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售賣合同(精選3篇)
房屋委托售賣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南寧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及經紀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該物業基本情況
買賣雙方委托經紀方(居間人)出售及購入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該物業)賣方持有《房屋所有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產權人:__________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_ ,該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為準)。除產權人外 ,如存在該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所有權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對該物業有所有權的,賣方承諾已取得該物業任何第三人的同意。
第二條 成交金額
經買賣雙方確認,該物業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該物業付款方式
1、第一部分房款為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在簽署本合同時按以下第_______條履行。
(1)買方直接付給賣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或轉賬到賣方指定賬號:
(2)買方需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定金人民幣(大寫) 付給經紀方。賣方委托經紀方代為保管(經紀方收到定金視為賣方收到,買賣雙方均無異議)。賣方配合經紀方查檔該物業無查封、無拆遷時由經紀方直接轉給賣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二部分房款為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以下第________條約定支付給賣方。
(1)賣方向銀行還款當天(且同時滿足:買方申請銀行貸款已獲批,賣方將該房交易辦理手續的權利公證委托給經紀方并交付公證書,公證《委托書》由經紀方提供)支付,并指定改款項用于銀行提前還款解押;
(2)在遞件辦理過戶當天;
(3)辦土地證當天;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三部分房款為房屋余款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以下第______條約定支付給賣方。
(1)資金托管,雙方在遞件辦理過戶手續前到銀行辦理資金托管,領取新房產證當天由托管銀行支付;
(2)按揭貸款的,雙方需要到銀行簽訂劃款協議書,待辦出買方新產權證辦理抵押登記后由貸款銀行直接劃給賣方;
(3)公積金貸款,買方在辦理遞件過戶當天出具房屋余款欠條給賣方,賣方收到房屋余款后將該欠條還給買方,欠條自動失效。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第四部分房款為交房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以下第______條約定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在實際交付該物業給買方當天結算,由買方直接付給賣方;
(2)戶口遷出當天進行結算,由買方直接付給賣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付
賣方交付該物業予買方的時間為:按以下第______條約定交付:
(1)賣方收到房屋余款之日起______天內;
(2)帶租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交付;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在交付該物業予買方前,必須付清有關該物業的所有雜費(包括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電話費、寬帶費、有線電視收視費及清潔費等),否則買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并視為賣方逾期交房。
第五條 該物業的交房現狀
(1)空房保留固定裝修及設施完好;
(2)保留固定裝修及設施完好并包括家具家電,以買賣雙方確認的家具家電清單為準;
(3)毛坯房;
(4)附帶租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房屋買賣應繳納的稅費及費用:(1)查檔費 ;(2)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個人所得稅;(4)防洪保安費;(5)轉讓手續費;(6)契稅;(7)登記費;(8)工本費、印花費、配圖費、測繪費;(9)印花稅(車庫、寫字樓、商鋪繳納);(10)抵押登記費;(11)委托公證費;(12)評估費;(13)中介服務費;(14)信貸服務費;(15)辦土地證服務費;(16)辦理土地證的費用;(17)土地讓出金;(18)土地契稅、印花稅費。
1、買賣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間為經紀方以口頭、書面、電話、短信、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其中之一的方式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全力配合,否則拒絕配合的一方或雙方屬于違約;
2、賣方應繳納上述稅費和費用的 款項;買方應繳納上述稅費和費用的 款項。
3、除上述稅費和費用外,如還有其他稅、費的,賣方或買方應按有關部門規定由各自繳納改稅、費。如遇國家出臺新的政策或政府及相關部門調整稅率、費用或辦理期限,買賣雙方應當按新規定執行。
第七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辦理該物業交易過程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均屬真實、合法、有效。
1、賣方在收取定金當天須將該物業的所有權證原件交由經紀方保管直至辦理該物業遞件過戶手續當日,否則視為賣方違約。
2、如賣方未繳納出售房屋的原契稅,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拾日內向稅務部門補交完畢,否則視為違約。
3、若賣方的房屋有銀行抵押,賣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如是合同房為領取房產證)之日起 天內向抵押銀行申請還款解押(若存在逾期還款,賣方應當還清貸款本息)并承擔提前還款的所有手續費用,同時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4、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買方/賣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如是合同房為領取房產證)之日起 日內把該物業交易辦理手續的權利公證委托給經紀方(含代收房款,且委托書內容由經紀方提供,買賣雙方無異議),公證費由______承擔。
