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承包合同書(精選20篇)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1
方: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經濟,增加收入,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 地段責任田租賃給乙方種植水稻、蔬菜、黃煙桿等農作物,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此訂立耕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承包耕地范圍:
承包地段: ,面積: 按照種植后實量面積計算 畝。
二、承包期限:即從公歷20xx年四月一日始至公歷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承包及繳款方式:承包租金按每年每畝人民幣350元計算,承包租金合計人民幣 元,承包租金必須在種完青苗后種植的產益收成前繳清,超過期限未繳清,甲方收回承包地和種植的產益。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經營種植水稻、蔬菜、黃煙桿等農作物,不得從事非農業項目,不得破壞原有田塊及水利設施等行為,若政府征地,青苗賠償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享有生產經營權、管理權和收益權,一切成本費用及稅收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內,享自由轉保權。
七、合同簽訂后,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違約金每畝人民幣壹佰元整(¥100.00元)。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3
發包方(甲方): 發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職務:___ 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 _家庭住址___ __________ 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集體所有_ 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承包期自_ ___年_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_ _月____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結清。甲方出具加蓋村委會公章的正規發票或收據。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和繼承權。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一次性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六、甲方保證該土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
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八、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4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土地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轉讓土地概況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為土地。
二、轉讓期限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任何人事單位主張該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權,必須配合協調處理好與村委會、基層政府的關系。
三、轉讓用途
乙方受讓該土地后用于建筑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曉并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過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電,包括鄰里糾紛問題等)
四、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方式
簽訂本協議后,乙方支付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項待乙方主體房屋建成后一次性付清,甲方并向乙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條。
六、違約責任
1、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拒絕將轉讓土地交給乙方,則必須雙倍返還轉讓款,即元。
3、如乙方購買該轉讓土地后無正當理由要求反悔,則無權要回轉讓款。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捺印時生效。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5
以下為你提供一份比較簡單的土地承包合同書范本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采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將農莊園旁一塊荒山坡地租賃給乙方開發,四至范圍: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止;西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F就開發事項指定如下租賃合同:
一、甲方將荒山坡地畝租賃給乙方,合同租金為____元/畝,乙方在開發前一次付清年的租金,共計____元。
二、租賃期內土地由乙方自主經營或轉讓,甲方不得干涉,經營期內因土地引起的糾紛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都由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由于國家政策性征地致使乙方不能經營的,甲方應按合同一次付清余下年的租金給乙方,土地的青苗費,房子拆遷費歸乙方;土地前期開發費按使用年限折算付還乙方。
三、乙方使用水、電由甲方負責解決,抽水房及水管理及用地由甲方負責解決,器材設備乙方負責。
四、租賃期內,甲方無權用該地做債務抵押,甲方的一切債務均與乙方無關。
五、甲、乙雙方在租賃經營期內,如有違背合同,甲方應視為違約,不管時間,必須返還乙方全部租賃費及開發開支,另付違約金壹萬元,乙方違約,視為自動放棄合同,土地甲方收回自主安排。
此合同一式四份,于即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6
甲方:新甸村委會尼村村民小組村民: 。
乙方:新平縣桂山鎮: 。
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擬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愿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2)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村委會,本協議簽署后,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于新甸村委會尼村村民小組大路戛______ ,土地面積畝為
________。其中部分含荒地、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坐標圖紙界定,并于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的使用權,甲方使用期限為30年以上的,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于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后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范圍內。
二、 土地用途
(1)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養殖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2) 乙方根據以上項目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3) 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三、 交付
(1)、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坐標文件,并應于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2)、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為五十年。
(3)、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4)、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為不定期辦理)
四、承包費及支付方法
(1)、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雙方議定標準時,以雙方議定的為準;钠隆⒒牡、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于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文件時確定。
(2)、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規定及有關附件為準
(3)、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為土地共計 畝,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
五、承包權
