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車位買賣合同(精選15篇)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1
本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由以下協議當事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
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簽訂。
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東南郡車位使用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的基本情況
1.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為甲方開發的“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車位,用途:該車位僅作為停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車位編號為:_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件一地下室車位布置平面圖);
1.2地下室內墻面為普通水泥砂漿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漿地面。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墻、無封閉,并由甲方劃好車位分隔線;
1.3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三、轉讓價款
3.1轉讓按其座落位置以“個”為單位計價;
3.2甲、乙雙方約定該車位使用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此價款中不包含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做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5.2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按照轉讓價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六、交付期限與方式
6.1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后_____天內將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6.2車位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為標志,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車位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應遵守停車管理人員指示和車輛停放規則有序停放;
8.2停車場專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全體車位使用權人承擔;
8.3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或利用該空間放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害物體;
8.5如果因乙方車體過大影響其他業主停放車輛,甲方有權單方決定為乙方調整車位,乙方應補足相應的費用;
8.6乙方如需將該車位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應當將轉讓或出租范圍限定于本小區范圍內的其他業主;
九、其他
9.1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后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簽訂本協議時,視為認可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須同時簽署《臨時管理規約》及《車位服務協議》等,并嚴格遵守。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1.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地下室車位布置平面圖
附件二:車位使用權交接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一:地下室車位布置平面圖
附件二:車位使用權交接書
車位使用權交接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東南郡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根據上述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第六條約定,甲方已于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交付該協議項下之車位使用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
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已對甲方的黃金涪畔的地下停車位作了充分了解,現決定購買該地下停車位,并經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開發建設的,土地使用權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購買甲方開發的黃金涪畔地下停車位號,面積平方米,設計用途為停車位。該車位的使用權年限原則以土地使用權年限為準,如遇國家及省、市政策調整,按新調整政策執行。該車位平面圖見附件。
二、計價方式和價款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價款,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四、甲方承諾應當在年月日前,將地下停車位交乙方使用。
五、乙方自行承擔該停車位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
六、本協議所列買受方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為準確的,若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延誤,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停放使用,并簽訂如下車位租賃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本車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余租金概不退還。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退還剩余租金,并賠償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人為損壞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周,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后退還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業管理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有償使用甲方地下車位,雙方經友好協商,特制定如下條款:
一、車位使用費總額為(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鑒定本協議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二、在乙方付清上述使用費全款后,小區地下編號為號的地下車位歸乙方使用。
三、乙方必須是本小區業主。
四、本車位使用年限與業主所購房屋使用年限等同。
五、如因后期規劃或施工方案調整等原因,乙方所購買車位位置發生變更或取消,乙方可
按調整后可售車位進行調整置換;如乙方對車位位置調整不滿意,可退款(不計利息),但甲方不予任何補償;除上述兩種方式外,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補償。
六、除第五條規定外,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協議的,應向甲方支付本車位使用費總額30%的違約金。本協議簽定一個月或本車位使用三個月內,乙方未提出解除或撤銷本協議的,即為乙方放棄上述權利。
七、乙方應服從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有保護地下車位附屬設施設備完好的義務,如造成損失,應按造價賠償。乙方不得對所使用車位加裝、改裝其他設施設備,壘筑墻體等或改變其使用功能,不得堆放雜物,污染地面,以保護車位的統一協調;車位使用期間因車位及附屬設施設備發生的一切維修、維護、更換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在收到全部使用費后,于年月日前將該車位交于乙方使用。
