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自查報告(精選9篇)
低保自查報告 篇1
根據市、縣城鄉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和動員大會精神,我鄉結合自己實際及早著手,有計劃、有安排、有部署,積極開展低保工作自查自糾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重視,及時部署
農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是從制度上保障農村貧困人口(特別是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力等生活常年困難的低收入群體)的重要途徑,體現了黨和政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對推進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解決困難群眾生活和維護農村社會穩定都具有重要意義。我鄉領導高度重視農村低保工作,把農村低保工作當作關系群眾疾苦,維護社會穩定的一件大事來抓,為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鄉上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柴桂華任組長,鄉黨委副書記李永文、主管民政的副鄉長孟肇偉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成員有財政、計生辦、婦聯、綜治、司法、民政相關負責人組成,并召開專題會議進行了部署,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部署自查自糾各階段工作任務。
二、加強宣傳,明確責任
為加強農村低保工作的輿-論監督,根據《全縣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永民字[2019]3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了宣傳,把中央和省、市出臺的政策通過固定標語、公示欄廣為宣傳,力爭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深入人心。同時設立了舉報投訴電話,凡是涉及低保工作的,做到即訪即查,查實即糾,把矛盾解決在基層。
三、認真自查,及時糾正
我鄉農村低保工作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在鄉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精心組織實施,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監督管理,按照評審程序化、公示規范化、發放社會化、監督多元化、建檔標準化和管理動態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實行以戶為單位的銀行存折“一折統”社會化發放,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確保了農村低保制度的順利實施。 2019年,我鄉共有農村低保對象234人,年發放低保金12.6萬元,月人均補差45元;全鄉共有五保對象25人,發放五保金6.9萬元,月人均補差231元;2019年,我鄉共有農村低保對象234人,年發放低保金18.3萬元,月人均補差65元;全鄉共有五保對象23人,發放五保金6.4萬元,月人均補差231元。
四、存在問題
1、部分特困戶入戶調查時隱瞞了隱形收入給低保戶的確定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2、低保對象評定不符合規定。個別村在評定農村低保對象中存在“抽人保”現象。
3、整個社會對低保工作的認識存在一定的差別。即“低保終身制”。給低保動態管理帶來了阻礙。
4、部分低保戶“等、靠、要”思想嚴重,缺少生產自救意識養成了他們的懶漢作風。
五、下一步計劃
根據《全縣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永民字[2019]30號)文件精神,我鄉計劃于6月中旬對2019年以來農村低保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組織一次“回頭看”。及時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確保農村低保工作有序開展。
低保自查報告 篇2
**鎮有**個行政村,總戶數**戶,總人口**人,耕地面積 **畝,2019年全鎮財政收入**萬元,農民人均收入**元。在這次對農村低保核查工作中,我鎮嚴格按照低保政策,逐戶排查,逐人落實,全面開展了地毯式自查自糾活動,做到了嚴字當頭,陽光透明,程序規范。經全面核查、調整,我鎮現有農村低保戶 戶, 人,其中一類人員 人,二類人員 人,三類人員 人。向將自查自糾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采取“四建”、“三包”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在農村低保自查自糾工作中,我們采取了“四建”、“三包”措施,達到人人有責任,個個有壓力,為自查自糾務求實效打下堅實基礎。
“四建”,即:一是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建立由鎮長任組長,紀檢書記和主抓副職任副組長,五個管理區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明確鎮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區書記是直接責任人,村支部書記、包村干部是具體責任人。做到各層面在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搞好具體協調,統一發揮職責,合力推進工作。二是建立指導組。全鎮23個村分5個管理區,組成5個指導組,由書記帶隊,逐村逐戶開展督查,采取“日報告”制度,每天逐村匯報低保自查自糾開展情況。三是建立自查組。23個行政村,由村支部書記牽頭,全體村干部參與成立自查自糾組,對村里每個低保戶,每個享受低保人員,逐戶逐人重新核查。核查低保戶目前現狀(是否死亡、出嫁),核查低保戶目前經濟收入狀況(是否脫離低保行列,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現象)。對不符合條件的低保戶堅決去掉,對應保而未保的戶及時調整加入低保,確保自查自糾取得實效。四是建立督查組,由鎮紀檢書記牽頭,抽調民政所、財政所、司法所、辦公室人員組成督查組,采取不打招呼、不反饋的形式,直接入戶明查暗訪,實行“一日一督查,三天一通報”,對組織不力搞形式的村,立即通報,發現嚴重問題,又不自查自糾,對支部書記就地免職。
“三包”,即:一是書記包區,對分包區所有低保戶自查自糾工作負總責。二是機關干部包村,機關干部對所包村的低保戶情況負全責。三是村干部包戶,每個村干部對所分包的低保戶負直接責任。在復查中,發現一例不符合政策,共同追究三級責任人的責任。
