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代理合同(通用19篇)
工程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代理人)就 工程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模:
5、結構形式:
6、總投資額:
二、委托范圍
委托代理招標內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說明具體內容): 勘察設計,具體包括:
三、委托人權利
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委托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托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并經確認,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義務
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 1 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 作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托人應當書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后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于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讓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托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托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義務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授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并任命 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毀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代理費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中標人按國家發改委計價格[20xx]1980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中標服務費。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1) 由委托人支付。
(2) 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采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并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領取中標通知書前一次付清。
八、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年 月 日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年 月 日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
九、爭議解決
1、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爭議或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 、合同文本
雙方約定合同一式3份,雙方各執1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 點: 招標規模: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 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 (執行山東省物價局魯價費發[20xx]64號文轉發的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計價格[20xx]1980號文的有關標準計取招標代理費。由中標單位支付)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嚴懲歷年來屢禁不止的跨地區銷售(返銷)現象,有效配合各地經銷商開發和維護市場,保障所有經銷商的公平利益,特立此條款。
一、乙方因自己市場控制管理不嚴,乙方的產品流通到所屬經銷區域之外使用或銷售,根據受害方向甲方提供清楚、確切的證據和書面報告(附投訴報告表)。甲方有責任快速就該事件進行調查核實。
二、當甲方調查核實后確定為第一次返銷,事實成立后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就本事件與受害方主動進行協調解決。七天內協調解決未果,甲方有權勒令乙方收回返銷貨物,承擔所有差價等費用;若乙方不直接親自參與或不能收回返銷貨物,則甲方有權通過其他途徑收回返銷貨物,由此所產生的費用和差價全部由乙方承擔,并處以5000元罰款。該款項的最終用途:① 收貨產生的差價及費用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補給受害方;②處以罰款金額5000元,直接在乙方往來款中扣除作為受害方專項廣告宣傳費,并由甲方監督使用。
三、如果乙方出現第二次將貨物返銷到受害方區域,經甲方核實后,立即以書面形式勒令乙方就本事件與受害方協調解決。七天內協調解決未果,甲方有權決定向乙方處罰承擔收貨差價及費用,并罰款10000元-20xx0元。該款項的最終用途:① 收貨產生的差價及費用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補給受害方;②處以罰款金額10000元-20xx0元,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作為受害方專項廣告宣傳費,并由甲方監督使用。
四、如果乙方出現第三次將貨物返銷到受害方區域,經甲方查實后立即執行向乙方處罰承擔收貨差價及費用并罰款30000元-50000元。該款項的最終用途:① 收貨產生的差價及費用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補給受害方;②處以罰款金額30000元-50000元,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作為受害方專項廣告宣傳費,并由甲方監督使用。
五、如果乙方出現第四次返銷行為,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結束與乙方合作,取消乙方總經銷權。
六、針對惡意報復性返銷(即因受過處罰不改正反而利用不正當手段通過購買、設圈套、制造假相等造成的惡意報復性返銷),一經查實則處以50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立即取消總經銷權。
本條款執行期為:
以上條款經甲、乙雙方仔細閱讀后,均同意條款內所列的處罰方案并同意嚴格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 篇4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 點:
規 模:
招標規模: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 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工程代理合同 篇5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二、代理范圍和內容
1、確定招標方案;
2、編寫招標文件;
3、審核施工合同的簽訂;
4、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服務性工作。
三、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1委托人有選定代理人,以及與其簽訂合同的權利;
1.2代理人調換代理負責人必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1.3當委托人發現代理人不按《招投標法》進行代理時,有權終止合同;
1.4委托人應當負責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
1.5委托人應向代理人提供工程的有關資料。
2、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2.1招標方案的建議權;
2.2施工合同的審核權;
2.3發中標通知書;
2.4代理人必須嚴格按《招投標法》及有關法規政策進行代理;
2.5向委托人提供招標過程全部資料卷宗。
四、委托人向代理人承諾按以下條款注明的期限、方式、金額,向代理人支付報酬:
五、本合同自編制招標方案開始實施,至發出中標通知書及簽訂施工合同止完成。
六、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份。
委托人:(蓋章)代理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簽訂于:年月日
工程代理合同 篇6
委托人(甲方,全稱):
代理人(乙方,全稱):
為規范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行為,明確建設單位和代理機構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托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他)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總工程規模:占地面積約_______畝。建筑面積約_____萬㎡。分期實施。
4、單向合同估算價:
5、結構及層次:
第二條 招標
1、招標方式:
2、招標范圍:施工圖紙以內的土建、水電安裝工程項目
第三條 招標代理合同天數
1、開始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2、完成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完成總日歷天數_____天。
風險提示:委托代理范圍
委托人需要明確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并書面形式確定下來,最好詳細約定,避免工程驗收時候因代理事項因為代理事項沒達到雙方滿意程度,造成不必要糾紛。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寫相應內容序號):
1、提供招標前期的咨詢工作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2、申報及填寫有關的招標資料及表格;
3、起草招標公告或邀請書;
4、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5、入圍投標單位的確定;
6、編制招標文件及備案;
7、招標有效期內授權乙方簽章認可有關招標事宜;
8、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并將答疑會內容形成書面文字解答送給各投標單位;
9、編制標底;
10、編制工程量清單;
11、組織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12、編制評標報告;
13、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14、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15、協助招標人調查,了解有關招標活動的投訴,處理糾紛工作;
16、其他委托內容。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
1、對委托項目的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給乙方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二、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的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
