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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發布時間:2024-05-17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通用19篇)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附記人中介機構: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下列房屋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坐落于市區路號室,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共有權證號碼:;

  房屋權利來源:;

  房屋用途:;

  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土地面積:平方米;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權取得方法:□劃撥□出讓□其它:;

  土地使用總年限年,尚余年。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大寫)萬元,(小寫)¥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第四條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大寫)萬元,(小寫)¥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1、年月日前現金支付房款萬元(¥)

  2、乙方領取房屋所有證時現金支付余款萬元(¥)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

  甲方在解除契約后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但所收定金不予退還;

  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占總房價款百分之的違約金。

  其它:

  第五條甲、乙雙方定于年月日時正式交付該房屋;

  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于年月日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房屋產權過戶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業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約定價值;

  評估價值;

  市場價格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

  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后天內將已收房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支付違約金。

  其它: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定,雖然房屋所有權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附書面同意材料)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后

  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

  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其它: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甲方承擔;或者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

  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起。

  第十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點、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甲方結清已發生的費用,甲方已經預繳的費用,其權益由乙方享有,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其它:

  第十一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本契約:

  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自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

  提交鹽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仲裁未果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契約一式份。

  其中甲方留置份,乙方留執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份。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和四至范圍

  附件二:租賃、抵押、相鄰等關系及其處理辦法:

  1、租賃:房屋出賣前已出租給,甲方負責在房屋交付前解除租賃關系,有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2、抵押:房屋出賣前已設定抵押權,擔保債務萬元。

  甲方負責在乙方支付第期房款前解除抵押,并注銷相應的抵押登記,有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3、相鄰:例:房屋陽光權受妨害,其標準低于政府規定最低標準,乙方取得房屋后無權提出異議;

  通風;

  通行;

  環境.

  該房屋自權利轉移之日起月內被依法拆遷的(拆遷時間以乙方搬遷時間為準),

  雙方按下列約定處理:

  甲方須在乙方搬遷后日內賠償乙方人民幣元。

  其它:

  附件三室內附屬設施和裝修情況約定:

  (一)附屬設施:

  1、水:

  2、電:

  3、燃氣管道:

  4、有線電視:

  5、通訊:寬帶:

  6、其他:等

  (二)裝修情況:

  裝飾,家俱,家電,廚潔具等詳細描述:

  甲方(簽章)證照/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甲方為單位時填寫)

  地址:

  聯系電話:

  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證號/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乙方為單位時填寫)

  地址:

  聯系電話:

  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3部分 戶型空間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5部分 建筑設備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11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5部分 所有權證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9部分 抵押擔保

  第20部分 合同變更

  第21部分 合同終止與解除

  第22部分 退房條款

  第23部分 違約責任

  第24部分 買受人損失

  第25部分 爭議與其他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27部分 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 合同目的

  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_____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 路________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銷售廣告

  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____報第________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 土地權利

  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________________;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_____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___________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__,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碼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_____________(商業或住宅)。

  第8條 權利擔保

  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________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 規劃許可

  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_________。

  第10條 銷售許可

  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 施工許可

  施工許可部門:_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開工證:________________。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建筑師姓名:________________,注冊建筑師號碼:________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總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

  第12條 商品房標準

  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驗收;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13條 質量原則

  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 防震減災

  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墻體平直

  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 防水情況

  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 表面裂縫

  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 質量文件

  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于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質量標準

  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質量證明

  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 質量評價

  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 戶型空間

  第23條 商品房戶型: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_____衛________浴________廁________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5條 書房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6條 臥室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7條 衛生間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8條 廚房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9條 陽臺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0條 過道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1條 套內樓梯: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2條 重要門窗: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4條 房屋層高:________毫米;室內凈高:________毫米。

  第35條 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36條 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________ 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37條 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 ,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 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后,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________平方米、書房面積________平方米,客廳面積:________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________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 露臺面積

  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 面積測量

  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 測量機構

  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 面積核實

  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 面積自測

  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 測量爭議

  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 通知到場

  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后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 違約條件

  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 違約責任

  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建筑設備

  第51條 用水供應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________;價格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 排水設施

  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 管道密封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________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________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 管線安裝

  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 電梯使用

  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________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安全

  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 消防設施

  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58條 電力供應

  負荷________KVA,計費設備為________ ,插座位置________ ,數量________,供電平面圖___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 通訊設施

  線路數量_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其他線路

  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________________ ,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1條 供暖設備

  供暖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 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 生產企業:________________適用標準:_____________

  第62條 設備安全

  安全使用時間20xx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

  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________ 濕度________: 暖氣片數量________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

  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及價格____________ 每月________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 燃氣品質

  燃氣設備:________________ 計量設備:________________ 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__ ;燃氣安全裝置為________ 。

  第67條 使用時間

  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72條 日照時間

  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 自然通風

  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 室內保溫

  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 房屋隔熱

  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 噪聲隔音

  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 周邊建筑

  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 采光保障

  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少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采光。

  第80條 環境綠化

  本商品房________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綠地定義

  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20xx年。

  第82條 綠地面積

  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 氣味條款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 環保噪聲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 電磁輻射

  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86條 社區名稱

  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______________,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____________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 自用車位

  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________元,且在買受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 用地面積

  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米,重要指標:______________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

  第89條 建筑總量

  社區共有樓房________ 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0條 設施使用

  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 參考標準

  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 公共設施

  幼兒園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學校________個,其中小學________個,中學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醫院(________級________等)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停車場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郵局________個, 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娛樂設施: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 。

