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法律顧問合同(精選4篇)
房地產法律顧問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在XX鎮開發銷售“廣場”樓盤項目,需要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法律服務工作內容項目:
乙方為甲方開發銷售的“廣場”樓盤項目提供全部法律服務,包括:
1、代甲方與小業主起草及網上簽訂見證《商品房買賣合同》。
2、代甲方辦理房產銷售后向房管部門辦理預告登記。
3、代銀行及小業主簽訂按揭借款合等手續。
4、代小業主辦理房地產權證。
5、為甲方起草房產租賃合同及其他相關的合同。
二、法律服務期限
鑒于甲方的樓盤銷售及售后的服務工作需一定時間,且不能具體確認,因此雙方確認服務期限至本樓盤銷售結束及辦妥房地產權證為止,即至本合同約定服務工作內容完成為止。
三、乙方的具體工作范圍
1、整理該項目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資料和落實客戶資料的準備,并熟悉《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流程。
2、負責與客戶在網上講解《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及注意事項,待客戶確認后,打印商品房預售繳款通知書,客戶憑繳款通知書到指定銀行繳款,憑銀行進賬單和通知回執到銷售簽約區,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次性付款購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式四份;按揭貸款購房的打印一式五份。
3、根據銀行按揭要求,負責通知客戶提供所需資料。落實個人信用額度,按銀行回復情況通知客戶辦理按揭手續。
4、負責審查核實購房者的身份資料的真實性及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5、及時向甲方反映客戶簽約或辦理銀行按揭、放款情況。
6、及時向甲方反映銀行的利率調整及政府部門的最新政策動向。
7、在簽約過程中,負責向客戶解答相關的法律問題及講解合同條款,以及合同的補充協議、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和臨時管理規約。
8、見證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按揭貸款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9、見證簽署和填寫銀行《借款合同》及代辦“銀行按揭”的一切手續。
10、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交易鑒證及《借款合同》抵押備案登記手續。
11、如有客戶違反《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條約的,或未按期辦理各項手續的,根據甲方的要求,向客戶發律師函。
12、代客戶辦理商品房的房產證工作。
13、負責代收代繳辦理銀行按揭及房產管理局的相關費用。附件
一、二有詳細注明。
14、負責通知客戶領取商品房買賣合同、銀行按揭合同、房產證相關資料。
四、法律服務收費標準及收取方式
1、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次性付款的不需按揭的每宗合同收費300元,乙方向小業主收費,如果小業主不同意支付的,則由乙方自行解決,不能向甲方收取。
2、如果代簽借款合同代辦按揭合同,代辦按揭手續等服務的,則每宗合同收費300元,向小業主或銀行收取,與甲方無關。
3、如果小業主委托乙方代辦房地產權證的,則按每戶300元向小業主收取。
4、向甲方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按《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約定收取。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辦公場所、必要的辦公設施(包括電腦,雙面打印機,辦公桌和椅),保證乙方能持續、正常地工作。
2) 甲方應提供所銷售的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給乙方審查核實。
3) 甲方應提供統一板本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樣板(含電子版)供乙方參考。
4) 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在乙方填寫、整理好《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借款合同》移交甲方審核確認,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名或加蓋簽名章并及時移交乙方,以便辦理房屋的備案登記工作。
5) 甲方在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乙方提供辦理房產證所需的一切文件資料,以便乙方代辦購房者的房產證。
6) 由甲方代收買受人辦理房產權證預繳費用,甲方收到房管局的繳費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代買受人交納辦理房產證的相關費用。
7) 甲方必須在相關的銷售資料文件中明確乙方有權向小業主收費的標準和權利。
8) 甲方必須在售樓部現場提供辦公條件給乙方進駐人員工作,其中包括:電腦、打印機兩臺(一臺雙面,房管局提供型號、一臺針打機)、復印機、辦公耗材、辦公臺櫈等。
2、乙方權利義務
1) 工作人員應恪守職業道德,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泄漏客戶資料,不得泄漏發展商的銷售情況。
2) 根椐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對銀行提供按揭貸款的合法性、規范性、有效性進行審核和核實,并對其審查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3) 乙方應熟悉辦理相關手續的工作流程,認真、細心的辦理好各個環節的工作,熟悉合同條款及做好相應的解答工作,并定時組織法律培訓。
4) 乙方應認真審查購房者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見證購房者簽訂購房過程中的全部文件,保證是由購房者本人簽名的真實。
5) 乙方應每天早上向甲方反映前一天的客戶簽約情況,報告簽約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以及銀行放款情況。
6) 乙方填寫、整理好《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借款合同》后交由甲方簽名、蓋章,乙方在甲方簽名、蓋章完畢且銀行審批同意貸款后6個工作日內到房管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銀行在2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的情況下)。
7) 乙方在甲方交樓后一個月內收集好客戶辦理房產證的資料,負責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權屬登記資料的遞交事宜,具體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時間應由登記機關確定。正常情況下,在甲方、買受人均向乙方交齊合法辦理房產證所需的資料之日起,乙方在6個月內負責辦妥買受人的房產證工作。
