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的協議(精選7篇)
擔保的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張勇
鑒于乙方向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債權人)貸款,甲方為其貸款行為提供了連帶擔保,甲方是乙方大股東,持有乙方62%股權,丙方是乙方第二大股東及法定代表人,持有乙方32%股權,應甲方要求,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連帶擔保提供反擔保,各方經平等、自愿、友好協商,就反擔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系乙方擬與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簽署的借款合同項下的1600萬元的債權。甲方的擔保義務系甲方為乙方前述貸款行為提供擔保與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銀行簽署的保證合同(合同號為:___)項下的全部義務。
二、基于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擔保,丙方以個人全部資產(包含但不限于丙方持有的乙方股權、丙方個人名下的各種不動產等)對甲方的擔保債權(對乙方的追償權)及實現擔保債權的全部費用,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三、丙方的反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
四、丙方反擔保的范圍包括:
丙方按照在乙方所占的股權比例承擔甲方因本次擔保事項向債權人償還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罰息和復利)、違約金、賠償金和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等),以及甲方因履行擔保責任而發生的費用。
五、丙方的擔保期間: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
六、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債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險費、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等,由乙丙雙方承擔。
七、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與其他合同文件約定不一致,以本條約定為準。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本頁無正文系反擔保協議書簽字蓋章頁]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丙方:張勇
(簽字)_年_月_日
擔保的協議 篇2
一、什么是反擔保合同
反擔保合同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而與債務人以及反擔保保證人簽訂的擔保合同。如銀行對借款人發放保證貸款時,保證人因要承擔風險,故要求借款人為自己再提供擔保,借款人為保證人所提供的擔保即屬反擔保。簽訂的合同即為反擔保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條規定,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第六百九十條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協商訂立最高額保證的合同,約定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保證。
二、個人反擔保協議模板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1、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4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日期:
三、反擔保合同應當注意什么問題
1、反擔保抵押合同類別的認定。
抵押權可以分為一般抵押權和特殊抵押權。反擔保中的內容不符合特殊抵押權登記,自然將反擔保抵押登記認定為一般性抵押登記。
2、抵押權人應該為擔保公司。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抵押登記權利金額認定。
在實踐中,本擔保合同的金額由動產、不動產、銀行票據等一并構成本擔保合同的主債權。而房屋抵押從合同僅僅是主合同中的一部份。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設定房地產抵押時,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可以由抵押當事人協商議定,也可以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抵押存續日期認定。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所以,房屋抵押從合同的抵押登記存續期不能超出主合同的登記存續期限。
擔保合同與反擔保合同的案件管轄是不一樣的,如果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進行管轄,如果沒有約定的,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依據地等人民法院管轄。
擔保的協議 篇3
致: :
鑒于 (以下簡稱發包人)與 (以下簡稱承包人)在 項目中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包括補充合同,下同);發包人與承包人約定,為保證承包人履行上述施工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提交由你方出具的上述工程的《履約保函》;承包人已向你方申請《履約保函》。
我以我本人的信用和全部財產為承包人向貴司提供在貴公司開具《履約保函》的反擔保,并向你方作出如下保證:
一、我本人的保證方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履約保函》(以發包人最終接受的保函為準,包括續保延期的保函)為本反擔保保證書的主合同,《履約保函》無效,本反擔保保證書依舊有效。
二、我本人的保證責任范圍包括,發包人要求你方承擔的《履約保函》項下擔保金額的本金、利息、罰息、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你方為實現本反擔保保證書所載明的權利而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三、我本人履行保證責任的方式:若因承包人違約,在發包人要求你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由我本人代為賠償;或在你方先行承擔賠償責任后,由我本人無條件地承擔對你方的賠償責任。當你方憑本反擔保書和發包人要求你方承擔保證責任的通知或你方已先行賠付的憑據等要求我本人承擔責任時,我本人將在收到上述資料之日起5日內無條件地履行上述保證責任。
四、若我本人不能在第三條所述期間內履行保證責任和清償義務,應向你方支付逾期違約金,每日的違約金按照欠款金額的5萬元。
擔保的協議 篇4
委托人(以下稱甲方):
受托擔保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以上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需要向(以下稱貸款人)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萬元,借款期限(月),經甲方申請,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擔保,最高限額人民幣(大寫)萬__元,甲方保證嚴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為了確保乙方與甲方簽訂借款擔保協議書的切實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簽訂的編號為字__第__號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費,擔保費計算標準:(借款擔保額-履約保證金)×擔保月數× ‰ 。
第三條、甲方應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__元,約定履約保證金的支付范圍:
(一)在甲方到期未履行還款義務(《借款合同》項下),貸款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證義務時,乙方無須征得甲方同意,有權直接從保證金款項內向貸款人予以支付;
(二)甲方未按規定交納擔保費的,乙方有權直接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
(三)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甲方的應付款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四)乙方有權監督并實施保證金的支付,拒付與擔保內容無關的款項;
(五)保證金在合同執行完畢后,由乙方退還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按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發現貸款在使用中發生風險,乙方有權提前通知貸款人收回貸款。
第五條、甲方保證按借款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乙方和反擔保方的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延期擔保月數× 3 ‰ 。