2、及時完整的提供項目施工圖紙、招標人的招標要求、期望及其他有關招標資料;
3、招標人應按合同,規定配合招標代理機構開展代理業務,對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有關技術資料及填寫的有關招標表格等按要求審查后蓋章,同時將蓋章審查后的有關文件、表格及有關技術資料及時送招標監督機構備案(可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審定招標程序及對有關招標過程中的一切合法行為和活動予以認可;
4、參與委托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7、招標人對應保密內容負有保密職責,不得泄密。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范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過程的真實、合法、規范、有效,并在其資格規定范圍內依法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2、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依法開展代理活動、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當在發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對代理事項保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托人存檔;
7、負責本次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8、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轉讓第三方;
9、由于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造成代理人工作嚴重失誤或泄漏標底及其他保密內容,使招標人收到重大損失的,招標人可依法扣減代理費用,對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依法提出責任賠償;
10、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風險提示:委托代理報酬
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協商約定。
委托人如果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等。
第七條 費用的約定及標準
招標代理費、標底編制費依據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xx】1980號或按《關于頒布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贛價房字【20xx】1號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收費標準按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幅度不超過20%。
1、全過程招標代理費按中標價的________收取;
2、招標代理費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收取;
3、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按總制價的_______收取;
4、甲方要求外出封閉編制標底、差旅費、住宿費由_____負擔。
5、其他。第八條付款方式1招標人代理費: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招標代理費的60%,余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五日內一次性付清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余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付清。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委托人可以與受托人約定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最好明確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等。
另外,委托人約定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否則相關條款可能被認定無效。
第九條 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業務的;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需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大寫)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方。委托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金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經招標監管部門認定,委托人有權解釋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結清款項后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五份,委托人貳份,代理人貳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建設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開戶銀行:
賬號: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代理機構(章)
法定代表人(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開戶銀行:
賬號: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工程代理合同 篇7
委托人:
代理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人)就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模:
5、總投資額:
風險提示:委托代理范圍
委托人需要明確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并書面形式確定下來,最好詳細約定,避免工程驗收時候因代理事項因為代理事項沒達到雙方滿意程度,造成不必要糾紛。
二、委托代理范圍
1、委托代理招標內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說明具體內容,無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設計,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范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代理的事項(有委托的在□中打√,無委托的在□中打):
□代擬發包方案;
□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委托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托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并經確認,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作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托人應當書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后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于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托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托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授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并任命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毀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風險提示:委托代理報酬
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協商約定。
委托人如果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等。
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___________元。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采用以下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采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并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八、委托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時間為準。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委托人可以與受托人約定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最好明確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等。
另外,委托人約定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否則相關條款可能被認定無效。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約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一份,副本_____份,各執_____份。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地址:
開戶:
賬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e-mail: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開戶:
賬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e-mail:
工程代理合同 篇8
委托人: 受托人: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地點:規模:招標規模: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合同訂立地點: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工程代理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甲方(招標人,委托人):
招標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招標代理機構人,受托人):
代理機構法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何莉
委托招標項目名稱:
招標事項核準文件名稱:
招標事項核準文號:
總投資額(以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為準):
甲方為順利、依法完成項目的招標工作,已通過【 】方式,確定乙方為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壹】比選;【貳】比選失敗后直接確定;【叁】其他。