8) 乙方應派駐有責任心、有經驗的工作人員到甲方的銷售現場辦公,著裝要整齊,保持儀表端莊,舉止文雅,有高度的責任心,待人接物要有禮貌,現場工作人員互相配合并以統一口徑向客戶作解答,遵守甲方所定的工作紀律和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物。
9) 乙方駐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監督,配合甲方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工作,負責向客戶解釋合同條款以及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呈送合同鑒證及辦理房產證。
10) 所有客戶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保留。如因辦整相關業務而持有的相關資料,在辦理完畢后及時返還給甲方。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履行各自的職責,如有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合法辦理房產證所需的文件資料導致逾期辦理房產證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沒有按期代買受人交納辦理房產證的相關費用導致逾期辦理房產證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房管局中途退件是由于甲方、乙方或買受人某方的因素導致逾期辦理房產證的責任,根據實際過錯責任原則,由實際過錯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因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工作延誤,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八、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以書面協議補充,甲乙雙方簽訂的《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與本合同同步執行,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爭議,應盡力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法律顧問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
第二條
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____市
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____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
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
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 ____市g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房地產法律顧問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省 縣項目的營銷顧問委托工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內容
1. 本合同的工作內容以《項目營銷顧問服務工作》為準。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需變更工作內容,雙方另行協商書面確認。
第二條: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營銷策劃的策略及建議,經甲方確認后,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場常駐代表到現場協助甲方組建銷售隊伍組建培訓、管理工作及營銷策略的落實執行。
第三條:服務期限
從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義務與權利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項目開發、銷售等各階段的相應的審批文件和資料(復印件)。
2.甲方負責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有關合法文件,保證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包括按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開具正式發票、負責辦理銀行貸款、辦理產權。
3.乙方常駐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為銷售經理,基本工資為:(注:以上工資為稅后)。乙方常駐代表的銷售傭金為總銷售金額的萬分之三,并在商品房銷售合同簽定后的次月5號前結算支付。乙方常駐代表的食宿、通訊補貼、差旅交通費用等享受甲方公司正式員工待遇支付。
4. 甲方負責乙方顧問到項目地考察、協助工作時的食宿及相關的差旅費用等。
5.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
6.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提供營銷顧問文件及其它相關服務。
7. 甲方總經理或其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的工作聯系事宜。
第五條:乙方義務與權利
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內容要求提供相關的顧問工作。
2. 乙方確定常駐甲方案場代表為建、運營,制定詳細的營銷顧問工作計劃并安排實施。
3.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一周內派現場常駐代表到達項目所在地開展現場服務工作。
4. 乙方常駐代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但離職、婚假、產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現以上情況需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
5. 乙方常駐代表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6. 乙方常駐代表主持甲方項目的案場營運銷售工作,并將每階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書面形式及電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給甲方。
7. 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按時得到營銷顧問費。
