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合同(精選3篇)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合同 篇1
委托單位(委托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鑒定單位(受托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備案編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委托方與受托方就房屋建筑安全鑒定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情況
本鑒定項目所涉及的房屋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 鑒定范圍和內容
本鑒定項目的具體范圍和內容見附件二。
第三條 鑒定標準和方式
本鑒定工作應當執行的標準、規范、規程為: 。
第四條 鑒定費用及支付
(一)鑒定費用:
按間計費: 元/間,共 間; 按建筑面積計費: 元/平方米,共 平方米; 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二)支付方式:□ 現金 □ 支票 □ 轉賬
(三)支付時間:
一次總付:支付時間為 。
分期支付: 元,時間: ; 元,時間: ; 元,時間: 。
第五條 履行方式及期限
受托方應當于本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開展現場檢查檢測工作,于現場檢查檢測工作后 個工作日內按照約定完成房屋建筑安全鑒定工作,并提交書面安全鑒定報告 套。
第六條 異議處理
委托方如對安全鑒定報告結論有異議,可在收到報告起 個工作日內向受托方提出書面異議,由受托方組織復查并于 個工作日內向委托方予以書面答復。
委托方對受托方的書面答復仍有異議且無法協商解決的,可以在收到鑒定報告后 個工作日內,向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務中心提出鑒定程序符合性審查或鑒定結論可靠性審查。
第七條 雙方主要義務
(一)委托方義務
1.在簽訂本合同時向受托方提交所鑒定房屋的權屬證明和相關技術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相關技術資料見附件三。
2.在現場鑒定時提供工作面(如木結構平房及中式樓房應有檢查口)、水電條件等必要協助,并按照與受托方商定的方案提前去除局部檢查區域的建筑裝修(如抹灰層)及項目檢查完成后修補檢查損傷部位等。
3.在現場提供工人 名,配帶錘子、鑿釬子、梯子等工具協助鑒定工作。
4.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鑒定費用。
5.采取措施保障受托方鑒定工作正常進行。
(二)受托方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在北京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備案證書核定的業務范圍內開展鑒定工作。
2.按照約定完成鑒定任務并提交房屋建筑安全鑒定報告。
3.對鑒定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4.按照委托方要求對在鑒定中掌握的有關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二)一方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委托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受托方支付鑒定費用,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付金額 ‰的違約金。
(四)受托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委托方提交鑒定報告,每遲延一日,應當承擔鑒定費用 ‰的違約金。
(五)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暫時無法履行的,合同履行期限順延;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按照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起訴。
(二)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委托方執 份,受托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往來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實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特簽訂本責任合同。 工程項目:山陽縣吉興嘉家園施工地址:南大街東段
一、安全責任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都應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場前安全教育,逐日進行安全檢查,特別對于高空作業人員要有安全防范施。乙方管理人員為義務安全員,必須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甲乙雙方相互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對班組織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違規等。
3、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的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檢查義務,對于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甲乙雙方都應監督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5、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并按規定驗收后方可使用,嚴禁在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情況的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二、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細則。
安全目標:輕傷在2%以下,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的發生,杜絕發生機械事故。
安全約定條款:乙方必須達到省級文明工地安全要求,否則按協議書有關條例執行。
1、安全設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動施工用地、腳手架及防護措施,對于現場機械、電器設備應符合要求,否則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安全帶。對于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操作,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其它工作,并嚴肅批評教育甚至罰款處理,乙方高空作業時如不按安全規定操作,所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3、安全帽。對于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進入現場,甲方處罰乙方每人每次20,并趕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業。乙方人員應首先檢查腳手架、護身欄桿、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發生隱串,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直至如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則乙方不得施工。
5、項目部。每次組織安全教育大會,若不參加人員每人每次50元罰款,班組長一次不到每人罰200元。
三、違章處理,對乙方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人員每次處罰500元并清出現場。
1、高處作業未穿防滑鞋、未按規定鋪板和設置防護欄桿。 2、2米以上,高處作業未系好安全帶。
3、沒有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不全的高處作業。
4、非本工種人員亂摸亂動機電設備。
5、未執行本工種安全技術交底、違章作業、冒除蠻干。
6、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欄桿、腳手架等違章行為。
7、破壞現場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未經甲方管理人員批準,隨意挪動或拆除。
