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公司)(通用20篇)
擔保合同(公司) 篇1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擔保人):
本擔保于 20xx年 12月 29日由以上三方在簽訂。 為了確保甲方與乙方于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NJ20xx1229001,借款合同本金為人民幣 圓整)的全面履行,丙方應乙方的要求,自愿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簽定的主合同,導致乙方對甲方產生的債務,提供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經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擔保書。
一、擔保內容
1、本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產生的甲方對乙方享有之債權。
2、丙方以其擁有的全部資產作為抵押擔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項,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違約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據本擔保以保證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4、本擔保書約定的擔保期限為二年,自本擔保書訂立之日起計算。
5、保證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6、本擔保書自丙方蓋章,甲方、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無效或失效
并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
7、丙方特別承諾:丙方在簽署本擔保書前,已經充分理解、明確認識到簽署本擔保書的法律后果,因此確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種原因無法履行或無效,均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不影響丙方對甲方的擔保責任。
8、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予以解決。在訴訟期間,本擔保書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二、其他事項
1、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擔保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擔保合同(公司) 篇2
甲方(債權人):
乙方(保證人):
丙方(承租人):
為了更詳細的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依據____年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的借款保證擔保合同,現就相關事項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補充協議為甲方與乙方: 簽署(編號:)的補充協議。
第二條:丙方系與乙方: 簽署《 》的承租人,丙方自愿參加本補充協議。
第三條;丙方在本補充協議上簽字即視為同意甲方與乙方達成的相關協議。
第四條:如出現本補充協議所擔保的借款合同中約定的違約事項時,甲方有權要求丙方向甲方直接支付乙丙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金,而且乙方無條件同意甲方直接向租戶代收取租金,直到所有款項還清為止。
第五條:本補充協議自甲乙丙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簽字和手印:
丙方: 公章: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擔保合同(公司) 篇3
出質人(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質權人(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甲方與(下稱債權人)于年月日簽訂《合同》(附件1,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為:),約定由債權人向甲方提供金額為人民幣萬元的(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綜合授信/保函/其他),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與甲方簽訂《委托擔保合同》(附件2,合同編號為:),并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附件3,合同編號為),約定由乙方為甲方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下稱主債務)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3、一旦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甲方不能及時清償,乙方需按《擔保合同》約定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代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并依法可向甲方追償。為擔保乙方追償權的實現,甲方自愿以其合法持有的股權質押給乙方為甲方清償債務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反擔保相關事宜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清償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債務本息(含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2、乙方依據《委托擔保合同》對甲方享有的債權(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乙方因行使追償權及質權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以及質物保管費用。
上述擔保范圍內乙方享有的各項債權或權益統稱為乙方債權。
二、質押股權
1、甲方自愿將其合法擁有的公司%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乙方為甲方提供擔保的反擔保,以確保乙方債權的實現。
2、派生權益指質押股權項下應得紅利及其它收益,必須解入乙方指定賬戶,作為乙方債權實現的擔保。
3、質押股權對應出資額為人民幣元。
三、甲方承諾
甲方就以下事項向乙方進行承諾:
1、甲方用于質押的股權為甲方合法持有,并對質押股權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用于質押的股權不存在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禁止轉讓或設立擔保的情形;
3、甲方已完成質押股權所對應的全部出資,且不存在出資瑕疵;
4、甲方未在質押股權上為任何第三方設立任何形式的擔保;
5、甲方向乙方披露的公司財務狀況真實可信,就質押股權所提供的一切文件、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6、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對質押股權進行任何形式處分(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或部分轉讓、另行出質或設立其他擔保);
7、對本合同的簽訂以及股權質押事項,按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甲方已通過相關審批(提供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同意股權質押的書面決議)。
四、質押登記
1、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工商部門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并將質押登記文件原件交乙方保管。
2、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該股權質押事項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并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五、質權實現條件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行使質權:
1、乙方代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后,甲方未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向乙方償付因代償而支付的全部費用;
2、乙方依據《委托擔保合同》而享有的相關權利未能按合同約定實現;
3、甲方違反承諾或承諾內容不實;
4、甲方出現歇業、解散、被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被宣告破產以及其他嚴重影響或者可能嚴重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5、非因乙方原因,質押股權價值降低,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擔保;
6、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欲對質押股權進行全部或部分轉讓、再行出質、設立其他擔保或進行任何其他形式處分;
7、非因乙方原因,出現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質權實現的情形,甲方不愿或不能提供新的擔保。
六、質權實現方式
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的一種或幾種以實現質權:
1、與甲方協議,以質押股權折價受償。
2、乙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將質押股權予以拍賣、變賣,并就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拍賣、變賣應當參照市場價,甲乙雙方對質押股權價值無法達成一致的,應當共同委托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對評估機構的選擇無法達成一致的,乙方有權自行選擇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甲方對此予以認可。
3、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股權,并就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若質權實現發生在乙方為甲方代償前,質權實現所得價款應當提存,繼續擔保乙方債權的實現。
七、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質權實現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
1、乙方實現債權及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
2、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乙方代償金額為基數,自乙方指定的甲方歸還代償資金期限屆滿次日起,按每日萬分之三計算);
