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安裝工程合同(精選3篇)
電力安裝工程合同 篇1
發包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條例》及電力建設安裝工程的有關規定,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擔配電工程的全過程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
二、工程地點:____
三、工程項目單位:____
四、工程內容(范圍):____
五、合同總價:____
六、承包方式:
七、支付與結算
八、工程期限:商定工程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驗收。
九、施工準備
1.甲方:
配電間土建完工并經驗收合格,____年月日前具備進場條件電源及道路等,滿足乙方施工進場的條件。
2.乙方: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等進場計劃;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十、工程質量要求
1.工程質量應符水電部《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暫行技術規范》;
2.工程質量應符合本工程設計說明及施工詳圖。
十一、施工與設計變更
1.本工程有關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及設計交底和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如要變更設計,須經原設計單位及有關技術部門同意,雙方和原設計單位共同書面簽證確認后方可生效。
3.因設計重大變更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窩工等損失,由甲方在合同總價外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補償。
4.甲乙雙方對工程變更所作出的書面通知,對方應在5日內予以確認,否則,該書面通知即視為已被確認。
十二、設備材料供應:工程所需的全部設備及材料均由乙方供應。
十三、安全責任
1.乙方應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加強現場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如因乙方原因在工程施工中引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招致的要求、訴訟成本、費用和開支,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提供協助搶救之責。
3.如有必要,雙方可另行簽訂安全協議。
十四、工程驗收
1.工程竣工驗收,以水電部《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暫行技術規范》、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2.分項驗收(包括隱蔽工程),乙方應在48小時前通知甲方參加,除非雙方有約定,分項驗收應在通知期滿時開始。
3.甲方應在收到竣工驗收通知書后7天內進行竣工驗收,否則乙方將有權組織竣工驗收,其驗收結果視為甲方已確認。
十五、質量保修
1.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十六、工程管理
1.本工程甲方委派為項目經理,為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為項目經理,為駐工地代表。
2.雙方項目經理、駐工地代表在工程進行中簽署的備忘錄、工程內容和設備證等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七、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履行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3)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七條和第十一條規定履行支付和補償義務的,按違約金額的每日萬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的或未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如期完成的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二償付違約金。
(2)工程末能按本合同規定的工期如期完成,造成甲方損失的,除按上述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十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結清合同價款后終止。
二十、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
電話: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電力安裝工程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訂地點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如遇雨天、不可抗拒原因以及由于設計變更造成工期增加或發包方負責的土建工程項目未能交付使用等原因工期則順延。
第三條 合同價款與承包方式
1、合同金額(含稅):人民幣: )。
2、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裝含輔材材料。
3、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9%。
第四條 合同價款調整
1、 因設計變更修改﹑簽證﹑增加工程量,雙方進行合同總價調整。計算口徑按合同原概、預算計取標準。
2、如發生以下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1) 國家計劃重大調整。
(2) 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除此之外,不進行合同總價調整。
第五條 工程款的支付
1、 工程款支付方式:轉賬。
第六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以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程、規范和設計要求的工程質量標準為依據,達到電力部頒的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的合格條件。并接受發包方的現場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 安全施工
1、承包方在工程施工中要嚴格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工作規定》所明確的組織、協調、監督責任,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2、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電力行業安全作業要求采取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承擔因違反《安全生產工作規定》而造成事故一切責任。
第八條 設計變更
1、承包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定、建設工程施工技術有關管理的規定,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改,應及時向發包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2、發包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承包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送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或重大設計變更應取得有關部門批準。
3、設計變更內容:(1)工程量增減;(2)取消或增加某一項目;(3)桿塔及基礎形式變化;(4)線路長度增減等。
4、由于發包方原因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竣工結算
1、工程款結算
自簽訂合同日三個工作日內,預付合同造價總額50%款,即人民幣: ;待工程俊工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總額30%款,即人民幣: ;驗收合格通電一個月內付清工程總額20%款,即人民幣: ;付清合同款7個工作日內開出發票。
第十條 材料設備供應
1、發包方或承包方應根據設計和規范要求采購工程需要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必須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并且滿足南寧供電局有關技術規范要求,具備廣西電網投標資質合格供應商范圍。
2、由承包方采購的設備、材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發包方代表拒絕驗收,由承包方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物資,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能順延。
3、由發包方采購的設備、材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不滿足南寧供電局有關技術規范要求或不具備廣西電網投標資質合格供應商范圍,承包方可以拒絕安裝,由發包方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物資,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順延。如發包方不更換不符合要求的物資,承包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雙方責任