  第93條 道路交通

  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________  公路寬度:________________  道路質量:______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 居住安全

  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 商品房標識

  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 建設標準

  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 違約確定

  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 違約責任

  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________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99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 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 分期付款

  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 工期證明

  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 銀行貸款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 買受人原因

  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條 交付含義

  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時間

  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6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 入住費用

  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 強行入住

  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 交付驗收

  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 延遲交付

  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 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 交付效力

  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 文件內容

  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

  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

  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責任承擔

  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 保修期間]

  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排除

  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 權屬證明

  第118條 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志: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后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果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借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19條 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并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后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并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盡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0條 轉移效力

  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后,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1條 土地使用權

  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22條 物管公司

  (1)考慮到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

  (2)如果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3條 服務期限

  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4條 物管費用

  物業公司的收費范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____元/每噸;電費:____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____元。

  第125條 管理責任

  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6條 社區安靜

  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噪聲不高于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

  第127條 服務時間

  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28條 新公司選擇

  當買受人成立業主委員會后,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此等選擇過程不應當受到出賣人及其所選擇的初期物業公司的阻撓。

  第129條 交接責任

  出賣人應當保證初期物業公司將如下物品交付給新物業公司:

  (1)圖紙:供水、排水、電信、暖通、建筑平面圖、結構圖、強電圖、弱電圖、電梯、消防、公供區域的照明裝修衛生間、各門窗系統;

  (2)大修基金:屬于買受人所有的用于維護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險單據:原始物業公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項財產、人身保險單據。

  (4)預收費用:初期物業公司已經收取的但沒有使用的各項物業管理費用。

  (5)對外合同:保安合同、戶外綠地維護合同、保潔公司的合同、系統設備的維護合同等其他合同;

  (6)保修單據:與初期物業公司購買的設備相關的全部保修單據,以使業主選擇物業公司能夠有效地對上述設備進行維護。

  第130條 交接驗收

  (1)中央空調:空調機組、水泵、配電柜、消防控制柜、煙感控制系統、噴灑系統、電話系統、有線電視系統、避雷系統、電梯;

  (2)故障記錄:初期物業公司應當對設備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項故障進行提示,沒有提示的,則在業主選擇物業公司進入后,三個月內發現的故障,均視為初期物業公司有維護義務,不能及時維護的,則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131條 交接責任

  新物業公司及買受人組織有權對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物品進行追償,因為出賣人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不僅需要交付外,還應當承擔沒有及時交付給設備維護造成的損失,并承擔將設備復原所支付的費用。

  第132條 證明責任

  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33條 姓名知情

  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4條 知情權利

  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5條 組織權利

  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有利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評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 通知權利

  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于買受人在業主管理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7條 財物交付

  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于8小時,并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于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8條 身份權利

  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發布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39條 知情內容

  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復印件,并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

  第140條 施工進度

  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41條 工程監督

  鑒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 完成建筑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后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2條 參與爭議

  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于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3條 房屋驗收

  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4條 驗收方式

  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文件原件,并有權復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鑒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鑒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鑒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5條 驗收文件

  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后90天內,提交市建筑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6條 欺詐責任

  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復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7條 撤銷權

  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長期性,及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后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后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買受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條 消費者組織

  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

  第149條 權利行使

  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并有權保留復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 抵押擔保

  第150條 抵押登記

  鑒于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后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并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1條 定金情況

  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2條 土地抵押

  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 抵押知情

  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4條 禁止抵押

  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 權利擔保

  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 無效擔保

  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第20部分 合同變更

  第157條 基礎變更

  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 買受人變更

  如果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或者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條 設計變更

  考慮到本合同簽訂后,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間出賣人可能會對房屋的戶型(包括門窗的位置與大小尺寸)、面積、質量、社區設施等進行變動性修改,為此出賣人承諾此等修改在設計完畢后首先應當征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及簽字,未經過此等認可程序,即使變更設計經過行政管理機構的許可,仍然視為違約;此時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0條 義務轉讓

  未經買受人書面認可,出賣人不得隨意轉讓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未經買受人許可而轉讓的,買受人有權繼續向出賣人主張合同約定的權利。

  第161條 權利義務轉讓/________買受人有權將自己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自己的家庭成員,轉讓時出賣人應當簽字認可,并與新的買受人簽訂合同,現有的合同條款無條件適用于新的買受人,如需要增加新的條款,則另行協商;買受人將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家庭成員以外的其他人的,應當符合合同法的規定。

  第21部分 合同終止與解除

  第162條 合同終止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合同終止:

  (1)出賣人按時按質交付商品房,買受人對商品房質量、環境質量、物業管理服務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時;

  (2)出現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且買受人書面認可的其他情形時。

  第163條 解除條件

  出賣人沒有按時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沒有按約定提供商品房質量或者環境質量、或出賣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時均可構成買受人解除合同退房的正當事由。

  第164條 解除后果

  合同解除后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項款(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并且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對于延遲交付的應當支付延遲違約金,對于不能交付的還應當支付兩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條款

  第165條 基本原則

  雙方通過協議或者判決或者仲裁退房的,應當按照本部分規定的退房程序進行;雙方在計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項費用或者金額時需要涉及比例計算的,均以總房價為依據。

  第166條 退房通知

  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或者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出賣人提出;有壹名證人(與買受人的身份關系不受限制)證明的,也應當認為買受人通過口頭提出過退房要求。