3、乙方依《委托擔保合同》而享有的債權(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4、乙方因代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而向債權人支付的全部款項。質權實現所得價款在乙方債權全部受償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還甲方。質權實現所得價款不足以實現乙方全部債權的,不足部分繼續向甲方追償。
八、特別約定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或進行其他處置。經乙方同意轉讓或進行其他處置的,應當就轉讓或處置所得價款向乙方清償債務或提存。
2、質押期間,若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乙方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乙方決定接受的,不影響本合同效力。乙方有權決定各擔保物權的實現順位,甲方對此予以認可。
3、乙方有權轉讓其依法對甲方所擁有的債權,轉讓不需經甲方同意,但需通知甲方。乙方債權轉讓后,本合同所設立的質權一并轉讓,甲方對此予以認可。
4、主合同、《委托擔保合同》或《擔保合同》無效,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以質押股權對于上述合同無效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甲方或乙方自身需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支出的全部費用)承擔擔保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在下列情形出現時即構成違約:
(1)甲方違反承諾或承諾內容不實;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對質押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處分;
(3)因甲方過錯,導致質押股權價值降低,甲方不愿或不能提供新的擔保;
(4)因甲方過錯,導致本擔保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并影響乙方質權實現;
(5)因甲方過錯,出現其他情形,并影響乙方質權實現的。
2、存在上述情形,甲方應按不低于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需賠償損失。乙方并有權立即行使質權,并就質權實現所得款項優先受償或提存。
十、質權消滅
本合同所設質權在出現以下情形時消滅:
1、甲方向乙方清償全部債務;
2、第三方代甲方清償全部債務以消滅質權;
3、質押股權依法被折價或拍賣、變賣以實現質權;
4、乙方書面同意放棄質權。
前述款1、2、4情形出現導致質權消滅的,乙方應于質權消滅后配合甲方解除股權質押登記。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十二、其他
1、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保險、查勘、鑒定、保管、提存、過戶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時生效(出質人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辦理公證或登記,增加相應份數。
4、本合同含以下
附件1、《合同》;
附件2、《委托擔保合同》;
附件3、《擔保合同》。
附件內容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內容為準,本合同未約定事項,適用附件中的相關內容。
5、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分析并有充分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公司) 篇4
出借人(抵押權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擔保人自愿為出借人給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立約各方依法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的編號的《借款合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提供自有的(抵押物名稱)為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情見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單》。
第三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具體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及拍賣費用等。
第四條擔保期間
抵押權與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同時存在;債務消滅后,抵押權才消滅。
第五條抵押物的占有
1、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出借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2、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自行承擔維修費用。
第六條抵押物保險
1、抵押人將抵押物權利憑證移交出借人之前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險別投足額保險,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險的,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保險的連續性。如抵押人中斷保險,出借人有權代為續保,并由抵押人承擔保險費用。抵押人對出借人因保險中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出借人為抵押物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條抵押登記
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應會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關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抵押人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后,應將有關登記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條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擔保人違約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擔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出借人有權直接處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項償還債務。
抵押人承諾: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抵押人承諾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聲明與保證
(一)抵押人聲明:
1、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均是準確真實的,如有虛假,一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完成的所有權,如抵押物為共有財產,則共有人已書面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務提供擔保。因抵押物權利存在爭議所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抵押人承擔。
3、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設定任何租賃、抵押或其他權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約上的障礙。
4、抵押物不存在為出借人所不知的質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隱藏的質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債權未完全受清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承諾,當借款人未依約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時,無論其他擔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無條件的承擔擔保責任。
(二)抵押人保證:
1、抵押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在不影響出借人實現債權的前提下,有權向借款人追償款項。如借款人同時面臨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償時,抵押人同意借款人優先償付其對出借人的債務。
2、如果借款人與抵押人已經或將要就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簽訂反擔保合同,則該反擔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損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3、如因為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財產價值明顯減少,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并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4、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無論何種原因致使抵押物價值減少致使不足以擔保主債務的,抵押人應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5、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抵押人保證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經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質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條違約事件
(一)下列任一情形視為擔保人違約:
1、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條中的聲明與保證;
2、擔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
(二)擔保人違約,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要求抵押人糾正違約;
2、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3、直接處分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4、要求抵押人賠償損失;
5、宣布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前到期;
6、要求抵押人支付總額不超過主債務余額1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獨立擔保