通過健全組織、實施三包措施,進行自查互查,對核查的結果采取“誰調查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從支部書記到包村干部,到區書記,最后鎮長簽字,層層落實責任。做到了從嚴把關,真實準確。
2、利用三種途徑宣傳,兩條渠道監督,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意識。 農村低保工作的自查自糾,單靠各管理區、各村自己去落實還遠遠不夠,還必須調動起廣大群眾的積極性,讓群眾去參與,去監督,共同去落實。因此,在激發干群共同參與中,我們開展了三種途徑做好宣傳,兩條渠道做好監督。
“三個宣傳途徑”,即:一是召開會議宣傳。我們在農村低保自查工作中,做到了早著手、早安排、早部署,先召開全鎮范圍內的村干部、機關干部會,隨后各管理區到各村召開村民代表、村黨員會,一級一級安排工作,下發工作方案等文件,首先讓鎮村黨員干部吃透政策精神,達到目的明確,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減少盲目性,消除應付心理。二是采取宣傳車、橫幅、標語、村廣播宣傳。要求宣傳車深入每個村、每個街道巡回宣傳,每村橫幅不少于10幅,標語不少于300條,村廣播利用早、中、晚開通,利用面上宣傳,讓廣大群眾了解低保核查工作。三是入戶宣傳。鎮村兩級干部在入戶核查低保戶的同時,廣泛宣傳低保政策,讓低保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人人成為低保政策專家,個個都是低保戶的評判員。
“兩條監督渠道”,即:一是張榜公示進行監督。對核實后的低保戶、低保人員,建立詳細的低保人員情況臺帳,認真填寫《漯河市農村低保對象基本情況登記公示表》,在村顯要位置張貼公示,做到公開透明、置于廣大群眾監督之下。二是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進行監督。在各村及鎮政府都設立了舉報箱,張貼了舉報電話,群眾對公示后的低保人員如有異議,或有應保未保戶,可直接通過來信來電話進行舉報,做到即訪必查、查實必究,盡量把矛盾解決在基層。
3、開展“三查五見一規范”核查,確保全部保“低”。
我鎮五個督查組帶領包村干部同村干部一起,深入到各村,全面開展了對農村低保戶“三查五見一規范”核查工作。
“三查”:一是檢查低保對象是否真實,家庭收入核算是否翔實,分類施保是否準確。二是檢查公示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情況不明保,以及吃、拿、卡、要等違紀現象。三是檢查低保資金發放是否及時、足額,發放環節是否存在滯留、挪用、克扣現象。
“五見”:檢查人員到每一戶要見低保戶,見低保證,見低保金存折,見戶口本或身份證,見低保戶居住環境。
“一規范”:針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出整改,對檢查中發現違規享受低保戶的進行調整。
鎮村兩級干部通過半個多月逐戶上門、逐人見面、自查自糾,在廣大群眾的支持監督下,對檢查出的少數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戶進行了及時調整,其中低保一類人員轉二類人員 人,二類人員轉三類人員 人,病故停發 人,出嫁停發 人,生活好轉調減 人,去掉合戶 人,新增農村低保 人,低保人員轉五保人員 人。經重新清理規范,目前全鎮核實低保戶 戶, 人。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
1、保障對象的界定存在困難。
一是個人收入不好確定。除農業收入外,家庭成員外出務工,打零工是隨著季節、市場行情等環境的變化而不斷變化,沒有一個詳細的計算方法。
二是調查取證存在問題。尤其是對于家庭成員在外務工情況,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農民會隱瞞一些收入來源,這對最終調查結果的真實性有一定影響。
三是主觀因素影響低保評定結果。經過幾年的擴面,特別困難的家庭都享受到了低保政策。隨著低保擴面的進一步增加,有很大一部分申請人的生活狀況都大致相當,在名額有限的情況下,誰能納入,誰不能納入就存在不確定性。這樣在村里人緣好的就有機會進入,人緣差的就會落選。為了全村的穩定和-諧,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在取舍中可能有些主觀因素。
2、低保工作動態管理難度大。一方面由于低保工作人員少,加上其它工作多,對低保對象家庭情況、收入情況,做不到全面核查,導致對低保對象變動情況掌握了解不夠準確,該退的沒有及時清退,該進的沒有及時納入。另一方面由于基層把關不嚴,有的村評審不嚴格怕得罪人,造成只能進不能出或進多出少現象,也有些收入已經超過最低保障線的人,有些亡故或出嫁的戶,抱著“要一點是一點,不要白不要”的思想,沒有及時退保。
3、存在合戶現象。在申請低保對象生活條件大致相當的情況下,低保落戶這一家,那一家就有意見,有些會為此耿耿于懷,阻撓村里正常工作開展,或借此機會上訪,村里為了平衡關系,采取多戶人集中一個戶頭,每戶保1至2人,撒胡椒面的辦法,擴大保障人數。
4、低保對象配套優惠政策引發爭端多。低保戶除低保金外,還有對低保對象的學生入學、受災救助、大病救助、合作醫療參保、春節慰問等一系列照顧措施,而這些優惠政策更是讓人羨慕。因此,這些人“爭低保”爭的不是低保金,而是低保身份,實質就是依附在低保對象上的各項優惠政策。在這種心態下,就容易產生上訪,甚至極少數素質低的不良分子發動群眾上訪。
三、農村低保工作的建議
農村低保工作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有助于改善農村弱勢群體和貧困群眾的生活,必須規范政策,完善制度,強化監督,發揮好“低保”應有的作用。
一是政府部門結合低保工作實際,出臺一些操作性較強的政策,以規范農村低保工作標準界定,杜絕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二是采取社會化的工作方式,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支持監督,推進低保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三是轉變群眾觀念,實現群眾增收。對老百姓加強政策宣傳,倡導“要低保”為恥,自食其力,勤勞致富光榮的大環境,轉變一部分人“等、靠、要”的依賴思想,積極幫助低保戶尋找致富路子,實現群眾增收,逐步取消低保。
低保自查報告 篇3
xx鎮有xx個行政村,總戶數xx戶,總人口xx人,耕地面積xx畝,20xx年全鎮財政收入xx萬元,農民人均收入xx元。在這次對農村低保核查工作中,我鎮嚴格按照低保政策,逐戶排查,逐人落實,全面開展了地毯式自查自糾活動,做到了嚴字當頭,陽光透明,程序規范。經全面核查、調整,我鎮現有農村低保戶xx戶,xx人,其中一類人員xx人,二類人員xx人,三類人員xx人。向將自查自糾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采取“四建”、“三包”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在農村低保自查自糾工作中,我們采取了“四建”、“三包”措施,達到人人有責任,個個有壓力,為自查自糾務求實效打下堅實基礎。
“四建”,即:
一是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建立由鎮長任組長,紀檢書記和主抓副職任副組長,五個管理區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明確鎮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區書記是直接責任人,村支部書記、包村干部是具體責任人。做到各層面在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搞好具體協調,統一發揮職責,合力推進工作。
二是建立指導組。全鎮23個村分5個管理區,組成5個指導組,由書記帶隊,逐村逐戶開展督查,采取“日報告”制度,每天逐村匯報低保自查自糾開展情況。
三是建立自查組。23個行政村,由村支部書記牽頭,全體村干部參與成立自查自糾組,對村里每個低保戶,每個享受低保人員,逐戶逐人重新核查。核查低保戶目前現狀(是否死亡、出嫁),核查低保戶目前經濟收入狀況(是否脫離低保行列,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現象)。對不符合條件的低保戶堅決去掉,對應保而未保的戶及時調整加入低保,確保自查自糾取得實效。
四是建立督查組,由鎮紀檢書記牽頭,抽調民政所、財政所、司法所、辦公室人員組成督查組,采取不打招呼、不反饋的形式,直接入戶明查暗訪,實行“一日一督查,三天一通報”,對組織不力搞形式的村,立即通報,發現嚴重問題,又不自查自糾,對支部書記就地免職。
“三包”,即:
一是書記包區,對分包區所有低保戶自查自糾工作負總責。
二是機關干部包村,機關干部對所包村的低保戶情況負全責。
三是村干部包戶,每個村干部對所分包的低保戶負直接責任。在復查中,發現一例不符合政策,共同追究三級責任人的責任。
通過健全組織、實施三包措施,進行自查互查,對核查的結果采取“誰調查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從支部書記到包村干部,到區書記,最后鎮長簽字,層層落實責任。做到了從嚴把關,真實準確。
2、利用三種途徑宣傳,兩條渠道監督,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意識。 農村低保工作的自查自糾,單靠各管理區、各村自己去落實還遠遠不夠,還必須調動起廣大群眾的積極性,讓群眾去參與,去監督,共同去落實。因此,在激發干群共同參與中,我們開展了三種途徑做好宣傳,兩條渠道做好監督。
“三個宣傳途徑”,即:
一是召開會議宣傳。我們在農村低保自查工作中,做到了早著手、早安排、早部署,先召開全鎮范圍內的村干部、機關干部會,隨后各管理區到各村召開村民代表、村黨員會,一級一級安排工作,下發工作方案等文件,首先讓鎮村黨員干部吃透政策精神,達到目的明確,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減少盲目性,消除應付心理。
二是采取宣傳車、橫幅、標語、村廣播宣傳。要求宣傳車深入每個村、每個街道巡回宣傳,每村橫幅不少于10幅,標語不少于300條,村廣播利用早、中、晚開通,利用面上宣傳,讓廣大群眾了解低保核查工作。
三是入戶宣傳。鎮村兩級干部在入戶核查低保戶的同時,廣泛宣傳低保政策,讓低保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人人成為低保政策專家,個個都是低保戶的評判員。
“兩條監督渠道”,即:
一是張榜公示進行監督。對核實后的低保戶、低保人員,建立詳細的低保人員情況臺帳,認真填寫《漯河市農村低保對象基本情況登記公示表》,在村顯要位置張貼公示,做到公開透明、置于廣大群眾監督之下。
二是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進行監督。在各村及鎮政府都設立了舉報箱,張貼了舉報電話,群眾對公示后的低保人員如有異議,或有應保未保戶,可直接通過來信來電話進行舉報,做到即訪必查、查實必究,盡量把矛盾解決在基層。
3、開展“三查五見一規范”核查,確保全部保“低”。
我鎮五個督查組帶領包村干部同村干部一起,深入到各村,全面開展了對農村低保戶“三查五見一規范”核查工作。
“三查”:
一是檢查低保對象是否真實,家庭收入核算是否翔實,分類施保是否準確。
二是檢查公示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情況不明保,以及吃、拿、卡、要等違紀現象。
三是檢查低保資金發放是否及時、足額,發放環節是否存在滯留、挪用、克扣現象。
“五見”:檢查人員到每一戶要見低保戶,見低保證,見低保金存折,見戶口本或身份證,見低保戶居住環境。
“一規范”:針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出整改,對檢查中發現違規享受低保戶的進行調整。
鎮村兩級干部通過半個多月逐戶上門、逐人見面、自查自糾,在廣大群眾的支持監督下,對檢查出的少數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戶進行了及時調整,其中低保一類人員轉二類人員xx人,二類人員轉三類人員xx人,病故停發xx人,出嫁停發xx人,生活好轉調減 人,去掉合戶xx人,新增農村低保xx人,低保人員轉五保人員xx人。經重新清理規范,目前全鎮核實低保戶xx戶,xx人。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
1、保障對象的界定存在困難。
一是個人收入不好確定。除農業收入外,家庭成員外出務工,打零工是隨著季節、市場行情等環境的變化而不斷變化,沒有一個詳細的計算方法。
二是調查取證存在問題。尤其是對于家庭成員在外務工情況,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農民會隱瞞一些收入來源,這對最終調查結果的真實性有一定影響。
三是主觀因素影響低保評定結果。經過幾年的擴面,特別困難的家庭都享受到了低保政策。隨著低保擴面的進一步增加,有很大一部分申請人的生活狀況都大致相當,在名額有限的情況下,誰能納入,誰不能納入就存在不確定性。這樣在村里人緣好的就有機會進入,人緣差的就會落選。為了全村的穩定和諧,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在取舍中可能有些主觀因素。
2、低保工作動態管理難度大。一方面由于低保工作人員少,加上其它工作多,對低保對象家庭情況、收入情況,做不到全面核查,導致對低保對象變動情況掌握了解不夠準確,該退的沒有及時清退,該進的沒有及時納入。另一方面由于基層把關不嚴,有的村評審不嚴格怕得罪人,造成只能進不能出或進多出少現象,也有些收入已經超過最低保障線的人,有些亡故或出嫁的戶,抱著“要一點是一點,不要白不要”的思想,沒有及時退保。
3、存在合戶現象。在申請低保對象生活條件大致相當的情況下,低保落戶這一家,那一家就有意見,有些會為此耿耿于懷,阻撓村里正常工作開展,或借此機會上訪,村里為了平衡關系,采取多戶人集中一個戶頭,每戶保1至2人,撒胡椒面的辦法,擴大保障人數。
4、低保對象配套優惠政策引發爭端多。低保戶除低保金外,還有對低保對象的學生入學、受災救助、大病救助、合作醫療參保、春節慰問等一系列照顧措施,而這些優惠政策更是讓人羨慕。因此,這些人“爭低保”爭的不是低保金,而是低保身份,實質就是依附在低保對象上的各項優惠政策。在這種心態下,就容易產生上訪,甚至極少數素質低的不良分子發動群眾上訪。
三、農村低保工作的建議
農村低保工作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有助于改善農村弱勢群體和貧困群眾的生活,必須規范政策,完善制度,強化監督,發揮好“低保”應有的作用。
