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廣告策劃合同(精選7篇)
公司廣告策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特簽署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
1、質量要求:
2、質量要求:
3、質量要求:
二、合同金額:
共計人民幣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0%,即人民幣¥_____元
2、項目結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幣¥______元整
四、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相關策劃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規定時間完成,并送交甲方簽字認可。
3、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并承擔因版權、文責所引發的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
五、產權約定:
甲方將委托策劃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才享有著作權,否則,乙方策劃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策劃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違約責任:
因策劃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經過大量調研工作的同時更需策劃師的精心創作,乙方在開始著手策劃時就已經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終止合同,預付款乙方不予退還。
七、其他事項:
八、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果則提請法律途徑解決。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傳真:
日期:日期:
公司廣告策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后簡稱 "辦法")規定。
二、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損害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 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后,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五、 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發送到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發布后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 合同付款說明:
1、 遵守先付款后發布的原則。
2、 的確無法做到發布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發布費,余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 違反以上款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 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 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十一、 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十二、 代理期限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簽章)
公司廣告策劃合同 篇3
廣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上海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后簡稱"辦法")規定。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損害上海廣告策劃有限公司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
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后,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發送到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發布后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合同付款說明:
1、遵守先付款后發布的原則。
2、的確無法做到發布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發布費,余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違反以上款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
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十一、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十二、代理期限為: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簽章)
公司廣告策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限公司 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限公司 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后簡稱 "辦法")規定。
二、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損害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限公司 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 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后,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 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限公司 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發送到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限公司 ,廣告發布后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限公司廣告 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 合同付款說明:
1、 遵守先付款后發布的原則。
2、 的確無法做到發布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發布費,余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 違反以上款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 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 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十一、 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十二、 代理期限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簽章)
公司廣告策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后簡稱 “辦法”)規定。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損害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后,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發送到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發布后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 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合同付款說明:
1、遵守先付款后發布的原則。
2、的確無法做到發布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發布費,余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違反以上款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十一、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十二、代理期限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簽章)
時間:
公司廣告策劃合同 篇6
甲方: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XX公司 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 上海XX公司 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后簡稱 辦法)規定。
二、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損害 上海XX公司 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 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后,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 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 上海XX公司 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發送到 上海XX公司 ,廣告發布后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 上海XX公司廣告 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 合同付款說明:
1、 遵守先付款后發布的原則。
2、 的確無法做到發布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發布費,余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 違反以上款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 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 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十
一、 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十
二、 代理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
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章)
返
公司廣告策劃合同 篇7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策劃并實施 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活動名稱、時間、地點
活動名稱: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第2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第3條 義務和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對乙方提供各項目的策劃方案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
2. 甲方負責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 甲方負責來賓邀請工作;
b) 甲方負責公司內部領導的邀請及相關安排;
c) 甲方負責對活動提出明確的目標以及相關要求
d) 甲方負責直接向第三方支付活動中的部分款項:場地部分
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提供活動的策劃方案,并提交甲方確認;
2. 乙方根據甲方書面確認后的策劃方案組織實施;
3. 乙方負責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 乙方負責活動現場整體效果的策劃、設計、制作及搭建
b) 乙方負責活動所需設備的租賃
c) 乙方負責現場音頻和視頻設備的安裝(現場電力和網絡安裝由場地方負責);
4. 乙方負責第三條第3款中其所負責事項的安全執行及使用相關設備、場地、儀器設備等的責任。
第4條 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
具體費用及內容:
1. 此次活動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2. 附件一列明此次活動的費用預算清單;
3. 附件二列明此次活動的工作時間進度表;
4. 活動實施應按照甲方確認后的策劃方案進行,如策劃方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需事先經甲方書面確認,雙方將根據調整后的預算,并依據實際費用發生情況進行結算。甲方如提出調整,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由雙方確定此項調整的相應費用變動,如甲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確定費用情況,或者甲方提出的調整實際上不能操作(包括時間上的不夠充分),乙方有權按照原定方案執行并收取先前約定金額。
支付方式:
1. 甲方于合同簽署后的10個工作日內應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2. 甲方于活動結束后的15個自然日內結算此次活動的全部剩余款項,計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元整)
3. 甲方可選擇以電匯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項。
收款單位:
開戶行:
帳號:
第5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協議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以及發生其他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應向乙方支付協議總金額的5%的違約金;
2. 因甲方延遲交付乙方所需材料,從而導致乙方延期提交設計方案,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不影響甲方的按期付款;
3. 乙方不能按協議要求提交設計方案,或不能按所附工作時間進度表提供服務、所提供產品和服務質量與協議約定不符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協議總金額的5%的違約金;
4. 甲方應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結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除預付款外,逾期支付每延遲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總費用的0.03%作為違約金。
第6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本協議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遲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2. 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該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時起24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告知該類事件對本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0日之內提供相關官方證明。
3.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 協議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均不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7條 不競爭限制
1. 本協議有效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直接競爭對手提供公關咨詢、策劃及相關服務。
第8條 保密義務
1. 未經許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證券聯合交易所或其他監管機構的要求,雙方的法律、會計、商業及其他顧問、雇員除外)泄露本協議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2. 乙方承諾對甲方為履行本協議所提供的材料(包括來賓的一切個人資料)及其他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的義務,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于散發、傳播、披露、復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
3. 但本條的保密義務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資料:
1) 非由于乙方的一方的過錯而公開的信息和材料;
2) 乙方可從第三方在無須承擔保密義務的條件下可以獲得的信息;
3) 乙方可以證明在簽訂本合同前無須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已經知悉的信息。
4. 本協議終止后,本保密條款在三年內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9條 知識產權
1.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宣傳用品,活動用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權、專利權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權訴訟,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同一依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10條 法律關系
1.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和同意乙方只作為甲方的獨立承包商按照本協議條款向甲方提供服務。乙方不應亦無權顯示自己為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員或雇員。
2. 本協議不構成或被視為構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雙方之間有勞資、合伙關系。
第11條 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
1. 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未達成一致時,應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雙方同意接收此約制并執行其中仲裁決定,除非有關費用的支付另有裁決,否則敗訴的一方應支付仲裁費用。在仲裁過程中,除了爭議的部分外,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2.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
第12條 關于附件及其他
1. 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 本協議有若干個附件,每個附件需由甲方簽字認可后生效。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中文寫成。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