為規范招標代理服務,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平等、自愿、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總 則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圍”規定的授權范圍內辦理有關招標代理事宜,甲方同意承擔乙方在代理權限內實施代理行為產生的結果,其中包括各項權利、義務和商業風險、收益。
(二)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并保證其代理工作符合國家法律和四川省的有關招標投標規定。乙方應承擔和自身過錯相
適應的違反本合同的責任,但乙方不承擔中標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有關的損害賠償責任。
(三)乙方應以其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做好招標代理工作,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應依據其自身的技術實力或專業設計單位做好技術方面的工作,并積極配合乙方的招標代理工作,甲乙雙方應密切配合,確保本代理合同的順利執行。
二、聲 明
本合同的簽訂,還基于雙方以下的聲明:
(一)甲乙雙方鄭重聲明:甲方和乙方沒有行政上的隸屬關系和經濟上的投資或股權關系。
(二)本招標代理機構鄭重聲明:作為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本機構及其附屬機構,或有經濟利益關系的其他機構,沒有也不會在本項目中承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任務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供應;沒有也不會為本項目投標或比選單位提供任何咨詢服務。
(三)本招標代理機構承諾在核定的資格范圍內承擔招標代理業務。保證不得無權代理、越權代理;保證不得明知或應當知道委托事項違法而進行代理;保證不轉讓、轉包招標代理業務和轉讓、出錯、倒賣招標代理資格證書。
(四)本招標代理機構承若:嚴格遵守《招標投標法》第五十條關于招標代理機構的禁止性規定,并愿意為此承擔違反此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雙方如有違反上述(一)、(二)、(三)、(四)項聲明或承諾的,雙方所簽合同無效,并自愿接受招標投標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理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甲乙雙方都同意:乙方受甲方委托從事招標代理業務并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但乙方不隸屬于甲方。招標代理機構既要維護招標人的利益,也要依法保護投標人的合法權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
(七)乙方鄭重聲明:完全熟悉并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等有關招標投標規定,并知道違反這些規定引起的嚴重法律后果。
三、委托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體內容為: 招標(包括按規定重新招標和評標)。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下列授權范圍內從事招標代理工作:
(一)擬定招標方案,向招標人提供招標前期咨詢;
(二)發布(發送)有關招標信息;
(三)按規定編制并發售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及補遺;
(四)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
(五)組織開標活動,做好評標(評審)的服務和后勤工作;
(六)協助招標人組建評標委員會、定標,協標評標(評審)委員會編制評標報告(資格預審報告);
(七)辦理中標候選人公示;
(八)受招標人委托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招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以及其他通知義務;
(九)草擬承包合同,協調合同的簽訂;
(十)完成招標投標情況的所有備案手續;
(十一)協助招標人處理投標人和其他厲害關系人提出的異議;
(十二)做好整個招標投標過程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為完成甲方委托的招標代理業務,乙方應委派有足夠經驗的專職經濟技術人員擔任項目負責人,及委派兩名以上專職技術人員(公開比選的應和《代理申請書》中的人員一致)到本項目從事招標代理工作。
1.項目負責人(1人)
姓名: 身份證號:
2.委派到本項目的主要專職技術人員(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的,委派2名;3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可委派3名;2億元以上的,可委派4名) ①姓名: 身份證:
②姓名: 身份證:
③姓名: 身份證:
④姓名: 身份證:
四、代理期限
(一)乙方的代理期限為: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圍”內的事項止。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本項目的招標工作。乙方的代理資格不滿足該項目要求的除外。
五、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辦理有關項目的審批、核準和備案手續;
2、向乙方提供有關本次招標的相關文件和資料(如項目批文,技術資料、圖紙等),包括向乙方介紹項目內容和籌備情況,并做到真實、準確、合法和完整;
3、與乙方共同商定招標有關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開展招標工作;
4、對乙方擬定的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編制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及其他各種文件提出修改、予以審核、批準或認可;
5、授權由乙方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6、依法確定中標人和簽訂承包合同;
7、在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未依法解除或協議解除本合同前,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代理機構代理本項目的招標工作;
8、根據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或協助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
9、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四川省的有關規定,按照項目審批部門的核準要求,認真履行代理職責,保證代理行為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范、有效和公正;
2、維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對違法的代理事項和要求予以拒絕并作出解釋;
3、保證全面完成本合同雙方約定的委托事項,在甲方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符合甲方的技術、質量要求;
4、及時將委托事務的開展情況和招標投標備案情況向委托人(甲方)報告,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5、與招標有關的所有文件發出前應送甲方審查同意;
6、嚴格按《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向發展改革部門和其他招標投標行政主管部門履行招標投標情況的備案手續,上一步沒有備案的不得進行下一步招標工作;
7、不得超越甲方委托范圍開展工作,更不得非法轉讓委托;
8、自覺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有關部門在職權范圍內因監督事項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的,應當積極提供;
9、乙方不得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其他好處,不得泄露招標、投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和資料;
10、乙方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于乙方專有。委托事項全部完成后,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標的完整檔案資料,乙方也應至少留存一份,以備檢查;
11、切實履行在《代理申請書》中承若的事項(義務);
12、收取約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費。向招標人、投標人或者中標人收取費用必須符合規定和要求。
六、招標代理服務費
(一)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收費按《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之【叁】收取。
【壹】規定收費標準;【貳】規定收費標準上浮 / % ;
【叁】規定收費標準下浮 詳見補充條款 % ;
(收費的依據為20xx年10月15日國家計委印發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xx]1980號)和20xx年9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xx]857號)。公開比選的必須以乙方在《代理申請書》中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報價”為準,另行約定的無效)。
(二)招標代理服務費在招標人與中標的投標人簽訂《承包合同》并按規定備案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
分階段或分標段招標的,完成一階段或一部分標段可分批分期支付。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兩次招標失敗后,采用比選等方式確定承包人的,合同簽訂并按規定備案后五日內一次性支付。
(三)因招標代理機構的過錯造成招標、評標、中標無效的,招標代理費不予支付并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乙方按規定收取代理費用和按規定出售招標文件(不含所附的設計文件)后,不得再要求甲方無償提供食宿、交通費用或收取其他費用。
(五)代理項目招標過程中發生的下列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公告(招標信息)發布費用;
2、編制招標文件(包括資格預審文件和資格預審結果)、評標報告,組織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并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活動,協調合同簽訂等的費用;
3、評標專家的評標(評審)費用;
4、招標會務、資料、食宿、交通等費用,但甲方人員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開標、評標場地費及規費,包括有形建筑市場(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建設工程交易服務收費中應由招標人(發包方)支付的部分;
6、重新招標、評標的費用及招標失敗后組織比選等的費用(因招標人的過錯引起重新招標、評標的費用由招標人承擔;因評標委員會成員、投標人等的違法行為引起的重新招標、評標的費用由乙方墊付后,由其依法向責任單位和個人追償)。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解除代理關系,并及時報原備案機關備案:
1、應不可抗力致使委托招標的項目不可能實現的;
2、委托招標的項目被國家有關行政審批部門依法撤銷的;
3、任何一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
4、招標代理機構不具有相應資質的;
5、因招標代理機構的故意或過失,導致招標、評標、中標無效的;
6、乙方被市場禁入的;