一是政府部門結合低保工作實際,出臺一些操作性較強的政策,以規范農村低保工作標準界定,杜絕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二是采取社會化的工作方式,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支持監督,推進低保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三是轉變群眾觀念,實現群眾增收。對老百姓加強政策宣傳,倡導“要低保”為恥,自食其力,勤勞致富光榮的大環境,轉變一部分人“等、靠、要”的依賴思想,積極幫助低保戶尋找致富路子,實現群眾增收,逐步取消低保。
低保自查報告 篇4
農村低保工作是當前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 維護和保障農村困難群體基本生存權的一項根本措施,也是 國家惠農政策的一項具體體現。為做好這項工作,我局付諸 了諸多的努力,使得我縣的農村低保工作始終走在健康、高 速發展的大道上。
一、農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況
自 20xx 年我縣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大幅 改善了我縣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條件。截止**年底,我縣在 冊的農村低保對象有**戶**人,占我縣農業人口的%,其 中,因病致貧**人,因殘致貧**人,因喪失勞動能力致貧 人,因其他原因致貧**人。目前我縣農村低保的保障標準為 **元。 20xx 年, 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 **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 支出低保金**萬元;2019 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 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 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20xx 年,我縣農村最低 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 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三年來, 省級財政累積補助我縣**萬元,市級財政累計補助**萬元, 1 本縣財政累積安排**萬元資金;累積支出低保金**萬元。
二、農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過三年的努力工作,我縣農村低保的各項制度、措施 不斷完善,保障機制不斷健全,將全縣最困難的群眾都納入 了保障范圍,達到了“應保盡保”的目標。實行動態管理, 使低保對象有進有出,切實做到了保障最困難群眾的任務。 按時撥發保障金,讓低保對象能夠及時拿到手中,維持好保 障對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為使低保工作實行規范化管理,切實保障困難群 眾基本生活,我縣結合國家、省市關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 度的相關政策、文件,制定了出臺《**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暫行辦法》 。對保障金的管理實行專項管理、專項核算、 專款專用。
第二、為加強低保資金管理,我縣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門 審核批準、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金融機構發放的三位一體的 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發放監管體系,實現了保障金社會化發 放,既方便了低保對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資金的現 象發生,確保了低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 2019 年,我縣低保工作認真按照相關低保政策,有序開 展,實現了農村低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和按時足額發 放。全年新增了**人,試的保障對象由原來的**人增加到了 **人,將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群眾全部納入,將生活條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絕錯保、漏保現象,做到了“應 保盡保”下的“應退則退” 。切實將保障金發到最需要的困 難群眾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農村低保工作中的問題
(一)操作行為欠規范,工作不夠細致。一是基于農村 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基本上還是以評議為主,這就不 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二是公示操作無實效。低保公 示基本上是結合村務公開在村委會進行,有的村民組距離村 委會較遠,對公示并不知曉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開 村兩委會存在沒有村民代表參加的現象;四是仍然有個別低 保對象與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傳工作不到位,主導思想需端正。我縣農村困 難群眾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況,導致了他們 不能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層干部服務意識不 夠端正,責任心不夠強,這也導致了農村低保政策在群眾中 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產生曲解:很多群眾認為只要年 老或是身帶殘疾便可以領取低保。
(三)基層人員少,部門配合力度不夠。農村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 是一個浩大的復雜工程, 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 僅僅依靠民政部門去動員組織落實是遠遠不夠的,特別是基 層民政辦力量薄弱。現在各鎮民政辦一般只有兩個人,要管 理優撫對象、救災救濟、五保供養、農村低保、城鎮低保、 農村孤兒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務對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 臨時性、突發性、協調性等工作,導致工作開展難以有效滿 足群眾的需要。