  第167條 退房程序

  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出賣人應當代替買受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賣人除承擔前述條款的義務外,還應當賠償買受人因請求損害賠償所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168條 退還房款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后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并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則自 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賣人應當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9條 個人房款

  出賣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買受人退還個人支付的購房款;不能支付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0條 銀行借款

  自買受人發出要求退還房款的通知后,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向銀行歸還貸款的義務,并且向買受人出示已經向銀行還清全部貸款及利息的協議或合同。

  第171條 借款合同

  出賣人應當承擔要求銀行與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義務,如不能解除,則由出賣人承擔向銀行歸還借款的義務;同時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2條 雙倍定金

  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雙倍定金,并不影響買受人基于出賣人延遲履行合同義務而取得相應的違約金。

  第173條 支付違約金

  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買受人支付其他各種違約金。

  第174條 其他費用

  出賣人支付上述錢款后,買受人有權依法或依約要求支付其他費用。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和事實情況賠償損失,此種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直接損失。

  第175條 退房責任

  如果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無法退還房款,應雙倍返還定金;上述項目的最終還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延遲一日,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6條 禁止行為

  在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還清上述款項前,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已購房屋出售、轉讓、抵押給其他任何人;如有前述行為的,則視為無效;買受人依然享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直至出賣人清償完畢對買受人負有的全部債務。

  第177條 責任擔保

  無論是否經過訴訟或仲裁,如出賣人無法歸還房款,或賠償買受人的其他損失時,則應將尚未售出的房屋或在建工程或其他財產為作擔保提供給買受人。

  第23部分 違約責任

  第178條 責任前提

  本合同所述內容為對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確認,考慮到買受人在購買房屋時可能承擔的巨大風險,如出賣人不能滿足合同中某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出賣人除承擔某條款中規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本部分條款中規定的其他責任,以使買受人的權利得到充分的尊重與保護。

  第179條 責任種類

  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下列一種或幾種責任,向出賣人主張權利:

  (1)全部房款: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

  (2)全部損失:出賣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列明的內容,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

  (3)日違約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雙倍定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雙倍定金的價款。

  (5)權利選擇:當出賣人發生違約時,在確定責任時如果發生違約金與返還定金同時適用時,出賣人應當一并給付,

  第180條 雙倍返還

  考慮到買受人為購買房屋所承擔的巨大風險,如果出賣人不能如實履行義務,將給買受人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失,為此出賣人承諾,當出現如下情況時將除退還全部房款外,另外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損失:

  (1)土地權利瑕疵:指出賣人未根據土地出讓合同付清土地出讓金或其他相關價款;

  (2)房屋權利瑕疵:指出賣人不能根據國內現行法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合法證明,或者雖然取得的合法所有權,但是將這種權利抵押給其他任何第三方當事人;

  (3)房屋質量瑕疵:指出賣人提供的房屋不能獲得有關機構做出的質量優良的等級評價;

  (4)影響采光瑕疵:是指出賣人提供的房屋在采光方面不能保證全部南向窗戶(接受陽光一方)每日6小時的滿窗日照;

  (5)社區社施瑕疵:是指出賣人提供的社區社施不能符合普通消費者根據其提供的廣告所產生的預期設想;

  第181條 選擇權利

  買受人有權就上述違約責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張權利,一部分權利的實現并不表明買受人放棄其他權利,除非買受人書面同意不適用選擇條款。

  第24部分 買受人損失

  第182條 現實損失

  買受人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現實損失:支付的房款、買受人貸款利息、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購買商品房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保險費用、查閱資料的費用、公證費用、誤工費用。

  第183條 預期損失

  買受人的損失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可以預見的費用:租賃其他居住地產生的租賃費用、因外界影響無法正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費用、商品房設備質量造成的損失、因此可能的其他獲利機會、因房價上漲產生的價格損失,重新購買商品房時用于洽談合同的支出。

  第184條 傷害損失

  醫療費用、誤工損失;如因為出賣人提供的設備導致買受人或者其親友傷殘的應支付至少10萬元至50萬元賠償金給受害人,導致死亡的應支付300萬元賠償金給繼承人。

  第185條 救濟費用

  買受人因為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商品房交付時間、商品房環境向出賣人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申請,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的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律師費用、鑒定費用、測量費用、評估費用。

  第25部分 爭議與其他

  第186條 救濟方式

  當本合同產生爭議時,買受人有權選擇仲裁或訴訟;如果選擇仲裁,則仲裁管轄機構為:北京仲裁委員會;如果選擇訴訟,則訴訟管轄地為房地產所在地法院。

  第187條 訴訟仲裁

  由于買受人在購買房屋中處于弱勢地位,而且訴訟成本相對較大,因此買受人如果就退房提出訴訟或仲裁,可以先就定金或違約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損失提出,如果法院判決出賣人應當退還上述訴訟請求的任何部分,則出賣人在收到此判決書后不但應當退還定金,而且還應當退還全部房款。

  第188條 通知方式

  買受人的關于主體資格、房屋設計、重大質量事件、室內任何長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變化均為合同的變更;等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在事件或者行為發生之日3日內以掛號郵件送達或者親自送達;出賣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任何變動情況,沒有買受人的書面簽字認同,此變動不對買受人產生任何效力;如由此變動給買受人造成損失,則出賣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買受人不同意上述變化,則有權解除本合同,出賣人應當于3日內退還全部已經支付的房款;買受人也可暫不解除本合同,要求出賣人按原合同交付房屋,出賣人不能按照原合同交付的,則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相當總房價千分之一違約金直到合同解除。

