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點銷售合同(精選3篇)
返點銷售合同 篇1
甲方:
甲方電話:
乙方:
乙方電話:
為促進甲、乙雙方共同發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委托乙方為甲方產品銷售商事宜,訂立以下條款,具體細則如下:
一、銷售區域為:______________。
二、銷售類別:________產品。
三、銷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簽的優先權。
四、產品價格及返利條件:
1、如遇原材料上漲或下跌,按甲方的實際成本調價,產品價格按甲方調整的統一出廠價計算。
2、返利條件:乙方12個月內銷售甲方產品達到銷售目標噸,可享受每噸_____元返利,另每超過目標量10%增加0.2元返利。
五、權利及義務:
甲方:
1、甲方應以公平合理的統一價格向乙方供應質量合格的產品。
2、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乙方銷售工作并要求乙方不定期匯報其銷售進度。
3、甲方有權在乙方違反合同條款的情況下終止乙方銷售權。
4、甲方若無故停止供貨,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乙方:
1、在協議產品的經營活動中,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沖擊銷售區域以外的市場,若因發展需要,欲向未開發地區銷售,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簽訂銷售合同。
3、為了更默契地合作,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匯報銷售情況(每月一次)。如發現乙方有違規跨地區銷售現象,乙方負責補償被沖貨地區的相應損失。如乙方屬故意沖貨,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銷售權。
4、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規定的市場底價出售,如違反,甲方有權終止乙方銷售權。
5、乙方不得有影響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需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影響本產品銷售的責任負責。
6、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銷售與甲方同類或相似的產品,如違反,甲方有權終止乙方銷售權。
六、貨款結算:
貨款結算方式為月結,每月_____日為對賬日,當月的賬需在次月_____日之前全部對清楚,本月的所有貨款,乙方必須在次月______日之前,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對賬憑據及時間以甲方在貨運部發給乙方的發貨單為準(未結清的發貨單均為乙方欠甲方的貨款,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有返利金額產生,返利金額可直接從年底匯入甲方指定賬號的總貨款中扣除。
七、發貨及運輸:
1、乙方每次訂貨需提前7天報計劃給甲方,在沒有現貨的情況下,甲方在收到訂單后7個工作日內安排貨源發貨(特殊情況除外)。
2、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貨物運輸出現索賠情況的過程中,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理賠受益歸乙方;乙方在收貨時應認真檢查,如發現破損情況,應要求承運部門出具證明并向運輸部門索賠、并把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八、質量要求驗收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按廠方標準,如有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實行三包(不包括運輸過程及人為造成的損壞)。如因質量問題更換產品,需先退后補,保質期限為6個月,所有退貨貨款按九折進行結算,退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3、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樣品驗收,整批貨物異議期限為20天,需書面提出。
4、如對我公司產品的質量以及售后服務有任何意見或建議的話,可直接與我司銷售部聯系,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應守法經營,如有違法經營行為,其造成的經濟損失、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2、雙方嚴格遵守以上條款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除遇不可抗拒因素的情況外,違約方應按條款規定承擔全部責任,(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禁運、國家政策及戰爭等本協議當事人不可預見其發生的結果)。
十、爭議及裁決:雙方的一切爭議與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商議無效,雙方均可向_______所在地法院申訴。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每份二頁),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代表人簽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地址:
代表人簽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返點銷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
為促進甲、乙雙方共同發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委托乙方為甲方產品銷售商事宜,訂立以下條款,具體細則如下:
一、銷售區域為:
______________。
二、銷售類別:
________產品。
三、銷售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簽的優先權。
四、產品價格及返利條件:
1、如遇原材料上漲或下跌,按甲方的實際成本調價,產品價格按甲方調整的統一出廠價計算。
2、返利條件:乙方12個月內銷售甲方產品達到銷售目標噸,可享受每噸_____元返利,另每超過目標量10%增加0.2元返利。
五、權利及義務:
甲方:
1、甲方應以公平合理的統一價格向乙方供應質量合格的產品。
2、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乙方銷售工作并要求乙方不定期匯報其銷售進度。
3、甲方有權在乙方違反合同條款的情況下終止乙方銷售權。
4、甲方若無故停止供貨,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乙方:
1、在協議產品的經營活動中,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沖擊銷售區域以外的市場,若因發展需要,欲向未開發地區銷售,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簽訂銷售合同。
3、為了更默契地合作,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匯報銷售情況(每月一次)。如發現乙方有違規跨地區銷售現象,乙方負責補償被沖貨地區的相應損失。如乙方屬故意沖貨,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銷售權。
4、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規定的市場底價出售,如違反,甲方有權終止乙方銷售權。
5、乙方不得有影響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需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影響本產品銷售的責任負責。
6、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銷售與甲方同類或相似的產品,如違反,甲方有權終止乙方銷售權。
六、貨款結算:
貨款結算方式為月結,每月_____日為對賬日,當月的賬需在次月_____日之前全部對清楚,本月的所有貨款,乙方必須在次月______日之前,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對賬憑據及時間以甲方在貨運部發給乙方的發貨單為準(未結清的發貨單均為乙方欠甲方的貨款,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有返利金額產生,返利金額可直接從年底匯入甲方指定賬號的總貨款中扣除。
七、發貨及運輸:
1、乙方每次訂貨需提前7天報計劃給甲方,在沒有現貨的情況下,甲方在收到訂單后7個工作日內安排貨源發貨(特殊情況除外)。
2、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貨物運輸出現索賠情況的過程中,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理賠受益歸乙方;乙方在收貨時應認真檢查,如發現破損情況,應要求承運部門出具證明并向運輸部門索賠、并把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八、質量要求驗收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按廠方標準,如有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實行三包(不包括運輸過程及人為造成的損壞)。如因質量問題更換產品,需先退后補,保質期限為6個月,所有退貨貨款按九折進行結算,退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免費提供一般的易損配件,部分配件需要收取相應的成本費;乙方需將不良品退回。
3、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樣品驗收,整批貨物異議期限為20天,需書面提出。
4、如對我公司產品的質量以及售后服務有任何意見或建議的話,可直接與我司銷售部聯系,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應守法經營,如有違法經營行為,其造成的經濟損失、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2、雙方嚴格遵守以上條款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除遇不可抗拒因素的情況外,違約方應按條款規定承擔全部責任,(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禁運、國家政策及戰爭等本協議當事人不可預見其發生的結果)。
十、爭議及裁決:雙方的一切爭議與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商議無效,雙方均可向_______所在地法院申訴。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每份二頁),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返點銷售合同 篇3
需方:(以下成為乙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須符合國家現行的建材規范標準,并應符合設計要求。甲方須按照規范、標準中要求最高標準執行。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 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市場零售價的4折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 合同總金額: 240486.5元(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 交貨時間: 合同簽訂后半年內交貨完畢
2. 交貨地點: 乙方指定所在地
3. 運輸方式: 由甲方承擔運輸
第五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
乙方先付給甲20%的定金,貨到后付貨款的75%,5%做為一年的質量保證金。
第六條 運輸及費用
運輸費用及保險由甲方承擔(根據實際情況,需委托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于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10%的違約金。
2. 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 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 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糾紛及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第九條 其他
1.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合同章后生效,本合同原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