(四)低保對象界定缺乏統一的可操作性規范。在發放 農村低保指標時,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實際操作中也是一 個難題。隨著 “應保盡保”的落實,保障面的進一步擴大, 除了帶有共性的銀行存款無法查實、務工收入及隱性就業、 彈性就業收入難于核實外,農村低保對象的飼養收入、農作 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難做到絕對準確,從外表看也很難分辨貧 富差距,因病返貧、子女求學返貧的情況也很難精確統計。 這些現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確定低保對象時對農民收入缺乏 有效的審核手段,導致了在實際執行時尺度把握無法統一的 問題。
四、對農村低保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一,農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樣,要想持續協調發 展,必須在規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 活管理所不只是開展城市低保工作,農村低保、城鄉醫療救 助、城鄉臨時救助、五保供養、敬老院等工作也屬于其負責, 這一名稱和定位已遠不能適應社會救助工作的持續發展。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著政府救助的職能, 但目前依然為事業單位。由于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備 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應當看到,隨著群眾的法制意識不斷增強,政府公共管理人員依法行政是法制社會的必然要求。在 實際工作中,低保所落實各項低保政策,如監督、檢查等都會有許多矛盾不好解決,所有這些在很大程度上滯緩了農村 低保的規范化、法制化進程。
第二, 要繼續建立健全農村低保, 使之不斷呈良性發展。 基層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室影響低保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問題,所以,鄉鎮須有專人負責低保工作,并要加強低保業務 培訓工作。只有完善的低保網絡才能保證低保政策真正惠 民,充分幫助最貧困的群眾,讓保障金切實發到最需要的群眾手上。
低保自查報告 篇5
按照《X縣農村低保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鎮于20xx年7月1日至7月10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了農村低保自我檢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鎮總人口為45297,其中農業人口為40834人,全鎮共有26個村,截止20xx年6月份現已享受農村低保戶數760戶,人數為1987人,占農業人口的4.87%。通過各村自查清理,全鎮共清退農村低保30戶,58人,其中死亡人數9人,生活已轉好的21戶,49人。
二、工作舉措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成立X鎮農村低保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由鎮長鄒時敏任組長,由紀檢書記張勇生、組織委員鐘平為副組長,各片長、各村支部書記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邱玉財、王錦煌、曾憲華、周全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曾憲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日常工作。確保清查工作的序推進,同時根據我鎮的實際情況,制定下發了《X鎮農村低保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方案中明確各村支部書記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加大宣傳力度,做到人人監督。各村必須開好會議,傳達上級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自查工作,要求各村必須把20xx年6月份在冊已享受低保的對象名單張貼在每個村委會設置的永久性社會救助信息公示欄里公示,并公布縣民政局()、監察局()的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3、統一思想認識,嚴明工作紀律。要求各村要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的高度,統一思想,深刻認識開展農村低保自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此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明顯成效。凡在自查中發現問題主動上報的,將從輕從寬處理,若自查不到位,在清理檢查期間查出問題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4、結合“三送”工作,細化清查范圍。結合“三送”工作,要求各“三送”干部,逐戶上門走訪20xx年6月份已享受低保戶家庭,走訪個別群眾,聽取意見,特別重點清理以下情形。
(1)、村干部本人或親屬違規享受低保政策的,一律堅決予以清退。
(2)、對村干部違反審批程序,未經民主評議、暗箱操作的,一律堅決予以清退。
(3)、對死亡了的人員仍吃低保的,必須清退。
(4)、低保對象已購買汽車的,必須清退。
(5)、低保對象購買房產的,必須一律清退。
(6)、享受低保名單中存在“合戶”現象的,必須取消。
(7)、通過上戶走訪,發現已享受的低保戶不符合農村低保享受條件的,現已超標的,必須清退。
(8)、經群眾舉報,反響意見大,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且事實情況屬實的,一律清退。
三、存在的問題
1、有部分村有存在享受低保對象已死亡仍吃低保現象,未做到及時清退。
2、部分村拆戶保,存在“一戶保一人”現象。
3、部分低保戶意識差,普遍認為“低保終身制”。
4、村級低保公示欄樣式不統一或不規范。
5、村級低保管理制度上墻牌比較缺乏。
6、村干部業務水平較底,尤其是家庭收入的很難核算,低保戶界限較難把握,評定方法缺少創新。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針對群眾反應意見大的村,責令其限期整改,開好低保聽證會,重新評定低保戶。
2、加大農村低保的申報、審批程序的宣傳,進一步增強群眾對低保工作動態管理的意識。
3、多舉辦低保業務知識培訓,提高村干部的業務水平。
4、設立全鎮統一的永久性的社會救助信息公示欄。
5、建立建全低保聽證制度、定期審驗制度、動態管理制度、三榜公示制度,并要求各村必須上墻,并規范各村農村低保檔案資料的存檔。
低保自查報告 篇6
