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精選20篇)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1
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 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1)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2)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3)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8)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5)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變更名稱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3
甲方:
xx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正、相互誠信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擁有完全所有權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評估價值為金額(大寫)__________萬元的20畝________性質的土地作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利率______%,期限壹個半月,_______,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須以該土地合法取得的國土使用證作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妥此項手續(以甲方書面出具的收條為憑)、
三、乙方保證用于抵押的該項土地已完備所有土地款繳款手續并已取得相應繳款憑證,否則由此引起的經濟及法律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在雙方訂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為抵押證明的國土使用證后的____天內分__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賬戶劃款(以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證明為憑):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應于本項借款到期日將款項全額歸還甲方,還款劃入甲方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
六、乙方于借款到期日還款后的_______天內,甲方應將乙方抵押的全部有關土地權屬的證明交還乙方(以乙方收條為憑),同時本合同作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遲于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關抵押證明,甲方有權決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后未能按時還款,逾期_______天之內除按照本合同規定計付活期利息外,還應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天的,則乙方應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拍賣乙方所抵押的該項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兩種方式由甲方選擇其一),乙方土地拍賣凈所得不足以償付乙方欠款(含逾期應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項)的,甲方享有對乙方未盡債務的追索權,乙方應于________天之內向甲方清償該未盡債務并支付以相當于銀行同期同檔次定期存款計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為打印件,合同條款手寫與涂改無效、
3、合同訂立后雙方認為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條款有沖突的,以補充規定協議為準、
4、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交付該項土地國土證等抵押憑證且甲方向乙方劃款的當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寶代表人(簽名):
法寶代表人(簽名):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定地點:
簽定地點: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4
抵押權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編碼: 傳真: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編碼: 傳真: 為保障甲方與借款人 簽訂的 號《個人住房貸款合同》(以下簡稱“貸款合同“)的順利履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現經雙方確認,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乙方依法享有所有權并經甲方認可的房產,其具體情況如下:
1、 房屋位置:
2、 房屋類型:
3、 房屋結構:
4、 建筑面積:
5、 使用面積:
6、 房屋買賣合同價格:
7、 房屋買賣合同編號:
8、 房屋所有權證號:
9、 保險單編號:
第二條 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
1、 上述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抵押擔保的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擔保的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償清時止。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應支付的罰息(利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拍賣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貸款合同,貸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堅定、登記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險種為該抵押物辦理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 在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其他款項未清償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上述保險。如乙方中止上述保險,甲方有權代乙方投保,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乙方須無條件全部負責,并有義務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其他損失。
2、乙方須在辦理完畢上述保險手續____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給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者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者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 保險單的
第一受益人應為甲方,保險事故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保險期限至貸款合同項下的所有貸款本息及欠款還清為止。此外,保險單須訂明保險公司在甲方的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付給乙方任何保險賠償金;
4、 保險單正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交由甲方保管;
5、 乙方委托甲方為上述保險事項的39;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授權甲方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用于修理該抵押物毀損部分或者償還貸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項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6、 如該抵押物出現毀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未還部分借款本息,且甲方有權先行抵扣保險賠償金償還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償還所有欠款尚有余額,余額及該抵押物歸還乙方,本合同即告終止。在償清所欠款項之前,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權不解除。除上述外,該抵押物的毀損均不能使本合同失效,亦不影響本合同項下乙方的責任;
7、 如該抵押物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的,則保險單下的賠償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8、 甲方可以不需先行索償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乙方索償,在乙方補償甲方利益后,保險公司之保險賠償金則相應轉付于乙方;
9、 乙方確認,如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因
第三人的行為導致其價值減少,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
1、 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動用;
2、 作為恢復抵押物原有價值的費用。
第八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當在30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九條 抵押物登記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之內憑本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或該抵押物的正式證明以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房地產等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條 抵押的解除
1、在借款人付清貸款合同規定的貸款本金連同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及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時,甲方須在乙方要求及乙方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該抵押物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
2、乙方履行其確定的義務后,可持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等管理部分辦理該抵押物的注銷登記。
第十一條 抵押物的處分
1、 借款人如不支付貸款合同約定的款項或不遵守貸款合同約定的權利并通知乙方,甲方因正當行使該權利所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1) 委托房地產等評估機構對該抵押物重新評估,并以上述評估價乘以抵押率所得金額收購該抵押物(本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抵押率不高于70%);
(2) 將該抵押物依法拍賣、變賣,并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 下列任何一項或者多項情形發生時,甲方有權處分該抵押物:
(1) 依本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并向借款人發出還款通知后____日內,借款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將相關款項償還給甲方的;
(2) 借款人逾期____日仍未繳清應付貸款本息的;
(3) 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的條款,及或借款人不遵守貸款合同的條例;
(4) 乙方及或借款人為個人被法院下令監管破產,或乙方及或借款人為法人而被解散、接管或破產;
