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與公司租車協議(精選3篇)
個人與公司租車協議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根據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車輛狀況及用途
1.乙方承租車輛具體車型車牌、租賃車輛的車況以交付車輛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2.乙方租賃車輛用途為:運輸。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具體租賃時間以交付車輛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2.租金為每輛車每______月______元,租賃車為輛,支付方式為現匯;
3.自車輛實際交付之日起,每______月15日前結算上______月租金。
第三條車輛事故處理及保險理賠
1.乙方承擔租賃期間保險。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若發生或車輛被盜等車輛損壞、滅失,乙方應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險公司等部門報案,并通知甲方;
2.租賃期間,發生的,甲方無條件配合事故處理、保險理賠等相關的一切事宜。事故賠償費用,首先由保險公司承擔,剩余部分依法處理。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按時收取租金;
1.2甲方對乙方營運業務及駕駛員的信用有知情權,乙方應配合甲方了解,乙方不得隱瞞;
1.3租賃期間,甲方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車輛前提下可以對車輛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2.甲方的義務
2.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車輛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糾紛等情況,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承擔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運輸損失;
2.2甲方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對車輛及營運手續進行年檢、年審,乙方承擔正常的且有正規票據的費用,因年審、年檢產生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手續脫審,脫保,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運輸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甲方保證不干擾乙方正常的營運使用;
2.租賃期間,乙方須使用國標柴油并保證車輛日常維護保養;
3.乙方不得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對外發布對甲方及租賃車輛不利的語言或作出其他有損甲方及租賃車輛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車輛維修管理
1.租賃期間車輛日常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
2.車輛在交付使用________月內,若車架、車廂、發動機、傳動、電路等主要設備系統發現損壞或故障,經確認非人為造成,甲方應為乙方更換車輛,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第七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視為違約
1.1逾期交付租金超過30日;
1.2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視為違約
2.1甲方交付的車輛的車況及手續無法達到運輸要求,同時經調還仍然無法達到要求的;
2.2甲方隨意干涉乙方對車輛的使用及管理,影響乙方的經營活動;
2.3甲方不積極配合乙方處理、保險理賠等。
第八條合同期滿
1.乙方應于租賃期限屆滿之日交還租賃車輛。車輛交還時的車況按第__________年新車的30%折舊,第二______年的25%折舊,第三______年的20%折舊,以此類推;
2.乙方如繼續租用租賃車輛,應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租賃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續租,乙方應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與甲方續簽租賃協議,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日內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車輛,每逾期一天須承擔日租金的1.5倍作為違約金;
2.租賃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租,乙方未及時交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還一天,須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為違約金;
3.租賃期未滿,若甲方單方終止協議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方應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賃車輛付出的保險費、管理費、保養維修費等一切費用及損失。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賃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個人與公司租車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_______________個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天_____________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于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個人與公司租車協議 篇3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借款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第一條借款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所借款項專用于乙方與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購銷____________合同貨款的支付(見附件——購銷合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進行違法活動,更不能隨意侵占甲方的所貸款項;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借款使用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查驗所購貨物等),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的資料和情況說明;如發現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還款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二條借款金額、期限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月(自___月___日到___月___日),利息為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協議第三條第一項的條件成就后_____日內,甲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發放所貸款項;借款期限屆滿前,不得要求乙方提前還款,本協議有特殊約定的除外;乙方也應及時清償所貸款項。
第三條借款擔保
1.本協議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其他書面保證或(和)擔保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和本協議生效的前提條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乙方承諾所提交給甲方的與本協議項下借款有關的各種證明文件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或(和)其保證人、擔保人的身份證明、自身財產證明、自身所負債務及清償情況、擔保財產上的權利狀況等)是真實的、完整的,并承擔因隱瞞、虛報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相關的擔保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轉移動產的占有、辦理相關擔保財產的他項權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導致辦理不能或辦理遲延的,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協議的變更、解除
1.本協議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協議;
2.乙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有保證人或(和)擔保人的,應經保證人或(和)擔保人同意)簽訂書面延期還款協議;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或解除本協議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變更或解除事項達成書面協議;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營業地)、聯系方式時,應在變更后立即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條甲、乙雙方自愿約定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發生與《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相同或類似的情況、或其保證人、擔保人發生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約定用途使用所貸款項、自身債務惡化、發生重大訴訟、擔保財產上的權利狀況發生變化等情況)時,應立即告知甲方;
2.甲方轉讓該債權時,應及時向乙方出具債權轉讓通知書;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和債權受讓方辦理相關的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變更擔保物的他項權利人等);
3.甲方多次轉讓該債權的,乙方只對該債權的第一次受讓人為清償(以乙方第一次收到債權轉讓通知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不履行或遲延履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并支付借款總額的30%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達成的其他書面協議與本協議所附《購銷合同》,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貸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