自市縣低保專項檢查工作動員會之后,鄉黨委、政府立即行動,嚴格按照省、市、縣有關要求,結合本鄉實際,制定詳細計劃、周密安排部署,認真在全鄉開展了轟轟烈烈的農村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通過近1個月的自查自糾,取得了良好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東鋪鄉轄15個行政村,1個街道社區居委會,376個村民組,總戶數13329戶,農業人口42620人。全鄉現有農村低保戶1040戶,1909人,其中,A類232人,B類1344人,C類333人,低保人口占總人口的4.8%。全鄉共自查自糾75戶,97人,其中拆戶保68戶,82人;信訪保3戶,4人;病故保5戶,7人;老干部照顧1戶,2人。
二、具體實施辦法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農村低保專項檢查工作是關系群眾疾苦,維護社會穩定的一件大事,為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鄉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任組長的低保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由紀委牽頭的5個督查小組,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將鄉機關、民政所、各行政村人員進行明確分工,為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檢查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廣泛宣傳,提高認識
一是召開會議,層層發動。首先召開了鄉黨政班子聯席會議,商討具體方法,并于8月6日上午召開了鄉村兩級干部及鄉直部門負責人大會,統一思想,安排布署農村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二是廣泛宣傳發動。在鄉有線電視臺連續半個月播出農村低保政策;在街道懸掛過街橫幅8條,張貼標語l00多條;印發羅山縣農村低保政策宣傳單材料l5000份。通過宣傳,提高了廣大干部群眾的思想認識,為活動開展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認真自查,及時糾正
為切實將這次自查落到實處,鄉制定了檢查方案,設立了咨詢舉報電話。首先要求各村進行自查,從8月7日開始, 鄉成立的5個督導小組開始集中時間分頭下到各村檢查,然后又從各小組中抽調人員分頭下到各村進行不定期督查。一是與村支兩委一起,對著現有的低保名單進行入戶走訪、調查,看是否符合享受低保條件,并將調查結果由鄉督導組成員、村黨支部書記、村監督委員會主任共同簽字后上報鄉紀委;二是督促村支兩委將存在的問題如“人情保”、“關系保”、“信訪保”等及時糾正,并要求嚴格按“4+2”工作法操作。三是重點監督各村參保人員名單公示、意見箱懸掛、檔案資料整理、明白紙發放等情況。通過認真自查,及時糾正,確保了農村低保專項檢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存在問題
1、基于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執行政策時不可
避免地帶有一定的模糊性;
2、個別村召開村民代表會時有部分村民代表沒有參加的現象;
3、仍然有個別低保對象與收入水平不十分相符。
4、宣傳工作不到位,一些基層干部服務意識不夠端正,明白紙沒有100%發到村民手中,這也導致了農村低保政策在群眾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產生曲解:很多群眾認為只要年老或是身帶殘疾便可以領取低保。
5、基層干部力量薄弱,特別是基層民政所工作人員少,村級監管員兼職多,工作開展難以有效滿足群眾的需要。
6、整個社會對低保工作的認識上存在一定的錯誤。即“低保終身制”,給低保動態管理帶來了阻礙。
四、整改意見
1、根據《全縣農村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實施方案》(羅紀發[20xx]12號)文件精神,對農村低保工作要經常性地開展“回頭看”。及時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
2、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低保制度,加強宣傳力度。
3、進一步加強領導,完善低保監督機制。
4、進一步加強低保檔案信息整理,力爭做到縣、鄉、村低保網絡監控。保證低保惠民政策真正惠民,讓保障金幫助最需要幫助的群眾,真正體現出政府對困難群眾的關懷。
20xx年xx月xx日
低保自查報告 篇7
縣監察局、縣民政局:
按照《X縣農村低保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鎮于20xx年7月1日至7月10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了農村低保自我檢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鎮總人口為45297,其中農業人口為40834人,全鎮共有26個村,截
止20xx年6月份現已享受農村低保戶數760戶,人數為1987人,占農業人口的
4.87%。通過各村自查清理,全鎮共清退農村低保30戶,58人,其中死亡人數9人,生活已轉好的21戶,49人。
二、工作舉措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成立X鎮農村低保監督檢查領導小
組,由鎮長鄒時敏任組長,由紀檢書記張勇生、組織委員鐘平為副組長,各片長、各村支部書記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邱玉財、王錦煌、曾憲華、周全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曾憲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日常工作。確保清查工作的序推進,同時根據我鎮的實際情況,制定下發了《X鎮農村低保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方案中明確各村支部書記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加大宣傳力度,做到人人監督。各村必須開好會議,傳達上級文件精
神,認真組織開展自查工作,要求各村必須把20xx年6月份在冊已享受低保的對象名單張貼在每個村委會設置的永久性社會救助信息公示欄里公示,并公布縣民政局(5637015)、監察局(5630520)的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3、統一思想認識,嚴明工作紀律。要求各村要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
