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精選15篇)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藍圖公司翼鋼電站安全運行,保障在生產勞動過程中人員、設備的安全,參照國家電力行業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共同做好電站安全管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電站安全管理規定》、國務院493號令《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及本協議,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甲乙雙方應不斷強化以安全第一責任人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改造勞動條件,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工作人員、設備安全。
三、甲、乙雙方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到原則,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
四、甲方責任:
1、電站設備設施及場所應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規定。因工作需要乙方提出書面計劃,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的安全工器具。
2、督促乙方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體檢并建檔。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癥者,老、弱、病、殘者及未成年工嚴禁使用。
3、督促乙方做好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規程、運行規程的考試,建立安全教育、考試檔案。
4、督促乙方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工作。
5、審查乙方提交的現場安全運行防護措施。
6、督促乙方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以及持證上崗。
7、發現乙方違章作業,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對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有權按甲方的有關處罰規定予以處理。
8、督促或組織乙方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和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及時向乙方傳達甲方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通報和會議精神。
9、組織或參與乙方事故的調查處理。必要時,應聘請第三方專家進行事故調查分析。
10、甲方的人員(包括甲方外請、外聘的工作人員)到電站工作也應遵守電站的現場規程制度,并接受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勸解、監管。
五、乙方職責:
1、遵守甲方頒布的安全、文明生產的管理規定和制度,服從監督和指導。
2、建立健全電站生產運行管理的現場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認真落實。
3、乙方長期從事電站的運行管理,應完全了解電站生產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因此,乙方派駐電站的工作人員,必須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告知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并嚴格格執行,乙方須對該電站運行人員進行定期體檢,進行安規和安全技術的培訓考試,人員名單、考試成績匯總表報甲方備案;每年3月前向甲方報送工作人員安規、運規考試成績匯總表,且人員不應隨時更換,不得冒名頂替,但不合格人員應立即予以更換。對進入生產現場的甲方及外來工作人員,乙方應按照現場規程制度的要求進行安全勸解、監管。
4、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每年向甲方報送特種作業證的年審記錄。
5、按規定對安全工器具進行定期檢查、檢驗、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并向甲方報送檢驗記錄,必須按規定為工作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具、用具。
6、重大施工或技改的施工現場運行安全措施、重大隱患的事故防范措施報甲方審查。
7、乙方必須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并書面通報甲方,安全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堅持原則,熟悉水電站生產和安全有關規程、制度、標準的人員擔任,乙方安全員按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活動和完成甲方要求的安全工作。
8、乙方應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每月對“兩票三制”進行統計、分析,做出合格率評價,報甲方審查,乙方按時向甲方報送事故卡片、事故統計報表、年、月報表以及每月發生的不安全情況。
9、對甲方提出的監察性意見,必須按要求組織整改并及時回復。發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甲方,并采取應急救援措施。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事故,并向甲方報送事故分析處理報告。
六、其他:
1、甲、乙方按事故調查報告結論承擔相應的經濟和考核責任。
2、甲方按照規定對乙方或乙方個人的違章處罰及其他安全方面的處罰可在每月支付給乙方的運行、維護、生產管理費用中扣除。
3、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未盡事宜,經雙方協調解決。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
乙方代表簽章:
時間: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稱: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甲方與乙方就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入場須知
1.1 乙方須嚴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外地建筑企業施工管理有關規定以及北京市政府關于外地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2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現場管理與施工人員花名冊、身份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至項目管理部,復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并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復印件再次復印]。
1.3乙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非北京市戶籍人員】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北京市政府指定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健康證等。凡因為乙方工人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1.4乙方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務市場管理規定及甲方其它的關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2.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2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乙方應通知甲方代表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并由甲方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采取相應的措施。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2.3乙方應保證現場隱患整改率為100%。
2.4乙方應保證因工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2.5乙方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2.6乙方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綠色施工管理規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7乙方必須尊重并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2.8乙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2.8.1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2.8.1.1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甲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8.1.2乙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跟班檢查管理。
2.8.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2.8.2.1 乙方項目經理、安全員必須持有建委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8.2.2乙方一般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甲方,對變化的人員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崗。
2.8.2.3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乙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2.8.2.4乙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必須實施轉場教育。
2.8.2.5乙方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2.8.3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2.8.3.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8.3.2乙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2.8.3.3乙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并嚴格貫徹實施。
2.8.3.4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2.8.3.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2.8.4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2.8.4.1乙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
置齊全并且靈敏可靠。
2.8.4.2乙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
2.8.4.3乙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施須按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驗收管理。
2.8.4.4乙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設備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甲方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
2.8.4.5乙方須執行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的交接驗收制度。
2.8.5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管理制度。
2.8.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2.8.7 乙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2.8.8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2.8.8.1乙方員工在施工現場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亡事故為工傷事故。
2.8.8.2乙方發生事故后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報告。并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2.8.8.3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2.8.8.4乙方須承擔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2.8.8.5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為何人,乙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乙方應當承擔因為乙方事故的善后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甲方工作的事件給甲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2.8.8.6凡發生傷亡事故,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如屬乙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8.9 乙方必須教育并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定、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現場指令。