九、雙方因合同發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齊齊哈爾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二份、乙方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 幢 號車庫,屬 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
),拍賣傭金 (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筑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后,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后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并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
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6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其名下位于號車位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位僅作停車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位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元),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該車位甲方與開發商所簽合同明確不能辦理產權證。如日后因本車位與開發商產權糾紛導致乙方損失,甲方不予負責;乙方所付甲方購車位款,甲方不予退還。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戶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位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聯系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甲方將位于東莞市路號小區地下區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轉讓給乙方。
該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詳見附件1、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系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000。
2、付款方式: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萬元;在雙方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后支付萬元;余款1萬元在年月日前付清。
3、過戶過程產生的契稅,由方負責。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后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
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
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乙方逾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01%的逾期違約金;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轉讓總價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系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8
編號: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樓盤名稱:
身份證號:
電話:
聯系電話: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
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為為福森金藍灣 期 區 號, 號車位,面積約為 ㎡,用途為車位;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為人民幣 元/個,(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后5日內采取 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5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1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后,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地址:聯系地址: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托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稅費,并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
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受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9
第一條 茲為預售停車位事宜,雙方制定本合約。
第二條 停車位數量及價款
本契約總價款合計_________元整。
本契約停車位數量為_________位,價款如下: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依付款明細表所列,買方于接獲賣方書面繳款通知單七日內自行向賣方指定之繳納地點或金融機構專戶,以現金或即期支票如數壹次繳清,如逾期達五日仍未繳清期款者,買方同意自逾期日起按日加付逾期期款部分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并于補繳期款時一并繳付賣方。但賣方同意緩期繳付者,不在此限。
雙方同意每期付款間隔至少為_________日。
賣方同意停車位總價款百分之五之保留款訂于最后一期,于辦理停車位產權移轉登記后,點交停車位時,買方繳清之,且本期付款間隔不受前款之限制。
第四條 驗收
賣方完成本契約停車位必要設施及領得使用執照后,應通知買方于七日內進行驗收手續。
買方于驗收時對本契約停車位之瑕疵,應載明于驗收單上由賣方限期修繕,于完成修繕前買方得拒絕點交。
第五條 產權登記及點交期限
買賣雙方同意本停車位產權之移轉應于使用執照核發日起六個月內辦理完畢,并于登記完畢后兩個月內完成點交。
第六條 買方義務
買方應配合簽訂住戶規約及停車場管理公約。
買方于停車位產權移轉登記前應履行下列義務:
(1)繳清第三條保留款以外之自備款。
(2)繳清因逾期付款應加計之遲延利息。但有第七條第二款第二目情形者,該期間得予扣除。
(3)繳清第十條所列應由買方繳付之稅費。
如需辦理貸款,應提出辦理產權登記及貸款有關文件、預立各項取款或委托撥付文件、開立與原預定貸款同額之禁止背書轉讓本票予賣方。
買方同意配合賣方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辦理產權登記之相關事宜,并于賣方或其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通知日起七日內協辦,否則應賠償因而所產生之額外費用(如罰鍰、增加稅費等)及損失。
買方應于收到點交停車位之通知日起_________日內配合辦理相關手續,逾期賣方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于賣方時,不在此限。
第七條 賣方義務
賣方應提供停車位種類及產權登記說明書(格式如附件五)予買方,并就說明書內各項詳實填注,如有虛偽不實,由賣方負法律責任。
賣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開工,自開工日起_________日歷天以前完工,并以建筑主管機關核發使用執照日為完工日,如有逾期,應按日給付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并于辦理點交本契約停車位時給付買方。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期間不計入前開天數:
(1)買方未依約交付本契約所載之各期價款及遲延利息或其他應由買方負擔之稅費,其遲延期間。
(2)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賣方不能施工者,其停工期間。
(3)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非可歸責于賣方之事由發生時,其影響期間。
(4)有關水、電等配管及埋設工程,其接通日期悉依各該公用事業單位之作業及程序而定,不受本項完工期限之約束。但因可歸責于賣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買方如因需辦理貸款,開立與原預定貸款同額之禁止背書轉讓本票予賣方,賣方不得將該本票供其他任何擔保之用,且賣方取得貸款撥付款項時,應即返還該本票予買方。