8. 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更換甲方派駐銷售隊伍工作的人員。
第六條:營銷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1. 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為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元)。之后每三個月(____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營銷顧問費,其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元),以此類推至服務期滿。
3.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項費用均為稅后,乙方無須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4. 項目所產生的一切廣告費用、推廣費用、銷售人員工資等與銷售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自負與乙方無關。
第七條:保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后的兩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的商業秘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
第三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5天未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應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部分的滯納金,該滯納金以延遲部分顧問費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三標準計算。如甲方拖欠或不支付乙方營銷顧問費用累計到____日,則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停止本項目營銷顧問工作,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欠的顧問費、乙方常駐代表工資及違約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違約金的額度為本合同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常駐代表(乙方常駐代表離職、婚假、產假、病假的除外),但離職、婚假、產假需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更換常駐代表但未按規定時間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未按本合同附件約定的內容提供相關服務,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違約金的額度為本合同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元整)。
房地產法律顧問合同模板精選
房地產法律顧問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法律顧問,依法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委派 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及協議所規定的條款,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對甲方有關業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四、乙方協助甲方審查或代擬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如合同、聲明、訴狀、意見書等。地產項目開發法律服務具體內容提供:律師根據對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的理解,對房地產開發中的法律服務內容概括如下:
(一)房地產項目公司組建
包括但不限于:
1.申報注冊:協助擬定公司章程等注冊所需各種法律文件,指導或代理公司申請公司注冊登記與資質申報。協助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資評估與過戶事宜。
2.建章立制:協助公司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尤其應建立以合同管理為中心的內部管理控制體系,達到管理制度化、文本格式化、履行規范化、監督責任化。
3.員工培訓: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培訓,尤其是簽約與履約管理方面,重點是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與合同范本適用問題。
(二)用地及前期開發
為公司進行項目用地征用、出讓、轉讓等程序設計、文書擬定與有關法律文件的審查等,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
2.房屋委托拆遷協議與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對被征地、拆遷單位及其人員進行政策法律宣傳,促成早日達成協議。
3.國有土地出讓(含宗地與成片開發)合同的擬定與審查。
4.土地合作開發、轉讓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
5.參與市政配套談判,進行有關市政配套合同的擬定與審查。
6.對貴公司前期開發中有關事宜出具法律意見。
(三)房屋營建
律師將憑借自身對建設工程領域的法律規章與基本操作程序的熟練把握,從運作程序、文書制作到合同履行管理上嚴密設防,保障合法,加強制約,提高效率。提供的法律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參與項目招標文件的制定,審查投標文件,確保招投標行為的合法性,為評標、決標提供咨詢意見。
2.審查修改工程設計合同、委托測繪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3.起草、修改、審查工程建設監理合同。
4.起草、修改、審查工程財務監理合同。
5.代表貴公司與承包商洽談、草擬、修改制定工程承包合同,同時協助公司進行合約管理,收集與妥善保管反索賠資料。
6.設備采購、安裝招投標及其合同起草與修改。
7.協助公司做好有關設計變更對預銷售合同履行的影響的控制與彌補。
8.協助公司審查工程分部、分項質量驗收資料,協助處理因工程質量引起的爭議,協調貴公司與政府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聯系。
9.協助公司審查工程量增減的簽證依據;協助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協調公司與政府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聯系。
10.協助公司辦理有關工程保險事宜。