三、安全防范
3.1乙方要對所有負責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乙方必須采取一切嚴格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妨礙工人安全和衛生的危險,并保證建筑工地的所有施工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乙方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應的照明,需要時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3.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3 甲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現場被他認為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政府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甲方的書面同意。
3.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停工和強行設置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5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電焊機專用保護箱等。乙方應提供并督促施工人員佩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還需要佩戴面罩、眼罩、護耳、安全帶及其它人身防護設備。乙方應呈送報批詳細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條例以供批準。
3.6乙方應按規定每50人配備至少一名專職安全員檢查、貫徹安全方案和措施并執行。
四、消防保衛
4.1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甲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按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2乙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職/兼職保衛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衛工作。
4.3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5.1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5.2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自己負責。
5.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制定的規章制度,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于此:
a安全生產;
b消防保衛;
c文明施工:
d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5.4乙方在現場的人員中,應配足合格的安全員,專門處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勞務人員發生事故方面的問題,此人應有權發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因發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方承擔。
5.5乙方應自費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急救設備等,并且采取適當的安排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衛生條件。
六、違約責任:
6.1乙方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報甲方備案并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必須持證
上崗。每發現一名未經教育上崗作業或特種作業未持證上崗人員,罰款個人_100_元,單位10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2發現現場抽煙的,每發現一人次處罰個人50元,單位500元,現場動用明火作業未經過批準,開具動火作業證的,每發現一次處罰個人100元,單位1000元。造成嚴重后果影響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3現場所有二級配電箱以下用電設備使用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監督,所有臨時用電設備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__》規范要求,每發現一處違章用電設備,甲方由權沒收違章用電設備并處罰單位20__元,每發現一次非電工接電,處罰個人100元,單位1000元,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4施工期間,如發生乙方施工人員私自偷盜甲方材料事件,除按甲方進貨價格雙倍賠償外,處罰單位_20__元,個人依法扭送公安機關。
6.5 乙方所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如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掛好安全帶,電工作業穿好絕緣鞋等,每發現一次罰款個人50元,發生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6 乙方須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垃圾必須及時清運。如乙方未及時清運,甲方有權指定他人清理,所需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并處罰單位1000元。
6.7 乙方使用小型機械設備、手持電動工具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工人使用時必須按章操作,每發現一次不合格設備工具,違章操作使用,甲方有權沒收,并罰單位1000元,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 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與總包方簽訂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環境保護、臨時用電協議對乙方具有同等約束效力,甲方有權對乙方加重處罰。
2.如因乙方降低安全生產投入及條件,使用租賃不符合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標準產品、設備,施工人員違章操作、違反施工現場各項規章制度、規定,所引起的政府部門、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一切處罰均由乙方承擔。造成事故及嚴重后果的,除承擔責任外,甲方有權對其追償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并在追償未果前提下借助法律手續解決糾紛。
七、本協議書自雙方代表簽字或蓋人名章并加蓋各有關單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約定的合同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八、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九、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或蓋人名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人名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3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安全生產和施工作業中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確保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部門及政府的相關規定和“漢中豐源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安全生產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一、工程名稱、地址及工程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內容:石材裝飾工程
二、 總包方、分包方責任
1、 總包單位項目部責任
1)總包單位項目部負責對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及相關規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2)總包單位項目部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
3)總包單位項目部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的違紀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2、分包單位責任
1)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項目部的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必須遵守六大各項安全紀律。遵守總包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總包方及有關部門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時整改回復。接受總包單位項目部及有關技術部門的安全技術及措施交底。
2)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特種作業證件),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托書等復印件報送總包單位,經核實無誤后方可進場。
3)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對新員工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現場現狀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教育率達到100%,并將考核成績單匯總表由分包單位蓋章報送總包單位項目部。
4)嚴禁分包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野蠻施工。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總包單位項目部有權簽發隱患通知單,并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又不接受整改的,總包單位項目部有權停止分包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單位負責。
5)分包單位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及配電等設施,必須嚴格按國家各項規范要求去做,自帶的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安全性能指標檢測合格方可進場使用。
6)由總包單位項目部提供給分包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配電房)、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使用,分包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總包單位項目部無關。現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包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打開,施工中除設明顯標志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時應及時封閉好。(如因分包單位未完善,造成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一切后果)
7)總包單位項目部便于現場安全管理,按分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總產值,向總包單位項目部交納安全管理風險保證金1~5萬元(本分包單位暫交風險保證金 元)。分包單位在完成施工后,若不發生任何事故,總包單位項目部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退還分包單位;如分包單位在施工中出了安全施工或違章整改不及時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從分包單位的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三、 對分包單位施工作業人員要求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掛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單位項目部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電防護設施。
2、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半導線及線纜嚴禁使用),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并在總包單位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由分包單位辭退。
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單位施工人員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丟失,如有丟失總包方概負責。
分包單位如需使用總包單位項目部的材料或工具,必須提出申請,總包單位項目部有關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承擔租賃費用。
施工過程中分包單位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機等機械設備,必須服從總包單位項目部的統一安排。
分包單位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服從總包單位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由分包方辭退(處罰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次)。