(1)若賣方需要買方的定金和首付作銀行還款解押。(詳細約定見補充約定)
(2)賣方交付公證委托書當天,買方將房屋房款一次性支付給賣方;(詳細約定見補充約定)
(3)買/賣方交付公證委托書當天,需第三方墊資的。(詳細約定見補充約定)
5、買方向銀行按揭貸款的,應當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銀行申請貸款,買方需保證自己的銀行信用良好,并承諾以家庭為單位是第 次貸款。買賣雙方到銀行簽訂劃款協議書等,貸款銀行批準按揭金額后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及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手續應當在買方領取新房產證當天辦理,否則視為逾期支付房款),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額少于買方申請的貸款金額,買方應在遞件過戶當天以現金方式補足給賣方。
6、賣方保證對上述物業享有完全所有權且該物業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或被查封的情況,絕無其他權利設定;保證原租賃關系終止或原承租人自己已放棄優先購買權;保證不屬于違章建筑、危房或被拆遷范圍;保證該物業交易后買方無須負責該房的產權糾紛,否則賠償買方及經紀方由此引起的損失。
7、若該物業地址已落有戶口,賣方應當在 把戶口遷出。
8、若因為買賣雙方現有、曾擁有或曾經申請:經濟適用房、廉租房、房改房,導致本合同所交易之物業無法辦理產權過戶,則視為該方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9、買賣雙方應當及時提供與該物業交易有關的資料,并積極配合經紀方簽署相關文件及辦理相關手續,繳納該次交易所需支付的各項費用,直至該物業交易過戶完畢時止。
10、買賣雙方接到經紀方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當配合經紀方辦理交易的相關手續,不配合造成延誤的一方視為違約。若非本合約三方中任何一方原因而導致本次交易未能按期完成,三方均同意交易日順延。
11、買賣雙方同意買方的新房產證由經紀方陪同買方到房管部門領取并由經紀方保管至賣方收到房屋余款之日止,且買方有權指定記載于新房產證的所有權人。
12、本合同記載的當事人地址為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的送達地址,前述材料在寄出十日后視為送達成功。該地址如有變更,須立即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其他方,否則相關通知、文件或其他資料送達不到的責任由變更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經紀方的權利和義務
1、基于買賣雙方之信任委托經紀方作為居間人為本次交易提供中介服務,且經紀方在雙方買賣該物業前已經為雙方提供了訂立合同的機會和媒介服務,并促成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已完成了本合同主要義務,買賣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當日各向經紀方支付成交價1.5%的服務傭金(以《傭金確認書》為準,如無《傭金確認書》則按本合同約定標準支付)。簽訂合同后,除因經紀方原因導致不能完成物業的產權過戶之外,該傭金不予退還。如買賣雙方逾期支付傭金或信貸服務傭金,每逾期一天,應按傭金總額的1%向經紀方付違約金,直至全部支付完畢之日止。
2、經紀方協助買賣雙方辦理該物業的查檔、繳稅、貸款、還款、抵押(注銷)登記、交房等相關手續(但買方或賣方不需要經紀方協助且自行辦理相關手續的除外),提供中介服務到賣方獲得全部房款、買方獲得新房產證、雙方交房即行終止。
3、若賣方或買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視為該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各方面損失,經紀方已經收買賣雙方或一方服務傭金均不予退還,由違約方直接賠償守約方的服務傭金損失。
第九條 違約責任的承擔
買賣雙方如拒絕不配合提供交易所需要資料或逾期辦理繳稅、按揭貸款、還款、抵押(注銷)登記、過戶等任何相關手續或逾期交付物業或逾期支付房款或違反合同其它約定的,應按如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逾期未超過二十天的,違約方須每日按總房價的萬分之五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二十天仍未履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定金責任(雙倍返還定金或沒收定金),且違約方須承擔守約方應向經紀方支付的傭金。守約方解除合同的,應向違約方發送解除合同通知書。
3、若守約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每日總價成交價的1%支付違約金。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則以稅局、房產局、國土局、銀行等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為準。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經紀方已如實告知買賣雙方經紀方所掌控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最新的國家房屋買賣政策(如南寧市限購令)、相關法律法規、經紀方服務內容及辦事流程、政府部門稅費標準、按揭貸款流程、買賣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交易風險等內容,并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向買賣雙方作出詳盡解釋,買賣雙方均已充分理解和明白上述信息和合同條款且無異議。買方保證具備在南寧購房的資格,不屬于被限購主體,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國家若對房屋買賣有新的法律或政策規定的,三方應按照新的規定執行,按新規定執行的一方或幾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3、合同三方同意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合同標的物瑕疵及買賣雙方最終能否實現合同標的物事宜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在此之前與任何一方在談判中的聲陳、理解、承諾與合同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為準。買賣雙方到南寧市產權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時,如該合同的內容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若有未盡事宜,另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所有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或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終止。