11.協助公司建立切實有效的工程保修體系,妥善設定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12.參加公司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對驗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見。
(四)房地產交易
1、開發項目轉讓
本律師根據雙方的不同需求,分別確定股權轉讓、合同權利轉讓等不同模式與程序,設計合同條款并擬定合同文本,協助合同履行與申辦各項手續。
2、商品房銷售
包括但不限于:
(1)參與公司與銷售代理商關于代理銷售事宜的談判,審查修改公司與代理商的代理銷售協議書。
(2)協助公司審查有關樓宇預、銷售的廣告內容。在實現廣告目的的同時,確保廣告內容的適當性,避免因廣告問題引發日后糾紛。
(3)協助公司起草、修改《訂購書》、預售合同補充條款等相關法律文件。在前述文件中充分注意到有關訂購書的性質、定金的約定、有關補充條款的適當與可行性等,以免陷己方于不利境地。
(4)在公司進行商品房銷售過程中,解答公司或購房人針對上述法律文書而提出的法律問題。
(5)為公司組織預銷售展示、交易活動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
(6)為公司設計《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中空白條款的填寫內容,既體現出公司的誠信,打消購房人的顧慮,又能做到對敏感問題的避讓,加強對公司自身的保護。
(7)協助公司辦理有關預、銷售合同的公證手續。
(8)協助公司辦理有關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包括借款擔保合同、公證文件、保險手續等),并根據需要出具咨詢意見。
(9)協助公司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產權登記備案等手續。
(10)協助公司完善房屋交接手續,處理有關房屋交付爭議。
3.商品房租賃
包括但不限于:
(1)參與制定樓宇租賃方案。
(2)協助公司辦理有關租賃備案(許可)手續。
(3)參與公司與承租人的合同談判,擬定、審查并指導簽訂樓宇租賃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4)協助公司處理租賃合同履行與物業管理合同履行的關系。
(5)協助公司處理有關租賃合同轉讓等有關事宜。
(6)對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有關事宜出具法律意見。
(五)項目融資
根據公司的不同情況,在辦理抵押貸款、抵押物置換、商品房按揭貸款、抵押權實現等不同方面,為貴公司提供法律服務:
1.擬定、審查借款合同與抵押合同,協助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
2.擬定、審查在建工程抵押抵押合同,協助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手續。
3.參與公司與銀行談判,擬定、審查提供按揭貸款協議,審查有關商品房按揭貸款的法律文件。
4.協助公司審查、調查按揭貸款購房人的經濟收入與信譽,以降低貴公司在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過程中的風險。
5.協助公司處理房地產抵押與銷售的關系及變更完善有關手續,確保銷售行為的合法性,避免遭遇欺詐指控的風險。
6.協助公司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有關抵押問題。
7.協助公司處理有關銀行抵押實現的問題,有效維護公司利益。
(六)物業管理法律事務
物業管理企業的選定、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公司的物業租售效果。本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一)協助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物業管理模式,并根據不同的物業管理模式制作有關法律文件。
(二)必要時,協助公司組建自己的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我們可以幫助公司擬定申報注冊文件,為新公司建章立制、培訓員工等,為公司實現以開發品牌帶動物業服務品牌的目標。
(三)參與公司選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的談判,擬定、審查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四)參與公司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有關售后服務委托事宜的談判與合同擬定。
(五)協助公司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辦理有關委托物業管理合同轉讓、物業移交手續。
五、律師的承諾
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期間,在取得公司的指示及提供的有關文件、材料后,本律師將盡最大努力和誠信及時完成各委托事項,并信守如下承諾:
1.誠實勤勉、優質高效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項法律事務;
2.以應有的專業技能和職業判斷最大限度地維護公司權益,并及時向公司匯報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
3.在擔任公司法律顧問期間,不為其他方提供任何不利于公司的咨詢意見;
4.在公司作為當事方的仲裁和訴訟案中、以及在公司作為當事方的長期投資和融資業務中,不擔任與公司具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和/或代理人;
5.在服務期間,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不擔任在商業上與公司有直接競爭關系的任何第三方的法律顧問;
6.嚴守在業務活動中接觸到和了解到的公司的商業秘密和商業信息;除公司事先同意外,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或信息,更不得利用該秘密或信息從事任何有損公司權益的活動;
7.為公司建立專門的法律事務檔案,完整保存貴公司送交的法律事務文書,在從事委托事務過程中建立詳細的工作記錄。
六、律師費用支付標準
(一)取費原則
就律師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費用標準,根據業界的通行做法,一般需在考慮企業規模、工作量大小、對專業素質的要求程度等幾個因素的基礎上由雙方協商確定。
律師認為法律顧問服務費用標準應遵循“既有效保證法律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又考慮律師的積極性,更要切實維護公司權益,保證服務質量”的原則來確定。
(二)費用標準
簽訂法律顧問合同之日起,每年度法律顧問服務費為 萬元人民幣。該費用包括律師費及律師為開展工作所發生的市內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用等,不包括貴公司為辦理有關事務中向有關機關單位支付的諸如申請費、登記費等費用;如律師為開展工作需至外地出差的,應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差旅費由公司承擔。
(三)支付方式
法律顧問服務費在每服務年度開始之日起五日內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