本合同所設的抵押擔保具有獨立性,不論何種情況,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變更而無效。
抵押人保證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借款人違約與否,均不影響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出借人。否則,當抵押人聯系障礙時,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發出特快專遞郵件三日后,即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立約方各執一份,提交抵押財產登記管理機關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權人):抵押人及共有人:
(蓋章)(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簽約地點:
擔保合同(公司) 篇5
擔保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應在本擔保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第1條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后,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沖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2條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擔保合同(公司) 篇6
甲方:(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根據甲方與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金額為_______的購銷合同向甲方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從屬于購銷合同。
一、擔保責任:
1、丙方是在___________注冊登記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丙方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和乙方。
2、丙方擔保乙方完全適當履行本合同從屬的購銷合同,否則由丙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3、丙方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擔保項下的責任。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丙方不得轉讓其擔保義務。
4、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按約定的期限支付貨款,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擔保責任,丙方若對合同履行情況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后一個星期內書面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無異義。
2、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時應附帶能證明乙方違反供銷合同未按期支付貨款的書面文件。
3、丙方承擔連帶責任,包括供銷合同中約定的未履行貨款以及供銷合同所約定的違約利息、乙方中途退貨的違約金,必須按照付款通知書規定的還款日期、金額、方式履行。如需延期,丙方在付款通知書所規定還款日(分期付款按首筆款項的還款日計算)到期前一星期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
三、丙方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作相應追償。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五、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丙方與任何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擔保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________公證處存一份。
九、本合同自三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公司) 篇7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__ 簽訂的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確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人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貨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公司) 篇8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1、機動車輛損失險;
1.2、機動車輛強制險;
1.3機動車輛座位險;
1.4、第三者責任險;
1.5、盜搶險;
1.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公司) 篇9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擔保人):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為乙方借款提供連帶保證。現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識,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1條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在收到貸款后向甲方開具收據)
第2條借款利率為,利息按。從借款之日起,按照實際支出的金額計算利息。如乙方未按期償還利息,每逾期一天,按每日所欠金額的5 ‰收取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向乙方追償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鑒定費、鑒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第3條丙方應為乙方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包括乙方的還本付息、滯納金和甲方向乙方追償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鑒定費、鑒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第四條貸款到期后,如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本付息,丙方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5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6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擔保人):
簽署日期:
擔保合同(公司) 篇10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
出質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
種類 利率
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年 月 日 金 額 年 月 日 金 額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擔保合同(公司) 篇11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擔保人):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為乙方借款提供連帶保證。現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識,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1條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在收到貸款后向甲方開具收據)
第2條借款利率為,利息按。從借款之日起,按照實際支出的金額計算利息。如乙方未按期償還利息,每逾期一天,按每日所欠金額的5 ‰收取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向乙方追償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鑒定費、鑒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第3條丙方應為乙方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包括乙方的還本付息、滯納金和甲方向乙方追償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鑒定費、鑒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第4條貸款到期后,如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本付息,丙方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5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6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擔保人):
擔保合同(公司) 篇12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
本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筑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號建筑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愿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筑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了解的情況下,愿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筑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于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天(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后的__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收費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于債務到期后,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戶。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筑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合同(公司) 篇13
合同履約擔保的形式有哪些?