四、現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凡是在本工地內施工人員,走出大門,圍墻外發生不安全、人身傷亡事故,我鄖西億利建筑勞務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乙方必須向我鄖西億利建筑勞務公司提供工人身份證、復印件。
2、乙方必須確保所有進場的人員,年滿18歲且身體健康。老、弱、病、殘、家屬、小孩及童工不得進入現場,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在施工工地由于乙方內部管理不嚴而誤傷他人,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人員與其它人員發生打架、斗毆事件,責任自負,并且甲方將按《文明施工規定》嚴加處罰,乙方人員處出發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4、乙方人員和家屬不可以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內擺攤設點、開食堂、賣副食,以防止中毒和發生意外。
5、施工現場所有材料進場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達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時(鋼筋料:余料、扎絲、套筒、保護帽、墊塊)清理干凈、豎向報驗對無任何相應材料,并清掃周圍地面及鋼筋料場。木工:頂板,梁內,結構架內的材料、地面清理、拆模后材料清理及外架不能放任何材料。
混凝土:板面掃水放線后樓面清掃干凈,板摸后樓面清除落地混凝土,每次澆砼后施工面,車輛進出路面清掃,余料處理等。
外架工:每日檢查密目網、防護、腳手架、拉結點、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以上工作,甲方專職安全員在日常進行巡查現,對屢教不改的安全現象進行處罰,每月罰單附施工任務單,結算給與扣除。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齊全后生效,協議作為分項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財務部一份,工程完工結算完畢,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身 份 證 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實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特簽訂本責任合同。 工程項目:山陽縣吉興嘉家園施工地址:南大街東段
一、安全責任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都應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場前安全教育,逐日進行安全檢查,特別對于高空作業人員要有安全防范施。乙方管理人員為義務安全員,必須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甲乙雙方相互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對班組織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違規等。
3、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的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檢查義務,對于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甲乙雙方都應監督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5、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并按規定驗收后方可使用,嚴禁在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情況的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二、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細則。
安全目標:輕傷在2%以下,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的發生,杜絕發生機械事故。
安全約定條款:乙方必須達到省級文明工地安全要求,否則按協議書有關條例執行。
1、安全設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動施工用地、腳手架及防護措施,對于現場機械、電器設備應符合要求,否則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安全帶。對于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操作,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其它工作,并嚴肅批評教育甚至罰款處理,乙方高空作業時如不按安全規定操作,所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3、安全帽。對于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進入現場,甲方處罰乙方每人每次20,并趕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業。乙方人員應首先檢查腳手架、護身欄桿、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發生隱串,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直至如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則乙方不得施工。
5、項目部。每次組織安全教育大會,若不參加人員每人每次50元罰款,班組長一次不到每人罰200元。
三、違章處理,對乙方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人員每次處罰500元并清出現場。
1、高處作業未穿防滑鞋、未按規定鋪板和設置防護欄桿。
2、2米以上,高處作業未系好安全帶。
3、沒有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不全的高處作業。
4、非本工種人員亂摸亂動機電設備。
5、未執行本工種安全技術交底、違章作業、冒除蠻干。
6、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欄桿、腳手架等違章行為。
7、破壞現場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未經甲方管理人員批準,隨意挪動或拆除。
四、現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凡是在本工地內施工人員,走出大門,圍墻外發生不安全、人身傷亡事故,我鄖西億利建筑勞務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乙方必須向我鄖西億利建筑勞務公司提供工人身份證、復印件。
2、乙方必須確保所有進場的人員,年滿18歲且身體健康。老、弱、病、殘、家屬、小孩及童工不得進入現場,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在施工工地由于乙方內部管理不嚴而誤傷他人,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人員與其它人員發生打架、斗毆事件,責任自負,并且甲方將按《文明施工規定》嚴加處罰,乙方人員處出發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4、乙方人員和家屬不可以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內擺攤設點、開食堂、賣副食,以防止中毒和發生意外。
5、施工現場所有材料進場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達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時(鋼筋料:余料、扎絲、套筒、保護帽、墊塊)清理干凈、豎向報驗對無任何相應材料,并清掃周圍地面及鋼筋料場。木工:頂板,梁內,結構架內的材料、地面清理、拆模后材料清理及外架不能放任何材料。
混凝土:板面掃水放線后樓面清掃干凈,板摸后樓面清除落地混凝土,每次澆砼后施工面,車輛進出路面清掃,余料處理等。
外架工:每日檢查密目網、防護、腳手架、拉結點、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以上工作,甲方專職安全員在日常進行巡查現,對屢教不改的安全現象進行處罰,每月罰單附施工任務單,結算給與扣除。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齊全后生效,協議作為分項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財務部一份,工程完工結算完畢,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