(5) 乙方及或借款人的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 乙方不交付有關土地使用費或有關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所征收的費用或稅收。
3、 甲方將處分該抵押物所有的款項,依下列順序處理:
(1) 支付因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接管人的費用及報酬);
(2) 支付乙方欠繳的稅款及乙方根據本合同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但不限于保險費及修補該抵押物的費用);
(3) 扣付根據貸款合同借款人所欠甲方的貸款本金、應付利息及其他款項;
(4) 支付其他相關費用。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甲方須將余款交付乙方。
4、 甲方在行使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物處分權時,應向乙方或者該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書面通知發出后____日內,乙方或者其他占有人應立即無條件交出該抵押物。
第十二條 抵押物的使用
1、 如該抵押物由乙方使用時,乙方必須合理使用該抵押物,不得把該抵押物用于及不得允許該抵押物用于保險條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者任何目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但由于違反本條所作的改變而產生對該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該增加物則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十三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貸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貸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 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者被解散;
2、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 貸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改變貸款用途、陷入或即將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償債能力或者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致使甲方貸款債權落空等情況。
第十四條 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支付貸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甲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抵。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轉讓抵押房產。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甲方提前償還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完全符合法律與本合同關于抵押財產的條件。
第十七條 該抵押物的部分或者全部如有毀損,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喪失的抵押權益,同時乙方應于上述毀損出現后____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甲方,并應盡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第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租、轉讓、再抵押等方式處置,因此引起甲方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乙方只可將該抵押物自用。如乙方將抵押物出租給他人時,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應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當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由甲方發函要求承租人交出該抵押物起____日內,承租人須無條件交出。
第二十條 在抵押期間,乙方將妥善保管抵押物,保證其完好無損,并準許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其共有權人、住址、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更時,應在____日之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維修費用,并保障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者涉及其他法律糾紛。
第二十三條 抵押期間,乙方須按時交付土地使用費、有關部門對該抵押物征收的稅款及管理費、水費、電費等費用;以及遵守該抵押物所在地的居民公約或者大廈管理公約。如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則須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當有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乙方及其財產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10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提交抵 押登記管理部分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自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5
貸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擔保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因需要資金用于將其擁有合法產權的上述房產做抵押向甲方申請借款,乙方保證到期還款。
甲方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
為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經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貳拾萬元整(元),借款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借款期限乙方暫定為1個月。
第二條: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人民幣貳拾萬元整(元),乙方到期歸還甲方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元)。
利率%每月,利息金額元。
第三條:乙方承諾于借款期限到期后立即將所借款項人民幣(元)一次性歸還甲方。
如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同意自逾期之日開始,每天按借款總額百分之(即元整)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本協議項下的借款甲方以銀行轉賬或現金的形式劃給乙方,甲方將錢款劃撥到乙方賬戶或有乙方簽字收條的情況下,就認定本協議已經事實生效,以銀行小票或簽字收條為據。
(收條可打在本協議的反面空白處)甲方銀行賬戶:乙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乙方承諾,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開始,逾期____日之內仍不償還借款時,同意將本協議所涉房產(房產證號是轉讓給甲方所有,并且同意甲方對乙方所擁有的上述房產進行買賣處置或者用此房產向銀行,擔保公司,典當行等機構或者個人做借款融資等事項,以抵償其所借款項。
如發生上述情形,雙方均同意以下內容:1,在乙方借款未全部還清甲方前,甲方擁有的是乙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未來收益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經營,轉租,轉讓以及未來能獲得的各種收益。
2,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本協議中所規定抵押物現有狀態,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以轉讓,交換,贈與,出租,再抵押等方式處分抵押物。
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
3,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或者乙方在借款合同到期后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該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的分配順序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及有關的稅額清償乙方所欠甲方借款金額及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等多余部份退還乙方,如有不足則向乙方追索。
5,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在歸還向甲方所借款項的基礎上,還應向甲方支付所借款項總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份予以賠償。
6,在乙方還清甲方借款之日起本借款合同自動撤消,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還款以銀行小票(銀行對賬單)或雙方簽字確認為準。
第六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七條:合同糾紛的處理,如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原告所在地執法機關通過訴訟的方式主張權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份三頁,缺一不可,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郵編: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郵編: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人(簽字):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郵編: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6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
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房屋抵押貸款合同閱讀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
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
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7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本人)(妻子)姓名: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本人)(妻子)姓名: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抵押事項,經協商一致,并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房屋的基本情況
因為甲方經商急需現金故將自己所居住房屋,現在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渾江區板石鎮金英村委會轄區的房屋院落(共計平方米)及其一些附屬物抵押給乙方,如果逾期償還此借款將所抵押房屋及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頂給乙方。該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結構為土木結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屬土地平面圖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該院落具體位置為:
東鄰:_______
西鄰:_______
南鄰:_______
北鄰:_______
登記長度為:______________米、寬度為______________米,面積共______________平米
該院落相關的附屬物同時全部抵頂,附屬物包括:房屋后兩分的菜園一塊,房屋前后的所有果樹,房屋后的菜地及其后山的一塊耕田一并抵頂。