(1)、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2)、本協議所指承包權范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坐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3)、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
(4)、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5)、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并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沖突。
(6)、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到期后地上附著物應歸原承包人,由其處分(附著物為原承包人種植的林木、經濟作物及附屬設施等)
六、成果權
(1)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3)、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獲承包成果,
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采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4)、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獲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5)、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6)、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
(7)、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獲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并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8)、乙方有權在其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9)、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0)、除依法屬國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長的野生動植物,屬乙方所有。乙方收獲應當辦理狩獵手續的,甲方應配合參照本協議有關條例辦理。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稅費的權利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7、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8、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予配合處理的應先行給予部分數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9、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0、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保險,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1、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4、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6、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開發項目的權利:
7、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8、必要時甲方應當在承包土地范圍內給予乙方通行、流水、等設施建設方面的便利:
9、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八、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責任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如若雙方當事人發生變故;其協議有成繼承權。
九、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十、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十一、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大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由乙方所得。
4、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十、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2、協議達成后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3、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4、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后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5、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十一、附則
一、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二、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三、本協議簽署后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沖突或抵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沖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優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四、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五、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七、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后成立生效,協議由當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后發生法律效力。
八、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7
甲方:太平西村后一組、后二組
乙方:夏邑縣格林蘭有機種植專業合作社
為了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加快農村經濟發展提高村民的經濟收入,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乙方自愿承包甲方耕地畝,甲方同意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耕地位置:太平西小北門以北,廣場至劉花園南北路以東,太平東老北門南北路以西。
三、承包期限:20__年(從20__年6月1日——20__年6月1日)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500公斤小麥時價結算。
四、承包金給付辦法:耕地丈量后,按照實有面積承包金,從20______年公歷6月1日開始,一次性預付清全年的承包金,每年一付(先付租金后生產)。
五、耕地丈量后,甲方耕地內的樹木,應自動清除,路邊和溝邊的'樹木,有村委會合理做價,轉讓給乙方,乙方應一次性付清樹木轉讓金。
六、自然規律生死自然,如有意外在公墓沒有建好前,乙方不得干預甲方正常安葬。乙方有權扣除甲方每座墳頭所占的耕地面積。
七、合同簽定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
乙方也不得私自破壞耕地原貌,更不能挖坑取土。
八、乙方生產用工同等條件下甲方工人優先。給付報酬合理,甲方應積極配合,不得無理取鬧。
九、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付違約金40萬元。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和證明人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__ 證明人:_____ 乙方:夏邑縣格林蘭有機種植專業合作社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8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合同依據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合同內容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采用_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元/畝,(或實物____公斤/畝),合計____元(或實物____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年____月_______年____月____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1]:合同內容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采用 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畝,(或實物 公斤/畝),合計 元(或實物 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10
甲方:太平西村后一組、后二組
乙方 :夏邑縣格林蘭有機種植專業合作社