9、施工期間,分包單位指派 { ___________}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總包單位項目部指派 { }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的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四、 事故處理
由于分包單位或分包單位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殘、亡本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賠償,一切損失、賠償、罰款等全部責任由分包單位承擔,總包單位只負責配合、協調責任。
由于總包單位項目部或總包單位項目部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方作業人員傷、殘、亡 事故,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并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事故方一次性給予分包單位經濟補償,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處理。
五、 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包方、總包方、建設單位各執一份。
六、 此協議自簽定即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雙方無任何經濟糾紛后失效。
七、 補充條款:
1、施工用電掛表施工;各分包單位自己使用自己的配電箱,嚴禁從總包單位配電箱內接線,如發現罰款___________元/次;
2、工完場清:(原則為:誰產生的建筑垃圾誰負責清理)
①如因預留洞口不正確,造成剔打或封堵產生的建筑垃圾自行清理,如清理不及時,總包單位項目部有權安排人員清理,將實行罰款和雙倍代扣人工費用,其費用在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②如開洞或剔糟造成墻面空鼓、開裂 ,承擔材料費用和雙倍人工費用;
嚴禁在施工現場大小便。如發現罰款___________元/次,并清理整個施工現場至發現下個違規者結束;
服從總包單位項目部現場的管理,材料指定位置堆碼,做到文明施工現場要求;如造成影響,處違約金___________元/次/處,并承擔雙倍處理費用,在分包單位的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總包單位項目部簽章: 分包單位簽章:
現場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_________電站安全運行,保障在生產勞動過程中人員、設備的安全,參照國家電力行業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共同做好電站安全管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電站安全管理規定》、國務院493號令《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及本協議,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甲乙雙方應不斷強化以安全第一責任人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改造勞動條件,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工作人員、設備安全。
三、甲、乙雙方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到原則,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
四、甲方責任:
1.電站設備設施及場所應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規定。因工作需要乙方提出書面計劃,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的安全工器具。
2.督促乙方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體檢并建檔。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癥者,老、弱、病、殘者及未成年工嚴禁使用。
3.督促乙方做好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規程、運行規程的考試,建立安全教育、考試檔案。
4.督促乙方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工作。
5.審查乙方提交的現場安全運行防護措施。
6.督促乙方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以及持證上崗。
7.發現乙方違章作業,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對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有權按甲方的有關處罰規定予以處理。
8.督促或組織乙方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和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及時向乙方傳達甲方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通報和會議精神。
9.組織或參與乙方事故的調查處理。必要時,應聘請第三方專家進行事故調查分析。
10.甲方的人員(包括甲方外請、外聘的工作人員)到電站工作也應遵守電站的現場規程制度,并接受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勸解、監管。
五、乙方職責:
1.遵守甲方頒布的安全、文明生產的管理規定和制度,服從監督和指導。
2.建立健全電站生產運行管理的現場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認真落實。
3.乙方長期從事電站的運行管理,應完全了解電站生產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因此,乙方派駐電站的工作人員,必須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告知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并嚴格格執行,乙方須對該電站運行人員進行定期體檢,進行安規和安全技術的培訓考試,人員名單、考試成績匯總表報甲方備案;每年3月前向甲方報送工作人員安規、運規考試成績匯總表,且人員不應隨時更換,不得冒名頂替,但不合格人員應立即予以更換。對進入生產現場的甲方及外來工作人員,乙方應按照現場規程制度的要求進行安全勸解、監管。
4.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每年向甲方報送特種作業證的年審記錄。
5.按規定對安全工器具進行定期檢查、檢驗、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并向甲方報送檢驗記錄,必須按規定為工作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具、用具。
6.重大施工或技改的施工現場運行安全措施、重大隱患的事故防范措施報甲方審查。
7.乙方必須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并書面通報甲方,安全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堅持原則,熟悉水電站生產和安全有關規程、制度、標準的人員擔任,乙方安全員按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活動和完成甲方要求的安全工作。
8.乙方應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每月對“兩票三制”進行統計、分析,做出合格率評價,報甲方審查,乙方按時向甲方報送事故卡片、事故統計報表、年、月報表以及每月發生的不安全情況。
9.對甲方提出的監察性意見,必須按要求組織整改并及時回復。發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甲方,并采取應急救援措施。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事故,并向甲方報送事故分析處理報告。
六、其他:
1.甲、乙方按事故調查報告結論承擔相應的經濟和考核責任。
2.甲方按照規定對乙方或乙方個人的違章處罰及其他安全方面的處罰可在每月支付給乙方的運行、維護、生產管理費用中扣除。
3.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未盡事宜,經雙方協調解決。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章:____ 乙方代表簽章:____
時間: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5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在施工項目交叉作業中的各自安全責任,保障工程項目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風險降到最低點,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確保安全、健康與環境目標的實現,召開這次專題會。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雙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雙方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凱迪項目經理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勞動保護的用品用具,切實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安全交底,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鍋爐房內施工區域高處、交叉、危險作業時,施工雙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下方要先停止作業,上報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由安全監理工程師、凱迪安全工程師和雙方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7、雙方施工單位要顧全大局,服從管理,落實交叉作業專題會內容和各自的安全責任,如有不遵守此協議內容,野蠻施工、違章不斷者,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給予違章者單位、個人、施工負責人連帶處罰,并按照處罰標準基數高于兩陪以上的處罰標準進行考核。
四、浙江安裝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并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陸柏泉),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五、甘肅二建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王彥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六、成都龍泉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并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鄧奎),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七、雙方現場協調聯系人員:
1、浙江安裝公司: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2、甘肅二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3、成都龍泉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6
甲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說明: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各自承包工程項目,在同一作業區施工,為了保證雙方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安全措施,特簽定本協議。(因乙方是進入甲方為主體施工現場施工,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乙方簽訂本協議應當視為已經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協議內容,若有疑問及不明之處,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一條
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___________
乙方的資質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安全生產條件: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建設、監理單位審核并對資料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
甲方: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說明: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專業資格證書上崗。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上崗。
2.施工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品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
3.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監理單位、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4.按部頒JGJ59-99標準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JGJ59-99標準保證項目條款,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并罰款。
5.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單位的簽發安全檢查整改單應無條件地整改。
6.執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違反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對甲方單位的安全環境和提供的施工設施進行安全狀況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施工,否則發生事故造成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負責。不得擅自拆除和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及施工設施。