7、有證據證明招標代理機構損害(包括作為或不作為)招標人利益或給招標人的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失的;除上述7種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但應報原備案機關備案。
(三)合同終止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據履行情況和解除原因,無過錯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四)合同終止后,有未完成的招標事項,除經原項目審批部門同意甲方有特殊情況可自行完成的外,甲方應重新通過比選確定招標代理機構。乙方不得再參該加項目的比選。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因甲方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的,已支付了的招標代理服務費無權收回;尚未支付的,由甲方按合同約定的代理服務費全額賠償乙方。
(二)乙方違約:因乙方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務費,應全部退還并按合同約定的代理服務費全額賠償甲方;乙方尚未收取的,則按合同約定的代理服務費全額賠償甲方。
因乙方的違法行為而受到行政處罰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三)雙方都有違約行為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可協商延長合同履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
2、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由發生后 日內(如三日、五日)通知對方,若因延時通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九、爭議的解決
(一)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調解。
(二)如對合同的條文理解發生歧義,雙方約定由《代理合同》規范文本制定部門作出解釋(甲乙雙方約定的補充條款、法律法規規定的除外)。
(三)如通過上述辦法不能解決爭端,雙方同意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壹】雙方自愿提交 / (仲裁機構名稱,如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無效或解除的,不影響甲乙雙方之間對未了債務的追償、清算和本合同中爭議解決條文的效力。
(四)在糾紛解決的過程中,除受爭端影響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附 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和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辦理。雙方也可以簽訂不與本合同相抵觸的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應參照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合同示范文本》和按照項目實際情況進行補充。
(二)合同的生效: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后報經招標事項核準部門備案夠生效。
招標代理機構比選被認定為無效的,或錯誤確定中選人的,本合同自始無效。
(三)本協議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向項目審批部門提供 份備案(備案后,項目審批部門、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各留存壹份)。如雙方發生爭議,以向項目審批部門備案的一份為準。
(四)本合同的補充條款是本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補充條款與正文發生抵觸或不一致時,以正文為準。
(五)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戶銀行、銀行賬號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的通信地址、聯系人和開戶情況如下: 甲方:
地址:
授權代表: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資格等級及證書編號:
授權代表: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工程代理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于
200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標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聯系人:
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格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
理人,承擔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工作。
四、委托范圍
委托范圍如下口中劃√者:
口起草招標公告
口代擬投標邀請書
口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口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口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口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口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
口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口編制招標報告
口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口代擬合同
口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1)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中標金額計算結算價,累進計取,浮動______%,合同價為
¥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為¥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
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預付合同價的_____%,中標通知書發出后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
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_日內預付_____%,余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2)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_日內預付______%,余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布后
______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
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托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準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
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4)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
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后 日內,向委托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8)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
后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
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人。委托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
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則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
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
款項后失效。
十一、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二○○ 年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工程代理合同 篇11
項目名稱:
建設地點:
委 托 人:
代 理 人:
招標代理資格:甲級(證書編號: )
工程造價咨詢資格:甲級(證書編號: )
政府采購代理資格:甲級(證書編號: )
委托人:
代理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委托人與代理人就 工程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設計單位:
4資金來源:
第二條 委托代理范圍
1、 委托代理招標內容包括a.
2、 委托代理的事項:
(1) 協助委托人辦理招標申請;
(2) 發布招標公告;
(3) 受理投標申請人報名;
(4) 編制、送審及發放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
(5) 編制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和編制工程標底;
(6)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7) 協助委托人組織評標委員會;
(8) 組織開標、評標;
(9) 編評標報告,協助委托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三條 委托人的權利
1、 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 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第四條 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 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 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報建表、經審查的施工圖紙等)。
3、 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 3 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 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作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 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 承擔由于本方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 代理人的權利
1、 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代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 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在出示相應依據的前提下,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委托人不作相應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第六條 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標代理活動。
