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石材供貨協議書(通用3篇)
大理石石材供貨協議書 篇1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定貨明細
乙方向甲方購買以下常規產品:
注:
1、以上數量及尺寸以實際下單交貨數為主計算
2、以上價格不含稅;
3、甲方負責運輸(僅限)
二、質量檢驗
1、質量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驗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單尺寸為標準。
3、包裝要求:貨物的包裝須滿足易碎物品的運輸、搬運要求,并符合乙方標準包裝,包裝費含在產品報價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額_____的即人民幣:元作為訂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訂金后開始下單生產,_____天內生產完工,第_____天內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貨從發出,_____天內到達。
四、交貨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先付款再發貨,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工地
2、交貨時間: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內貨到達
3、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產品接收及檢驗
貨到達指定地點后,供方以書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貨的數量、型號及報檢申請,需方需有專人(要有委托書)負責點數、驗貨,并簽名確認。檢驗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以客戶確定的樣板型號標準驗收。)
六、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乙方在收貨當日對產品的數量、品種、型號、質量如發現有與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不相符時,應于2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將在7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出的異議給予書面解釋,如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要求,甲方將無償更換,如果在竣工后,2日內乙方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即乙方已確認所有安裝的產品合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未能及時收貨造成貨物延遲交貨的由乙方承擔逾期的全部損失;
3、乙方未能及時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條件
1、合同變更:甲乙雙方均無權單方變更合同規定內容,如需變更,應由雙方協商確定后進行。
2、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凡因本協議引起的調解、訴訟、雙方連帶責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為主。
3、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大理石石材供貨協議書 篇2
需方:
供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材料供貨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規格數量及價款:
主要材料匯總表
第二條:交貨地點及方式、時間
供方應嚴格按照需方要求及供貨時間配送石材。貨物及缺補量貨物由供方負責免費運輸及裝卸至甲方指定地點,其費用由供方負責,如末按時交貨,每延誤一天給予合同總價款的1%罰款。部分定制加工由甲方提供圖紙,乙方負責加工,供貨期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條件
本合同無預付款。單價為固定綜合價格,中途不得調整。自簽訂合同之日,第一批貨需在支付預付款后十五天內到場,自第一批到貨起,供貨周期必須在60天內完成。材料到場驗收合格后,第二日結算貨款的80%。全部供貨齊全后支付至合同額的80%。余款待全部石材維護修復完成后,30天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質量要求及標準
以甲方確認樣品為準,破損負責更換,并提供現場損壞石材的修復。
第五條:貨物驗收交貨地驗收。隨貨帶有產品檢驗報告、合格證。同時需保證石材色差在國家規定標準以內。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后除不可抗因素外,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2天內給予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同意。
2、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種: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日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理石石材供貨協議書 篇3
購貨方(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單價
注:本合同金額均不含稅價格,本合同只固定單價,甲方提供圖紙乙方出竣工圖,產品數量以現場實際發生量計算、石材以平米結算、磨邊拋光按延米結算。后續工程甲方需追加訂購的不同品種的石材,按此合同結算方式及期限執行,不再另行起草; 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別訂附件。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要求(產品技術標準要求)及檢驗
1、乙方保證所提供產品的技術質量及規格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以及甲方對產品質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對產品驗收時,乙方應出具包括產品合格證書。
2、產品在抵達目的地后,由乙方配合施工隊向甲方報驗,經相關人員對產品的數量、 品種、型號、規格、顏色、外觀質量進行及時檢驗,檢驗無異議的,甲乙雙方代表簽署驗收證明文件,若發現任何質量問題,雙方簽署備忘錄,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范圍內實現替換貨。
3、本合同附甲乙雙方確認圖紙,乙方依據圖紙需派技術員及設備進駐現場進行放線、加工安裝,以確保工程的順利開展。如甲方提供圖紙發生變更,甲方應及時發圖紙變更單通知乙方,由于未能及時通知,所造成工程損失,乙方應寫簽證單經甲方確認后工程做結算時付合理補償。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方式、運輸方式、交貨日期、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并卸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2、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運輸并承擔相應費用。
3、交貨日期:甲方根據工程需要,分批進貨,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書后3天內到貨。
第四條 工程概況、承包范圍、合同工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包人工費(水泥、砂由甲方提供)、包供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崗巖)完成 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開工日期計起30個日歷天完成。
第五條 驗收標準、方法
石材到場或在施工安裝過程中及竣工驗收經工程部、材料部、監理部、造價部按合同第二條標準及樣品驗收,驗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驗收單經甲方代表簽字確認。產品如驗收不合格,乙方必須于5天內無條件退換、補足,因退換造成交貨期延誤的,按逾期交貨處罰;產品驗收交付前滅失、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合同暫定價款與進度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取分批交貨、安裝,分批轉賬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暫定總價款。本合同暫定價款為人民幣金額 元(大寫: )。工程結束后,按實結算。上述工程款已包括材料價、人工費用和各種稅款,但是有關施工設施、與其他施工隊間的配合費或對工程價款等雙方另有特別約定的隨約定。
3、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簽后7天內,甲方應按合同暫定總價款的 %向乙方預付備料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工程施工完成總工程量的 %時 日內,甲方應第一次按合同暫定總價款的 %并扣回全部預付備料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
(3)工程施工完成總工程量的 %時 日內,甲方應第二次按合同暫定總價款的 %并扣回預付款及第一次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
(4)工程施工完成總工程量的 時 日內,甲方應第三次按合同暫定總價款的 %并扣回全部已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
(5)石材施工工程完工后,雙方進行結算,甲方應在結算后7日內付至結算總價款的 %,其余 %工程款作為保修金于工程竣工驗收后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七條 產品的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
1、乙方保證按本合同提供的產品是優質的,無損的且應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規格和質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裝、使用方無誤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內發生的所有故障均適用本合同保修條款。
3、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所供貨物提供一年質量保證。如出現以上問題均屬于質量保修內容。
4、在質量保修期內,不因該產品的所有權變更而變更保修責任。
5、在保修期內,因乙方提供的產品的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財產及相關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相關損失。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自負一切安全責任。水電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權按逾期貨款 %的標準計收滯納金直至款清之日止。
3、乙方應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時竣工,每拖延一天罰金 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應給予乙方每天 元的獎勵。
4、乙方逾期供貨,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貨款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誤工損失的,以實際損失賠償,逾期交貨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據合同供貨的,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要求保質、保量進行供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執行。
6、乙方對于工程期間影響甲方的突發事件,應提前通知甲方,并與甲方達成共識。
7、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部門的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時間超過3個月時,甲乙雙方均可終止本合同。
8、不論甲方所購產品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在質保期內按時按質提供保修服務的,甲方將視情況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質保金。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方式予以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