,并針對性地提出對侵權方的打擊手段;
9.代理甲方完成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版權登記等事項;
10.代理甲方的知識產權訴訟、仲裁、專利無效、商標無效等事宜。
四、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及時、客觀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文件及背景資料,對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權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2.積極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合法的要求;
4.甲方應當根據本合同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律師費和工作費用;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損失,非因乙方律師嚴重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義務
1.乙方應勤勉、盡責、專業地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盡最大努力依法切實維護甲方利益;
2.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或知悉有關案件及項目情況后,及時完成委托事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3.無論何時,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律師在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5.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6.乙方對甲方項目的服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六、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
乙方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但需要乙方律師京外出差或長期集中時間工作(以超過3天為標準)、節、假日期間工作的,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七、律師費及支付方式
1.鑒于此專項法律顧問服務的復雜性、系統性,根據國家律師服務
收費的有關規定,雙方一致協商同意,對于乙方在本協議約定范圍內提供的法律服務乙方應收取的律師費分四部分,具體如下: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1—10款的服務內容,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伍萬元整,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第11款的法律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伍仟元整,甲方應當在股權轉讓所得匯出境外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第12款的法律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貳萬元整,甲方應當在辦理完資本公積金轉注冊資本手續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4)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第13款的法律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伍仟元整,甲方應當在辦理完未分配利潤的處理事宜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如甲方、甲方股東或者收購方出于自身原因終止本項目的運作,乙方已經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八、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譯費、資料費、復印費等辦公費用;
3.北京市外出差而實際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乙方律師應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服務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嚴重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直接經濟損失的;
3)違反第五條第3-5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政策或者違反律師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十、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2.乙方委派的律師出現下列過錯致使甲方利益受到損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1)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泄露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第三方;
2)將甲方的文件原件遺失;
3)無故終止提供法律服務。
十一、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的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合同期限根據項目的運作及完
成時間而定,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計算至項目結束時屆滿。在此期間,任何一方無故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構成違約,應支付對方根據此合同可以獲得的收益作為賠償。
十三、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簽署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任何一方如遇變更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責任。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投郵日視為送達。
十四、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企業聘用法律顧問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主要工作內容: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您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咨詢。
2、提供電話咨詢熱線_______疑難問題24小時內解答
3、為個人從事各種民事活動提供規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提供個人從事的相關行業最新法律法規信息;
5、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6、幫助您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并提出建議方案,出具正式法律意見書;
7、以委托律師的身份維護您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8、協助您處理涉及個人的各種民事、行政、刑事糾紛,代理起訴、應訴或與有關部門交涉、發表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9、辦理私人財產的轉讓、質押等手續;代為監管私人財產。
10、辦理其它個人不便直接出面辦理的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
三、為使乙方更好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應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文件,并保證資料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并保證為工作保密;
3、指定__________作為乙方聯系人,協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簽收乙方提交的文書;
4、當乙方律師為甲方的事務外出工作時,應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貼等費用。
5、甲方有權利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于商業秘密考慮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為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乙方應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關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事項之委托,及時安排辦理;
2、乙方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如因工作變動、調動等原因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應及時另派律師接替,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重要業務資料,有保密義務。
五、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____________元,支付時間和方式為_____________。乙方律師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復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六、乙方參加甲方的重大非訴訟項目或者代理甲方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代理行政復議等,雙方單獨簽訂協議,并視案件情況按同類案件的收費標準給予20%優惠。
七、未經甲方正式授權,乙方對外簽署的有關法律文件,甲方有權拒絕執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乙方對甲方違反法律、政策之委托,有權不予接受,并不構成違約。
八、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自二〇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經雙方同意,可變更合同條款。
如一方中途提出解除本合同,則須向另一方發出書面的解除合同通知,自另一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的不再退還,由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退還相應的法律顧問費。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企業聘用法律顧問合同 篇4
聘請方:
顧問方:
聘請方有限公司因經營需要,聘請________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法律顧問:
顧問方接受聘請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和合作律師擔任聘請方的常年法律顧問。雙方約定由法律顧問與其合作律師和律師助理協助完成第二條約定法律事務。
二、工作職責:
2.1投資策劃:項目投資論證及調查;公司設立;公司并購;公司轉股;
2.2基礎設施:房地產建設;設備管理;
2.3客戶管理:應收款的法律管理;資信調查;
2.4人力資源: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勞動合同的完善;
2.5供應管理:供應商管理;采購合同的規范化;質量糾紛的預防和處理
2.6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的保護;商業秘密;技術合同管理;
2.7物流管理:貨運、貨代合同的標準化和格式化;外貿代理的規范運作
2.8電子商務:域名保護,網站法律審查;法律風險的預防
同時,法律顧問通過《________》網站(________)向聘請方提供法律信息服務,為聘請方提供新頒布的涉及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合同范本及法務管理等法律信息。
三、法律服務:
法律顧問為聘請方處理商務及法律事務,聘請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如有緊急情況,雙方可以隨時聯系處理。(聯系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
四、顧問費:
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聘請方每年向顧問方給付常年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___元整,于簽約后支付。
五、其他費用:
法律顧問代理聘請方參加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或參與項目代理,應另定代理委托書,代理費按標準優惠收費。法律顧問外出為聘請方辦理事務,差旅費、食宿費等由聘請方支付。
六、忠誠義務:
法律顧問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所掌握的聘請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義務。法律顧問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聘請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聘請方的咨詢意見。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在期限屆滿前____個月,如一方不提出終止合同,本合同繼續有效。
八、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聘請方:
顧問方:
代表:
代表:
公司、企業聘用法律顧問合同 篇5
甲方(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8、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