8.投入現場的全部機械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并遵守操作規程。
9.向甲方單位交納安全保證金,繳費額為承包合同總金額的%并在進場前劃到甲方單位。
第六條
協議效力
1.本協議發生爭議以甲方規定為準。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7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商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委托 擔任 工程現場負責人,全權負責該合同的施工生產、安全等一切事務,并承擔全部責任。
二、 基本規定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部門的各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乙方還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業主方制定的承包商安全考核辦法、安全管理協議,從事生產。
2、乙方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雇主責任保險,由乙方負責繳納辦理,并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勞動用工登記及年審。
3、雙方共同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教育,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化解糾紛矛盾,確保一方平安。
4、乙方按生產總值的 上交管理費(含稅費)給甲方。
三、 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一)乙方職責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培訓考試合格后,取得安監部門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培訓辦證由乙方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復印件、教育培訓情況必須報甲方備案。
2、爆破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領退、運輸、使用爆破器材。若違反爆破器材管理規定,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3、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損壞生產、安全設施等違章行為,按照甲方《安全生產獎懲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開展“三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5、每日作業前,必須進行崗前會議和班前會議,并有記錄。
6、必須提取足額的安全費用(原則上不低于工程總造價的2%),并作出安全費用計劃,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和落實情況報甲方備案。
7、必須加強對作業人員和家屬進行用火用電安全教育,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規范用電,配備消防器材,避免用電事故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足量地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督促檢查佩帶和使用情況。必須按照規定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如發現出現職業病,乙方必須積極給予治療并承擔相應費用。
9、配備專職安全員從事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于安全隱患,發現一起,整改一起。項目負責人要開展日常的安全自檢自查,每周下井檢查不得少于2次。
10、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實行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檢查、有獎罰,調動員工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
11、加強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加強特種設備、危險物品和危險源的管理。
(二)、乙方權利
對業主提出的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作業指令,應當拒絕。發現危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必須停止作業或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并及時撤離現場。
四、 事故處理
1、乙方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凡因生產事故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包括經濟和法律責任)。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人員如發生安全事故,甲乙雙方要積極配合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同時成立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做好善后工作,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并邀請業主參加,聽取其意見和建議,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頻發,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清退。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8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工程名稱:
甲方(總包):
乙方(分包):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
和強化“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理念,加強安置房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護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安全生產事故及環境影響事件的發生,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環境管理職責,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環境管理規章制度和企業CI管理要求,核查乙方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乙方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二、審核乙方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三、監督乙方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核實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監督乙方管理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報的進場人員花名冊,對入場人員進行公司級、項目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五、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控制檢查中,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檢查時有權糾正任何違章行為,并勒令其整改,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直至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后方可復工。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有權對乙方給予適當的處罰。對于嚴重不服從甲方管理,野蠻施工者,甲方有權將其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對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合格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大型機械設備乙方必須出具安拆專項方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按規定程序立即報告有關部門。按規定予以調查、處理。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統一指揮和監督,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甲方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參加甲方的安全生產會議,執行會議決議。按照甲方企業CI要求,建立、維護統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按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__]91號]要求,本項目需要乙方配備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負責編制本項目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作業前,報甲方進行審核備案。
做好對施工現場內作業活動的日常安全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并定期向甲方報告檢查情況。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解決處理,并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應當立即制止;對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應按時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四、對本項目的施工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備案;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書面上報甲方。組織施工人員入場作業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周歲的童工。經現場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持身份證明和三張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辦理施工作業胸卡,憑胸卡進出本項目施工現場。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甲方警衛人員的檢查。
五、配備的架子工、電工、電氣焊工、信號工、機械操作工、吊籃操作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證件要及時報甲方核驗。
六、負責本單位作業班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統籌協調,并派專人進行監護。不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合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七、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檢查操作人員安全防護用品使用情況。嚴禁沒有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上崗進行作業。
八、自行配備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應向甲方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的生產資質、合格證書以及國家有關部門檢驗證明。需要在現場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實際檢驗的,必須在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設備、設施。
九、必須配備專職臨電電工。施工作業需要連接電線線路時,必須由專業的電工完成。嚴禁非專職電工進行電氣連接作業。機具、設備的電源線路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設或使用甲方搭設的腳手架,必須按照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加強管理;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不得隨意拆改。在建筑樓內施工時,對洞口、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要愛護,不得隨意拆改、毀壞;工作中確實需要拆改,須報甲方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拆改;作業結束或下班休息時,必須及時將安全防護設施恢復固定好。
十一、乙方動火作業,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設立安全消防責任人和作業監護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作業前,向甲方提出動火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后,方可操作。進行電氣焊作業,配備的電氣焊設備應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業前,及時向甲方進行動火申請,作業中應清除作業區域內可燃、易燃物,配備專職看火人和滅火器材,作業后檢查作業區域內卻無火源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嚴禁私自拆改、毀壞、挪用甲方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
