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條件贈與合同(精選3篇)
附加條件贈與合同 篇1
甲方(贈與人):
證件號碼: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受贈人):
證件號碼: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贈送 (贈與的標的物)事宜達成協議,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贈與標的
甲方將其所有的 (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 (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贈與物的交付
交付的條件:
交付的時間:
交付的地點:
交付的方式:
交付的手續:
三、乙方應在 (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接受贈與(也可以約定其它條件)。
四、本合同自 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壹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甲方的主要義務
1、移轉贈與標的物的權利。贈與合同以使贈與財產的權利歸于乙方為直接目的,甲方的主要義務是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方式、標準將標的物轉移給乙方。贈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2、甲方故意不告知贈與財產的瑕疵或保證贈與的財產無瑕疵,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甲方因故意和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甲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七、甲方的權利
1、甲方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除外。
2、甲方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八、乙方的義務
1、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將所贈與財產交付乙方時,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接收。
2、乙方履行 義務,否則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九、乙方的權利
1、乙方沒有拒絕接受贈與的,則可在合同約定的條件成就之時無償取得標的物。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標的物的,乙方可以請求其交付。
2、甲方交付贈與的財產后,乙方即對該財產享有所有權,具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十、違約責任
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一、贈與合同的終止
贈與合同的終止得基于以下幾種事由:
1、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得由甲方依其意思任意撤銷贈與合同。但在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中,甲方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合同。
2、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贈與合同中,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后,甲方即喪失了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但在以下條件具備時,甲方仍可享有撤銷贈與合同的法定權利: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者甲方的近親屬的;
(2)乙方對甲方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3)乙方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甲方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該期間為除斥期間。超過這一期間,甲方不得再行使撤銷權。
因乙方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繼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甲方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這一期間同樣也是除斥期間。
(3)贈與合同的法定解除。甲方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贈與合同,不再履行贈與義務。該合同解除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甲方就原已履行的贈與,無權要求乙方返還。
十二、爭議解決
甲乙就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項產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附加條件贈與合同 篇2
贈與人(甲方):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受贈人(乙方):
住所:
負責人:
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贈與協議如下:
風險提示:
贈與合同的內容要具體明確,贈與合同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雙方、贈與的財產名稱、財產目前狀況、贈與合同履行的時限以及方式、贈與是否附條件以及什么條件、贈與合同的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式。
第一條 贈與標的物:
第二條 贈與標的物的用途
乙方接受贈與__________后,乙方不得將受贈的出售、出租、外借或挪作他用,并應委任管理員妥善保管贈與標的物且費用自負。
第三條 贈與標的物的交付時間
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標的物交付與乙方。
第四條 合同的撤銷
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受贈標的物或未履行妥善保管標的物的義務,甲方有權撤銷此贈與合同。
第五條 其他規定
乙方如欲解散協議,應根據甲方的指示處理其所受贈的標的物。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附加條件贈與合同 篇3
甲方(贈與人):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
住址:
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為了保持家庭和睦,增進夫妻之間的感情與信任,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協議,甲方自愿將其名下所有的位于石家莊市的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石家莊市的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贈與不附加任何條件,贈與完成后該房產為乙方個人財產。
第二條:房產狀況
1、該房產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合計 平方米,產權證號為: ;
2、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3、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后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并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承諾此贈與協議不可撤銷,此房產在未辦理過戶之前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
第五條:在本房產符合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因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而產生的稅費由方承擔。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