2、 在委托授權范圍內為委托人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 有義務向委托人提供招標工作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5、代理人應提供不少于壹式叁份的招標控制價(標底)文件(下稱“造價文件”)。造價文件必須由編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或加蓋印鑒并加蓋法人公章。
6、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按實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7、 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 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計取和支付
1、 根據國家、廣西自治區及桂林市現行政策,經雙方協商,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等:
a.編制工程預算、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按中標單位中標價的 計取。
b.工程施工招標代理費,按施工中標單位工程中標價的 計取。
2、 以上費用由委托人支付,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
第八條 委托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內容的時間要求
1、 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20xx年 月 日。
2、 代理工作結束時間:代理工作結束時間以委托人完成定標工作,發出中標通知書時間為準。
3、 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代理工作結束時間相應延長。
第九條 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 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 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 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委托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一式七份,委托人執四份,代理人執兩份,招標投標管理機構一份。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20xx 年 10 月 日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工程代理合同 篇12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二、代理范圍和內容
1、確定招標方案;
2、編寫招標文件;
3、審核施工合同的簽訂;
4、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服務性工作。
三、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1委托人有選定代理人,以及與其簽訂合同的權利;
1.2代理人調換代理負責人必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1.3當委托人發現代理人不按《招投標法》進行代理時,有權終止合同;
1.4委托人應當負責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
1.5委托人應向代理人提供工程的有關資料。
2、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2.1招標方案的建議權;
2.2施工合同的審核權;
2.3發中標通知書;
2.4代理人必須嚴格按《招投標法》及有關法規政策進行代理;
2.5向委托人提供招標過程全部資料卷宗。
四、委托人向代理人承諾按以下條款注明的期限、方式、金額,向代理人支付報酬:
五、本合同自編制招標方案開始實施,至發出中標通知書及簽訂施工合同止完成。
六、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份。
委托人:(蓋章)代理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簽訂于:年月日
工程代理合同 篇1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理合同 篇14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二、代理范圍和內容
1、確定招標方案;
2、編寫招標文件;
3、審核施工合同的簽訂;
4、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服務性工作。
三、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1委托人有選定代理人,以及與其簽訂合同的權利;
1.2代理人調換代理負責人必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1.3當委托人發現代理人不按《招投標法》進行代理時,有權終止合同;
1.4委托人應當負責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
1.5委托人應向代理人提供工程的有關資料。
2、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2.1招標方案的建議權;
2.2施工合同的審核權;
2.3發中標通知書;
2.4代理人必須嚴格按《招投標法》及有關法規政策進行代理;
2.5向委托人提供招標過程全部資料卷宗。
四、委托人向代理人承諾按以下條款注明的期限、方式、金額,向代理人支付報酬:
五、本合同自編制招標方案開始實施,至發出中標通知書及簽訂施工合同止完成。
六、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份。
委托人:(蓋章)代理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簽訂于:年月日
工程代理合同 篇15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 點:
規 模:
招標規模: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 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第一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l、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 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 招標代理業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 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 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 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 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 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 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 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 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 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 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 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 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 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咨詢業務。
5.5 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 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 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 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 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 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 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 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 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 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 (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 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 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 委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 受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 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 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 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簽訂后, 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 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 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 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 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 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 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 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 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 。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 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 。
4.2 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 ;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 。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 。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 。
