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協商質押合同(通用3篇)
動產協商質押合同 篇1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_____(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_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______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_____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_____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_____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公章) 乙方: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___年____月___日 ___年_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
動產協商質押合同 篇2
出賣人(簡稱甲方)
承買人(簡稱乙方)
茲為買賣(施盤)機械先行試驗,經雙方同意訂立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購買后列標示機械約定先行試驗后如合意時,即行成交于契約成立日起一星期內,由甲方將買賣標的物運到乙方工廠而甲方允諾。
第二條試驗期間以____日為限自接到機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條前項試驗不合時,乙方應即將機械退回以作買賣不成立。
前項退回所需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在試驗間,乙方對買賣機械有自由使用之權,而因此有所損害的乙方應負賠償之責。但其損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對運輸中損壞的不在此限。
第五條試驗期間屆滿乙方不立刻表示,并將機械退還與甲方時,視為試驗合格買賣應即成立乙方認諾。
第六條買賣價款議定為人民幣x元整,于契成立同時由乙方繳付保證金人民幣xx元整,甲方如數收訖。如買賣成立時本保證金應充價金的一部分,如買賣不成立的由甲方全數返還。
第七條試驗后如乙方認為合格,或試驗尚未完畢須要繼續試驗時,得向甲方請求更換或延長期間但甲方不同意時可拒絕。
第八條試驗后如乙方認為合格的,應于試驗期終止日起算____日內將貨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等情況。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動產協商質押合同 篇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機械制造廠代表人_______簡稱甲方,承買人______________鐵廠負責人_______簡稱乙方,茲為買賣(施盤)機械先行試驗,經雙方同意訂立契約條件如下:__________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后列標示機械約定先行試驗后如合意時,即行成交于X約成立日起一星期內,由甲方將買賣標的物運到乙方工廠而甲方允。
第二條 試驗期間以 日為限自接到機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條 前項試驗不合時,乙方應即將機械退回以作買賣不成立。
前項退回所需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在試驗間,乙方對買賣機械有自由使用之權,而因此有所損害的乙方應負賠償之責。但其損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對運輸中損壞的不在此限。
第五條 試驗期間屆滿乙方不立刻表示,并將機械退還與甲方時,視為試驗合格買賣應即成立乙方。
第六條 買賣價款議定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于_______成立同時由乙方繳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如數收訖。如買賣成立時本保證金應充價金的一部分,如買賣不成立的由甲方全數返還。
第七條 試驗后如乙方認為合格,或試驗尚未完畢須要繼續試驗時,得向甲方請求更換或延長期間但甲方不同意時可拒絕。
第八條 試驗后如乙方認為合格的,應于試驗期終止日起算______日內將貨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等情況。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