十二、乙方應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必須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加強季節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十三、乙方應根據甲方管理要求,實施有關環境管理措施及節水、節電、節材措施,實行綠色施工、節能降耗。減少本單位、本施工區域的污染源對環境的影響,確保本單位、本施工區域噪聲、固體廢棄物、污水、有毒有害氣體等重要環境因素達標排放。施工垃圾隨產生隨清理,嚴禁從樓層高處向下方拋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住宿和飲食的安全教育。宿舍內不得私自亂接高壓電路,嚴禁臥床吸煙;不得聚眾賭博、酗酒,不得傳播黃色影像刊物。自建食堂必須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健康知識培訓證和身體健康證;采購食品必須到正規商店,嚴禁購買路邊商販的食品。
十五、加強對施工人員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教育。出行必須遵守安全交通法規和社會治安條例。嚴禁有偷拿、盜竊、破壞的不良行為事件的發生。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環境污染或有關投訴,給甲方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其責任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9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租賃廠房場所、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一致同意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將開發區 路 號 樓 平方米的房屋(場地)(屬 結構,防火等級 級)出租給乙方使用。附屬設施有: 特種設備有: 。
二、乙方從事的主要生產經營內容:
;從業人員數量為:___ 人。
三、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或特種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并具備出租時確定使用內容的安全生產條件。
2.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對同一廠區,場所范圍內多家承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
3.對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4.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存在隱患時,及時督促乙方整改,并及時向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并服從甲方對其安全工作的統一協調、檢查和督促。
2.對承租區域或生產經營(生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承擔責任,對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訓,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并制定安全應急救援,疏散預案。
4.在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對設備和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年檢和復審。
5.承租廠房(場所)的裝修(改造)和設備安裝,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規定,不得破壞,改變建筑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的設備和建筑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6.發生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事故時,及時向甲方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六、乙方在生產經營中有關安全管理要求:
1.應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要加強從業人的安全教育和勞動紀律,治安教育,不得隨意進入他人生產經營區域,嚴禁非生產人員進入生產經營區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場所,特種設備,就確認具備了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須做到憑有效證件使用和持有效證件上崗。
3.生產場地或倉庫應配備符合規定要求的滅火器材,嚴禁在禁煙區域內吸煙,嚴禁違章動用明火。
4.因生產需要使用,須到防火監督部門登記備案,經認定許可后方可使用,嚴禁在宿舍,倉庫,辦公場所區域內使用。
5.嚴禁生產,儲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產確需使用的須經安監,消防,環保,公安等部門批準,方可使用,并制訂嚴格的管理制度,實行定點存放,專人負責。
6.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封閉,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嚴禁在生產、經營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宿舍。
7.不得隨意變更廠房,場地的用途和破壞建筑物的結構,在鋪設,裝修水,電,煤,氣,線路或管道時,不得違反安全規定。
七、甲乙雙方安全生產有關人員名單:
甲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甲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為:
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為:
乙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乙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為:
乙方安全管理人員為:
八、附則
1.本協議書須與租賃合同同時簽訂。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甲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10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租賃廠房場所、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一致同意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將新北區 路 號 樓 平方米的房屋(場地)出租給乙方使用。附屬設施有: 特種設備有: 。
二、乙方從事的主要生產經營內容:
;從業人員數量為: 人。
三、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或特種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并具備出租時確定使用內容的安全生產條件。
2.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對同一廠區,場所范圍內多家承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
3.對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4.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存在隱患時,及時督促乙方整改,并及時向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并服從甲方對其安全工作的統一協調、檢查和督促。
2.對承租區域或生產經營(生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承擔責任,對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訓,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并制定安全應急救援,疏散預案。
4.在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對設備和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年檢和復審。
5.承租廠房(場所)的裝修(改造)和設備安裝,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規定,不得破壞,改變建筑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的設備和建筑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6.發生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事故時, 甲方及時和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六、乙方在生產經營中有關安全管理要求:
1.應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要加強對從業人的安全教育和勞動紀律,治安教育,不得隨意進入他人生產經營區域,嚴禁非生產人員進入生產經營區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場所,特種設備,就確認具備了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須做到憑有效證件使用和持有效證件上崗。
3.生產場地或倉庫應配備符合規定要求的滅火器材,嚴禁在禁煙區域內吸煙,嚴禁違章動用明火。
4.因生產需要使用動火,須到防火監督部門登記備案,經認定許可后方可使用,嚴禁在宿舍,倉庫,辦公場所區域內使用。
5.嚴禁生產,儲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產確需使用的須經安監,消防,環保,公安等部門批準,方可使用,并制訂嚴格的管理制度,實行定點存放,專人負責。
6.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封閉,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嚴禁在生產、經營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宿舍。
7.不得隨意變更廠房,場地的用途和破壞建筑物的結構,在鋪設,裝修水,電,煤,氣,線路或管道時,不得違反安全規定。
七、甲乙雙方安全生產有關人員名單:
甲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甲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為:
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為:
甲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為:
乙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乙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為:
乙方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為:
乙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為:
八、附則
1.本協議書須與租賃合同同時簽訂。
2.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薛家鎮安監科備案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外協野外勘探施工現場的正常生產,預防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員、生產設施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勘探施工項目承包合同附屬協議。
一、乙方項目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負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護知識的學習,并做好記錄,掌握安全生產技能,對生產過程中的一切安全問題負責。
二、乙方必須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設置安全生產專(兼)職人員,負責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糾正、整改,并做好安全工作日志。
三、野外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金屬焊接工、鉆塔操作工、柴油機工等,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四、乙方必須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野外鉆探施工使用的大量的柴油、汽油、機油等如遇有明火、高溫表面、摩擦撞擊、絕熱壓縮、電氣火花、靜電火花、雷擊、光熱射線等會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必須在施工現場對這些引火源采取嚴格的控制措施,禁止在危險區域吸煙、禁止在野外丟棄未熄滅的煙頭和其它火源,各種引火源必須與可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各種油料實行嚴格的審批、登記制度,并有專人管理。
五、乙方必須做好電氣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對鉆機、水泵、柴油機等鉆探設備,要采取保護接零、接地系統,安裝漏電保護器加強絕緣,采用安全電壓、設置防止誤操作等造成觸電事故的安全生產連鎖保護裝置、鉆塔等設備要安裝避雷器,每班必須檢查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齊全、有效,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六、乙方必須做好機械安全技術防范工作。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禁止人員觸摸機械設備轉動部位、禁止加油、修理、檢查、清掃等。機械的傳動部分、操作區、塔上作業區、鉆機的移動區域等,都要進行特殊防護,并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在施工現場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警示標志。
七、乙方必須做好防洪、防汛工作。雨季常見的災害有崩落和滑坡、山洪暴發、泥石流等,這些事故的發生常常毀壞野外的工程設施:破壞和阻隔道路交通等,因此要合理地設計和安排鉆探施工。雨季來臨之前,必須挖好排水溝和防洪堤壩,陡坡處挖臺階,注意收聽天氣預報,檢查道路和鉆探場地狀況,做好充分的預防和準備工作。
八、施工用車輛及駕乘人員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隨時檢查、保養好車輛,車況不好不準出車,嚴禁貨車車廂載人。
九、乙方要加強人員管理,協調好與當地政府、群眾的關系,避免打架斗毆現象的發生;同時做好財物的保管維護工作,避免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損失。