(6)應盡的其他義務: 。
5、受托人的義務
5.1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身份證號:
5.2 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 ;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托人支付的費用: ;
(4)應盡的其他義務: ;
6、委托人的權利
6.1 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8)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
7、受托人的權利
7.1 受托人擁有的權利:
(7)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 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
代理報酬的幣種: 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 ;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 ;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 預付委托代理費用額度(比例): ;
9.3 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 ;
9.4 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 ;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 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 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0.2 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2、爭議
12.1 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補充條款:
工程代理合同 篇16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 點:
規 模:
招標規模: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 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工程代理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于
200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標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聯系人:
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格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
理人,承擔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工作。
四、委托范圍
委托范圍如下口中劃√者:
口起草招標公告
口代擬投標邀請書
口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口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口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口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口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
口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口編制招標報告
口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口代擬合同
口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1)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中標金額計算結算價,累進計取,浮動______%,合同價為
¥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為¥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
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預付合同價的_____%,中標通知書發出后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
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_日內預付_____%,余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2)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_日內預付______%,余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布后
______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
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托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準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
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4)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
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后 日內,向委托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8)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
后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
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人。委托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
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則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
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
款項后失效。
十一、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二○○ 年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工程代理合同 篇18
委托人: 受托人: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地點:規模:招標規模: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合同訂立地點: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工程代理合同 篇19
工程名稱: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代理人)就 工程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模:
5、結構形式:
6、總投資額:
二、委托范圍
1、委托代理招標內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說明具體內容): □勘察設計,具體包括:
施工,具體包括:
監理,具體包括:
設備,具體包括:
材料,具體包括:
2、委托代理范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
3、委托代理的事項(有委托的在□中打√):
代擬發包方案;
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權利
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委托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托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并經確認,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義務
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 1 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 作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托人應當書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后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于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讓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托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托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義務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授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并任命 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毀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代理費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中標人按國家發改委計價格[20xx]1980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中標服務費。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1) 由委托人支付。
(2) 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采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并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領取中標通知書前一次付清。
八、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年 月 日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年 月 日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時間為準。
九、爭議解決
1、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爭議或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 、合同文本
雙方約定合同一式3份,雙方各執1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1份。 委托人(公章): 被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開戶: 開戶: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