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施工合同(通用3篇)
耕地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現有土地25畝承包給乙方,為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保護農民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資源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土地地塊位置。該地位于__________村。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從20_____年10月30日起至20_____年10月31日止,共計___元。
三、承包費付款方式及上交時間。承包費25畝地5年共計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費。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1、乙方承包該地塊后,只限農業種植使用,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轉租權。
2、在承包期內,乙方只承擔承包費、種植費用、其余各項集資、攤派、共用工及義務工等均由甲方自己負擔。如因義務工甲方無能力完成,乙方出資完成的,甲方延長承包期。如因國家對該土地或作物有補貼優惠政策,則該承包土。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六、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證明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耕地施工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共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3#、4#橋梁工程
工程地點:蘇州市滸關鎮
工程工期:50天
第二條:承包范圍
永安路橋梁工程施工及圖紙和相關文件要求及施工工藝所要求的施工內容和施工中需要配合的輔助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清基、排水、材料場內運輸、腳手架、模板、混凝土施工、砌石(含溝縫)、鋼筋制安、輔助梁板安裝、輔助臺背回填、材料看管、混凝土養護、攪拌機安裝拆除、安全防護等。
第三條: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包清工、包小型工具(鐵鍬、木工工具、鋼筋彎曲工具、砌石工具等)、包安全、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方式。
第四條: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提供圖紙并進行技術交底,質量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負責提供水準測量控制點。
2、提供施工場地及施工道路,將臨時用水、用電線路接至施工場地旁邊。
3、組織落實安全措施。在乙方人員進場后,甲方將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及法制教育,搞好安全生產管理。
4、監督、考核乙方在施工中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合法用工及限額領料等工作。對乙方達不到要求時,隨時提出限期整改,督促檢查乙方整改。
5、實行限額領料制度,對乙方限額領料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一切食宿問題自行解決。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按照甲方的統一部署進行施工,服從甲方項目經理部的全面管理、協調安排,對于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監督指揮的,按200元/人.次罰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工人必須滿足施工進度、工程質量、材料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對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向甲方提供有效復印件。否則甲方有權另聘工人承擔該部分工作,發生費用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雙倍扣除。
4、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向甲方提供自有工人的花名冊。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施工過程中乙方更換工人要事先征得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同意,方可更換,此項內容將作為月末考核內容之一。
5、施工安全防護工作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提供必要材料。
第五條:材料管理
1、甲方直接將材料供應到施工現場,保證施工現場的'正常施工。乙方應現場簽收進場材料的質量和數量。如有異議應立刻向甲方提出,否則甲方將視為乙方已接受此批材料。
2、甲方在供應材料的同時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予以接受并辦理交接手續,作為物資移交和結算成本的依據。乙方有責任和義務配合甲方對進入施工現場材料的驗收、保管及配合取樣工作。
3、乙方要嚴格按照混凝土配合比施工,確保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如施工過程中,因使用不當或錯用等造成的質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4、材料的運輸、二次倒運、保管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必須做好對成品及機械設備的保護工作,對于甲方提供的機動翻斗車、攪拌機、排污泵、振動棒等機械乙方應辦理領用手續,并應承擔施工過程中的維修及保養的費用。小型機具及材料等如有損壞或遺失甲方將有權按照原價的1.5倍給予罰款。
5、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合理使用材料,不得出現浪費現象,一經發現甲方將給予500—20xx元/次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將重罰。
6、乙方必須按照設計及規范要求施工,否則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綜合單價:
模板施工:13元/m2
混凝土施工:35元/m3
砌石施工(橋底鋪砌30cm厚、砂漿抹面):15元/m2
鋼筋制作安裝:200元/t
上述單價為綜合價,包括與其有關的清基、排水、材料場內運輸、腳手架施工、材料看管、砼養護、人工打夯、攪拌機安裝拆除、安全防護及其他輔助作業,本工程實行閉口包干,施工中不再發生計時工、估工、點工等一切零星用工。
2、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款。每月25日驗收合格后,按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結算70%,剩余工程款在工程完工驗收后再行支付。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費用(包括材料、機械、人工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甲方將從乙方的人工費中扣除。
第八條:工期
1、工期50天為控制目標。
2、乙方應遵從甲方的總體施工計劃和工期要求。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一經甲方同意,應嚴格執行。
3、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將給予每拖延一天20xx元的罰款。拖延十五天以上,乙方自行退場。
4、工程一經驗收通過,乙方必須在一周內撤離現場,包括所有施工人員、機具設備等,做到工完場清。
第九條: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1、安全目標是確保不發生一起安全事故。乙方應按蘇州市有關部門規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護(包括為所屬人員自備個人防護用品)等工作。本合同后附安全協議,作為本合同補充協議。
2、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文明施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人員發生傷亡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并負責保護好現場。
3、乙方如發生打架斗毆、與附近居民發生糾紛、無身份證、暫住證現象,損害總包單位企業形象、不按合同約定無故到市政府、業主方鬧事等現象,甲方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每次500元罰款,罰款在當月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應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做好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齊,及時清運乙方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場清,保持現場的整潔。乙方達不到甲方的文明工地標準要求時,甲方有權令其整改,并將對其處以相應罰款。