第二房屋面積的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抵押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時,房屋抵押價款保持不變。
第三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抵押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抵押價款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合計總抵押款為人民幣大寫
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元。其中_______(小寫:_______)為房屋實際價款乙方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借給甲方此款。
甲方應在取得借款時將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重復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
第五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借款(人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甲方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及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全部交付給乙方做抵押。
第六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甲方在應收到該房屋抵押全部借款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甲方逾期償還借款的違約責任。
對甲方的逾期支付此借款乙方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乙方有權按下述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將全部抵押的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并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八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抵押,乙方有權按已支付的借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并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產權、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愿意賠付乙方全部抵押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裝修等費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產權證照轉移義務,如因政府原因確實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甲方須把相關證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遷,該院落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十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任何糾紛
有關重復抵押債務、稅、費及租金等,甲方均在抵押前辦妥。抵押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解決辦法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村委會仲裁。
第十三本合同生效期_______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簽于__________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8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電話: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電話:
抵押物業地址:
因借款抵押一事,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經濟周轉急需大額現金,現自愿以其已于20__年5月1日交付房款簽訂房產買賣合同的,位于小區內面積188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包括地下室與車庫)抵押于甲方,并同意該抵押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后,立即會同甲方辦理房產抵押手續,賦予甲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保證嚴格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所涉房產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貸款抵押物。
三、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一次性將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元)匯入乙方名下賬戶,借款利率雙方約定按月息二分計算于借款期滿時付息。
四、借款期限為壹年,自20__年6月16日起至20__年6月15日止。期滿時乙方應將貸款本息全部還清。
五、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資金周轉順利可提前還款,但應多付甲方全部借款三個月利息作為補償。
六、本合同簽訂后,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款證明書”等須交由甲方保管。
七、本合同簽訂后,在依法辦理抵押登記前的建筑期內,乙方據購房合同所擁有的權益,以及房產交付后乙方對房產的裝修資產,同樣一并抵押與甲方,以擔保清償所有欠款。在接到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后,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任何方式擅自處理;如乙方有違約行為嚴重影響甲方如期收回借款的,甲方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歸還借款或行使擔保權。
九、乙方依約清償借款本息后,甲方須退還乙方用于抵押的《房產買賣合同》及《房產權證書》。并共同向房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解除乙方抵押。
十、如乙方因經營風險在甲方寬限期內仍不能及時清償借款本息的,房產價值由雙方共同委托鑒定,雙方確定價格后,甲方可折價受償或變賣、拍賣受償。
十一、本合同所涉律師見證費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乙方如未依約清償借款本息,致使甲方催收的,則一切因此引起的各種費用,包括收回借款和實現抵押權涉及的訴訟費及律師代理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律師見證后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時備案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9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 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 幣____ 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 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 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
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10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鑒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市(縣) ____區(鎮) ____路(街)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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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11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擁有房產權利(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 。
2、借款利息為_______ 。
3、乙方已知該房產已向_______銀行_______抵押貸款元整,貸款期限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為余額抵押,雙方約定房產權利價值為______萬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個月,到期一次性全額歸還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___市___區______________的房產,房地產權號:滬房地_________號,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到所屬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產他項權利證)。乙方在《房地產登記證明》辦妥后將借款全額支付給甲方。
6、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諾: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給乙方之前,未出租給任何人,也未與他人簽訂過租賃協議。在抵押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國家法律法規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為。
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簽訂地:_________,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如有糾紛向上海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12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樣本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 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13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因 經營 需要,向貸款人借款,借款人與貸款人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月計息,同類利率的4倍,日利率=月利率/30)。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
借款人欲延長借款期
第三條 還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還款方式為:按月償還利息,借款到期,清息還本。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償付借款,需提前通知貸款人。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后,貸款人應將在公證處的委托書原件交還給借款人。
第四條 抵押擔保
1、
2、抵押擔保范圍:借款本金人民幣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拍賣費、公告費、評估費等)。
3、在抵押擔保期限內,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抵押物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優先權提出疑義或產生糾紛,一切責任由借款人和抵押人負責。
第五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合同各方當事人須持本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物權利證書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六條 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1、本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2、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生效后,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及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方。
