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裝應急預案(精選3篇)
吊裝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為使本廠起重作業人員在起重機發生突發險情的時侯,能遇事不驚、有條不紊地處理意外;并且有效地防止因此而發生設備或人身傷害事故,針對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1.2本預案主要是起重機在發生突發險情時提供給各駕駛員的作業指導書,各駕駛員務必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遵循本應急預案進行合理的`操作。
2、起重機的突發情況及處理措施
2.1起重機在工作中突然斷電:
2.1.1駕駛員必須立即把所有的主令控制器手柄回零位。若停電時間過長時,還要關閉所有的開關。
2.1.2如遇吊運的重物卸不下來,必須將重物的垂直陰影面積周圍擴大2米加以圍蔽,防止行人從重物下經過。
2.1.3為防止突然斷電時起重機滑行距離過長,建議大車行走制停距離應調整到適當值。
2.2吊鉤失控:
2.2.1上升過程中吊鉤失控
2.2.1.1現象:當吊鉤上升到一定的高度,主令控制手柄回零位后吊物仍然繼續上升。
2.2.1.2原因:接觸器或線路的觸點發生粘連。
2.2.1.3應急措施:立即鳴鈴示警,同時將起重機的控制電源或總開關停下,利用起重機的剎車裝置將吊鉤停下。
2.2.2吊鉤下降過程中失控
2.2.2.1現象:當吊鉤下降到一定的高度,主令控制手柄回零位后吊物仍然繼續下降。
2.2.2.2原因:接觸器的點發生粘連線路短路;或者起重機開關跳閘失電并且剎車失靈。
2.2.2.3應急措施:
對于接觸器的觸點發生粘連或線路短路,造成吊鉤下降過程中失控。駕駛員應立即鳴鈴示警,同時將起重機的控制電源或總開關停下,利用起重機的剎車裝置將吊鉤停下。若吊鉤下面有設備,必須立即開動天車的小車或大車避開設備,最后讓吊物落到空曠的地方。
對于起重機因開關跳閘失電并且剎車失靈,造成吊鉤下降過程中失控。駕駛員應立即重新合上電源采用打反車的方法進行處理。
2.3小車失控;
2.3.1現象:把主令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時,小車運行沒有停止的趨勢。
2.3.2原因:接觸器的觸點發生粘連或線路短路;或者起重機開關跳閘失電并且剎車失靈。
2.3.3應急措施:
對于接觸器觸點發生粘連或線路短路造成小車失控的處理方法為:立即鳴鈴示警,同時將起重機的控制電源或總開關停下,利用起重機的剎車裝置將小車停下;
若采用上述方法,在吊物、吊具的運行軌跡上還會碰到設備或人的,可先將吊鉤提升(或下降),或采取移動大車的方法先進行避讓,再將起重機的控制電源或總開關停下利用起重機的剎車裝置將小車停下;
對于起重機因開關跳閘失靈造成小車失控的,首先立即重新合上電源采用打反車的方法進行處理。
2.4大車失控;
2.4.1現象:把主令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時,大車運行沒有停止的趨勢。
2.4.2原因:接觸器的觸點發生粘連或線路短路;或者起重機開關跳閘失電并且剎車失靈。
2.4.3應急措施:
對于接觸器觸點發生粘連或線路短路造成大車失控的處理方法為:立即鳴鈴示警,同時將起重機的控制電源或總開關停下,利用起重機的剎車裝置將大車停下;
若采用上述方法,在吊物、吊具的運行軌跡上還會碰到設備或人的,可先將吊鉤提升(或下降),或采取移動小車的方法先進行避讓,再將起重機的控制電源或總開關停下,利用起重機的剎車裝置將大車停下;
對于起重機因開關跳閘失電并且剎車失靈造成大車失控的,應立即重新合上電源采用打反車的立法進行處理。
2.5對方天車大車失控,附近天車的避讓方法;
2.5.1發現對方天車的大車失控,將要撞上己車時。除了失控天車采用2.4.3的方法進行處理外,將要被撞的天車也要采用如下積極的措施避讓:
2.5.1.1若天車不在作業時(或在作業但大車可以移動),可在被撞的瞬間點動大車(方向同失控的天車),利用己車逼停失控的天車。
2.5.1.2若天車正在作業(如被吊物正在設備上進行裝配時)大車不可以移動時,被撞的天車必須在被撞的瞬間點動放下吊鉤。從而將被吊物的損壞情況減至最低。
2.5.1.3嚴禁在對方天車大車失控撞向己車時,被撞天車反向起動大車,從而加大撞擊力。
2.5.1.4不建議在對方天車大車失控時,被撞天車遠離便同向起動大車,采取消極的避讓方法。
2.6起重機起火
起重機的起火,一般情況多為電氣起火。首先要斷開總電源,按照救火知識,正確使用起重機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當火勢較大時除一邊進行滅火外,應一邊通知廠部相關人員,并且時刻注意自我的防護與逃生路線。
3.起重機遇險情后的上報;
3.1起重機遇險情后,無論是否有損失,駕駛員必須立即上報天車班長,由天車班班長上報廠部主管廠長及安全主任。
3.2主管廠長必須立即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嚴禁天車帶病繼續工作。
3.3廠部安全主任接報告后必須監督遇險天車的檢修落實情況若遇險起重機造成較大的損失,應馬上上報廠長及公司安全辦。
吊裝應急預案 篇2
甲方有一批設備,需吊裝搬運就位,乙方北京重力誠成起重搬運有限公司承接此項工作,經我公司工作人員勘察現場施工條件及施工內容,擬定此施工方案。請審核;
一、編制依據;
1.1《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1—98)
1.2《起重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78—98)
1.3《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86)
1.4我公司經營管理制度及管理規定。
二、工程概況;
1、施工地點:
2、設備概況:冷水機組3臺,共分5件,最大件重量約為21噸;水泵6臺,單臺重量約為1噸;集水器2臺。