  第189條 證明原則

  鑒于出賣人在購買過程中處于優勢地位,而且由于出賣人保存于房屋建筑所需要的全部設計施工等文件,而買受人無法取得此類文件,故則雙方發生爭議時,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者沒有違約,不能證明的則視為買受人有過錯或者有違約行為。

  第190條 證明責任

  買受人在向出賣人主張權利時,出賣人有證明買受人已經放棄權利要求的義務,如果出賣人無法證明買受人曾經書面放棄過權利,則認為買受人主張過此等權利;買受人有權先就證明責任向出賣人提起訴訟,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提供證據、文件或其他信息。

  第191條 民間仲裁

  考慮到正式訴訟及仲裁可能會產生較大的費用,而某些問題可能無須復雜的法律知識僅憑常識即可做出判斷,出賣人與買受人在產生爭議時可以先就某些問題自愿選擇民間人士進行仲裁,選擇的方式為雙方共同于某時某地隨機邀請三位人士,在雙方陳述各自觀點后由此三人迅速做出書面裁決;雙方應當尊重此裁決的效力,并且自愿予以履行;考慮到此裁決可能不具備強制執行效力,但可作為有效證據在未來的訴訟或仲裁中加以使用。

  第192條 適用法律

  如果中央政府或者北京地方政府具有立法資格的機構頒布新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買受人有權進行選擇,如果出賣人需要適用或者必須適用的,應當將法律文本提供給買受人,并將復印件交付買受人。本合同在適用標準時,使用最優、最高或者最嚴等含義,均是指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如雙方發生爭議,則由買受人確定適用標準。

  第193條 法律沖突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各種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之間有沖突之處,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條款;如果新法律規章中規定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失效,而買受人認為應當選擇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時,則應當適用于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除非買受人認為這種適用對自己不利。

  第194條 合同解釋

  本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條款之間有不同含義,則由買受人決定適用何種條款;如本合同條款中存有缺、錯字,則由買受人進行更正解釋。本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均使用漢語,文字為中央政府頒布使用的現行簡化漢字;其他語言的文本僅作為參考,如需變更語言,需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

  第195條 合同數量

  考慮到本合同在未來數十年內將作為買受人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合法證明,因此合同數量將不同于一般情況,共計1式9份,雙方各執3份,買受人貸款銀行1份(如有多家貸款銀行則每個銀行1份),保險公司1份,權屬登記機構1份;

  第196條 合同生效

  買受人與出賣人或出賣人的代理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考慮到合同將首先由買受人簽字,而后由出賣人最后蓋章,此前全部合同均由出賣人保存,因此合同簽訂后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一份由代理人簽字的復印件,待全部合同原件簽字或蓋章后,出賣人應當承諾負有將合同原件交付給買受人的義務;如果出賣人最終提供的合同原件與簽字復印件不一致,則全部合同無效(除非得到買受人的重新認可)。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197條 雙方資料

  出賣人資料包括:出賣人營業執照、出賣人資質證、出賣人代理人身份證;買受人資料包括:買受人身份證復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第198條 許可文件復印件

  市政府立項證明、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房屋銷售許可證、開工證。入住時交付:房屋竣工驗收報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第199條 技術文件復印件

  商品房平面圖、電氣平面圖、供水平面圖、供暖平面圖、其他線路平面圖、裝修平面圖、細部施工圖。

  第200條 上述及其他文件,如果需要確定買受人是否收到,則以買受人提供的收據為依據;對于買受人提交的文件,如果在買受人發出通知后10天內,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發出沒有收到文件的聲明,則視為出賣人已經收到。

  第27部分 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201條 基本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202條 其他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北京市實施《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法、北京城市規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北京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北京市內銷商品房管理暫行規定(95-4-18)、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北京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203條 質量面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質量管理條例、北京市建筑質量管理條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建設部《房產測量規范》(GB/T17986 1-20xx)、建設部《房產圖圖式》(GB17986 2-20xx)、《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暫行規定》、《北京房地產測繪細則》。

  第204條 相關技術規范

  (1)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

  (2)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

  (3)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

  (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

  (5)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

  (6)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J118);

  (7)民用建筑照明設計規范(GBJ133);

  (8)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

  (9)建筑給排水設計規范(GBJ15);

  (10)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J19);

  (11)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

  (12)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設計規范(JGJ50);

  (13)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BG50176);

  (14)汽車庫建筑設計規范(JGJ100);

  (15)建設部等機構頒發的其他建筑裝修類規范及驗收標準;

  附件(略)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3

  房 屋 買 賣 合 同(無證)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工作單位: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工作單位: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所有、使用的一套房屋賣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買賣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買賣房屋的基本情況 :

  甲方自愿將座落于:                                房產出售給乙方,建筑面積       平方米,儲藏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與乙方看房時甲方所提供的面積數據相符。

  二、買賣價格 :

  雙方商定該房屋按甲方所提供的建筑面積及房屋的內部情況買賣價格定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此價格內包含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的價格。

  三、房屋交付:

  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甲方征對房屋對以下項目進行交接:

  1、甲方將上述房屋全部鑰匙、水卡、電卡、煤氣卡及物業費用等到給乙方交房時已交清的所有憑證交付乙方,避免乙方在過后生活中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2、由甲方向乙方說明可以正常使用的設備的基本情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3、對水、電、暖、煤氣、電視、電話、網絡線路的走線情況、接口位置及計量儀表的位置、使用方法等進行詳細交接。