為了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加快農村經濟發展提高村民的經濟收入,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乙方自愿承包甲方耕地 畝,甲方同意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耕地位置:太平西小北門以北,廣場至劉花園南北路以東,太平東老北門南北路以西。
三、承包期限:20_年(從20_年6月1日——20_年6月1日)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500公斤小麥時價結算。
四、承包金給付辦法:耕地丈量后,按照實有面積承包金,從20_年公歷6月1日開始,一次性預付清全年的承包金,每年一付(先付租金后生產)。
五、耕地丈量后,甲方耕地內的樹木,應自動清除,路邊和溝邊的樹木,有村委會合理做價,轉讓給乙方,乙方應一次性付清樹木轉讓金。
六、自然規律生死自然,如有意外在公墓沒有建好前,乙方不得干預甲方正常安葬。乙方有權扣除甲方每座墳頭所占的耕地面積。
七、合同簽定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
乙方也不得私自破壞耕地原貌,更不能挖坑取土。
八、乙方生產用工同等條件下甲方工人優先。給付報酬合理,甲方應積極配合,不得無理取鬧。
九、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付違約金40萬元。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和證明人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證明人:
乙方:夏邑縣格林蘭有機種植專業合作社
20_年6月1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鑒于:
(1)甲方擬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愿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2)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村委會,本協議簽署后,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于新甸村委會尼村村民小組大路戛______ ,土地面積畝為
________。其中部分含荒地、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坐標圖紙界定,并于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的使用權,甲方使用期限為30年以上的,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于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后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范圍內。
二、 土地用途
(1)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養殖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2) 乙方根據以上項目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3) 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三、 交付
(1)、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坐標文件,并應于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2)、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為五十年。
(3)、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4)、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為不定期辦理)
四、承包費及支付方法
(1)、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雙方議定標準時,以雙方議定的為準;钠、荒地、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于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文件時確定。
(2)、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規定及有關附件為準
(3)、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為土地共計 畝,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
五、承包權
(1)、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2)、本協議所指承包權范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坐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3)、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
(4)、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5)、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并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沖突。
(6)、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到期后地上附著物應歸原承包人,由其處分(附著物為原承包人種植的林木、經濟作物及附屬設施等)
六、成果權
(1)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3)、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獲承包成果,
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采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4)、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獲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5)、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6)、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
(7)、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獲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并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8)、乙方有權在其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9)、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0)、除依法屬國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長的野生動植物,屬乙方所有。乙方收獲應當辦理狩獵手續的,甲方應配合參照本協議有關條例辦理。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稅費的權利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7、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8、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予配合處理的應先行給予部分數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9、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0、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保險,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1、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4、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6、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開發項目的權利:
7、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8、必要時甲方應當在承包土地范圍內給予乙方通行、流水、等設施建設方面的便利:
9、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八、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責任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如若雙方當事人發生變故;其協議有成繼承權。
九、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十、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十一、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大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國家因環境保護、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由乙方所得。
4、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十、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2、協議達成后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3、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4、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后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5、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十一、附則