第六條、甲方如不按期還款,貸款人又不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乙方替甲方償還借款本息和逾期罰息,乙方將按如下標準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借款擔保額+利息+罰息]×逾期擔保月數×30 ‰,直至甲方還清本息為止;若甲方不能償還貸款,則乙方有權處置甲方所有財產,收回替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逾期罰息以及追償費用和擔保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需提供第三人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進行反擔保,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現:
(一)甲方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
(二)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三)甲方經營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債務等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的反擔保或行使不安抗辯權采取財產保全的訴訟措施。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
本合同為非格式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協商修改。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授權代理人:(簽名)或授權代理人:(簽名)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
擔保的協議 篇5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于x年 x月x日從甲方處借款人民幣x元整,大寫:x元,并由為該筆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現因此筆借款乙方未能按期償還,丙方自愿在此基礎上再以擔保人的身份向甲方提供此筆借款擔保。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還款協議:
乙、丙方確認乙方早已收到甲方給付的人民幣x元整。
因乙方未能按時還款,丙方自愿為乙方能夠還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x年。
丙方連帶責任擔保的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利息按月息x%計算)、實現債權的費用(含交通費、律師費)等所有實現債權的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丙方各執一份,效力同等。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或捺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
擔保的協議 篇6
協議的擔保是保證協議的切實履行的一種法律關系。擔保是指在談判時,一方或雙方課保證人或以其他的方式來保護其切實履行協議的一種形式。擔保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或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的。
貿易談判協議的擔保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保證。是保證人以自己的名義擔保被保證人履行合同,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全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保證的作用,一是監督被保證人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保證人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同時,有權請求被保證人繼續按約履行合同。所謂連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即保證人和被保證人都負有承擔賠償另一方當事人經濟損失的義務。保證人賠償被保證人違約造成另一方當事人的經濟損失后,有權向被保證人請求償還所賠償的損失。
2、定金。定金是簽定經濟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為證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證合同的完全履行,在標的物價款或酬金的數額內,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貨幣。定金的作用:一是證明合同的成立。一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擔心對方當事人悔約,而給付定金,只要對方當事人接受定金,這就是經濟合同成立的法律依據;二是一種擔保形式。它是在沒有第三人參加的情況,雙方當事人為了保證合同的切實履行而協約定的法律關系因此,如果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時,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履行合同,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所以,定金既有擔保作用,又可以補償不履行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定金與預付款不同。定金原主要作用:一是證明合同的成立;二是保證合同的履行。而預付款卻沒有這樣的作用,給付預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時,在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后,有權請求返還預付款或抵作賠償金、違約金;接受預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時,在承擔經濟責任后,應如數返還預付款,但無須雙倍返還。
3、留置。留置是協議擔保的一種法律手段。是指由于雙方不履行合同。當事人一方對于對方的財產采取的一種扣留措施。這種擔保形式常常用于來料加工、保管和工程項目的合同關系。如加工承攬合同中,定作方把一定的原料交給承攬方加工,如果超領取的期限仍不領取,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費用之后,用定作方的名義存入銀行,承攬方的這種權利,叫做留置權。
4、違約金。違約金也是保證協議履行的一種形式。是指一方當事人不按標的履行或者不適當地履行協議時,按法律或雙方約定向對方支付的金額。這是經濟合同的主要擔保形式。它是作用有兩個方面,一是帶有懲罰性質,起經濟制裁作用;二是帶有補償性質,起補償損失的作用。這里,違約一方不履行協議時,不論是否給對方造成損失,都應付給違約金。這與賠償金有所區別,賠償金是指給對方造成損失后支付的補償金。
5、抵押。抵押也屬于一種擔保形式。是指協議當事人一方或第三人為履行協議向對方提供的財產保證。提供抵押的一方當事人或第三人稱低押人,接受抵押財產的當事人稱抵押權人。抵押人不履行協議,接受抵押人有權依法變賣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清償。但是,不能把國家法律、法令禁止流通和禁止強制。
擔保的協議 篇7
為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基于對債務人借款行為的全面慎重了解,以及對擔保責任的準確認識,愿意為 向債權人 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借款合同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一、保證人聲明:
當債務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債權人對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債權人均有權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承諾:
1、保證期限: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保證范圍:上述借款、借款發生的利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
2、如債務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時,本人自愿為借款人清償所有債務。保證期間,債務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調查監督,保證人應如實提供其財務、個人信用等有關資料。
3、保證期間內:如債權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時,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應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履行其清償義務。
三、債權人確認、債務人確認,債權、債務人已閱讀以上內容,并對以上內容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 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四、本合同為《個人借款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保證人,債權人各執一分。
借款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被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債權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