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和基地盤讓契約書(通用3篇)
工廠和基地盤讓契約書 篇1
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為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為買方。雙方同意
買賣
_______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工廠和基地盤讓契約書 篇2
供方:
需方: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符合需方要求的鋼筋及型材
三、交貨地點、方式:合同生效后十天內送貨至需方指定地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供方負擔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家標準驗收結算方式及期限:預付總價的30%,即人民幣合同生效,供方按需方要求的時間提供符合需方要求的鋼筋及型材,方組織驗收,需方驗收合格后,供方提供全額增值稅發票后,需方 個工作日內付清余款。
六、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
七、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負責。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事項:供方提供的發票內容需填寫為鋼制構件。
需方:供方:
地址:地址:
傳真:傳真:
開戶行:中開戶行:
帳號:帳號:
稅號:稅號:
代表人:代表人:
工廠和基地盤讓契約書 篇3
供方: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簽署本合同,具體細節如下:
一、為固定價格,無論市場價格如何變化,國家政策如何調整,本單價均不做調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滿足各種產品現行國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必須滿足需方對產品質量的要求。
材料質量保證期為:按各種產品質量保證期執行(自材料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負責運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點(空港環河東路),供方負責及時卸貨。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供方提供1、汽車2、火車3、船舶運輸至(1),運雜費用由需方承擔。運輸過程中要按國家標準包裝、覆蓋,做到無拋灑、無遺漏,不污染環境。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無
七、計量方式(結算依據):以運至需方工地,需方實際驗收合格的數量為準,需方提供1、檢斤(過磅)2、檢尺計量方式。
八、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供方提供的包裝標準為:包裝標準要符合國家標準。
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對包裝物不進行回收。
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貨到需方工地后,需方按行業標準進行驗收,供方須隨貨提供產品出廠材質單等技術資料原件加蓋紅章);需方在貨到工地后1日內驗收完畢,如有質量異議須在貨到3日內向供方提出。
十、安全防護:供方應對送貨人員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產品應是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并且符合國家安全防護標準要求。
十一、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無
十二、結算方式:先款后貨,銀行轉賬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結算。
十三、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無十四、雙方責任:
(一)、需方責任
1、按需方指定時間交貨的,需方提前3天通知供方具體的供貨時間、規格、數量(或施工計劃安排)等信息,以便供方提前作好供貨準備。
2、需方負責提供材料存放場地,派專人指揮供方送貨車輛。
供方駕駛員須服從供方收料人員的指揮,把貨物卸到指定地點;
3、如果需要需方可到供方廠內進行實地考查,供方應提供方便條件并給予配合。
(二)、供方責任
1、供方負責供應滿足業主、監理和需方試驗室檢驗合格的材料,需方對材料質量有監督權。
2、供方所供應材料如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且已經卸料的,供方要及時負責清理出場,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
3、供方供應量不能滿足需方或材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時,需方有權終止合同執行并另選合格供貨商。
十五、違約責任:
1、供方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提供需方所訂購的產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根據影響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2、經證實因供方產品質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3、因需方計劃不及時而影響供方的供貨,所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承擔。
十六、不可抗力: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十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工程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是最終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其他約定事宜:
1、需方若因業主原因發生設計變更,需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則供方應無條件服從;雙方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同變更或解除,需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確定,若一方不同意,原合同繼續有效;
2、監理、業主對供方提供材料同樣有權檢驗,提出的合理要求,供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3、供需雙方均為獨立核算單位,雙方與第三方的單位、集體、個人發生的任何經濟往來均不牽扯另一方。
4、由于供方駕駛員操作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供方負全部責任,需方不承擔任何連帶影響。
4、
十九、本合同一式貳份,供方執壹份,需方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結清帳款后自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