一、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二、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三、本協議簽署后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沖突或抵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沖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優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四、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五、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七、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后成立生效,協議由當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后發生法律效力。
八、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1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發〔 993] 號、中辦發〔 997]42號和 發〔 998〕號文件精神,為了進一步穩定和完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經本組村民大會協商討論決定,簽訂如下耕地承包合同:
一、承包年限:本合同從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承包期為30年。
二、承包方式:這次耕地延包是在整個承包關系30年不變的大前提下,中途對異動人口的承包耕地可以實行小調整,小調整的間隔期限統一定為5年。
三、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屬集體,承包者只有對承包土地的使用權。承包期內,經發包方同意,承包者對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可以出租、人股、聯營、轉包、轉讓,雙方簽訂合同,鄉(鎮)人民政府鑒證。承包地不準買賣,不準荒蕪,不準非法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如有違反,集體有權收回承包地。
四、承包內容詳見附表: .承包到戶的土地承包表;2.土地承包清冊。上述表冊是本合同的內容之一,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五、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對發包的耕地擁有所有權、管理權和生產規劃權;2.依照法律、法規催交定購糧和稅費,收取村提留、鄉(鎮)統籌費,組織使用承包方提供的積累、義務工,按合同約定收
取承包金或產品;3.組織統一管水、抗災、農田基本建設和其他公益事業;4.對承包方掠奪式經營或毀壞的耕地有權收回,并責令承包方賠償損失;5.有權收回國家計劃內農轉非戶、自然消亡戶、舉家外遷戶和棄耕拋荒戶等承包的耕地,作為集體機動地,重新發包;6.維護承包方的合法權益,保障承包方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和收益權。
六、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享有承包耕地的使用權、轉讓權和承包期內的使用繼承權,其轉讓收人受法律保護;2.享有完成上交任務后的產品支配權和收益權;3.有權拒絕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負擔;4.依法繳納定購糧和稅費,按照《農民負擔卡》上繳村提留、鄉(鎮)統籌和經批準合法的集資款,完成分配的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上交承包合同約定收取的承包金或產品;5.不得擅自改變耕地的'使用性質,在承包耕地建房、葬墳、燒磚瓦、開礦等,不得進行掠奪式經營,不得破壞耕地和水利設施等;6.接受發包方的生產經營指導,服從國家、集體建設征地和農田基本建設用地的需要;7.在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有權進行產業結構調整。
七、涉及承包戶之間相互關聯的具體事項,經本組群眾討論所簽訂的協議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八、違約責任:不論發包方、承包方違約,均按《 省農村合作經濟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3份,發包方和承包方簽名蓋章并經鄉(鎮)人民政府鑒證后生效,鄉(鎮)、村、組各執一份。
鑒證機關發包方組長
(蓋章) (蓋章) (蓋章簽字)
承包方: 承包戶主簽章:
20 年 月 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經村、組協商研究決定,簽訂合同。
一、承包耕地的數量和耕地等級。
1.甲方將高橋村孫莊連遍的個人耕地發包給乙方經營;
2.乙方承包經營的耕地約125畝。
二、承包耕地的年限。
自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2月底止,計為三年。
三、主要承包經營指標。
1.乙方每年每畝上交給甲方租金100元,荒蕪耕田第一年不交租金,三年共計成本 元。
2.付款方式:首付上交。定金 元列入承包最后一年結算。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對發包的耕地依法擁有所有權和監督權;
2.義務:
(1)在承包期內主動做好服務工作,及時調處土地。水利及其他糾紛;
(2)在承包期間,保證原有道路、水、電等基礎設施,使其享受村民的同等權利;
(3)在承包期間,如遇干旱子粒無收之年,享受上級救災(按畝)財物如數劃撥乙方。
五、乙方權利
對承包的耕地有權自由種植。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擅自終止合同,應向對方償違約金500元。
七、其他
1.乙方承包三年期滿,如能遵守本合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繼包。
2.本合同簽字后即具有法律的約束力,雙方都必須嚴格遵照履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14
發包方:江灣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我村_______村民組現有的退耕還林地,土地面積_______畝,為了使退耕還林更好的管理與培育,及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鑒于此種情況,甲方現將集體所有的退耕還林原有土地承包出租給乙方經營管理,或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臵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村民組面積_____畝退耕還林地承包出租給乙方管理與使用。土地方位東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南至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租用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租用形式:個人承包租用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租用經營期限及政策
1、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2、應上級政府政策,國家發放的退耕還林補貼給乙方。
四、承包租用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租用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元,承包租用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承包租用金以1年或5年的支付方式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或期限年度的承包租用金。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的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租用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租用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加強對人為或畜為的損害管理,宣傳及保護,責任追究。
5.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6.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7.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租用的土地。
2.享有承包租用土地上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臵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和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4.乙方可在承包租用的土地上建造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租用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但可用其作為信貸憑證。
6、無償管理培育退耕還林的林木秧苗。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 乙方不得在承包林地采砂采礦,不得進行影響周邊耕種養殖的栽植,建筑。
六、合同的轉包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租用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租給第三方。