十、乙方項目負責人必須做好施工前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作業中,督促施工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和使用合符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施工環境的保護工作,嚴禁生活垃圾亂丟、亂扔鉆機周圍的油、水污染環境。
十一、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和責令乙方整改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和處于不安全狀態的機械及管理上的缺陷;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糾正,并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做出相應處罰。
十二、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協調和安全管理,不得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并做好防雷、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盜、防中暑和有害氣體噴出等工作,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
十三、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事故(特別是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產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援,盡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十四、本協議書自勘探施工項目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人事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安全環保部備案一份。
十七、本協議自簽訂勘探施工項目承包合同之日生效,有效期與勘探施工項目承
包同一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__年 月 日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內蒙古阿魯科爾沁旗敖包吐鉛鋅銀多金屬礦坑探工程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和《內蒙古自治區非煤礦山井下采掘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坑探施工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礦山安全生產管理系統。
2、有檢查、指導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責任。當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當乙方根據本協議,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人員進礦后,與乙方相關負責人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按相關部門規定執行);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簽認。
5、組織制定并實施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并組織實施事故搶險救援。
6、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由乙方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制度、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原則,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監督其崗位并進行監管。
7、對乙方發生的“三違”現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8、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隱患,責令限期整改。
9、若發生事故,積極協助乙方進行安全救護外,還應協助乙方保護事故現場,按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有權參與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
3、乙方對本單位承包工程的生產安全和員工職業健康全面負責,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約定,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管理,做好與承包工程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
4、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5、嚴格遵守《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嚴謹使用未成年工,合理安排組織生產,嚴謹超時作業和疲勞作業。
6、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有從事工作的要求,認真對錄用的工人進行審查和職業健康體檢,體檢合格后方可錄用。
7、乙方負責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8、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種車輛必須掛車輛行駛牌照,并承擔相應費用。
9、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留有發放清單和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0、乙方使用的自備設施工具必須合格有效,投入工程建設的安全設施要齊全可靠。
11、乙方不得擅自拆除、移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12、因遇大霧、雪或有雷擊危險不能堅持正常生產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威脅人身安全時,人員轉移到安全地點。
13、乙方發現事故隱患和災害事故,必須及時向甲方匯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時間;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并迅速采取有關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4、乙方在施工期間所發生的人身、設備事故,所有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5、協議中未寫到之處,乙方必須按照相關法規要求施工,不得蠻干,違章指揮。
三、責任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罰款20__元/次,從工程款中扣除:
①未按照本協議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②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的。
2、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并按20__~5000/元處進行罰款,從工程款中扣除。
3、對查出的“三違”人員,對其本人給予500~1000元現金罰款,情節嚴重時,另對乙方處5000~20000元現金罰款。
4、對現場施工時不戴安全帽,每人次處以100元現金罰款。
5、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救護,其醫療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損失,其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有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13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商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委托 擔任 工程現場負責人,全權負責該合同的施工生產、安全等一切事務,并承擔全部責任。
二、 基本規定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部門的各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乙方還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業主方制定的承包商安全考核辦法、安全管理協議,從事生產。
2、乙方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雇主責任保險,由乙方負責繳納辦理,并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勞動用工登記及年審。
3、雙方共同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教育,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化解糾紛矛盾,確保一方平安。
4、乙方按生產總值的 上交管理費(含稅費)給甲方。
三、 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一)乙方職責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培訓考試合格后,取得安監部門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培訓辦證由乙方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復印件、教育培訓情況必須報甲方備案。
2、爆破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領退、運輸、使用爆破器材。若違反爆破器材管理規定,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3、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損壞生產、安全設施等違章行為,按照甲方《安全生產獎懲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開展“三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5、每日作業前,必須進行崗前會議和班前會議,并有記錄。
6、必須提取足額的安全費用(原則上不低于工程總造價的2%),并作出安全費用計劃,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和落實情況報甲方備案。
7、必須加強對作業人員和家屬進行用火用電安全教育,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規范用電,配備消防器材,避免用電事故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足量地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督促檢查佩帶和使用情況。必須按照規定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如發現出現職業病,乙方必須積極給予治療并承擔相應費用。
9、配備專職安全員從事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于安全隱患,發現一起,整改一起。項目負責人要開展日常的安全自檢自查,每周下井檢查不得少于2次。
10、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實行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檢查、有獎罰,調動員工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
11、加強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加強特種設備、危險物品和危險源的管理。
(二)、乙方權利
對業主提出的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作業指令,應當拒絕。發現危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必須停止作業或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并及時撤離現場。
四、 事故處理
1、乙方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凡因生產事故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
擔(包括經濟和法律責任)。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人員如發生安全事故,甲乙雙方要積極配合組織
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同時成立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做好善后工作,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并邀請業主參加,聽取
其意見和建議,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頻發,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
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清退。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國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及生活區施工用電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即JGJ46-88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標準DBJ01-83-20__、J10337-20__(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結合本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和本項目經理部根據本工程的施工特點,經甲乙雙方同意確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一、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目標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器火災事故的發生。