的高度,統一思想,深刻認識開展農村低保自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此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明顯成效。凡在自查中發現問題主動上報的,將從輕從寬處理,若自查不到位,在清理檢查期間查出問題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4、結合“三送”工作,細化清查范圍。結合“三送”工作,要求各“三送”干部,逐戶上門走訪20xx年6月份已享受低保戶家庭,走訪個別群眾,聽取意見,特別重點清理以下情形。
(1)、村干部本人或親屬違規享受低保政策的,一律堅決予以清退。
(2)、對村干部違反審批程序,未經民主評議、暗箱操作的,一律堅決予以清退。
(3)、對死亡了的人員仍吃低保的,必須清退。
(4)、低保對象已購買汽車的,必須清退。
(5)、低保對象購買房產的,必須一律清退。
(6)、享受低保名單中存在“合戶”現象的,必須取消。
(7)、通過上戶走訪,發現已享受的低保戶不符合農村低保享受條件的,現已超標的,必須清退。
(8)、經群眾舉報,反響意見大,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且事實情況屬實的,一律清退。
三、存在的問題
1、有部分村有存在享受低保對象已死亡仍吃低保現象,未做到及時清退。
2、部分村拆戶保,存在“一戶保一人”現象。
3、部分低保戶意識差,普遍認為“低保終身制”。
4、村級低保公示欄樣式不統一或不規范。
5、村級低保管理制度上墻牌比較缺乏。
6、村干部業務水平較底,尤其是家庭收入的很難核算,低保戶界限較難把握,評定方法缺少創新。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針對群眾反應意見大的村,責令其限期整改,開好低保聽證會,重新評定低保戶。
2、加大農村低保的申報、審批程序的宣傳,進一步增強群眾對低保工作動態管理的意識。
3、多舉辦低保業務知識培訓,提高村干部的業務水平。
4、設立全鎮統一的永久性的社會救助信息公示欄。
5、建立建全低保聽證制度、定期審驗制度、動態管理制度、三榜公示制度,并要求各村必須上墻,并規范各村農村低保檔案資料的.存檔。
X鎮民政所
20xx年X月XX日
低保自查報告 篇8
據國務院令第649號《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沈河民發[20xx]4號《沈陽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沈河政辦發[20xx]57號《沈河區困難居民臨時救助實施細則》的通知、沈河民發[20xx]9號《沈河區“救急難”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低保、救助相關政策文件,切實落實各項救助政策,使困難群眾得到及時的救助;切實實行低保的動態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開展低保申請、協查、審核工作,使符合條件的困難居民及時納入了保障范圍,不符合的低保戶停止享受低保待遇。
一、低保及低保邊緣基礎數據
1、20xx年低保及邊緣情況
現低保在冊共62戶69人,全年新進1戶1人,退出6戶8人,調增1戶1人。低保邊緣退出1戶1人,
特殊情況調整:9戶9人
1.艾英奇,男,65歲,離婚,沒有退休金,收入為0,保障人口1人,該人為刑滿釋放人員,xx92年6月因慣竊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于20xx年8月出獄,本人無家人,父母去世,經派出所協助查詢其孩子去向未果,本人無固定住所,經社區介紹在一門臉兒暫住,包吃住,無工資,因本人長期在獄中,身體差況很差,又因年齡較大,無法適應社區,無工作。現于20xx年6月,根據低保最新文件,艾英奇已過60歲,沒有退休金,而且因本人目前居無定所,孩子失聯證明無法找鄰居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按艾英奇,超60歲無退休金,收入為0,贍養費為0,按特殊情況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2.王穎,女,56歲,本人離婚,無退休金,收入為0,保障人口1人,本人有一婚生子楊寬因父母離異時,判給男方,與王穎失聯多年。因當時王穎本人在外地看病,(本人患有嚴重的肝硬化)無法提供失聯證明,現因王穎目前在本地,已提供出本人與婚生子失聯證明,且有三個鄰居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以王穎收入為0贍養費為0,按特殊情況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3、劉恭忱,51歲,離婚,精神殘二級,戶籍地址:沈河區熱鬧路114-2號223,現住址:居無定所。本人有一婚生子歸女方撫養,婚生子,劉偉豪,16歲,在校學生,本人按低保文件居無定所,應該歸圣天社區管理低保,但勒石社區以前與圣天社區進行溝通,圣天社區拒絕接收,現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父母與20xx年4月做經濟核查,核查出共有二套房產,(父親劉肅勇名下一套,母親蘭玉新名下一套)現因劉恭忱本人有重度精神病,情緒不穩,且有暴力傾向,無法言語溝通,社區與劉恭忱父母嘗試溝通,但父母因經濟核查事宜,已找到民政局,并且已經配合提供出收入證明,進行正常收入核算,但提供收入后聲稱以后不要再找他們了,劉恭忱本人已成年,與他們財產已獨立了,希望可以找劉恭忱,但鑒于劉恭忱本人實在無法溝通,父母現聯系不上,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按劉恭忱父母退休金收入核算在劉恭忱家庭收入里,房產不核算收入,按特殊情況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4.、高淑珍,女,79歲,患有嚴重精神病,喪偶,本人有遺囑費,本人現有遺囑費440元,根據低保文件,遺囑費70%核算在收入里,為440*70%=308元,本人有三個子女,大兒子失聯,小兒子剛從監獄釋放,沒有能力贍養老人,女兒同樣患有精神病,與母親沒有聯系,因高淑珍本人有重度精神病,情緒不穩,在20xx年精神失常時,因意外差點放火自焚,本人與三個子女都不往來,有領居證實。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以高淑珍遺囑費收入308元正常核算,贍養費為0,按特殊情況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5.丁竟,男,36歲,未婚,無業,精神異常,但沒有病歷,無法辦理殘疾證,其母親與丁竟共同居住,為監護人,身體狀況一般,退休金低,父親死亡,保障人口為1人。本人于20xx年12月因特殊情況申請辦理,現于20xx年6月,經過社區黨委會議論,按0計算其家庭收入,建議按現有材料,特殊情況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6,吳玉庫,男,54歲,已婚,無業,因精神抑郁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收入為0,本人于20xx年6月因特殊情況申請辦理低保,當時上會內容:本人已婚,于20xx年1月出獄后,無工作,患有重度抑郁癥(本人家庭存在精神病史)經區勞動能力認定小組認定為喪失勞動能力,收入為0元,但由于吳玉庫經常無故打罵愛人,孩子,現愛人和孩子與本人均不來往,故贍養費為0,故吳玉庫單獨申請低保。現因上會時間過于久遠,于20xx年6月,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按吳玉庫單獨申請低保,收入為0,贍養費為0,按特殊情況繼續保留并調整低保待遇。