銀行履約保函
銀行履約保函是由商業銀行開具的擔保證明,通常為合同金額的10%左右。銀行保函分為有條件的銀行保函和無條件的銀行保函。
有條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
在承包人沒有實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義務時,由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出具證明說明情況,并由擔保人對已執行合同部分和未執行部分加以鑒定,確認后才能收兌銀行保函,由招標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項。建筑行業通常傾向于采用這種形式的保函。
無條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沒有實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義務時,發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證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違約,就可對銀行保函進行收兌。
履約擔保書
履約擔保書的擔保方式是:當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違約時,開出擔保書的擔保公司或者保險公司用該項擔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務或者向發包人支付該項保證金。工程采購項目保證金提供擔保形式的,其金額一般為合同價的30%一50%。承包人違約時,由工程擔保人代為完成工程建設的擔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因此是我國工程擔保制度探索和實踐的重點內容。
履約擔保金
履約擔保金可用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額度為合同價格的10%;
從上面的內容可以看出合同履約擔保的形式主要有三種,合同履約擔保的形式在實務中也不是每一種方式都適合合同的履行,具體選擇合同履約擔保的哪一種形式還是需要根據實際案件判斷,如果你不能正確選擇的話,歡迎咨詢網站的律師。
擔保合同(公司) 篇14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合同擔保統一規則內容。雖然我國法律中對合同擔保統一規則內容有一定的規定,但是合同擔保統一規則內容大家可能還不是很清楚,下面就合同擔保統一規則內容作一個簡要的闡述。
第一條 范圍
1.本規則適用于聲明受國際商會(第325號出版物) 關于投標、履行和償還款項擔保的規則(合同擔保)管轄的任何擔保、保函、賠償函、保證或類似的義務承擔,不論其使用何種名稱或用何種措詞來表達(擔保)這一名稱,本規則對此種擔保的所有當事人都有約束力,除非在擔保文書或此種擔保的任何修改文件中另有不同的明文規定。
2.凡本規則的任何規定與應適用于擔保的法律規定有抵觸,而當事人又不得背離該項法律規定者,則適用該項法律規定。
第二條 定義
就本規則來說:
1.投標擔保,系指一家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當事人(即擔保人)應投標人(即本人)的請求,或按照另一家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當事人根據本人(即指示人)的請求所發出的指示,向招標的一方(受益人)所作出的義務承擔。根據此項義務承擔,擔保人承擔因本人不履行投標所產生的義務而發生違約事件時,在規定的金額限度內向受益人付款。
2.履行保證,系指一家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當事人(即擔保人)應貨物或勞務供應人或承包商(即本人)的請求,或按照另一家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當事人根據本人(即指示人)的請求所發出的指示,向買方或發包人(即受益人)所作出的義務承擔。根據此項義務承擔,擔保人承擔因本人不履行本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合同(下稱合同)而發生違約事件時,在規定的金額限度內向受益人付款,或者如果擔保文書上有此規定,亦可由擔保人選擇由其安排履行合同。
3.償還款項擔保,系指一家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當事人(即擔保人)應貨物或勞務供應人或承包商(即本人)的請求,或按照另一家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當事人根據本人(即指示人)的請求所發出的指示,向買方或發包人(即受益人)所作出的義務承擔。根據此項義務承擔,擔保人承擔因本人不按照本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規定償還款項而發生違約事件時,擔保人應就受益人預付或已付給本人但本人未予償還的一筆或幾筆款項,在規定的金額限度內向受益人付款。
第三條 擔保人對受益人的責任
1.擔保人只按照擔保文書所規定的條款與條件和本規則對受益人承擔責任,其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擔保文書上所載明的金額。
2.除擔保文書上另有規定外,擔保文書上所載的承擔責任的金額不得以合同的部分履行為理由而要求減少。
3.擔保人只能主張以擔保文書上所規定的各項條款與條件為依據的抗辯,或本規則所允許的各項抗辯。
第四條 提出請求的最后日期
如果擔保文書對擔保人應當收到請求通知的最后日期沒有作出具體規定,則此項最后日期(到期日)應當認為是:
1.如系投標擔保,自出具擔保函之日起6個月;
2.如系履行擔保,自合同規定的交貨或完工之日起或自上述日期的延展之日起6個月,或者自合同上規定的保修期限(保證期限)屆滿之日起1個月,但以該項保修期限已明示包括在履行擔保內為條件;
3.如系償還款項擔保,自合同規定的交貨或完工之日起或自上述日期的延展之日起6個月。
如到期日適逢非營業日,則該到期日應延展到下一個營業日。
第五條 擔保的滿期
1.如果擔保人在到期日或在到期日之前沒有收到請求通知,或者根據擔保所產生的任何請求已經得到解決,受益人的一切權利已全部得到滿足,則擔保即終止生效。
2.盡管有第四條的規定,關于投標擔保:
(1)于受益人與本人簽訂合同表示受益人接受本人的投標的時候,以及如果在書面合同中有此規定,或者如果沒有訂立合同但在投標書中有此規定,于本人提交履行保證書時,或者在不要求提交履行保證書的'場合,則于本人簽署合同時,為本人出具的投標擔保即終止生效。
(2)如果已由另一個投標人中標訂約,則不問該投標人是否已經滿足本條第2款(1)項的要求,投標擔保即終止生效。
(3)當受益人明示宣布他無意訂立合同時,投標擔保亦終止生效。
第六條 擔保文件的退回
凡擔保文書按照其條款與條件或按照本規則已終止生效時,保留體現擔保內容的文書并不授與受益人以任何權利,該文書應毫無遲延地退回擔保人。
第七條 對合同和擔保文書的修改
1.投標擔保只對本人提交的原始投標書有效,對該投標書的任何修改都不適用,同時,如超過擔保文書規定的到期日或本規則規定的到期日,亦告無效,除非擔保人以書面、電報、電傳通知受益人;該項擔保仍然有效或到期日已予以延展。