3、施工用電安全防護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二、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在本施工現場必須要用一名專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
2、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配備合格人數的(持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的臨電電工維護人員。
分包單位必須按照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和建設部頒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平分標準〈JGJ59-99〉標準執行,并確保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3、分包單位所使用的臨時用電的電器材料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認定廠家生產的合格的,并符合中建一局定型電器圖冊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對所使用的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總包的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分包單位必須按照我項目經理部所提供的配電箱、電纜、電線、用電標識等,分包單位未經我司同意嚴禁損壞、更換、拆除。
6、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后許用電時,應以書面向總包提出用電申請,批準后到指定的電箱開關上接線。
7、各分包單位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所有用電設備停用電必須拉閘斷電。
8、各分包單位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并經項目安全監督部門審核,對臨電電工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上崗操作時不少于倆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9、分包單位的配電箱及配電箱內的電器裝置,開關、接零、接地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0、 配電箱應放置牢固,嚴禁倒放置,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嚴禁在配電箱旁1m內對放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 所有配電箱必須達到三級配電箱二級保護,各內機械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嚴禁一閘多用,符合JGJ59-99標準。
12、 三級配電箱的動力和照明設施必須分開設置,嚴禁混用。
13、 配電箱內的各種電器開關上的額定電流與被接的電器設備及照明設施的額定電流箱。
14、 施工現場二級配電箱與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中間不允許有接頭,未經電箱與手持電動工具的距離不得大于50m。
15、 施工現場、辦公區域、宿舍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
16、 分包單位所使用的各種電器材料的導線必須使用中建一局認定廠家的橡套電纜(除橡套電纜以外的其他導線嚴禁再施工現場使用),接零保護線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破損的電纜導線在施工現場使用或出現。
17、 各種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將導線直接用金屬懸掛,或直接纏繞在鋼筋、鋼管]、拖在地下面和行人車壓,應用帶絕緣的物品掛好,如瓷瓶、瓷珠、帶塑料皮的導線掛好,高度不小于3m。
18、 施工現場不能架設的導線,如電焊機的一次線,鋼筋機械,木工機械,無齒鋸,等其他的機械設備必須穿絕緣套管對其進行保護。
19、 所有進入本施工現場新、舊的機械設備和各種電器開關,電纜,電線,都必須遙測絕緣電阻并作好記錄,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0、 施工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使用封閉式防雨燈具。碘鎢燈的金屬燈具和金屬支架應做良好的接零保護,金屬架桿手持部位必須采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電源側裝設漏電保護器,室內燈具高2.4m,室外燈具高2.8m。
21、 對于生活區的職工宿舍,地下室及潮濕的環境必須采用36V低壓照明,對職工的洗浴場所必須安裝24V以下低壓照明燈。
22、 分包單位的電器負責人必須定期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本單位的臨時用電進行管理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必要時停工整改。
23、 本施工現場的臨時供電方式采用三箱五線制供電即(TN-S)接零保護系統供電,現場設有兩臺800KVA的變壓器,南側一臺為1號變壓器設低壓配電室,設兩個一級柜分別控制東邊一個二級電箱和南側一個二級電箱,北側一臺為2號變壓器設低壓配電室,設兩個一級柜分別控制北邊一個二級電箱和西側一個二級電箱,共8個二級電箱,分別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用電,分包單位在今后的施工過程中隨著施工的地點不同按照總包的要求隨時增加配電箱。
24、 施工現場的變壓器到二級電箱由總包單位負責管理,分包單位負責二級電箱以下的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及維修保養,對使用不合格的電器材料必須清除施工現場。
25、 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技術指導及總包單位范圍內的電器設備的到位管理。
26、 各分包單位必須嚴格按照以上各項要求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必須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臨時用電的規定執行,如有違規按照總包有關安全懲處條例進行處罰,并對違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負全部責任。
本協議書自雙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書于工程驗收、全部現場人員退場自動終止。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分別存檔。
總包單位(簽字蓋章) 分包單位(簽字蓋章)
法人代理人: 法人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15
建設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民法典》。
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年___月__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___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推計。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
1.人身死亡事故為零;
2.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為零;
3.重大火災事故(為零;
4.負同責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為零
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五、甲、乙雙方共同的義務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在市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機構;(見附圖)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甲方的具體責任
1.對乙方制定上報的安全目標責任、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專項技術安全措施、各項文件審核備案。
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進行監督檢查。
2。
定期召開或參加施工現場安全會議,不斷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現象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并監督乙方限期落實;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時的費用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的具體責任
1.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并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3.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分包項目。
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報甲方備案。
4.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范標準(建設部頒發的jgj59-99)的安全保護設施。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
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5.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并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
并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6.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
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并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8.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衛生要求。
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準后,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
10.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1.對分包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乙方負責。
13.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4.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15.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16.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17.合同簽定后,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8.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9.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
警示標志、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
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20.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
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21.夜間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做到不擾民。
2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采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23.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于使用。
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24.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
2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26.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
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28.現場移動照明必須采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29.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s。
潮濕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15ma。
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
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
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
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3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
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32.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常州市有關用電規范、規定執行。
33.模板制件安裝
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的有關規定。