  乙方現場檢查后,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協議書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置權歸乙方行使。

  四、付款方式 :

      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鑰匙及原購房協議書原件,并現場對房屋進行交付驗收后,乙方應一次性支付購房款        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甲方的承諾保證:

  甲方保證自己所提供的原有購房協議及自己的身份證件真實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成分;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甲方保證其配偶、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

  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如抵押等),否則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出面解決。

  甲方保證因國家政策性拆遷、自然災害等涉及到的土地與房屋賠償或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由于建設方的原因,本房屋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證,甲方保證:如原建房單位在日后統一辦理房屋產權證時,及時協助乙方到原建房單位變更房屋所有權人姓名,保障乙方對房屋所有權的合法行使,如因變更時甲方造成的費用增加,所有增加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能變更正常辦理房產證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甲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提供的聯系方式及現有住址變更的情況下,能及時的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可以及時的找到甲方。

  六、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協議書除協議條款和法律規定以外,若變更或解除協議內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負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書一式兩份,每份協議后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書從雙方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購買甲方房屋,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轉讓的宅基地位置為_________________,該宅基地登記面積共______平方米;

  二、該宅基地的附屬設施同時轉讓,附屬設施包括:_____________。

  三、甲方對該房屋狀態陳述和承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保證對該宅基地有處分權;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

  2、該房屋的抵押狀況為:_____________。

  3、該房屋的使用狀況為:_____________。

  四、轉讓的價格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

  該價格不包括轉讓產生的契稅、和該宅基地過戶等費用,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以上就是關于地基房屋買賣合同范本的相關回答。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轉讓方:

  受讓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轉讓的基本情況

  轉讓房屋位于_____四樓套間,房屋結構為磚混結構,建筑面積平方米,并且享有一至四樓的樓梯間的通過使用權利,樓頂的分攤面積。

  第二條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_______整,大寫:圓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房屋轉讓款由乙方分期支付。乙方即日預付購房元;剩余房款元,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在房屋現有的主戶搬出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房款,但現有住戶須在一年內搬出該房屋。乙方在在交付全部主房款之日起,乙方享有該房屋的產權和使用權。

  第四條房屋過戶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乙雙方應當在一年時間內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辦理產權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保證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

  第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轉讓方:受讓方:

  工作單位:工作單位:

  住址:住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6

  出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愿將位于 私有門面一間,面積 平方米(以房產證上面積為準)所有權出售給乙方。

  價格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整。

  2、付款方式:雙方正式簽定《房屋買賣協議》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人民幣 元整,同時,甲方將該房屋的房產證、土地證等一切房產手續。

  此后,該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3、在乙方辦理該房屋產權等過戶手續中,甲方必須予以協助,提供有關證明(包括簽字等)。

  房屋過戶中產生的一切費稅由乙方負責。

  4、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約,違約責任定為 萬元。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轉讓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市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室出賣給,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方式交付。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手續,待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取暖費、入網費、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空調兩臺,熱水器,音響兩臺,涼,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等讓與乙方。

  十一、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年月日

  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年月日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8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用途為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______,所有權人為______,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______(大寫______元整)。

  第三條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__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

  若乙方需要向銀行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并確定后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委托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

  若需要從銀行貸款,則乙方委托丙方為其提供銀行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并經乙方確認。

  第五條 定金支付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于房屋交易價格10%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過戶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交易所需款項(包括該房屋交易價格、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以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交付于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辦理完該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后七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該房屋交易價格的70%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二)銀行貸款

  1、在該房屋評估報告作出后第三個工作日,乙方應將該房屋的首付款(該房屋交易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以及與該房屋交易相關費用和服務費交于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銀行放貸手續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70%的'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第七條 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后,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并簽訂《物業交割單》后,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

  (三)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并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四)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丙方義務

  1、見證并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采取中立態度,并證明事實。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機構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對于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一、甲方 愿意將________三室兩廳兩衛,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子買給乙方 。

  二、房款總價¥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房款不包含進戶費用。

  三、乙方付款程序

  (1)乙方在上交購房資料同時付給甲方定金¥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萬元整。

  (2)乙方在新都市花園領取鑰匙時將剩余購房款¥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給甲方付清。

  四、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所有房屋資料辦理過程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

  五、在開發辦交鑰匙時,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交鑰匙前一切資料。 甲乙雙方如未按以上條款履行,負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擔保人簽名: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賣房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丙方(房產中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房產中介

  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定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書,約定由乙方購買甲方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________房產。原協議其他約定事項中的6項作廢,現變更為以下條款:

  1、甲乙丙三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明知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________房產已經發生區域變更,由________區變更為________區的事實,具體地址以變更后的地址為準。

  2、甲方的保證義務。第一、甲方應保證出售的該房屋具備合法的“沈陽市房產管理局”頒發的沈房權證,保證該房房產證將來不能被撤銷或該房產被變更為鄉產權。第二、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稅、費(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第三、甲方保證該房無抵押、查封等強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否則當乙方發現該房屋存在甲方無法保證的情況時,乙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還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需賠償乙方損失。

  3、在甲方和該房產都具備本合同約定的上述條件無任何瑕疵時,甲乙雙方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甲方保證沒有兩套售房的稅,若有甲方承擔該稅,其他交易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更名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后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還將額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