第十條:質量要求
1、本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為優良,未達到100%優良,甲方將根據業主對項目的處罰的1.5倍對乙方進行處罰。如因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問題發生返工現象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將由乙方承擔。甲方如在過程中發現乙方違規操作,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當場罰款,金額視情節輕重確定,并將在當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必須遵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設計要求及業主代表發出的指令,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并建立安保體系,健全質量日常檢查制度,做好自檢記錄。
3、隱蔽工程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做好自檢記錄,未經業主和監理認可不得施工下道工序。
4、如甲方需對已同意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時,若其復查結果不符合設計要求或質量不合格,復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當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的施工要求時,甲方將有權終止合同并責令其退場,同時按甲乙雙方核實的完成工作量按合同價款內的市場價格給予結算。乙方應無條件退場,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共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工程竣工結算后自行廢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年__月___日
___年__月___日
耕地施工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承包方(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工程。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按本工程圖紙及說明。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于年月日竣工,共計天。
1.6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小寫(¥:元)。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3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1 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隱蔽工程驗收、變更、登記手續等事宜。
2.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及交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做法說明施工,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處理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原因未按約定完成工作或相關事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甲方原因造成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以8小時為一個工作日順延)。
第五條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5.1凡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另附清單),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由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5.2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應提供合格證明及必要的檢驗報告。
第六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6.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6.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規范。
6.3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6.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和防火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7.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現行有效的國家或行業及地方施工與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7.2乙方應在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前 3 天通知甲方參加。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應向甲方發出書面催辦通知,甲方接到該通知 5 個工作日后無正當理由仍不參加驗收的,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7.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7.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7.5工程完工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并提供竣工資料和竣工報告1份。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5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視為竣工,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由于驗收不合格需改進而造成工期延誤的,按本合同第10.2條執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第八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8.1 本合同生效后 5 日內甲方預付給乙方本合同第1.7條約定工程總價款的40%;項目工程墻面、地面基本完工或總工程進度達到50%后,付進度工程款,付款額為合同工程款的40%;工程完工辦理整體驗收合格手續后,甲方再支付給乙方工程總價款的15%;余結算工程總價款的 5 %作為保修金,保修期滿無工程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8.2 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變更施工設計方案使得施工造價增高或增加施工項目的,甲方追加相應的工程款給乙方。
第九條 保修
9.1保修內容、范圍:本工程承包施工項目范圍,詳見預結算書。
9.2保修期限:一年。
9.3保修期限從竣工驗收合格之
日算起。
9.4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5 日內派人上門維修,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他人維修,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5乙方應在 7 日內修復報修項目,逾期按合同總價每日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9.6上述費用及違約金,甲方可在保修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齊。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違約金。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的1‰支付違約金。
10.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違約金。
10.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10.4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但由于乙方施工不當造成的擴大損失,由乙方承擔。
10.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10.6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1.1開工日期以發包人實際通知進場時間為準。
第十二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2.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