2、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對的擔保。
3、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當以所獲得的征用補償提前清償所擔保主債
4、抵押期間,抵押人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檢查。在抵押權收到或可能收到來自人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并協助抵押權人免受侵害。
5、抵押期間,貸款人有義務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證明,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得以全部實現后,貸款人應立即解除抵押登記,返還抵押人的抵押物權屬證明。
第八條 違約及其處理
一、借款人或抵押人出現下列任意情況均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或補充協議規定按時如數歸還借款。
2、借款人的財產和抵押人的抵押物被占用、查封、沒收、轉移、破壞、毀損、棄置、喪失使用功能。
3、借款人或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4、借款人或抵押人陷入重大不利訴訟或仲裁案件的。
二、發生違約后,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和抵押人采取以下措施:
1、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一次性清償全部貸款、利息及產生的一切費用。
2、有權以從抵押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3、以法律手段追償貸款。訴訟活動和處理抵押物過程中所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擔。處理抵押物后仍不足還清貸款的,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和抵押人追索。
4、借款人或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或其他影響
第九條 費用支付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公證(鑒證)、登記、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款人和抵押人應承擔貸款人實現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律師費、拍賣費、國土局核收的房屋轉讓稅、費。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約定之抵押物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合同任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抵押權人無需征求借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借款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借款人抵押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項下的借據、借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申請書等相關文件、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之處,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人、抵押人、貸款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1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歸還房屋貸款,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百 拾 萬 元整(¥: 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月。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甲方以位于: 市 區 街 小區 號樓 單元 門。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四條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借款利率: 。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八條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第九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屆滿不清償,乙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十條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十三條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交易中心辦抵押權證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15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其公司的股權作為擔保質押給甲方。以取得甲方的借款。甲乙雙方就上述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僅限于 項目,首批借款 萬元人民幣,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并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后____日內轉賬到乙方指定賬戶。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借款利息為同期掛牌貸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滿____日后____日內支付。
第二條:甲方不參與乙方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但為確保借款的專項用途,甲方對于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權,并有權查詢乙方對于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為此產生的差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
第四條:乙方將其
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作為擔保質押給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乙方在借款期限內可以提前還款,甲方對乙方所質押的股份份額應隨乙方還款的數目按比例減少,并應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門辦理相應的股權質押變更手續。
第五條:借款到期后,乙方如無力歸還借款時,甲方對于乙方所開發的 項目所有的資產享有優先受償權,項目資產價值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應當共同委托
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項目資產進行評估,項目資產不足以清償甲方借款時,乙方仍需承擔剩余還款責任,超出借款數額部分所有權歸乙方。
第六條:如甲方不能按協議向乙方支付借款時,乙方享有單方的合同解除權,并且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產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損失。
第七條: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對于借款進行專款專用,如在借款期間乙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全部還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簽訂后,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時,甲、乙雙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附:乙方信息
1.開戶行:
2.賬號:
3.開戶人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16
抵 押 權 人:
抵押人:
合同號:
抵押權人(貸款人):
(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以其自有房產作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借款事宜,根據《物
權法》、《擔保法》規定,自愿簽訂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1、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自愿將坐落在 (房屋所有權證號: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產作為抵押物,向甲方申請抵押借款。
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產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電、氣等全部設備、設施和全部裝修、裝潢。
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符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抵押物評估價值:
抵押物議定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 抵押借款金額、期限、費利率
1、根據乙方的實際申請,經甲方審核確定,向乙方發放借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時內以現金、支票或轉賬的方式予以支付。
2、借款期限:甲乙雙方確定,借款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個月。乙方應于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所擔保債務本息償清為止。
4、費利率: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項下的利率為2%每月,乙方逾期還款時,除補交逾期天數的利息外,還需按央行規定的罰息標準(0.05%)交納罰息。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
甲乙雙方確定,抵押擔保范圍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關費用,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發生的費用。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抵押權不因乙方的任何變化而受影響。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繼承人、受贈人),不受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蹤、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六條 提前還款、續期
1、乙方可提前還款,甲方應當允許,利率仍按原合同規定結算。
2、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贖回抵押物,則必須在抵押期限屆滿后五日內向甲方申請續期,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辦理續期手續。辦理續期手續時,乙方應付清前期利息。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續期。
3、乙方拒不還款又不續期的,甲方有權采取包括自行委托拍賣、變賣、折價等方式處置乙
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償還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罰息以及實現債權等抵押擔保范圍內的一切費用。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甲方應當退還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上述任意處置,并自愿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抵押借款。
