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公司服裝買賣合同(精選3篇)
服裝公司服裝買賣合同 篇1
銷貨方:____
購貨方:____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對笨重商品的查詢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簽章:____購貨方簽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服裝公司服裝買賣合同 篇2
服裝銷售合同
銷貨方:__________ (甲方)簽約地點:__________
購貨方:__________ (乙方)簽訂時間:__________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___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條目。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填補的條目可另行談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合同簽定后,不得私行變換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贊成后,可予變換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換通知單"寄給對方,并準備好變換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出產的商品,在放置出產后,雙方都需嚴酷執行合同。如需變換,由此而發生的損失等,乙方承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承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錢,由雙方當事人商經商議定,或以國家定價抉擇。
在簽定合同時,確定價錢后,可以暫定價錢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第四條 運輸體系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抉擇。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尺度,甲方嚴格執行合同劃定的質量尺度,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需平穩,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非凡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添的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平衡、實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 ∶3 ∶4 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劃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目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承運所發貨運,力爭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換運輸路線、工具、達到站時,應實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打點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日期,不以違約處理。
第九條 商品從甲方承運到乙方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物件丟失、貧窶、殘損等責任事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抵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供給有關資料。乙方在領受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實時向承運部門索取劃定的記實和證實并當即具體搜檢,實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業,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領受,同時當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內回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具體記實,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己先用,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一個月內(珍貴商品在7 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配合研究,明晰責任,損失
第十一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金錢的結算,購銷雙方應商定結算的具體劃定,商定適宜的結算體系。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出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蒙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出抵償金以抵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度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當地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恰當削減或者增添。
1.甲、乙雙方所簽定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出違約合同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裝卸變換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過時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損失的出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雙方商定的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過時提貨部門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過時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由此支出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過時付款的,應按照雙方協商時付款的約定,向甲方償付過時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抵償金,保管、調養費用和各類經濟損失等,應在明晰責任后,10天內自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過時付款處理,但任何雙方如有樾位得自行用扣發貨色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三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纏時,應實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統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簽章后,依法生效,有效期為 年,期滿雙方如無續簽意向的,合同自動解除。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服裝公司服裝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 _ _ _ (甲方)
買受人:_____ _ _ _ (乙方)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合同:____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元整。
(2) 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機器安裝于乙方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購買機器余款,待交貨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三條 乙方依據
第二條第
(2)項規定向甲方支付余款的同時,甲方應將機器的所有權移 轉給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給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應由甲方負責,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在按
第三條規定將機器交付前先行試 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向乙方作出保證,并以________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 乙方過失而發生的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
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正常使用,或其性能降低長 達一個月時,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按該機器使用的時間長短支付相應貨款,每________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于
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的款額。
(2)退還機器。但甲方必須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按本條第
(1)項應付的款額,購買該機器的其余貨款退還給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無論乙方是否實際使用,應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自甲方交付機器之日起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計算。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本合同
第二條規定的日期前支付余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須催告, 木合同視為作廢,甲方可將該機器搬冋。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 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本合間
第二條規定的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可向甲方催告,并于 催告之日起____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合同視為作廢。甲方返 還本合冋
第二條規定的定金并給付乙方與定金等額的損失賠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_____ _ _ (簽章) 買受人:_____ _ 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服裝買賣合同2
甲方(需方):____
乙方(供方):____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二、商品質量標準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三、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四、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五、驗收方法:____由現場施工人員驗收
六、付款方式:____簽定本合同即付30%貨款,余款50待設備進入施工現場后即付,剩余20%待安裝調試后付清。
七、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2%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2%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2%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5、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八、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