賣方應于買方配合完成點交停車位手續時,將所有權狀、保證書、保固服務紀錄卡、停車場管理公約、使用執照(影本)、鑰匙、遙控器及代繳稅費之收據一并交付買方。
第八條 保固期限及范圍
賣方同意自雙方完成本契約停車位點交手續日起,依下列方式負保固責任。但因可歸責于買方之事由致無法辦理點交者,買方同意賣方自通知之點交日起負保固責任。
(1)建筑結構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2)機械設備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3)其他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第九條 契約轉讓條件
買方于本契約停車位產權登記完成前及繳清各期款前,如欲將停車位契約轉讓他人者,應以書面征求賣方同意,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買方同意于契約轉讓時繳付部分手續費予賣方。
賣方同意前款手續費不超過停車位價款千分之二。
第十條 稅費負擔
買賣雙方應負擔之稅費除依有關規定外,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1)地價稅、房屋稅以點交日按買賣雙方比例分擔。土地增值稅應以使用執照核發日之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由賣方負擔。
(2)產權登記規費、印花稅、契稅、監證費(或公證費)、代辦手續費、貸款保險費及各項附加稅捐由買方負擔。但起造人為賣方時,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規費及代辦手續費由賣方負擔。
(3)賣方同意除前二款所列稅費外,買方無須負擔其他額外費用。
第十一條 規格誤差之處理
本契約停車位之竣工規格尺寸,誤差在百分之二以下且長未逾十公分、寬未逾五公分者,視為符合規格。因竣工規格尺寸產生誤差,致規格尺寸之減少超過上述標準者,買方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方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賣方保證本契約停車位產權清楚,絕無一物數賣、占用他人土地或其他糾葛情事。如有產權糾紛致損害買方權益時,買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賣方解決。
賣方如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于賣方事由發生,致不能履行本契約時,雙方同意解除契約,賣方應于解除契約同時無息返還買方已繳付之停車位價款。
買方同意購買本契約停車位,日后應依法令規定使用。
第十三條 違約罰則
賣方違反前條第一款之規定,或違反第七條第二款有關逾期開工日或完工日達六個月者,買方得解除本契約。解約時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價款及遲延利息全部退還外,并應同時賠償總價款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予買方。但該賠償金額超過買方已繳之價款者,以已繳價款為限。
賣方違反第五條規定逾期未辦登記或點交者,應按日給付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逾期達六個月者,買方得依前款規定解除契約。但因不可歸責于賣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買方違反第三條第一款之約定,逾期付款達六個月,并經賣方以存證信函定相當期限催繳而未繳者,賣方除得解除本契約外,并得沒收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但該沒收金額不得超過停車位總價款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條 疑義之處理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有利于買方之解釋。
第十五條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訴訟,雙方同意以本契約第一條土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 附件效力及契約分存
本契約之附件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本契約壹式貳份,由買賣雙方各執乙份為憑,并自簽約日起生效。
買方所執存之本契約,賣方不得要求收回。
第十七條 未盡事宜之處置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處理之。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賣方):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聯系住址: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于___小區地下A區A252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及位置編號以甲方與原房產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系,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為:92000(大寫:玖萬貳仟元整)元人民幣,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簽訂合同當日支付60000(大寫:陸萬整)元人民幣。剩余32000(大寫:叁萬貳仟整)元人民幣在合同簽訂后一年內完成支付。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支付該車位首筆價款后2日內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期攜帶本合同到約定的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
第四條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后合法享有對該車位的一切正當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對該車位的使用、轉讓、出租權以及享有因市場價格變動產生的收益或損失。
2、甲方在合同簽訂后需將甲方與原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車位買賣合同原件交與乙方,作為乙方對車位面積、位置的確認以及使用權的依據附件,甲方可保留其復印件作為第二筆款項支付的依據,合同付款完成后復印件交與乙方或銷毀。
3、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恢復原狀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4、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5、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6、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
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車位,面積約為______m,用途為車位;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個,(人民幣大寫:______萬____________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后______日內采取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5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后,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地址: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托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稅費,并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甲方: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12
編號: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樓盤名稱:
身份證號:
電話:
聯系電話: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
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車位,面積約為______m,用途為車位;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個,(人民幣大寫:______萬____________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后______日內采取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5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后,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地址: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托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稅費,并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13
