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量茶葉訂單合同(通用3篇)
大批量茶葉訂單合同 篇1
訂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種植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訂購名稱、季別、規格、數量、保護價及種植情況:
名 稱
季別
規 格
保 護 價
(元/公斤)
數 量
(公斤)
種植面積
(畝)
種 植
地 點
鮮茶葉
春
一芽2—3葉
鮮茶葉
夏
一芽2—3葉
鮮茶葉
秋
一芽2—3葉
第二條質量標準:無對口葉,老梗老葉、雜草、劣質茶葉;茶園采摘必須機修機采(含早期名優茶采摘)。
第三條 收購方法:訂購人按約定保護價收購,按質論價,種植人將鮮茶葉送至________________,訂購人做到隨到隨收。鮮茶葉運費由種植人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訂購人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收購標準,訂購人將對種植人茶葉修枝及管理技術進行輔導;
3、種植人交售的茶葉,經檢驗、檢測不符合衛生標準、或帶農藥殘毒成份,訂購人有權拒收;
4、訂購人按合同約定,享有優先收購種植人茶葉的權利 ;
5、市場價低于保護價時,訂購人以保護價收購,維護種植人合法利益。
二、種植人的權利和義務:
1、訂購人低于保護價收購,種植人有權拒售;
2、茶葉低于保護價時,種植人享有獲得保護價銷售的權利;
3、茶葉系綠色食品,種植人必須按訂購人指定的農資企業采購農藥、化肥、除草劑,并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施肥、治蟲、除草,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化肥、除草劑,確保茶葉質量;
4、種植人不得將茶葉出售給其他茶葉收購站或茶葉加工企業。
第五條 付款方式:經驗收后,由收購人員開具付款通知單,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金支付;□匯款;□定期支付;□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種植人無正當理由,擅自將茶葉賣給其他加工企業、收購站的,應向訂購人支付自銷金額____%的違約金。
2、訂購人不按約定保護價收購的,應向種植人支付銷售額___%的違約金。
違金應當在確定責任后____天內支付,逾期付款應承擔萬分之三以日累計的滯納金。
第七條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等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鎮農業主管部門證實后,可不承擔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向鎮農業主管部門或工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
第九條其他事項:
1、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應采用書面形式達成變更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___天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
2、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報農業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購人:(簽章) 種植人:(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經營地址: 家庭地址:
見證人 :(簽章)
大批量茶葉訂單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郵碼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經雙方商定,簽訂以下茶葉訂購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交售茶葉品名、數量如下:品名:項目:數量(斤):參考均價(元):小計:合計金額(元):
第二條結算辦法:批貨批款、當天兌現。
第三條交售地點:
第四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樣價政策:在各基層收購站張榜公布國家規定的評茶等級標準、價格和樣茶,堅持對樣評茶,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第五條乙方交售的茶葉,不得摻雜使假,必須表里如一。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按合同交售名茶原料和春毛茶,甲方將保證收購乙方生產的低檔茶,如乙方不按合同交售茶葉,甲方可不收乙方的低檔茶葉。
第七條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合同部分金額 %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大批量茶葉訂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為了滿足深圳,東莞等地區眾多的用工需求,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安排乙方組織的務工人員就業,具體有關事項如下:
一:甲方為了乙方務工人員提供的就業企業必須在深圳,東莞及其周邊地區。
二:乙方帶領務工人員到本所前三天必須通知甲方,便于甲方提前做好安置準備,以提前安置效率。
三:乙方出發前將務工人員的情況(人數,性別,年齒,學歷,身高)通報或傳真至甲方,普工類人員年齡要求16-35歲;技工類人員不得超過35歲,均須持有效證件(真實身份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畢業證或學歷證明)。乙方人員到達本所后,辦理費用收繳手續,標準按雙方協議安置收費標準執行(男_____元/人,女______元/人)從繳費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務工人員的就業問題(期間甲方向乙方優惠提供食宿條件),超過三天時間,乙方務工人員的食宿由甲方負責,直以安置妥當為止。
四:甲方所安排的企業收務工人員入廠費用(如進廠工衣押金,體檢費等)不能超過100元/人(具體按廠家規定)。
五:甲方安置乙方務工人員進廠后,甲方向乙方務工人員提供為期一年免費跟蹤服務,一年以內再找工作,不再收取任何中介費。
六:甲方安排的就業工廠必須屬于合法企業,乙方務工人員進廠后,應享受同廠同類職工的同等待遇;并保證試用期不能超過3個月,試用期工資600元左右(含加班費,食宿除外)。計件制根據工廠制度而定,試用期之后的工資憑個人能力而定。
七:甲方按乙方規定的條件安置乙方務工人員入廠,乙方務工人員不愿上班時,甲方按安置成功處理,所收費用不能退還。若甲方不能在協議時間內安排乙方務工人員進廠,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務工人員的食宿,務工人員進廠后,由于自身原因被廠方解雇者,其后果自負。若屬甲方信息廠方情況不符或信息變動,導致務工人員不能進廠或工資侍遇不能達到協議要求時,甲方應無條件再次安置。
八:乙方需對就業的務工人員做好指導工作,使他們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并具備積極向上的擇業心態。
九:乙方所帶勞務必須由跨世紀人才交流服務所安置,若違此務,則此份安置協議無效,并且乙方所及經濟問題與甲方無關。
十: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望共同尊守,如有違約按相應條款執行。
甲方: 聯絡人:
手機: 手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