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機購銷合同(精選3篇)
耕地機購銷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地點:
第一條、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款:簽訂時間:年月日(若標的數量較多,或型號備注要求較多,可制成附件)
第二條、質量標準與質保責任:貨物質量應符合標準。質保期內供方負責三包,質保期年,自甲方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
第四條、交(提)貨時間與地點:合同生效后日內,乙方將貨運至谷神生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八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貨到日內,按合同約定標準(:普通購銷合同范本)驗收。若有異議,自驗
收之日
起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
第九條、合同總價、付款方式時間:(注意定金額度、
提供增值稅發票等情況)
第十條、違約責任:(1)標的質量達不到合同標準,賣方無條件更換或退貨。(2)延期交貨或質保期內接到買方故障通知
小時不到現場解決問題,按日合同總價款承擔違約責任。其他違約情況按《民法典》執行。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需方所
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出賣人與買受人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起生效,傳真。第十三條、其它約定事項:需方供方
出賣人(章):買受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書代理人:委托書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稅號:稅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日期:日期:
耕地機購銷合同 篇2
購方:
供方:
購方因工程建設需要,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如下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定立本合同,以茲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產品明細:
1、供方為購方定做下列產品: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2、以上數量為暫估數量,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購方應認真核實實需數量,并出具加蓋公章的確認函通知供方,最遲五天內可重新調整數量,超出五天的,供方將按本合同數量為依據進行生產。
三、質量標準:按照國標GB/T4100-20xx陶瓷磚附錄執行。供方所供產品與購方提供的樣品基本一致。
四、供貨期限:
雙方合同簽定生效后,供方在天內發第一批貨到工地,以后根據購方工程進度,購方將所需貨物數量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后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購方通知后及時安排供貨。
五、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由供方負責送到工地,雙方點清數量,由負責卸貨,購方指定____為收貨人,聯系電話:_____。收貨人在供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并出具有效收貨憑證給供方,作為結算依據。
六、驗收標準:
1、按國家陶瓷磚GB/T4100-20xx附錄標準進行驗收;2、產品破損率按國標3%執行,超過3%的部分由供方負責補足;
3、因陶瓷原材料來源于天然礦物質,燒制過程復雜,允許交貨產品存在合理色差。
七、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仍不能解決時,應向購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的違約金。
2、如購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購方每延遲供方貨款一天,應每日向供方償付不能按時支付貨款的_______%的違約金,并且供方有權順延供貨或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購方自行承擔。
3、供方按本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顏色、數量進行生產,在安排生產后,如購方需變更合同,應取得供方同意,并賠償由此給供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退貨補貨:
1、本合同產品為供方為購方定做之產品,供方不接受購方的任何退貨要求。
2、如購方需要補貨,購方須提前天書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進行排產;購方應承擔小批量補貨的額外費用。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購、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九、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貨款兩清時自動失效。本合同壹式_____份,購方與供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貨方簽字:_______(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貨方簽字:_______(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耕地機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帶動農民致富。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決定在惠陽市水口鎮______村建立馬鈴薯生產基地。現就生產、銷售等有關問題協議如下:
一、甲方職責:
1、提供_____畝排灌方便,土質良好的耕地作馬鈴薯生產基地,負責生產基地各個生產、銷售環節的組織管理及協助技術員做好生產指導工作。
2、預付50%馬鈴薯種苗款,(每畝需種薯貳佰市斤原種每市斤種1.3元計)。余下50%種薯款待收薯時一次性由乙方扣回。
3、在收購期間,必須保證足夠人員維持好收購現場秩序。并協助乙方做好收購、驗質工作。
4、負責農業特產稅的繳納,及乙方派出技術員的住宿場所。
二、乙方職責:
1、保證在公歷十一月前將畝生產基地所需種薯送到甲方所在地,必須保證所供種薯無病毒、抗性強,并派有經驗的技術員專門指導種植生產的各個環節。
2、負責收購全部合格薯,并在產地設點收購。合格薯收購價格為每市斤零點陸元。(合格薯標準:無機械傷,無青頭,無病蟲害,無腐爛,單個重量0.25市斤以上)。級外薯按每市斤零點壹伍元收購。(級外薯標準:無腐爛,單個重量0.1——0.25市斤之間)。
3、在收購時期,公司將派人到現場負責驗質、過秤,運輸、付款等工作,貨款扣除種薯款后,分批付給農戶,收薯完畢后統一結算付清。
4、檢質工人工資、食宿費和收購時所需的包裝物品均由乙方負責。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收購甲方全部合格薯,50%種薯欠款由乙方自負,每畝還需賠償甲方500元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將全部合格薯出售給乙方,除扣清種薯款外,每畝應賠償給乙方500元經濟損失。
3、乙方于公歷十一月前將種子送到甲方所在地,未及時將種薯送到造成甲方耕地荒蕪,乙方賠付甲方每畝300元。
以上協議條款,甲、乙雙方應自覺地嚴格遵守,不得違約。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