【 】車位/車庫使用權轉讓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 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 】地下車位/車庫使用權相關事宜協議如下:
一、鑒于
1.1乙方須為已經購買甲方開發的【 】項目 期 棟 單元 層 號物業的業主。
二、車位/車庫基本情況
2.1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車庫(以下簡稱“該車位/車庫”)位于 區 號,乙方已經對車位/車庫的位置、大小、行車路線等相關信息充分了解,確定該車位/車庫符合本人使用需要。
(南昌)2.1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車庫(以下簡稱“該車位/車庫”)位于 區 號,乙方已經對車位/車庫的相關信息充分了解,確定該車位/車庫符合本人使用需要。
2.2該車位/車庫范圍內或上方可能設置有建筑要求的各類管線,包括但不限于噴淋管線、采暖管線、消防管線、通風管線及通風口等。
2.3該車位/車庫周邊的車位/車庫數量、道路規劃、交通標志等可能根據設計、施工及管理的實際情況發生變更,乙方同意該車位/車庫的面積及位置因以上變更而發生變化、產生誤差的,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乙方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張。
2.4 該車位/車庫依據規劃和本市政策文件,不能辦理相應的權屬證書,乙方對該車位/車庫的產權情況完全清楚,并自愿按本協議約定受讓相應的使用權,乙方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張。
三、車位/車庫價款及支付
3.1該車位/車庫使用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前述房屋價款包含按照適用的法定稅率%計算的增值稅。本協議項下車位/車庫價款計算方法為按個計價,不以面積計價。該價款已考慮可能發生的面積差異、位置變更及該車位/車庫中相關的管道、設施的安置等因素并給予優惠,乙方同意不再因以上因素的變化而調整價款。
3.2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納的車位/車庫轉讓價款后,開具收款收據:
(湖南)3.2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3.2.1 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車庫轉讓價款人民幣 元整。
3.2.2 分期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車位/車庫款轉讓價款人民幣 元整,剩余車位/車庫轉讓價款人民幣 元整,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3.2.3貸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車位/車庫款轉讓價款人民幣 元整,剩余車位/車庫轉讓價款人民幣 元整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若非因甲方原因導致剩余款項未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達甲方指定賬戶的,乙方應在上述期限屆滿次日起7日內一次性付款。乙方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10.2項約定處理。
四、物業管理
4.1乙方同意遵守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停車場服務協議》等),遵守甲方關于車位/車庫及車輛秩序維護的相關制度。
4.2該車位/車庫對應的物業服務費等其他費用未包括在車位/車庫轉讓價款中,乙方同意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等協議的約定及政府有關規定另行向物業服務企業或有關部門支付。
4.3 收費標準:暫定 元/月/車位。物業服務企業有權根據該停車場服務成本及政府相關規定調整費用收取標準,乙方屆時須按照新的收費標準繳納費用。
4.4 費用收取方式:車位/車庫物業服務費按 預收,乙方應提前 個月交納下一 的車位/車庫物業服務費用;車位/車庫首次交付時,乙方應于交付前預交當年的物業服務費,并于車位/車庫交付時與物業公司簽訂相關協議。
五、車位/車庫的移交和使用
5.1甲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前移交該車位/車庫。乙方在實際接收該車位/車庫前,應付清該車位/車庫全部轉讓價款、首期物業服務費及違約金(如有),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相關協議,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該車位/車庫的移交。
5.2在前述約定移交日之前,甲方應書面或口頭通知乙方辦理該車位/車庫交接手續。如乙方未接到甲方發出的辦理該車位/車庫交接手續的通知,則乙方應在5.1款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自行主動至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業服務公司處辦理該車位/車庫的移交手續。如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該車位/車庫的移交手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且逾期期間的物業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5.3該車位/車庫僅作為停車使用;如乙方購買產品為車位,乙方不得對該車位進行封閉、改造、裝修或用作其它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如乙方購買的產品為車庫,乙方不得將車庫進行改造另作他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如乙方拒絕配合,甲方或物業公司有權單方或聘請第三方進行恢復原狀,一切費用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4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遵守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等各種規定,并按照本協議及有關規章、制度及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相關協議的約定及操作規程停放車輛,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對于任何不符合本協議或有關規章、制度、停車場服務協議停放車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5.5乙方已考察了該車位/車庫,保證其所停車輛型號、高度、寬度、長度均符合停車場規定標準及該車位/車庫使用要求,確認所停車輛能夠正常出入該車位/車庫并符合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及通行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于該車位/車庫面積,最大寬度小于該車位/車庫入口寬度和地下停車場限高,長度小于該車位/車庫進深,高度小于地下停車場限高,不妨礙維修人員對管路等的檢測、維修維護工作,否則甲方或物業服務企業有權拒絕乙方車輛駛入停車場。
六、乙方承諾
6.1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轉讓、轉租、轉借或允許第三方使用該車位/車庫。乙方須保證本車位/車庫的實際使用人使用該車位/車庫符合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在使用中出現的一切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
6.2乙方停放的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及國家禁止運輸、收藏的物品。
6.3乙方在使用期間,應愛護公共設施、設備及其它車輛,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設施、設備和其它車輛損壞,由乙方承擔因此引起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6.4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有義務對因油品泄露、強酸強堿等原因導致地下車位污損進行清潔、維修。