33.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33.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
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運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支成一體。
33.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3.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33.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桿、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墻頂、獨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采取不少于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采取不少于四個吊點。
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并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環。
33.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并應加設防護欄桿。
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33.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的有關規定。
33.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及簽證。
33.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于50mm。
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桿應向低處延長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于0.5m。
33.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于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3.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桿上。
34.腳手架安拆要求;
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
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34.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后及腳手架搭設前;
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
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
d)每搭設完10m高度后;
e)達到設計高度后。
34.2.1.使用階段
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
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后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桿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e)連墻桿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桿件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桿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墊板,也可采用槽鋼等。
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34.2.2腳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志。
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検攀職墊鋪腳手板椃闌だ父擱柵椉艫凍鷗連墻桿棿蠛岣小橫桿椓⒏底排的大橫桿、擱柵、平桿、斜撐桿。
(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g所有連墻桿、剪刀撐桿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
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桿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
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后,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
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
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采取相應措施。
35.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5.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35.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
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采用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35.5.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范措施
35.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
強化安全意識。
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35.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5.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35.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35.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后安全評議活動。
聽取和采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35.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后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并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35.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置人行梯,并視地質情況設置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局部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項目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35.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并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5.14.開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采取防護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
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35.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后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必須遵守執行。
35.16.基坑開挖前后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36.“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
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臺、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鉤。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桿防護,并設明顯標志。
d.樓梯口設臨時欄桿,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于70公分)
36.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項目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并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
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托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
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
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說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性能和使用說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36.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并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36.5.施工企業應建立并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
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36.6.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36.7.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37.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塔吊、電梯安裝要求
37.1.在建筑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后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37.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筑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后告知。
37.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
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
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后一道附著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并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其他附著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7.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7.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筑起重設備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筑起重設備的頂升、加節和拆卸.
38.宿舍安全要求
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筑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38.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
項目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38.2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
所有設置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且單人單床。
38.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
集體宿舍內的床鋪應有序安放,并設置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
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置兩個出入口。
38.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
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38.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衛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38.6.項目部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39.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落地式外墻腳手架搭設方案
3.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
4.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
5.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建設單位:_________(甲方蓋章)施工單位:_________(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
協議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協議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