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吊籃安拆合同書(精選3篇)
高處作業吊籃安拆合同書 篇1
簽訂地點:
甲方(總包單位):
乙方(拆裝單位): 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設備名稱、數量、地點和工程概況:
1、甲方將 ZLP630 型高處作業吊籃40臺,設備編號為_____________,交給乙方安裝。
2、高處作業吊籃安裝地點為 薊縣中昌南路安置區A地塊七期3#4#5#6#11# 12#樓,高處作業吊籃安裝高度 3#4#5#11#12#樓為45米,6#樓為75米。
二、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運輸及期限:
1、編號為______________高處作業吊籃預計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進行安裝。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確定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方案和技術交底及調試、驗收等工作。
2、負責落實施工現場具備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施工條件。
3、在高處作業吊籃安裝過程中,甲方應由一名主要負責人始終在現場配合乙方進行高處作業吊籃的安裝工作。
4、負責高處作業吊籃安裝過程中現場的保衛和監護工作,并保管好本高處作業吊籃的全部附件,否則發生丟失和損壞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勘查施工現場,向甲方提出現場達到高處作業吊籃安裝的要求。
2、負責編制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方案,提供建委驗收表格和拆裝資質。
3、負責高處作業吊籃安裝及調試、驗收(新高處作業吊籃由廠家負責調試、驗收)工作。
4、負責高處作業吊籃安裝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五、高處作業吊籃運、立、拆(包括頂升)費用及交納限期:
1、高處作業吊籃進出場費 _______元/臺,待高處作業吊籃安裝完畢驗收后付給50%進出場費。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哪一方違反了合同條款,由責任方負責。
七、爭議和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協商解決不成時,到天津市工程所在地區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八、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在安裝高處作業吊籃過程中,禁止與拆裝無關的人員和車輛進入作業危險區內,否則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提前向安裝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建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禁交叉作業和向下拋物,否則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在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停止作業,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
3、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平整或拆除現場的障礙物(搭設安裝平臺或過橋,并對其質量安全負責)。確保高處作業吊籃進出場及安拆的順利進行,如條件不具備造成車輛放空和影響拆裝(特殊情況,甲方應提前兩天通知乙方),甲方應支付乙方當日所發生的人工費、機械車輛等一切費用。
4、高處作業吊籃在拆裝過程中,發生缺配件和高處作業吊籃本身故障,又無法及時裝配的,造成乙方誤工,甲方應承擔乙方所發生的人工費、車輛等費用。
5、特殊情況,如刮風、下雨、下霧、下雪的天氣,工地無電源(電壓低與于規定得)停電等因素,甲方應給予乙方順廷工期。
6、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格驗收表時,甲方應一次性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清乙方的進出場費,如到期費用不付清,造成高處作業吊籃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切損失,甲方負全部責任。
7、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經雙方負責人或委托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總包單位): 乙方(拆裝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處作業吊籃安拆合同書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供需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著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于遵義九江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外墻工程。
二、吊籃長度6米,施工高度120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1.5米,限載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租金:40.00元/天x臺(不含稅價),三十天起租。
2.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調試完畢(安裝調試時間在三天以內),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120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調試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干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簽字為據)。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調試吊籃,并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并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說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除吊籃自身損耗外)。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見出租明細價格,賠償明細價格)。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并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ZLP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說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簽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其它約定事項: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承租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高處作業吊籃安拆合同書 篇3
(一)工程名稱
(三)安裝時間
(二)工程地點(四)安裝人員
依據雙方簽訂的ZLP高處作業吊籃設備租賃合同,參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其他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雙方就租賃吊籃的安裝、拆卸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一、吊籃租賃概況:
安裝、拆卸價款:1、免費1名技術人員指導安裝。
2、移位價款伍拾元/臺。
安裝、拆卸內容:1、懸吊平臺的安拆:
2、提升機的安拆:
3、安全鎖和限位開關的安拆:
4、懸掛機構的安拆:
5、電纜線的連接和電動機轉向的調整:
6、懸吊平臺與懸掛機構的連接
(詳情見吊籃使用說明書)
二、雙方責任
1、出租方負責吊籃安拆、拆卸過程中出一名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拆卸。對現場安裝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出租方有權利拒絕安裝。吊籃使用過程中負責隨時提供安全技術指導和設備運行故障維修等服務。
2、承租方負責吊籃安裝、拆卸;負責吊籃安裝、拆卸過程中按出租方要求提供足夠的人員及所需要的機具(含工地現場垂直運輸、水平運輸機具);還負有吊籃安裝、拆卸過程中和吊籃安裝后使用過程中安全生產的全部責任。
3、出租方負責工地現場吊籃安裝后的電氣系統接線、各部位限位、信號避雷等連接工作。承租方負責使用中的設備運行監護,保證設備及系統完好情況下的安全運行,按章使用。
4、吊籃工地現場安裝完工雙方人員須進行檢驗、調試,設備正常,報工地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后發可投入正常使用。
5、因吊籃設備本身質量問題造成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6、因現場操作使用不當造成吊籃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三、結算方式:
吊籃使用完畢,承租方負責拆卸成部件,清理、清點、碼放,運抵出租方倉庫或出租方指定地點,經雙方清點簽收后方可辦理結算。
四、吊籃使用完畢,拆卸完成,運抵出租方倉庫或出租方指定地點,經雙方清點簽收,費用結清后本協議終止。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出租方注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年月日起簽訂生效。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