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短期高利息借款合同(通用3篇)
公司短期高利息借款合同 篇1
公借款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在本合同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到期,借款人應主動歸還全部借款。
第二章借款利率和計息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為______%,確定借款利息為月息_________元。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息,按月計息,利息于放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借款到期還清本金。
第八條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九條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日前應備足應付本金,由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一次性還付借款,款項以貸款人實際收到時間為準。
第三章雙方權利及義務
第十條借款人權利及義務
1、保證不利用借款從事違反法律、政策經營活動。
2、保證還款資金來源合法有效。
3、及時向貸款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與利息。
5、借款人有要求提前還款的權利,但應提前5天通知貸款人。
第十一條貸款人權利及義務
1、對本合同有可能涉及到借款人的財務及經營狀況保密。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借款人收取相應的借款利息及本金。
3、本合同到期后,貸款人有權收回借款資金,不再續借。
4、當借款人違約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第四章合同的變更
第十二條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5日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第十三條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四條借款人、貸款人任意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國家規定,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五罰息。第十六條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千分之二利息。
第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條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訴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由被申訴方承擔。
第七章其他
第十八條本合同經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二十條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以及聯系方式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0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
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
借據、收據。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短期高利息借款合同 篇2
借款方:
貸款方:
根據《民法典》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借貸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關于借款
1、借款種類;
2、借款金額;
3、借款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借款利率:
執行借款月利率為借款金額%,于每月付清應付利息。
5、借款的付款方式:
第二條關于保證:以擔保貸款和抵押貸款作借款保證。
第三條貸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貸款期限屆滿后,貸款方有權收回全部借款,若借款方違約不得按時歸還所借資金,貸款方將有權采取上述保證形式追索收回。
第四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經公平合理達成共識,取得借款;按時歸還借款。借款人必須在借款到期前準備好借款資金,到期如數歸還全部借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在約定期限內未能按時歸還借款,將按借款總金額每日 的數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公平合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高利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降低利率。
第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七條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貸款方:
地址:地址:
簽訂時間:年月日
公司短期高利息借款合同 篇3
【案情】
20xx年1月15日,王某向謝某借款人民幣100萬元,約定借款時間為10個月,月利息2.4分,后王某就款項本金和利息都未歸還分文。20xx年1月1日,謝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王某歸還100萬元的本金及從20xx年1月15日起至還款日止的利息,利息按月息2.4分計。另,20xx年1月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4.86%。
【分歧】
本案因借貸雙方對借款10個月后的逾期利息沒有約定,故在審理時對逾期利率的確定,有三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理由是最高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4條規定“借款雙方因利率約定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第二種意見:與借款期內利率相同計算,理由是依當然解釋方法,借款期限內尚需支付約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應按期限內的利率支付利息。
第三種意見:以原告要求按月息2.4分計算,理由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逾期利息屬違約金性質,應依法擇高計算。
【評析】
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理由如下:
一、借款利率不能違背國家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法(民)發(1991)21號《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利率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本案借貸關系發生時,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4.86%,四倍利率為:
4.86%÷12×4=1.62%。即月息為1.62分,現原被告雙方約定利息為月息2.4分,超過0.78分,對超過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護,故本案借款期內的利息應確定為月息1.62分。
二、本案逾期利息就是逾期付款利息屬違約金性質
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約定歸還借款的超期罰息。
對于逾期借款而言,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期限返還給貸款人款項的行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其行為是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返還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逾期付款是指債務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債權人款項的行為,同逾期借款一樣是違約行為,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逾期付款利息即是不按合同的約定給付款項的超期罰息。對借款合同來說,逾期借款與逾期付款內容系同一所指,逾期付款利息就是逾期利息。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逾期貸款如何計算利息問題的請示》時,以法釋(1999)8號《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答復:“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從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第8號”批復中用詞也不難看出逾期利息屬于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已經不再單屬利息性質了,更多的是具有懲罰性質的違約金性質,20xx年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發(20xx)251號文件《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20xx年1月1日起,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由此通知也可以看出,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逾期還款利息的精神實
質亦是使借款人逾期還款付出的利息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明顯帶有處罰性質。
三、原告逾期利率訴訟請求合理合法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年8號、法釋(20xx)34號和中國人民銀行銀發(20xx)251號文件,確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是:“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此計算標準也應是本案計算逾期利息的標準。
結合本案來說,原被告借款期內的利息依法應確定為月息1.62分,此利息應理解為系原被告雙方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即“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如加收50%,則月息可達2.42分,現原告訴訟請求要求被告按月息2.4分支付逾期利息,沒有違背法律的規定,故應依法予以支持。
2、最高人民法院法[20xx]336號《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第六點規定:當事人僅約定借期內利率,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內的利率主張逾期還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
3、從所有權的角度考慮,利息是基于所有權的一種法定孳息,無論是在約定期間內還是在其之外,它都是貨幣所有者依法應享有的權利。換句話說,逾期利息是非給不可的,即使沒有約定(除非所有權人放棄)。
此外,若將原利率適用于逾期過程中,則是將逾期這種違約行為的表現視為原借款合同在同等條件下的自然延續,這等于抹去了這種行為的違法性,顯然是不妥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