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料瓶聯合回收經營合同(精選3篇)
公司料瓶聯合回收經營合同 篇1
為了充分發揮商業工作促進生產,引導生產,保障供應,繁榮經濟的作用,搞好料瓶回收和供應工作,支援四化建設,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聯合經營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聯合經營單位
_____________物資回收公司以下稱
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以下稱
第二條聯合經營企業名稱
市物資回收公司___________料瓶聯合經營店
第三條組織領導
甲方出三名,乙方出十名組成聯營企業經營管理委員會,設正主任一名,付主任若干名,委員會的`職責是:
1.對聯營店實行領導和監督。
2.決定聯營店正、付經理及主要人員的選配和調整。
3.研究決定聯營企業的重大經營問題。
4.聯營店的正、付經理均由乙方擔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工作職責
甲方
1.根據業務經營的需要,提供料瓶專項經營的流動資金。
2.掌握經營政策和價格政策。
3.進行日常業務輔導。
乙方
1.全面負責回收網點,存放貨場和各種加工運輸工具的安排。
2.合理調整和使用人員。
3.組織好日常購銷業務工作。
第五條經營范圍
1.舊料瓶、碎玻璃。
2.有權接收規定劃區內代購點和自營戶的收購業務。
3.有權經營________________地區的購銷業務。
4.經過批準,有權與省內外開展舊料瓶的經營業務。
5.認真貫徹執行民法典,對外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簽證后生效。
第六條價格權限
1.聯營企業成立物價評議小組,在市物資回收公司物價科的管理指導下進行工作。
2.執行全市統一規定的收購價,交換價,銷售價。
3.在執行統一銷售價的基礎上,聯營店可根據市場的行情變化和地區差價,有權在不超過10%的浮動范圍內,自行調整價格。
4.在________________地區開展業務,應服從當地價格管理,不得采取高價吸引開展業務。
5.市區不得采取違犯統一價格的手段,吸引代購點和自營戶的回收業務。
第七條財務管理
1.建立完整的財務核算制度。
2.按照上級規定,按月、季度編報進,銷,費用,利潤,計劃,報有關領導部門。
3.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按國家財稅部門規定,支付各項費用。
4.帳目清楚,核算準確。
5.定期向管理委員會提報工作情況資料。
第八條人員及盈虧分配
1.聯營店的工作人員,要本著精簡節約的原則從實際出發,合理定員.如業務發生變化需要增加時,必須管理委員會批準,原則上從待業青年中挑選。
2.甲方派駐聯營店的輔導員,其工資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負責,派駐人員,不得從聯營店索取額外利益。
3.聯營店工作人員平均每人月工資不得超出50元,要根據任務輕重,貢獻大小,確定合理差距。
4.聯營店的工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工作情況需要參照國營企業標準執行。
5.聯營店不執行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條例,工作人員發生意外工傷,聯營店要負責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見報請聯營企業委員會研究經上級批準,做一次性處理.費用從利潤中按三、七比例甲乙分擔。
6.聯營店實行每月結算一次,經營利潤所獲純利,采取按季統算的辦法,實行三、七分成,即乙方分七成,甲方分三成,利潤分成后,雙方各自按上級規定繳納。
所得稅和利潤上交。如因形式變化及政策性原因發生正當虧損,甲乙雙方按上述利潤分成比例分擔。
7.聯營店只負責與日常經營商品有關的直接費用、間接費用以及管理委員會核定的行政辦公費用.如果發現任意擴大開支、亂攤費用的時候,除按規定扣回,并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8.未經管理委員會批準的經營,發生違犯市場管理和價格政策所造成的損失,由從事經營方和直接負責人負責,不能從費用中列支。
9.聯營企業只負責管理委員會批準在本企業從事經營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和國家規定的獎勵標準,其他獎金和報酬均由乙方自行從分得的利潤中解決,不列聯營企業費用支出。
10.聯營店在經營中發生的商事糾紛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聯營企業負責。
第九條甲乙雙方聯營時間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如雙方都同意繼續聯營,須另立聯營合同,或延期執行原合同條款。
第十條本合同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必須在兩個月以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后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意見一時不能統一,可報請簽證機關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章后,經雙方上級批準和合同管理機關簽證之日起生效,并按規定辦理工商企業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以及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企業終止聯營后,庫存商品均按帳目數量,金額,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十三條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交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公司料瓶聯合回收經營合同 篇2
遵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丙各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概況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2、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房)。
3、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4、責任承擔:本公司采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公司宗旨與經營范圍
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
本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第三條 股權結構
1、公司采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對象為法人、社會公眾。
2、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占股份總額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3、公司股東以登記注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4、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
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
股份公司成立后擬在國內二級市場發行約_________萬股,具體數額屆時由股東大會決議確定。
6、公司股票采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四條 股份類別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時設定為人民幣普通股,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第五條 發起人認繳數額、比例、出資方式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出資方式為:_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出資方式為:_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出資方式為:_________。
第六條 其他出資
合同各方同意發起人_________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_________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同意_________評估師將標的折價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條 繳付時間
在_________政府批準設立股份公司后_________日內,應由注冊會計師對股份公司驗資并出具驗資證明,以確認各方對股份公司的投資額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發給出資證明。
第八條 籌備委員會
(一)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籌備委員會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
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二)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并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文件。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準。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并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后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系股東,聽取股東關于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
并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三)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后酌情核發若干補貼。
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后由公司實報實銷。
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四)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簽訂之日起正式成立。
待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后,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九條 組織機構
1、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
2、股份公司設立董事會,由_________董事組成。
3、股份公司設立監事會,由_________監事組成。
4、股份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條 發起人的權利、責任
1、共同決定有限責任變更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
2、當本協議約定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獲得通知并發表意見;
3、當其他發起人違約或造成損失時,有權獲得補償或賠償;
4、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后,各發起人即成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
5、各方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發起人和股東應當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發起人的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股份公司設立活動,任何發起人不得以發起設立公司為名從事非法活動;
2、應及時提供為辦理股份公司設立申請及登記注冊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證明,為股份公司的設立提供各種服務和便利條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后,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各發起人作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承擔發起人和股東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4、發起人繳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當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6、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應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7、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費用承擔
1、在設立股份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進行預算,并詳細列明開支項目。
2、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各發起人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
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費用。
第十三條 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制作。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5、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愿或不能作為股份公司發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變更類型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約的發起人所造成的損失。
經其他發起人同意,該違約方將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的,可免除該責任。
第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
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各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其他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任何轉讓,未經其他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
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公司料瓶聯合回收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電話:
乙方: 性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及培訓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機房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
每周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周周 為休息日。特殊情況按照客戶需求安排工作實景等下班。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上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做下列分配:
a.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種子分配辦法絕地共,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提成工資制,根據甲乙雙方平等自愿的條件下作出下列提成工資制:
5—10萬單子按3%提成。 10—15萬單子按4%提成。 15萬以上單子按5%提成工裝視情況而定。
d.提成每月20號按客戶所交工程款的比例發放。
e.中途無故不干丟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無理由拒絕發放乙方的一切工資以及提成,情節嚴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執行。
六、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在使用期內達不到甲方的基本業務能力的;
3.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或私自接私轉單等情況的。
4.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傷或病害等無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節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沖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感部門舉報。
八、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感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附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