2.履行擔保或償還款項擔保得規定如對合同作了任何修改則擔保無效,或者規定應將此種修改通知擔保人以取得他的同意。如無這樣的規定,則擔保對于合同及其任何修改所明示規定的本人的各項債務都有效。但擔保對于超過擔保文書所規定的金額或對于起過擔保文書或本規則所規定的到期日都無效,除非擔保人以書面、電報或電傳通知受益人:金額已增加到規定的數額或到期日已予延展。
3.擔保人對擔保文書的條款與條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受益人的同意,才能對受益人生效,同時須經本人或指示人的同意(視情況而定),才能分別對本人或指示人生效(視情況而定)。
第八條 請求的提出
1.擔保項下的請求權須以書面、電報或電傳提出,并應使擔保人最遲于擔保文書或本規則規定的到期日之前收到;
2.擔保人在收到請求通知時,應無延遲地將該項請求以及所收到的書面材料通知本人或指示人;
3.請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才應予滿足:
(1)須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提出并收到;
(2)必須附有擔保文書或本規則所規定的書面材料;
(3)此項書面材料須于收到請求通知后在擔保文書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如果擔保文書沒有規定期限則應盡快提出。如系受益人自己的書面材料則最遲應在(擔保人)收到請求通知后6個月內提出。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擔保按照擔保文書或本規則的規定已終止生效,請求就不應當予以滿足。
第九條 作為支持請求權之用的書面材料
如果擔保文書沒有規定提交支付請求權的書面材料,或僅規定只須由受益人提出請求聲明,則益人應提出:
1.如系投標擔保,受益人應提出聲明指出,本人的投標已被接受但后來本人卻不簽訂合同或不按投標書上的規定提供履行擔保,并應向本人發出一項表示同意下列事項的聲明:即聲明同意關于擔保合同項下所付金額之全部或一部分,應由受益人支付給本人的請求權所引起的爭議,應由投標書上所規定的法院或仲裁機構解除,或者如果沒有規定或未能協商同意使用其他辦法,則可由本人選擇按照國際商會仲裁院的規則或者按照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如系履行擔保或償還款項擔保,則受益人應提供法院的裁定或證明其請求有理的仲裁裁決,或者提出本人對此項請求及應支付的金額所表示的書面同意。
第十條 準據法
如果擔保文書沒有指出擔保應受哪一個國家的法律管轄,則以擔保人營業所所在地國家的法律對準據法。如果擔保人有兩個以上的營業所,則以出具擔保文書的分支機構所在地國家的法律為準據法。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有關擔保所引起的一切爭議,可按擔保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協議提交仲裁,仲裁按照國際商會仲裁院的規則或者按照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仲裁規則,或者按照擔保人與受益人雙方約定的其他仲裁規則辦理。
2.如果將擔保人與受益人之間涉及本人或指示人的權利義務的爭議提交仲裁,則本人或指示人有權參加仲裁程序。
3.如果擔保人與受益人未能就仲裁或受某一特定法院管轄達成一致意見,則他們之間有關擔保所引起的一切爭議,只能由擔保人營業所所在地國家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或者如果擔保人有一個以上的營業所,則由主營業所所在地國家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或者由受益人選擇,由出具擔保文書的分支機構所在國的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于合同擔保統一規則內容問題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擔保合同(公司) 篇15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應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范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 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 甲方的保后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后,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鑒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 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 %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并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后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后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15日的,甲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并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并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甲 方: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基本賬戶開戶行: 賬 號:
乙 方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擔保合同(公司) 篇16
(一)保證合同內容:
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保證的方式;4、保證擔保的范圍;5、保證的期間;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二)抵押合同內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4、抵押擔保的范圍;5、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三)質押合同內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4、質押擔保的范圍;5、質物移交的時間性;6、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二、擔保合同的擔保范圍
1、保證擔保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擔保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質押擔保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4、留置擔保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擔保合同當中具體分為了保證合同、抵押合同以及質押合同,不同的擔保合同主要的內容是不一樣的,這點從上文中就可以很直觀的看出來。更多擔保合同方面的問題,歡迎你到網站進行具體了解,我們將為您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