2.轉租時要簽訂轉租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租用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不可抗力(經濟)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租用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包租用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索賠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
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租用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內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后的租用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縣級或以上法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章后即為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 包 方:江灣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簽 約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15
甲方(轉出方):
乙方(轉入方):
為了落實《關于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發展現代農業產業化,提高土地綜合效益,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行為,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政策和相關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依法簽訂本流轉合同,保證共同恪守。
一、標的:甲方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包地。
二、流轉形式:甲方采用承包方式將本村土地流轉給乙方承包經營。
三、流轉承包土地概況:甲方將本村耕地畝流轉給乙方承包經營,該地段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四、承包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計年。
五、承包費兌付方式和時間:承包價格按每畝每年元承包。在合同履行期間,每年的.月日至月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全年承包款。
六、財政補貼部分:經雙方商定,此合同履行期間,由國家財政下撥給農戶的糧食直補、綜合補貼及良種補貼歸甲方村民享受;因土地流轉上級下撥的流轉費、農業補助、項目補助等由乙方享受。特殊政策規定的除外。
七、甲方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承包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如乙方不按時繳納承包費,本合同自行終止。
八、如發生不可抗力,合同自行終止。
九、流轉承包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請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1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商定,甲方愿意將自己位于 承包耕地 畝租給乙方種樹,具體就承租該耕地的相關事宜制定如下合同:
一、土地承包期為 年,在承包期內,乙方挖完該耕地上的樹苗,明確告知甲方不在種樹,本合同自行終止,但甲方樹未挖完,甲方必須將地繼續租給乙方。
二、耕地承包費為每年每畝 元( 畝每年共計 元。)承包費按 年一付, 年 月前,乙方付給甲方。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承包費用。
三、租賃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
四、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
五、乙方在賣樹或移植樹時所帶土球,甲方不得干涉或收取任何費用。
六、承包期間,國家對土地的相關補貼歸乙方,甲方不得干涉,如遇國家征用該土地,征得土地補償款歸甲方,苗子補償款歸乙方,合同自征完土地自行解除。
七、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都不得違約。甲方違約,應返還乙方全部租金,并償還乙方包括在該耕地上的投資成本,預計產生的效益在內的全部損失。乙方違約,應賠償甲方相關損失,同時乙方應對該耕地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八、本合同連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______土地包給乙方耕種,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承包約定: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位于永谷村3組(原明揚鄉敬老院的土地),總面積8。8畝左右,其中田4快面積1.8畝,土6快(含敬老院自留地)面積大約7畝左右。
二、承包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在承包期間,甲方的主要目的是要求乙方看管和保護土地原貌不受侵占和損失,其租金費:即為乙方以承包該土地應享受國家的糧食直補款金額(在現行政策不變時),乙方不再交其他費用。
四、交款時間:租金實行一年一交,以甲方到鎮財政領到國家糧食直補款為交款時間。如乙方到鎮財政領到后,須在10日內交與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五、承包期內,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國家集體對該承包地收繳各項稅費,由乙方負責上繳。國家集體給予的一切補助優惠也都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爭要。
五、在承包期內,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承包耕地的穩定,便于乙方種植。如承包期內出現該耕地爭議,乙方負責解決爭議。若乙方進行了結構調整,甲方要轉包或期滿另包給他人,則對乙方進行結構調整的投入進行補償。
六、雙方合同簽訂后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賠償另一方人民幣_______元整,作為合同違約金。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政府、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將農莊園旁一塊荒山坡地租賃給乙方開發,四至范圍: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止;西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現就開發事項指定如下租賃合同:
一、甲方將荒山坡地畝租賃給乙方,合同租金為____元/畝,乙方在開發前一次付清年的租金,共計____元。
二、租賃期內土地由乙方自主經營或轉讓,甲方不得干涉,經營期內因土地引起的.糾紛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都由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由于國家政策性征地致使乙方不能經營的,甲方應按合同一次付清余下年的租金給乙方,土地的青苗費,房子拆遷費歸乙方;土地前期開發費按使用年限折算付還乙方。
三、乙方使用水、電由甲方負責解決,抽水房及水管理及用地由甲方負責解決,器材設備乙方負責。
四、租賃期內,甲方無權用該地做債務抵押,甲方的一切債務均與乙方無關。
五、甲、乙雙方在租賃經營期內,如有違背合同,甲方應視為違約,不管時間,必須返還乙方全部租賃費及開發開支,另付違約金壹萬元,乙方違約,視為自動放棄合同,土地甲方收回自主安排。
此合同一式四份,于即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1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及《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進一步深化土地承包經營權改革的指導意見》,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基本信息。
二、乙方基本信息;乙方為自然人的應提供本人身份信息、相關附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三、承租土地面積位置:甲方將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位于農牧場有限公司生產隊畝(耕地、草地、林地等)承租給乙方使用,具體位置見權屬勘界圖。
四、承租土地性質:承租土地所有權為國有;乙方承租土地的使用權人為----------。
五、承租土地使用用途:乙方必須嚴格按所承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的性質、用途使用,必須嚴格依法實行用途管制,嚴禁改變原土地性質、用途。
六、乙方承租土地現狀:乙方承租土地為(耕地、草地、林地等),地上原有的構筑物、建筑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網、通信網線等所有權人為。
七、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承租金額:年租金為元/畝,承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租金總額元。
九、租金支付方式: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支付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由乙方與甲乙雙方簽訂承租協議時,由乙方一次性全額支付給甲方。