  4、在乙方更名過戶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辦理相應稅費的變更手續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否則不配合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5、在本協議簽訂后個月內如果該房還無法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將自動解除,甲方應于和同解除后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費甲方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過程中負責提供政策咨詢和相關代辦事項,具體中介費的收取方式為;辦理更名過戶手續時丙方一次性從乙方收取中介費貳千元,如是因本協議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導致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費由甲方在合同無效、解除當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協議三方自愿訂立,認真遵守執行,此協議一式3份,甲乙丙各執一份。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11

  房屋買賣協議書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現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占有、使用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書條款:

  一、轉讓房屋基本情況:該房位于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包括臥室間、客廳間、衛生間間、廚房間、陽臺間)。

  二、轉讓價格: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三、付款方式:雙方一致同意購房款由乙方分 次支付給甲方。1.乙方向甲方預先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萬元整。2.甲方于年 月 日前將所持與開發商簽訂的買賣合同(協議)、收款收據更名為 并簽字、蓋手印,完成更名后在交給乙方的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3.雙方同意同去開發商辦公室將原合同、收款收據更名為,甲方簽字、蓋手印確認;乙方與開發商重簽合同、重開收款收據;完成上述手續后,乙方向甲方結清余款共(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4.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或收條。

  四、房屋交付:甲方應于乙方完成第二次支付之日起,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協議書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

  五、甲方的承諾保證: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2.甲方保證其丈夫、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3.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否則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擔。

  六、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書除協議條款和法律規定以外,若變更或解除協議內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若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負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存檔一份,協議書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見證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1.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正、反面)

  2.乙方: 身份證復印件

  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正、反面)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12

  宅地基及房屋買賣合同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愿、平等、友好協商,達成轉讓協議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積甲方將拆遷所得的坐落于瀏河鎮紫薇園三期內的宅基地轉讓給乙方,具體位置編號和面積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競買或摸號后確定。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權歸乙方享有。

  二、轉讓金額該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25萬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萬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并交付給乙方后3日內付清。

  四、房產歸屬1.在該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2.建房手續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宅基地轉讓款25萬元,并償付違約金25萬元,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則已付的土地轉讓款作為違約金償付給甲方。

  六、未盡事宜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七、協議生效條件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協議份數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13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街(路)號的店鋪(原為:)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每半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一、原房屋租賃合同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一切設施清單

  房屋買賣合同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街(路)號的店鋪(原為:)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為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如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裝修損失費,并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后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費,并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14

  第1條 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 合同目的

  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_____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 路________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銷售廣告

  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____報第________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 土地權利

  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________________;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_____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___________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__,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碼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_____________(商業或住宅)。

  第8條 權利擔保

  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________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 規劃許可

  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_________。

  第10條 銷售許可

  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 施工許可

  施工許可部門:_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開工證:________________。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建筑師姓名:________________,注冊建筑師號碼:________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總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

  第12條 商品房標準

  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驗收;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13條 質量原則

  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 防震減災

  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墻體平直

  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 防水情況

  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 表面裂縫

  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 質量文件

  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于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質量標準

  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質量證明

  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 質量評價

  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 戶型空間

  第23條 商品房戶型: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_____衛________浴________廁________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5條 書房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6條 臥室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7條 衛生間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8條 廚房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9條 陽臺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0條 過道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1條 套內樓梯: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2條 重要門窗: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4條 房屋層高:________毫米;室內凈高:________毫米。

  第35條 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36條 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________ 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37條 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 ,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 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后,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________平方米、書房面積________平方米,客廳面積:________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________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 露臺面積

  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 面積測量

  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 測量機構

  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 面積核實

  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 面積自測

  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 測量爭議

  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 通知到場

  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后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 違約條件

  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 違約責任

  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建筑設備

  第51條 用水供應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________;價格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 排水設施

  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 管道密封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________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________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 管線安裝

  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 電梯使用

  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________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安全

  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 消防設施

  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58條 電力供應

  負荷________KVA,計費設備為________ ,插座位置________ ,數量________,供電平面圖___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 通訊設施

  線路數量_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其他線路

  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________________ ,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1條 供暖設備

  供暖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 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 生產企業:________________適用標準:_____________

  第62條 設備安全

  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

  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________ 濕度________: 暖氣片數量________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

  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及價格____________ 每月________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 燃氣品質

  燃氣設備:________________ 計量設備:________________ 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__ ;燃氣安全裝置為________ 。

  第67條 使用時間

  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72條 日照時間

  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 自然通風

  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 室內保溫

  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 房屋隔熱

  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 噪聲隔音

  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 周邊建筑

  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 采光保障

  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少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采光。

  第80條 環境綠化

  本商品房________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綠地定義

  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10年。

  第82條 綠地面積

  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 氣味條款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 環保噪聲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 電磁輻射

  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86條 社區名稱

  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______________,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____________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 自用車位

  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________元,且在買受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 用地面積

  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米,重要指標:______________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

  第89條 建筑總量

  社區共有樓房________ 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0條 設施使用

  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 參考標準

  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 公共設施

  幼兒園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學校________個,其中小學________個,中學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醫院(________級________等)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停車場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郵局________個, 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娛樂設施: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 。

  第93條 道路交通

  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________  公路寬度:________________  道路質量:______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 居住安全

  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 商品房標識

  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 建設標準

  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 違約確定

  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 違約責任

  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________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99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 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 分期付款

  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 工期證明

  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 銀行貸款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 買受人原因