擔保合同(公司) 篇17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債 務 人):
丙方(抵 押 人):
根據乙方與 銀行簽訂的 (編號)《 》,以及甲方與 銀行簽訂的 (編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乙方 萬元借款提供擔保。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產(以下簡稱抵押物)就 (編號)《保證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1.1 丙方提供抵押的房屋之所有權證號 ,該房屋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以下簡稱房屋)。
1.2 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給甲方。
第二條、抵押物的價值確定及抵押反擔保價值確定
2.1經評估公司評估, 房屋的評估值分別為,合計評估價值為x萬元,甲、乙、丙三方商定房屋的抵押價值總額為xx萬元。
2.2乙方借款金額xx萬元,甲方為乙方擔保金額xx萬元,履債期限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丙方就保證合同金額中的(合計數)萬元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 本合同簽署前,甲、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的產權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由甲方保管。
3.2 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丙雙方負責到有關房屋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丙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 上述 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貸款(或支付的票款)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 上述 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 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財產保全擔保費等。
第五條、丙方的義務
5.1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單證由甲方代為保管。
5.2抵押期間,抵押物若發生滅失、毀損或被征用等情況時,丙方應自該情況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甲方(抵押物發生被征用的情況時應自收到政府部門的相關文件通知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甲方),且因此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仍應作為抵押財產,由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丙方不得動用。
5.3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4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出借、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5.5抵押期間,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5.6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可以轉讓抵押物,轉讓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7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合法、完全、有效的所有權,并且抵押物不存在共有、爭議、抵押、擔保、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應按房屋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6.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 %支付違約金,且可以向其主張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6.3除本條前兩款外,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任何一項義務與責任的,應按房屋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累計計算),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4丙方違約時,乙方就該違約責任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乙方違約的,或者丙方發生破產、清算、涉及重大仲裁、訴訟等情形的,甲方可提前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丙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或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9.1甲方對丙方的任何通知應當按照下列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提前兩天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若丙方或乙方為自然人時,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公章、丙方或乙方簽字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兩份,乙、丙兩方各執一份,登記主管部門留存一份。
12.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不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合同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擔保合同(公司) 篇18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丙方(反擔保人):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向(以下簡稱貸款行)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擔保的范圍、期限、方式