3、施工內容:乙方負責將上述設備吊裝、搬運至B2層機房就位。
三、施工工藝初步確定;
根據現場實際作業環境,我單位研究決定,擬采用250噸吊車將設備吊裝至坡道入口處,再由人工搬運方法沿坡道將設備搬運至B2機房就位。
四、施工過程中對現場條件的`要求;
1、對吊車作業現場的要求:清理影響施工雜物。
2、對設備搬運路徑的要求:由于設備搬運通道(坡道)高低不平,不能滿足設備搬運需要,需用道木鋪設設備搬運通道。
3、電源:甲方需提供380/220電源。
五、施工前相應準備工作;
1、支吊車:受現場施工作業條件限制,吊車不能支在坡道入口處,需將吊車支在墻外(坡道南側),經測量吊裝作業半徑為24米,參考最大件設備重量(21噸),需采用250噸吊車完成設備吊裝工作。
吊車進入吊裝作業現場,將各支腿支好、支牢,進入最佳工作狀態,吊車作業時狀態:出桿34米,作業半徑24米,仰角70度,在此狀態下起重量為30噸,滿足最大件設備(21噸)吊裝需要。
2、在坡道入口處及設備機房各設一設備牽引錨點,并做好卷揚機或絞盤,錨點形式如下圖。
3、由于設備搬運通道(坡道)高低不平,由人工沿設備搬運通道鋪設雙排道木,以保證設備搬運工作順利進行。
4、在機房內部用道木鋪設與設備基礎臺相持平搬運通道,并設好牽引錨點。
5、在坡道入口處道木上方鋪設滾杠及設備搬運托架。
六、施工方法及步驟;
A.設備吊卸
1.指揮設備運輸車輛進入吊車作業半徑之內。
2.由甲乙雙方及廠家將該機組驗收合格后,由起重工在廠家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將該機組鎖好索具并與吊車大鉤掛牢。
4.鎖活完畢后在指揮開始試吊,待該機組吊離車廂底板約100mm左右時暫停。
5.派專人檢查吊車各支腿及吊活索具是否出現異常,在無安全隱患,待確認一切無誤后,上報指揮員方能正式起吊。
6.在指揮員指揮下將該機組平穩吊裝至坡道入口處。
B.首層水平搬運
1.在設備落地前布好Φ80滾杠及運輸托架.
2.首先用卷揚機或絞盤牽引繩穿繞4×4滑輪組與設備牽引點連接好(防止設備在除去吊裝鎖具后慣性下行),吊車落繩將設備放置在運輸托架上,完車后除去吊裝鎖具上報指揮員。
3.指揮員指揮啟動卷揚機或絞盤緩慢放繩,人工喂滾以慣性下行作為設備向下動力,沿預先鋪設的設備搬運通道(雙排道木),將設備平穩搬運B2層機房。
4、設備搬運簡單示意圖。
C.機房內搬運就位
1.在廠家技術人員指導下,鋪設設備至基礎搬運通道,按機房設備排放位置以順序搬運就位。
2.當設備人工搬運至指定基礎之上后,用10噸挎頂作動力,將設備找正、找平,按基準線就位。
3.設備就位完畢后,交于甲方驗收。
七、施工人員;
指揮員2名
安全員1名
吊裝應急預案 篇3
一、工程概況:
我公司承建的東郊紅楓嶺Ⅲ號地塊4樓,為中房集團成都房地產開發總公司開發、成都長源建筑設計事務所有限公司、四川飛紅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監理的商品住宅樓。工程位于成都市成華區圣燈路,建筑面積為52469m2,結構類型為剪力墻結構,建筑高度為98.95m;層高為3.00m,施工工期為520天。
起重吊裝是指建筑工程中,采用相應的機械設備和設施來完成結構吊裝和設施安裝。其作業屬于危險作業,作業環境復雜,技術難度大,根據本工程實際施工需要,計劃安裝兩臺QTZ5013型塔吊,起重吊裝施工期間的施工方案如下:
1、作業前對參加作業人員進行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
2、作業時周邊應置警戒區域,設置醒目的警示村志,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特別危險處應設監護人員。
3、起重吊裝作業大多數作業點都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作業;屬于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作業人員應現場作業條件選擇安全的位置作業。危險部位禁止人員站立和通行。
5、吊裝過程必須設有專人指揮,其他人員必須服從指揮。起重指揮不能兼作其他工種。并應確保起重司機清晰準確和聽到指揮信號。
6、作業過程必須遵守起重機“十不吊”原則。
7、被吊物的捆綁要求,按第一節塔式起重機中被吊物捆綁作業要求。
8、構件存放場地應該平整堅實。構件疊放用方木墊平,必須穩固,不準超高(一般不宜超過1.6m)。構件存放除設置墊木外,必要時要設置相應的支撐,提高其穩定性。禁止無關人員在堆放的構件中穿行,防止發生構件倒塌擠人事故。
9、在露天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
10、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和吊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人從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11、經常使用的起重工具注意事項
⑴手動倒鏈: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吊物時應掛牢后慢慢拉動倒鏈,不得斜向拽拉。當一人拉不動時,應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齊猛拉。
⑵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使用前檢查自鎖夾鉗裝置的可靠性,當夾緊鋼絲繩后,應能往復運動,否則禁止使用。
⑶千斤頂: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千斤頂置于平整堅實的地面上,并墊木板或鋼板,防止地面沉陷。頂部與光滑物接觸面應墊硬木防止滑動。開始操作應逐漸頂升,注意防止頂歪,始終保持重物的平衡。
12.操作前要求
1)認真閱讀塔機說明書,司機必須遵照不同的塔機說明書要求使用。