  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條 交付含義

  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時間

  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6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 入住費用

  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 強行入住

  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 交付驗收

  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 延遲交付

  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 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 交付效力

  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 文件內容

  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

  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

  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責任承擔

  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 保修期間]

  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排除

  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 權屬證明

  第118條 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志: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后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果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借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19條 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并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后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并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盡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0條 轉移效力

  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后,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1條 土地使用權

  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22條 物管公司

  (1)考慮到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

  (2)如果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3條 服務期限

  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4條 物管費用

  物業公司的收費范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____元/每噸;電費:____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____元。

  第125條 管理責任

  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6條 社區安靜

  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噪聲不高于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

  第127條 服務時間

  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28條 新公司選擇

  當買受人成立業主委員會后,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此等選擇過程不應當受到出賣人及其所選擇的初期物業公司的阻撓。

  第129條 交接責任

  出賣人應當保證初期物業公司將如下物品交付給新物業公司:

  (1)圖紙:供水、排水、電信、暖通、建筑平面圖、結構圖、強電圖、弱電圖、電梯、消防、公供區域的照明裝修衛生間、各門窗系統;

  (2)大修基金:屬于買受人所有的用于維護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險單據:原始物業公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項財產、人身保險單據。

  (4)預收費用:初期物業公司已經收取的但沒有使用的各項物業管理費用。

  (5)對外合同:保安合同、戶外綠地維護合同、保潔公司的合同、系統設備的維護合同等其他合同;

  (6)保修單據:與初期物業公司購買的設備相關的全部保修單據,以使業主選擇物業公司能夠有效地對上述設備進行維護。

  第130條 交接驗收

  (1)中央空調:空調機組、水泵、配電柜、消防控制柜、煙感控制系統、噴灑系統、電話系統、有線電視系統、避雷系統、電梯;

  (2)故障記錄:初期物業公司應當對設備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項故障進行提示,沒有提示的,則在業主選擇物業公司進入后,三個月內發現的故障,均視為初期物業公司有維護義務,不能及時維護的,則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131條 交接責任

  新物業公司及買受人組織有權對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物品進行追償,因為出賣人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不僅需要交付外,還應當承擔沒有及時交付給設備維護造成的損失,并承擔將設備復原所支付的費用。

  第132條 證明責任

  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33條 姓名知情

  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4條 知情權利

  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5條 組織權利

  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有利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評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 通知權利

  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于買受人在業主管理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7條 財物交付

  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于8小時,并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于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8條 身份權利

  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發布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39條 知情內容

  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復印件,并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

  第140條 施工進度

  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41條 工程監督

  鑒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 完成建筑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后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2條 參與爭議

  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于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3條 房屋驗收

  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4條 驗收方式

  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文件原件,并有權復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鑒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鑒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鑒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5條 驗收文件

  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后90天內,提交市建筑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6條 欺詐責任

  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復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7條 撤銷權

  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長期性,及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后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后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買受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條 消費者組織

  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

  第149條 權利行使

  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并有權保留復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 抵押擔保

  第150條 抵押登記

  鑒于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后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并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15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烏魯木齊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丙方居間見證之下,經甲乙雙方一致協商后,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將坐落于 市 區(縣)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并實地驗看,對該房屋狀況無異議,愿意購買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房屋性質:產證房( ),一次性未領取產證( ),按揭房( )所有權人( )建筑面積( )(該房屋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登記為準)權屬證件的編號為:( )

  3.是否設立抵押:是( ) 否( )

  第二條 甲方承諾

  1. 甲方因本合同而向乙方,丙方提詳的全部證件,文件等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

  2.甲方保證該房屋屬于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中允許交易的房屋:并在本合同所涉及的交易中,甲方對該房屋j擁有完整的處分權。備:(按揭房除外)

  3. 如該房屋存在共有權人,則如本條第二款所述,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經獲得共有權人的授權,擁有對該房屋的完整處分權:同時,甲方承諾:在雙方辦理過戶或公證手續當日,全部共有權人均親自到場或委托他人到場(并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辦理委托手續),辦理相關轉讓簽學手續。

  4. 甲方保證該房屋無權利瑕疵,即:無產權糾紛,未拖欠稅項,未查封扣押等。(銀行抵押除外)。

  第三條 房屋成交價格

  1.如屬產證房或一次性未領取產證房,甲、乙雙方確定的一次性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 )

  2.如屬按揭房,甲乙雙方確定的總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其中首期支付轉按揭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截止到該月銀行貸款本金余額為 元(大寫: )以銀行對賬單為準。

  3.如本合同無相反約定,則甲方已支付給房地產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相關部的契稅,維修基金,水電裝修等管理分押金,電話初裝費,燃氣管道初裝費,有線電視初裝費等已包含在房價款內,不再另行結算,但以上各項的更名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該房屋內的固定裝修均已包含在房價款內,并隨該房屋交付時一并轉讓乙方。

  第四條乙方付款方

  1.一次性付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定金。

  (2)乙方應干年月日前,支付除定金外的剩余房款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同時可押元為房屋物業交接保證金,于甲方騰空房屋交接鑰匙及結清物業欠款當日付清。

  (3)辦理公證過戶所產生的相關稅費全部由方承擔,并于過戶手續當日直接向有關部門繳納。

  (4)丙方在乙方交齊全部房款,且甲乙雙方辦理過戶所需證件齊全后通知甲乙雙方辦理過戶或轉讓手續。

  (5)交款方式〃按銀行資金監管方式支付。

  2貸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2)乙方應于.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以上兩項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首期.房價款。但本合同約定,并不改變上訴第(1)款所列項的定金性質。