6.5乙方不得在停車場或地下車位/車庫進行車輛修理、維護、刷洗,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場;不得在公共區域堆放物品,不得占用通道或影響他人使用。
6.6乙方應當按甲方或物業服務企業規定的進出時間和線路使用地下車位/車庫,乙方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后應當停放于該車位/車庫內,不得占道停車或占用他人車位/車庫。
6.7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或物業公司對地下部分的管路進行工程檢測和維修工作,且不得私自接、甩電源及對室內電路系統進行改造。
6.8如乙方購買的產品為車庫,則甲方重點提示乙方,該車庫僅能作為停車之用(不具備儲藏功能,但不具備任何特殊儲藏條件,如儲藏字畫、海鮮等),且不具備居住或其他特殊功能,乙方承諾僅將車庫作停車之用。
6.9因該車位/車庫位于地下,可能存在季節性潮濕與結露現象,此為正常自然現象,并非建筑質量問題,因該車位/車庫潮濕導致業主在該車位/車庫中存儲的物品毀損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6.10如乙方違反本協議任意一項約定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車位/車庫。
七、車輛損毀責任
7.1乙方已確認與甲方之間僅為該車位/車庫有償轉讓的關系,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僅為停車場物業基本服務關系,均非車輛或車內財物的保管關系。乙方車輛停放期間,如發生丟失、損壞,包括車輛、車輛裝備部件被盜或被損,及車輛本身由于外部原因被撞、插、擊、燒等造成的損失,應自行向損害方索賠,無法確認損害方或損害原因的,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或物業服務企業僅對其直接實施破壞乙方車輛的行為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八、保險
8.1乙方須為在該車位/車庫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并在使用本地下車位/車庫前向甲方或物業服務企業出示保單并交存復印件。
九、違約責任
9.1如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無法使用該車位/車庫的,每逾期或無法使用一日應承擔乙方已付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返還乙方已付轉讓價款,總違約金不高于乙方已付總額的%。
9.2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或者任何一期車位轉讓價款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付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逾期達七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按該車位/車庫總價款百分之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其他約定
10.1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0.2甲方按本協議約定地址向乙方發送特快專遞,交寄即視為甲方已履行了通知和送達的義務。
10.3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14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聯系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甲方將位于東莞市路號小區地下區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轉讓給乙方。
該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詳見附件1、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系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000。
2、付款方式: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萬元;在雙方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后支付萬元;余款1萬元在年月日前付清。
3、過戶過程產生的契稅,由方負責。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后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
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
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乙方逾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01%的逾期違約金;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轉讓總價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系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車位買賣合同 篇1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青島仟和置業有限公司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隆海.東方華庭小區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乙方受讓的停車位位于地下負一層號,具體車位位置以平面附圖為準,車位大小不小于2.5米x5米。
二、期限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20xx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東方華庭小區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使用權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1)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于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并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全部轉讓金(定金自動轉為車位轉讓款)。
2、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延遲付款,自乙方應付款之日起七日內仍未支付完畢全部車位轉讓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且有權將乙方所定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還。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定金后,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不得將該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否則雙倍返還定金。
3、使用期間,乙方須與本小區物業公司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并承擔使用該車位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法律法規對此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讓的車位系自用小客車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將該車位使用權出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的,須將出租或轉讓范圍限定在本小區內并書面告知物業公司,乙方對第三方履行本協議約定之乙方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4、如遇戰爭、抗擊自然災害等國家人防緊急狀態,乙方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不得阻撓國家行為實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使用權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須注意使用并維護該停車設施,如因乙方過錯致使停車設施損壞或致其他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并交納相應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約收存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島仟和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