2、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據證件,不得遺失、損毀(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則,補辦手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后,甲方應將抵押的契據證件交還乙方。
3、甲方應積極與乙方溝通,共同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公證手續、后續的解除抵押手續;乙方拒不還款又不續期的,甲方負責抵押物的委托拍賣、變賣手續。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還款,交納利息和其他各項費用。
5、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乙方自愿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并在此不可撤銷授權委托甲方有權直接自行委托拍賣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1)乙方未按約清償借款、利息或其他費用;
(2)乙方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的;
(3)乙方被宣告破產、解散、撤銷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
(4)乙方發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響其償還借款及各項費用能力的事件。
甲方行使上述抵押權,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6.甲方同時保留通過追償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財產和財產權利以實現債權的權利。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約定取得借款。
2、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主動還本付息。
3、抵押借款期內,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確保抵押物價值不會減小,并按規定繳交有關稅款及費用。
4、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時內,將與抵押物有關的房地產證、納稅證明及其他契據證件交給甲方保管,并保證所提供契據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同時保證在辦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間不得將抵押物作為標的予以出售、轉讓、抵押、贈與或以其他形式交易處置(除非獲得甲方書面同意),承諾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否則,由此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義務,不影響或侵犯甲方的合同權益。
6、乙方承諾:除抵押物外,乙方另有可供居住房產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無能力履約償還到期借款時,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內搬出居住,并無條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房屋處理金額不足以償還甲方本金、利息時,所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7、本合同及其各項條款在有效期內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贈人、合法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
第八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
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乙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則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乙方須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乙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于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項。
4、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乙方應在十五天內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的手續。
第九條 抵押物的歸還
本合同履行完畢,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后,甲乙雙方抵押借款關系即告終止。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甲方同時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契據證件返還給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以實事求是的友好態度、切實可行的方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的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為終局判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本合同的補充協議、附表、授權委托書、房產抵押承諾書等是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辦理完畢完整的抵押手續(抵押登記)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登記、保險、公正、證明、保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房屋抵押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條款所使用的文字,用手填寫和印刷品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約定事項: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17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后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于,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后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18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編號: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編號:
抵押物財產共有人:
身份證編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 每月。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發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借款利息按實際用款金額和用款天數結算,利隨本清。
第六條: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訴房屋 套作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如下:
坐落: ; 產權證號: ;
產權人: ;
產權類別 ;
建筑面積: ; 結構:
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
第八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
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本合同經公證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將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納房產稅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間,如要行使抵押物的處分權和其他權利,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一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抵押人。
第十二條: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時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還款,否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第十三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十四條:補充條款: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當事人各持 份,公證處、房管部門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19
抵押權人: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借 款 人: (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抵 押 人: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為了明確甲方與乙方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抵押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計壹拾萬元整 (100000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經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借款利率:____月利息按貳分半計算 。
第四條 借款期限:三 個月,自 20________年 08____月 28____日起至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放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千分之五。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39;,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第七條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
第八條 坐落在 ____區廈室房屋所有權證:房權證字第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尚未辦理 的房屋登記在抵押人的名下,抵押人上述房屋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給行,并取得貸款總計萬元,現抵押人同意以該房屋的剩余價值作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
第九條 抵押人保證該房屋沒目前有對外出租。上述房屋的
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為 行 ,本《借款合同》中的抵押權人為
第二順序抵押權人。該抵押房屋首先保障
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債權。
第十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 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并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十六條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權人執2份;借款人、抵押人執1份;公證機關1份。 抵押權人(甲方):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抵押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篇20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
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 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模板二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 表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