2)檢查路基是否符合說明書要求。清掃軌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礙物,以免發生電纜線拉斷或塔機出軌事故。
3)檢查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檢查方法應該在作空載試車的同時進行各限位試驗,不能只檢驗安全裝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規定作運行試驗。
4)做空載試運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種運行動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進行空車試驗,試車中應注意各部件及傳動聲響的檢查。
13.起重吊裝過程中安全注意事項
(1)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面。操作時力求平衡。嚴禁急開急停。
(2)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或起重機行走接近軌道端部時,應減速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機距軌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
(3)動臂式起重機的起重、回轉、行走三種動作可以同時進行,但變幅只能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滿載荷或接近滿載荷時,不得變幅。
(4)提升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用微動機構或使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5)提升的重物平移時,應高了其跨越的障礙物0.5米以下。
(6)兩臺起重機同在一條軌道上或在相近軌道上進行作業時,應保持兩機之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離不得小于5米。
(7)主卷揚機未安裝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機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
(8)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每次變幅后,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時的允許載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9)彎軌路基必須符合規定要求,嚴禁在彎道上進行吊裝作業或吊重物轉彎。
14.作業后安全注意事項
1)作業后,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櫥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位置吊鉤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3米處。
2)將每個控制開關拔至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下機后切斷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3)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如遇八級大風時,應另拉纜風繩與地錨或建筑物固定。
4)任何人員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佩戴安全帶。
14.一般要求
(1)塔吊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由有關部門發給操作證。
(2)實行專人專機管理,機廠負責制,嚴格交接班制度。
(3)新安裝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整機試運轉。
(4)塔吊距架空輸電線應保持安全距離。
(5)司機室內應配備適用的滅火器材。
(6)第一次吊重物時,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進行試吊,做到慢起鉤,重物離地面50cm左右時稍停,認為沒有問題再繼續走升。
(7)當掛好鋼絲繩索具或吊鉤鋼絲繩繃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吊重物,防止重物墜落傷人。
(8)司機得到指揮人員明確后,方可開始操作;動作前先鳴鈴示意,如發現信號不清,不要隨意操作。
(9)規定塔吊每班應有兩名司機,一名司機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監護,以避免因指揮不當發生事故。提升重物時,要確認重物的真實重量,要做到不超過規定荷載,不得超載作業。
(10)不準起吊被埋住、凍粘的物件,否則因重量不清,發生超載事故。
(11)不準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穩。
(12)起重臂改變仰角時,必須空載進行,變幅時,不能同時做其他動作。
(13)禁止做快速回轉,因為回轉速度過快會造成:構件就位困難,塔身過大扭矩和起重物的過大離心力容易發生危險。
(14)兩臺塔吊在同一條軌道作業時,應保持安全距離。
(15)操作中遇大風(六級以上)等惡劣氣候,應停止作業,將吊鉤升起,夾好軌鉗,當風力達到十級左右時,吊鉤落下勾住軌道,并在塔身結構架上拉四根鋼絲繩,固定在地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