十、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承租土地必須依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租使用的土地,終止合同。
2、禁止乙方對其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擅自轉租、抵押、擔保等。
3、甲方應保證所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權;不存在與第三方爭議。
4、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過程中,如需要水、電、暖等配套服務的,由乙方與水、電、暖等提供服務方自行協商解決,費用由乙方負責;水、電、暖等提供服務方為甲方,甲乙雙方就相關服務具體事宜、費用、價格等依法、依規平等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協議。
5、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嚴格按承租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用途、性質、使用,禁止改變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使用用途、性質。禁止超越承租土地面積、范圍越界使用。不得改變承租土地原現狀和地上建筑物、構筑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管網、通信網線等設施;乙方在承租使用過程中對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構筑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網、通信網線等造成損壞的由乙方予以賠償并恢復原樣。
6、禁止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任何建筑物、構筑物等;乙方因生產作業確需臨時建設相應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法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時自行拆除,恢復原樣。
7、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間,應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義務,禁止隨意安放、丟棄、傾倒使用過程中的農藥、糞肥及包裝物等;嚴禁使用長效農藥并嚴格按環保要求進行生產作業;雙方須簽訂環境保護協議,造成環境污染的由乙方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8、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間,必須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雙方須簽訂安全生產協議,使用土地期間因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產生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及第三方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9、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間一切風險自行承擔,如需參加農業保險,由乙方自行到相關保險公司辦理,涉及賠償事宜按與保險公司的約定執行。
十一、不可抗力: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國家經濟建設等依法占用土地,致使雙方無法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費用,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天數超過30日,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違約金外,不得要求返還已支付承包費用。
2、乙方擅自對其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轉租、抵押、擔保等情形,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已支付承包費用,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總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承租土地用途約定或造成環境污染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承包費用,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總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處罰、第三方侵權費用、環境治理費、土地經營補償費、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差旅費、保全費、鑒定評估費等。
4、乙方要在承包期結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之后10日內將承包土地內屬于乙方的材料、設備運出,所有垃圾清理干凈后將承包土地交付甲方,費用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每延遲一日應當按照元支付違約金,直至清空所有垃圾、殘物為止。
5、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設任何建筑物、
構筑物等情形,應及時恢復原狀,在甲方通知后拒不拆除或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除承擔損失費用外,并向甲方支付總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前述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處罰、第三方侵權費用、環境治理費、土地經營補償費、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差旅費、保全費、鑒定評估費等。
6、甲方未按約定提供承包土地,則按照總合同價款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其他約定
因國家經濟建設等征用占用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依法補償至法定的土地使用權人(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地上建筑物、構筑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管網、通信網線等設施設備的賠償補助歸甲方(所有權人);本合同由乙方種植的青苗補償歸乙方所有;乙方所有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等的賠償補償歸乙方所有。上述賠償補償按照相應的承接主體分別與占用土地一方簽訂賠償補償協議。
十四、乙方在承租甲方土地期間,涉及的國家相關原惠農、支農、產業扶持政策等相關補貼,享受標準和主體(單位、人員)按屬地國家相關原政策執行;在乙方承租土地使用期間國家新出臺的相關惠農、支農、產業扶持政策等,按新政策執行。
十五、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甲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合同履行期間,各方應按照本合同填寫的單位地址,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催告其履行相關責任和義務等;本合同填寫的單位地址是所有法律文書的接收地址。如果地址發生變更,應向相對方發出正式通知,否則不影響正式送達效力。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支付全部租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備案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下無正文,后接簽字蓋章頁及附件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聯系方式 : 聯系方式:
地址: 地址:
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附件:
1、權屬勘界圖(承租土地位置圖)
2、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情況明細表
3、環境保護協議
4、安全生產協議
5、農業保險協議
耕地承包合同書 篇2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經濟,增加收入,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 地段責任田租賃給乙方種植水稻、蔬菜、黃煙桿等農作物,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此訂立耕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承包耕地范圍:
承包地段: ,面積: 按照種植后實量面積計算 畝。
二、承包期限:即從公歷20_年四月一日始至公歷20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承包及繳款方式:承包租金按每年每畝人民幣350元計算,承包租金合計人民幣 元,承包租金必須在種完青苗后種植的產益收成前繳清,超過期限未繳清,甲方收回承包地和種植的產益。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經營種植水稻、蔬菜、黃煙桿等農作物,不得從事非農業項目,不得破壞原有田塊及水利設施等行為,若政府征地,青苗賠償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享有生產經營權、管理權和收益權,一切成本費用及稅收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內,享自由轉保權。
七、合同簽訂后,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違約金每畝人民幣壹佰元整(¥100.00元)。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