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合同(通用3篇)
代收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公平合理、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代收代付貨款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條款,以便雙方恪守:
一、由于甲方沒有開通電子商務結算系統,無法及時安全代收代付貨款,乙方已開通電子結算系統,故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代收代付貨款。
二、鑒于乙方為甲方提供代收代付貨款的勞務服務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按代收代付貨款的收取勞務費(包括銀行間結算手續費在內)。如果在協議履行期間遇到銀行上調結算手續費,甲方應付乙方勞務費按銀行上調手續費比例相應調整。
三、乙方應收取的勞務費在代收代付每筆業務結算時同時扣除。
四、本協議履行期間為兩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本協議到期前30日,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代收代付勞務服務,應另行與乙方簽訂代收代付貨款協議書。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代付貨款服務提供相關信息如下: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六、如甲方公司名稱、開戶行及賬號變更,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否則發生轉賬錯誤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解除本協議。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解除本協議,雙方應協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協議。
八、乙方對甲方商業秘密有保密的義務。
九、甲方保證委托乙方代收代付的貨款為合法生意發生的款項,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代收代付違法款項。否則發生問題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代收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方與乙方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甲乙雙方承諾確保按此合同執行。
第一條 合作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將甲方指定區域的快件派送至收件客戶、簽收單件。
第二條 服務要求:
1、乙方可為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1.指定區域內快件派送;
2.簽單返回服務。
2、甲乙雙方快件交接方式:
甲方送入乙方指定場地
注:如遇乙方因故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的應及時說明以便甲方做進一步安排。
3、派件時效:
乙方已接受快件12小時內完成派送
4、簽收單交接方式:
1.乙方承諾12小時內的派件,需在當日18點前交回簽收單;
2.如有簽單返回,乙方需與簽收單同步時間交回;
3.乙方需將簽收單與簽單返回交給甲方指定的交接人。
5、問題件交接方式:
乙方承諾當日內的派件,在派送過程中遇到客戶拒收的快件或者因客戶原因最終無法完成投遞的快件,需在當日18點前完成Q9系統問題件的錄入,如客戶要求退回的需按照網絡規定退回始發站點。
6、簽收錄入:
由乙方自行完成簽收錄入與問題件登記
第三條:代派價格及支付:
代派價格: 元每票元;
2.費用結算:次月25日前全部結清。
備注:當月派費乙方應在次月的10日和甲方完成派費核對,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后一個月內付款
付款方式:轉賬
乙方指定匯款銀行賬戶: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仲裁理賠條款
1、乙方須按照甲方代理每家快遞的服務標準及客戶需求提供快遞服務,若因為乙方原因導致的快遞損壞、延誤、遺失造成客戶損失所產生的賠償責任由乙方全額承擔。
2、乙方代派期間若沒有按照甲方要求做到及時提貨、及時派送、及時返回簽收單與簽回單、沒有及時返回退件、對于簽收人的復核未予以配合,甲方有權不予結算派費
3、乙方同意執行甲方快遞網絡管理系列規定(包括但不限于《百世快遞網絡仲裁理賠條款違規操作處罰說明》),并接受甲方對其服務質量的檢查及考核。乙方同意甲方從乙方服務費中優先扣除乙方因考核產生的罰款,因違約產生的違約金、賠償,以及因超區、站點異常產生的轉件費等其他費用。
第五條:乙方需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給甲方:
口身份證、口營業執照、口組織機構代碼證、口稅務登記證
口銀行卡、口經營許可證
第六條:代派期間如乙方無法完成甲方交付的代派要求,甲方有權終止該項合同。
第七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限期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終止清算需按照甲方公司規定,同時合同終止之日起三個月內乙方需配合甲方快件查詢;
3、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當月的派送費用;如甲方在合同期內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甲方應在三個月內完成對乙方所有派費的清算工作。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蓋章后生效(如主體為自然入則簽字),甲乙雙方各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書,確認一致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本合同無任何其他爭執事宜。
4、因履行本合同/協議出現爭議的、雙方如果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代收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四川省關于工會經費和工會籌備金由地稅部門統一代征的實施意見》、《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總工會、市地稅局關于工會經費實行由地稅征收機關代收的辦法的通知》精神,甲方委托乙方代收市直屬各企、事業單位(不含財政預算了工會經費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20xx年至20xx年的工會經費(包括建會籌備金,以下同)。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代收工會經費的標準、法律依據和全國統一印制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
二、甲方負責有關收繳工會經費的政策法律及工會經費代收方面的解釋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
三、乙方代收工會經費,一律出具《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要加強對代收工會經費票款的管理(代收經費每個月劃轉市總工會“經費集中戶”一次,在劃轉經費的同時,甲、乙雙方應核對票據,做到票款一致),并應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出現違紀違法行為及時嚴肅查處。
四、乙方不得減免工會經費、工會籌備金。對無故拖欠、拒繳工會經費的單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實施催收。乙方在代收工會經費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或矛盾應及時向市總工會通報,市總工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
五、按照雙方協商:20xx年至20xx年代收經費任務為600萬元/年,超收部分四六分成(甲六乙四)。任務內(含600萬元)甲方按10%撥付乙方工作經費。乙方在代征過程中,應按進度收取經費,不得突擊收費,也不得預收次年經費,做到時間過半任務過半。
六、本協議在實施過程中若需修改,必須雙方共同協商。若單方違反本協議的條款,由違反一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