7、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買方、賣方及經紀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 補充約定 (如補充約定與前述條款有不一致的,以補充約定為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經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
客戶須知:
1、本合同標注*項為必須填項,不得留空;2、為保障閣下的合法權益,閣下在向我公司繳付款項時,我公司將根據款項內打開具有“財務專用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收據或發票。如有員工私自向閣下開具白條收據,請閣下拒絕接受,否則我公司對此不予認可,并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房屋委托售賣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地 址:
受委托方(乙方):
地 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系房地產開發公司,有意取得德陽市旌陽區杏花巷和水利設計院德陽分院西小區家屬院小二樓舊房拆遷改造項目,基于乙方在該項目上前期付出了一定的心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現甲方繼續將該項目的部分工作委托給乙方進行,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負責德陽市旌陽區杏花巷小二樓舊房拆遷工作和水利局德陽分院西小區家屬院住宅用地項目的業主委員會或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談判拆遷補償安置事宜,保證甲方以不高于本條第2項所列條件取得該項目的開發權。
2、乙方保證該項目新建房屋容積率為6.5及以上,該項目還建安置房總面積以與業主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為準(還建總面積3.4萬平米,誤差正負百分之十)。
3、甲方取得該項目開發權后,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項目所涉及的32畝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協助辦理該項目開發的相關批準文件。但所需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價及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4、委托乙方負責承擔該項目報建前的所有工作;委托支付相關費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和費用:前期安置費用,該項目所涉及的舊危房拆除,建渣清運,處理因拆遷安置的問題及糾紛費用)。
二、委托費用:采用委托包干形式,委托費用為人民幣5600萬元。
1、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萬元,由雙方設定共管賬戶,甲方委派人員對該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乙方保證專款專用于該項目,不得挪著他用。
2、乙方完成拆遷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20_萬元。
3、從甲方入場開工建設之日起6個月內,甲方支付給乙方余款2600萬元。
4、該項目報建且乙方將清理完畢的項目土地交付甲方后,乙方即完成該合同項下所有委托工作。
三、委托工作完成時間:六個月。從甲方支付第一次1000萬元款項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于約定期限內完成所有委托工作。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從收到1000萬元之日起六個月內,未按約定完成委托工作,將干凈土地移交給甲方開發的,則構成違約,乙方如數退還甲方支付的費用并承擔違約金200萬元。
2、甲方未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放棄對項目的開發或未按約支付給乙方費用,則構成違約,甲方應承擔違約金200萬元。
五、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簽章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委托售賣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委托代理人:
證件類型及編號:
受托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 ,建筑面積 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對外出租。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 (□是 / □否)已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 。
第三條 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為:
1、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獨家代理房屋出租事項,并代理簽署相關合同甲方均認可;
2、代甲方出租房屋并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委托期滿時如乙方仍有客戶居住該房屋,乙方有權延長租期,雙方同意延長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乙方應按委托期間的租金標準支付租金。
(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代理期中甲方同意預留出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接洽承租、尋找合適客戶的工作期,期滿后從 年 月 日起開始計算租金。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將房屋交回。如乙方有續租需求,應與甲方另行協商。如甲方同意繼續出租,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續租協議;如甲方不同意繼續出租,甲方應當以延長期的形式給乙方留有必要的找房搬遷時間。延長期在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屆滿后自動順延,延長期的具體時間由乙方確定,并通知甲方,延長期內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付款方式:
(二)甲方選擇以下付款形式:通過銀行匯款,開戶行名: 開戶人名稱(房主本人) 帳號: ,乙方提前3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應付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再另行通知)。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首次付款日期從計算租金日起 金額 ;第二次 金額 ;第三次 金額 ;第四次 金額 ;第五次 金額 。(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再另行通知)。
第五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房屋租賃稅費
(9)衛生費
(10)上網費
(11)室內設施維修費。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
乙方負責維修范圍
(1)門窗玻璃;
(2)水龍頭,馬桶,淋浴噴頭及軟管;
(3)電燈,開關;
(4)電視,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燃氣灶,油煙機,換氣扇;
(5)刷墻,鋪地,貼瓷磚,打隔斷,安裝馬桶;
(6)廚房下水管道疏通,衛生間下水道疏通。
甲方負責維修的范圍
水表,電表,燃氣表,燃氣入戶管道,改變主體結構,改變暖氣及管道,自采暖爐,空調設備,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負責維修的范圍外,均為甲方負責維修的范圍。
1、對于以上約定的甲方負責維修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選擇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提供能夠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甲方的下列各證件:
房屋產權證原件,房主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如代辦另需提供房主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相關證明。
如甲方對上述材料弄虛作假而導致乙方對第三方(承租方)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負責連帶責任并賠償乙方損失。
(二)確保該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如為共有房屋,則甲方應以取得其產權共有人的同意,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并保證對可能產生的權屬爭議而導致影響本合同履行的事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三)提供的房屋及室內設備設施應完好無損,如遇自然損壞且已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應在五日內修復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超過上述規定期限免租期自動順延。
(四)甲方負責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與供暖費。其他如水、電、煤氣、衛生費、電話費、有線收視費等,自本合同生效時須處于結清狀態,如因費用未結清而導致乙方損失的,其損失部分應有甲方支付,或有乙方自應支付給甲方的租金中扣除。國家規定出租人應繳納的稅費,由甲方自行繳納。
(五)委托代理期內及合同終止后三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所介紹承租的客戶另行成交,否則甲方支付乙方原定兩個月租金作為賠償金。
(六)如房屋存在安全隱患,影響正常居住生活的(如設施嚴重老化、供暖、供電、供氣不足,鄰里關系嚴重不和睦、周邊環境惡劣等),甲方應在簽署合同前如實告之,否則由此而引發的破壞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損失的,后果概由甲方負責。
(七)如房屋內所留家電等過于陳舊或已超出使用年限,甲方應主動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后不予賠償。
(八)本協議不因甲方的民事行為能力的喪失而終止,由甲方民事權利繼承人繼續執行本合同。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簽約前出示營業執照與房地產經紀資質。
(二)乙方定期對房屋進行勘察,做好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承租客戶居住期間房屋內基本設施的正常使用。
(三)負責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內的所留家具、電器及其他設施,如屬人為損壞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修理或賠償。
(四)代理期間乙方不得利用房屋進行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活動,不得在房屋內堆放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審查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出現承租人非法轉租進行非法活動,欠費逃脫等意外情況由乙方負責,但甲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五)乙方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根據客戶要求,可對房屋進行簡單裝飾、清潔、粉刷及增添房屋內附屬設施,并有權提高該房屋的出租價格,出租房屋的房租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六)委托期滿后由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結清水、電、煤氣、電話等各項費用,如有拖欠由乙方負責結清,同時清點屋內各項設施及家具家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協議提出解約的,違約方須支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代理期租金標準的一倍。
(二)甲乙雙方首先應保證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否則由此給對方帶來的一切損失概由違約方賠償并承擔民事責任。
(三)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修改或解除合同。如果有特殊原因,須提前30天或須提前更長時間通知對方,并須賠償對方合同約定的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動物、植物及類似物品;貴重物品;藝術品、古董等價值難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甲方聲明具有特殊意義的物品;家具清單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損壞及丟失情況,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兩 份,其中甲方執 一 份,乙方執一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