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遣勞務協議(通用3篇)
公司派遣勞務協議 篇1
1,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機場之日起到離開國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盡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
4.根據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25天,每周6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國____機場至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國____機場至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國第納爾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銀行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國第納爾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國第納爾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設備,家具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內,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十七)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機構裁決:
乙方是:____
甲方是: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后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文、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見證人:見證人:
年月日
公司派遣勞務協議 篇2
甲方(蓋章):___乙方(蓋章):___
代表簽名:___代表簽名:___
20xx公司派遣出國勞務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 ____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雇主”)和以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總部設于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公司”)通過友好協商于 ______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 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本合同。
鑒于雇主希望為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_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公司愿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雇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雇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雇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 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如雇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公司,而中國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雇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雇傭,雇主應在終止雇傭之前,提前 ______ 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雇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三、中國公司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并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公司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二、雇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雇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公司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公司不負責任。
三、如雇主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雇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并支付每人×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公司沒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雇主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公司負擔。
四、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雇主應在接到中國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并通知中國公司。同時雇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對中國公司人員的要求人員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雇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雇主為實施本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對雇主的要求
雇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雇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周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雇主與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副受權代表
9.受權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人員應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資遞增 ______ %。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一、根據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員在夜班工作和加班,應商得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 ______ 小時。
二、夜班時間系指從當日晚上九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雇主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三、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于夜間),雇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時不論是否屬于夜間),雇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四、小時的合同工資,按下式計算:
月合同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一、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 ____________ 之日起至回到中國 ____________ 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二、中國公司在工地的受權代表應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 ______ 日后×天內即 ______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受權代表審核批準。
三、工資單審批后,雇主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后 ______ 天即 ______ 日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中國公司。其中: ______%電匯至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支付給中國公司工地受權代表。如雇主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支付所欠付款總額的. ______ ‰(千分之幾)以美元向中國公司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北京的中國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 稅金
中國公司應負責為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雇主應負責為人員交納項目所在國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項目所在國的政府規定,每周的休息日為星期 __________________ 。
二、人員應享受項目所在國政府頒布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春節2天,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 ____________ 天。
三、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為期天的回國年度休假。雇主應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 ____________間的返往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工作月數× =休假天數12
四、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五、因本工程需要并應雇主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北京間的往返旅費雇主照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一、雇主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即應向中國公司受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于美元的預付工資。
二、中國公司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后第 ______ 個月開始償還,分 ______ 個月還清,每月償還幾分之一。
第十三條 動員費
一、雇主應向人員每人支付 ____________ 美元的動員費。
二、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后由雇主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并電匯至中國銀行中國公司帳號。
第十四條 保險
一、中國公司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 ____________ 之日起至返抵中國 __________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隨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并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每月 ____________ 美元保險費。
二、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雇主對于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工傷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殘廢或死亡均不再承擔賠償費。
三、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后,如經雇主要求,中國公司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免雇主為人員在項目所在國重復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一、雇主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免費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中國公司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雇主承擔。