7、王俊,男,50歲,再婚,離異,精神殘二級,收入為81元,愛人蘭英燕,42歲,已婚,無業,因愛人蘭英燕外地城市戶口,根據當時低保文件,戶口是外地戶口,可算錢不算人,但因為王俊重度精神病,情緒十分不穩定,且有抑郁自殺現象,王俊愛人不能上班,只能全天照顧王俊,家屬因要照顧重病病人,可以按實際情況計算收入,按當時最低生活標準的10%計算王俊愛人收入(王俊重殘收入減半)現根據低保文件,王俊愛人收入為最低生活標準的50%計算,但因王俊屬實病情嚴重,愛人屬實無法正常工作,且愛人核查名下無任何超標問題,且本人在外地戶口地已開來無收入證明和無房證明,本人證明材料齊全,經社區黨委會議建議還按最低生活標準的10%計算王俊愛人收入,王俊收入為1620*10%÷2=81元,按特殊情況調整其低保待遇。
8、曲哲,女,32歲,離婚,肢殘二級,保障人口1人,現根據低保最新文件,要對曲哲的父母(撫養人)進行經濟核查,但曲哲父母因曲哲與愛人離婚一事,非常生氣,不與曲哲本人說話,曲哲也無法與父母溝通,曲哲父母聲稱,他們都已年過半百,與曲哲本人無關系,拒絕進行經濟核查,目前曲哲家庭因為此事,已經出現離婚現象,社區經與曲哲父母多次溝通,曲哲父母表態幫著曲哲與曲哲愛人復婚,對曲哲愛人進行經濟核查,但目前趕上低保調標期,曲哲愛人現在外地,趕不上回來復婚和經濟核查,經社區黨委會建議按現有材料,按曲哲保障人口1人,進行特殊情況保留及調整。等曲哲愛人復婚,經濟核查出結果,再一起重新調整。
二、低保臨時救助的展開
針對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及低收入家庭,若患上31類大病,當年住院,在享受各類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后,家庭負擔仍然較重,導致基本生活無法維持。我社區根據申請人當年提供的票據,及時上會評議公示,幫助申報臨時救助。20xx年我社區為5戶低保戶申請了臨時救助,金額16208元。
三、低保工作20xx年工作安排
1、現因社區查出低保戶曲哲本人目前已有子女,但曲哲前夫拒絕與曲哲復婚,并且在離婚協議上表示孩子歸曲哲所撫養,曲哲前夫每月給曲哲撫養費為1000元,目前曲哲前夫與曲哲已無聯系,根據目前社區了解情況,對曲哲下一步要進行調整低保。
大南街道勒石社區
20xx年2月3日
低保自查報告 篇9
自市縣低保專項檢查工作動員會之后,鄉黨委、政府立即行動,嚴格按照省、市、縣有關要求,結合本鄉實際,制定詳細計劃、周密安排部署,認真在全鄉開展了轟轟烈烈的農村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通過近1個月的自查自糾,取得了良好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東鋪鄉轄15個行政村,1個街道社區居委會,376個村民組,總戶數13329戶,農業人口42620人。全鄉現有農村低保戶1040戶,1909人,其中,A類232人,B類1344人,C類333人,低保人口占總人口的4.8%。全鄉共自查自糾75戶,97人,其中拆戶保68戶,82人;信訪保3戶,4人;病故保5戶,7人;老干部照顧1戶,2人。
二、具體實施辦法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農村低保專項檢查工作是關系群眾疾苦,維護社會穩定的一件大事,為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鄉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任組長的低保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由紀委牽頭的5個督查小組,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將鄉機關、民政所、各行政村人員進行明確分工,為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檢查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廣泛宣傳,提高認識
一是召開會議,層層發動。首先召開了鄉黨政班子聯席會議,商討具體方法,并于8月6日上午召開了鄉村兩級干部及鄉直部門負責人大會,統一思想,安排布署農村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二是廣泛宣傳發動。在鄉有線電視臺連續半個月播出農村低保政策;在街道懸掛過街橫幅8條,張貼標語l00多條;印發羅山縣農村低保政策宣傳單材料l5000份。通過宣傳,提高了廣大干部群眾的思想認識,為活動開展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認真自查,及時糾正
為切實將這次自查落到實處,鄉制定了檢查方案,設立了咨詢舉報電話。首先要求各村進行自查,從8月7日開始, 鄉成立的5個督導小組開始集中時間分頭下到各村檢查,然后又從各小組中抽調人員分頭下到各村進行不定期督查。一是與村支兩委一起,對著現有的低保名單進行入戶走訪、調查,看是否符合享受低保條件,并將調查結果由鄉督導組成員、村黨支部書記、村監督委員會主任共同簽字后上報鄉紀委;二是督促村支兩委將存在的問題如“人情保”、“關系保”、“信訪保”等及時糾正,并要求嚴格按“4+2”工作法操作。三是重點監督各村參保人員名單公示、意見箱懸掛、檔案資料整理、明白紙發放等情況。通過認真自查,及時糾正,確保了農村低保專項檢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存在問題
1、基于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執行政策時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模糊性;
2、個別村召開村民代表會時有部分村民代表沒有參加的現象;
3、仍然有個別低保對象與收入水平不十分相符。
4、宣傳工作不到位,一些基層干部服務意識不夠端正,明白紙沒有100%發到村民手中,這也導致了農村低保政策在群眾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產生曲解:很多群眾認為只要年老或是身帶殘疾便可以領取低保。
5、基層干部力量薄弱,特別是基層民政所工作人員少,村級監管員兼職多,工作開展難以有效滿足群眾的需要。
6、整個社會對低保工作的認識上存在一定的錯誤。即“低保終身制”,給低保動態管理帶來了阻礙。
四、整改意見
1、根據《全縣農村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對農村低保工作要經常性地開展“回頭看”。及時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
2、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低保制度,加強宣傳力度。
3、進一步加強領導,完善低保監督機制。
4、進一步加強低保檔案信息整理,力爭做到縣、鄉、村低保網絡監控。保證低保惠民政策真正惠民,讓保障金幫助最需要幫助的群眾,真正體現出政府對困難群眾的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