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投資合作協議(精選3篇)
房地產投資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具有豐富的房地產開發經驗,與甲方有著良好的合作基礎,甲乙雙方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愿與乙方共同合作開發本協議項下項目。
2、甲方在呼和浩特市依法取得約約定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等前期手續,乙方提供項目建設資金,甲方在辦理土地及其它手續時,可以以乙方公司名稱簽訂土地協議。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項目所在法規條例的規定,就雙方合作開發建設項目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項目概況
1.1項目土地概況:_________________
1.1.1土地位置和面積:_________________位于,總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合約_______________畝),具體位置見后附圖。
1.1.2土地擬控規指標:_________________容積率約___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綠化率≥_______________%,最終以政府批準的規劃設計條件為準。
1.1.3土地用地性質:_________________商業用地。
1.2項目名稱及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項目暫定名為“商業中心”,計劃規劃為集旅游用品、民俗文化展示、特色商業街、美食城等為一體的商業綜合體(此處建設內容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二條合作方式
2.1甲方與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按照約定的條件辦理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開發建設的前期證件
第三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投資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______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分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為項目投資主體。各方出資分別:總投資______元整,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__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______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__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______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______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______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______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房地產投資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_____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地址: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