二、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雇主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雇主應支付 ______%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愈需送回中國繼續治療,雇主不再支付第四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雇主要求中國公司派人替換該傷或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費亦由雇主承擔。
三、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雇方應負責其遺體處理并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一、雇主應負擔人員中國 ______ 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隨身攜帶 ______ 公斤超重行李費。雇主應于人員合同期滿后回中國前 ______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中國公司受權代表。
二、雇主應免費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雇主應免費向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采購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 ______人,雇主應增加一輛小型貨車。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雇主免費提供,并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免費使用雇主的交通工具,用于正當的目的,諸如游覽、購物等。
四、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和人員可以免費使用雇主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五、人員如經雇主批準出差,其差旅費應由雇主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雇主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一、雇主應為人員免費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 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 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 平方米;受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平方米;雇主還應免費提供水、電、臥具、空調、淋浴、衛生、洗衣設備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備品(臥具和家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和四) 二、雇主應向人員免費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制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炊具、餐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三、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國公司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和包裝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在收到中國公司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后____________ 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四、中國公司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中國公司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五、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項目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后,有關報關、提貨、運輸等工作,雇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雇主應為人員免費提供一般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和專用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八)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勞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國包干代購,雇主應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中國公司代購,由雇主據實支付貨款,并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二、雇主應免費向人員提供各工種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國公司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雇主承擔。雇主應在收到中國公司代購手工用小工具的帳單后×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應經雙方工地受權代表協商同意后,由雇主免費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一、中國公司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雇主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于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它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出面處理并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二、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雇主協助中國公司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中國公司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于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雇主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訴方所在國名稱),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或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受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中國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派遣勞務協議 篇3
委托方(甲方):___
居間方(乙方):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就委托乙方居間促成位于市之股權收購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擬出售位于市的資產,現特委托乙方作為居間人促成該資產權屬的成功交易,交易方式為資產所屬企業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
第二條資產概況:___
(1)資產名稱:___
(2)資產四至:___東至路,南至路,西至路,北至路;
(3)資產占地總面積㎡,建筑面積為㎡(容積率:___),建設用地規劃性質:___商業辦公綜合用地。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做好促成該資產出售事宜的相關配合工作,包括配合甲方收集、提供相關文件資料信息、資信證明以及應由資產受讓方提供的各種文件、信息及甲方出售該項資產所需的各種文件等。
2、甲方應配合乙方收集提供出售該項資產所需的各種文件、資料、信息。
3、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并且甲方保證給予乙方的`居間費用不被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所知悉。
4、甲方承諾一旦該資產的正式轉讓合同簽訂,并按照正式轉讓合同實際收到合同首期款項后,甲方即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居間報酬的義務。
5、乙方應積極認真地把甲方介紹給資產買方,并及時溝通情況。盡力促成該資產的成功交易。
6、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秘密。委托方與出讓方簽署合同以后,無論資產轉讓協議各方是否再變更、終止合同,委托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向居間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用。
第四條居間報酬、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1、凡是甲方、甲方的關聯公司與乙方所引入資產受讓人簽訂正式的股權資產轉讓合同,即視為乙方已經按約完成居間服務。
2、雙方經協商確定,該項居間服務的居間方報酬為:___甲方與資產受讓方合同最終交易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三計取,居間報酬合同稅費由居間人承擔。
3、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和方式:___在甲方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資產股權轉讓合同,并在甲方收到轉讓合同首期款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額乙方居間報酬。
4、甲方將居間報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帳戶,由該帳戶所有公司乙方向在收取款項前應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真實有效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具體帳戶在居間報酬支付前,乙方書面告知甲方。
第五條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居間成功后,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居間報酬,則甲方除應履行支付該居間報酬外,還應從逾期之日起就延遲支付金額按每日千分之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委托方甲方與受讓方簽訂該資產的正式轉讓合同后,需同時告知居間方乙方。如委托方甲方未告知居間方乙方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資產轉讓合同、股權轉讓合同及構成委托方甲方與受讓方雙方實際交易合同的,居間方乙方均有權利依照本協議獲取居間報酬。
3、乙方對本合同履行期間獲知的甲方公司商業秘密、甲方與資產受讓方簽訂的合同內容等均負有保密義務,若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乙方應按甲方的實際損失賠償。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七條其他約定條款
1、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如果委托方與居間方所提供的出讓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即使本合同委托期滿后壹年以內,委托方在沒有書面告知居間方之前,不應與該出讓方進行單方面協商并簽訂任何轉讓協議、服務協議、合作協議,否則視為乙方完成了居間工作。
2、有效期內,居間方乙方未能促成委托方甲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委托方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居間方乙方任何費用。
3、正式股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為等,與居間方無任何法律關系,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影響委托方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居間方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4、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兩份,委托方一份,居間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居間方: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授權代表簽字: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