  (3)甲方同意其余房價款乙方以貸款方式支付。甲乙雙方同意委托丙方辦理該房屋的貸款手續,甲乙雙方應于簽署本合同后—個工作日內按照相關部門規定將辦理貸款所需的全部證件資料交予丙方。待丙方收齊全部貸款資料后按照相關部門規定協助甲乙雙方辦理過戶和貸款的相關手續。

  (4)辦理過戶和貸款所產生的系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銀行的最后審批放貸額度不足乙方的貸款申請額度時,順乙方需與甲方再到借款銀行面簽借款和抵押合同之前將其差額補足。

  第五條:丙方居間服務費收取。

  本合同由丙方居間足成簽訂,故丙方依法向甲乙雙方收取信息服務費,甲方應向丙方繳納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一方在簽署本合同時付清給丙方,丙方在收齊上述費用后開始辦理相關手續(備:如甲乙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行的所售信息服務費不退)如乙方辦理貸款,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由乙方向丙方繳納貸款代辦費人民幣(大寫: ).

  第六條相關約定:

  1.在本易容覆行過程中,如甲方若出示的有效證件為商品買賣合同的有效證件, 方保證去相關部門領取員產權證的手續和證件齊全,領取原產權證的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全 部甲方自行承擔,如有面積上的差價額,由 方自行承擔。過戶所產生的費用按現時政策標準計算。

  2.該房屋產權或租憑權過戶時相關稅費的計算基數:既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參考價和甲乙雙方商定的成交價格。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和相關費用的結算

  1.辦理完所有相關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交房,交房手續由甲乙雙方自行交接。

  2. 甲方保證房屋交驗之前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雜費(如:水,電,暖氣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寬帶上網費有線電視費等)均已結清,并配合乙方辦理該房屋相關附屬配套設施的更名手續,相關更名費由乙方支付。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 該房屋時以現狀受予乙方而乙方或乙方的授權代表驗看過該房屋,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覆行該合同。

  2. 如乙方在簽署合同后未能覆行本合同之相關義務而導致本合同不能順利覆行,則屬乙方違約,則乙方所付定金歸甲方所有。

  3. 如甲友T簽署合郎未能覆行本合同之相關義務而導致本合同不能順利覆行,則屬甲方違約,則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4.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付款,經甲方同意繼續覆行該合同,則乙方向甲方按照說房款的日前分之五支付帶納金,但期不應該超過20天,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房款的百分之十作為違約金,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如貸款購買該房屋,則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和證明,乙方不得有銀行不良記錄(黑名單)如因乙方不能按照相關管理部門規定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及交納相關的稅費導致貸款不能在約定時間辦理的,乙方需要按照一次性付款的方式20日內向甲方補齊剩余房款,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6.如甲方逾期騰房,則甲方向乙方按照總房款的日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但逾期不應超過20天,否則視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房款的百分之十作為違約金,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全額退還給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房款。

  7.甲乙方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或貸款之相關手續,如不按照約定時間本人(或委托代理人)親自到場辦理過戶或貸款手續或不按照本合同條款約定時間向丙方提供相關有效證件材料的,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按照總房款的百分之十五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因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繼續履行,則本合同自行終止履行,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2.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時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丙方(居間方):

  經辦店面;

  經辦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托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托事項

  二、托人授權__________________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________套的各項事宜。

  1.購買的商品房共________套,總面積在________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以東,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路以北范圍之內選購;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托報酬

  受托人如完成托事宜,托人給付報酬________元;如果在托期限內未能完成托事宜,給竿務費________元。

  四、完成托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托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托酬金在合同簽訂后________日之內,先付_____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托人墊付,每季度未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托授權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對授予托人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托人應認真負責行使托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托人;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17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幣)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萬_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個月內按利率計算;自第個月起,月利息則按利率計算。逾期超過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房屋買賣合同簡單范本連同附表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簽于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簽于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一棟,面積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出售給乙方。

  1.甲方將建成的房屋出售給乙方以后,該土地使用權及該房屋的所有權同時轉給乙方,甲方及任何人從此不得享受有該房屋的任何利益及相關收益。如有糾紛甲方應當給予排除。

  2、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甲方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糾紛,交房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無人租住、使用,本合同簽訂后,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3、房屋出售金額為___________萬元。雙方正式簽訂合同后,乙方在_______日內付清房款。

  4、本合同簽訂后,因甲方單方違反合同不履行條約要求退還房產的,包括他人因甲方原因提出房產權屬的,可以按已付房款和房屋建設裝修等相關費用及利息,利息為銀行同類貸款的4倍,并按照房款總額100%的違約金來進行賠償。也可以根據本房屋的市場評估價和相關費用另外加房款總額100%的違約金來進行賠償,以上兩種賠償方式由乙方選擇。

  5、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向對方履行加倍賠償。當甲乙一方無民事能力時,其監護人負民事賠償責任。

  6、本合同壹式2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7、乙方在需要修改產權底單和變更大產權以及辦理其它關于產權方面的手續時,甲方應出具相關證明并且配合乙方辦理相應手續。甲方在配合乙方成功變更產權后,乙方須支付甲方費用___________元。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二手四室房屋買賣合同 篇19

  一、概念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二、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 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三、主要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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