1、乙方向貸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個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為乙方向貸款行提供擔保,具體擔保范圍以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2、甲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擔保。
第二條 反擔保的方式、范圍、期間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方保證反擔保的范圍為: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3、丙方保證期間為自甲方代償之日起兩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權處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由甲方與乙方(或第三人)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
第三條 甲方的追償權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丙X追償。
2、在乙方借款期限內,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認為這些情形可能影響借款按期歸還,則無論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提前歸還銀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視具體情況提前代償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償后,向乙方、丙X追償。
3、追償權的范圍包括: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將《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給甲方留存。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款項履行還款義務,并提供還款單據給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關財務、生產經營、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銷;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發生重大變化;
(5)經營狀況惡化,或效益嚴重滑坡;
(6)在經營中出現違法行為。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與貸款行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5、乙方應向甲方預交違約保證金___________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銀行借款,則該保證金予以退還;反之,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結算追償費用代償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從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擔保費收費標準加收逾期擔保費。
7、如出現甲方代償情況,乙方應支付甲方代償金額10%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對其違約行為、信用度低下進行公告,乙方、丙X承擔公告費用并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擔保合同(公司) 篇19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帳戶: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佰分之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_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省(市)_______市_______縣(區)
擔保合同(公司) 篇20
銀行分(支)行(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銀行信用卡申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就乙方向甲方申領_________幣信用卡(以下簡稱_________卡)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約:
一、保證人承認《_________人民幣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幣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并履行本合約。
二、保證人自愿為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領用_________卡進行擔保,并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應如實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同意甲方向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了解本人的資信情況。甲方應為保證人保密。
三、保證人中途不愿繼續為乙方保證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退保申請,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擔保責任方可解除,否則,保證人仍負有連帶保證責任。如因法律原因導致乙方對甲方所作的清償無效,保證人仍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滿,保證人未向甲方提出書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將視同保證人繼續為乙方保證,乙方領到新卡后,保證人仍繼續負有連帶保證責任。
五、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本合約的一切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除甲方和保證人雙方另有約定外,則依據甲方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