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該工程的申報手續、供電行政收費、有關城建開挖、恢復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2、經供電局有關部門會審同意的設計圖紙及施工方案如有變更,由發包方與供電局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3、施工期間,發包方應派工程負責人到現場以便聯系工作。工程范圍內的供電線路因工程施工需要,則要服從停送電的安排。
4、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5、負責在承包方遞交工程聯系單或其它工程資料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會簽工作,超出以上時限的作甲方默認處理。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工期順延,發包方應補償承包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發包方自行采購的材料和設備,安裝后影響到電網運行的,后果由發包方承擔。
承包方責任
1、承包方要認真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的技術規定、建設工程技術管理有關規定,嚴格按照經供電局有關部門會審同意的方案施工,發現設計錯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改,應及時向發包方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2、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施工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工程驗收質量不合格者,其返工所需一切費用均由承包方負責。
3、 負責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負責施工場地清潔。
4、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或驗收不合格而延誤的,每延遲一天,承包方按合同總造價的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給發包方。
5、配合發包方辦理停電接火手續。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一年(由工程驗收合格送電運行24小時后算起)。
2、保修范圍:承包方承建的全部工程內容。(發包方采購的設備除外)
第十二條 不可抗拒力
參照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20__—0201)》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十一條其他中第39款。
第十三條 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組成應包括以下部分:
1、本合同文本;
2、施工委托書;
合同爭議及解決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解決。經雙方協商不成,向南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第十四條 其他
為保證施工順利進行,除上述條款外,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對整個工程施工中,遇到的任何問題應互相協商解決,以便工程順利完成。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方、承包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驗收,保修期滿自然失效。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電力安裝工程合同 篇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按照《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有關其它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倉庫夾芯保溫板安裝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方式:
5、承包內容:
二、合同總額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額:工程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__萬元整。
2、本工程采取綜合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際完成量進行結算。
3、付款方式
(1)按照外墻保溫工程形象進度的60%撥付進度款。竣工驗收合格后,預留5%的保修金,剩余款項一次性付清。
(2)在保溫工程完工后驗收合格后,及時將資料交甲方匯總,并經監理、甲方驗收合格。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或監理工程開工通知日期為準;工程開工7天前乙方應根據雙方約定的工期等提出確實可行的總工期控制計劃報總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審批后嚴格實施。
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書面指定的開工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甲方通知的開工日期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開工,工期不予順延。
四、甲乙雙方工作甲方工作
1、協調各單位及現場內各個交叉作業班組的關系,保障乙方工程能順利進行。
2、明確施工內容和范圍,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和技術交底,審查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
3、按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辦理工程款的撥付工作。乙方工作風險提示:對于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1、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檢驗報告、合格證以及吊籃的合格證和吊籃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時提交保溫工程的驗收資料。
2、施工前____日向甲方提供保溫工程施工方案,按照甲方和監理批準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施工中應遵照施工安全規范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已完成的分項工程的成品保護,如出現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5、乙方不能將所承包的保溫工程進行肢解轉包。如發現,隨時解除合同。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五、質量標準
1、本工程的外墻保溫工程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范、行業標準及設計圖紙要求的規定,一次性驗收合格。
2、外墻保溫所有材料和半成品、成品進場后,應做質量檢查和驗收,其品種、規格、性能必須符合設計和有關標準的要求。原材料進場后,按照規定必須復試的材料要進行復檢(包括消防部門的復檢,復試費用乙方自行承擔)并經甲方現場代表或監理單位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3、保溫板與墻面必須粘貼牢固,無松動和虛貼現象。粘貼面積應符合設計要求。
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進場施工后,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文明管理。
2、乙方在進場前要對施工人員做好交底,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文明操作,如發生安全文明事故,所出現人身財產等安全損害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吊籃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無證上崗造成安全檢查時的罰款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占有之日起算。
七、工程保修
1、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雙方結合具體工程約定保溫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為________年。
2、工程保修期內,若因乙方工程質量原因或維修原因導致住戶提出索賠要求,甲方與住戶進行談判,發生的索賠費用不得從保修金中提取,由乙方另外支付。
八、違約責任
1、協議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職責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原則為:甲方違約工期適當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怠工、取鬧,否則視為違約,并向甲方支付工程預算價的_____%作為違約金。
九、附則
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先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后終止。
3、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4、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負責人:聯系方式:合同簽訂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負責人:聯系方式:合同簽訂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