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仲裁)(精選16篇)
答辯狀(仲裁) 篇1
答辯狀
答辯人:
聯(lián)系電話: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就 與 的 勞動爭議仲裁 一案,答辯人現(xiàn)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迄今未簽訂勞動合同,系被答辯人自身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所致,故其以未簽勞動合同為由要求答辯人支付雙倍工資沒有事實依據(jù)。
20__年2月,被答辯人進入答辯人處工作,從事車工工作。雙方口頭約定試用期1個月,月工資1500元,期滿后雙方再簽訂正式書面勞動合同。
20__年3月,答辯人提出與被答辯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答辯人表示簽訂合同意味上保險自己也要負擔部分費用,今后發(fā)放的工資會減少,由于自身經(jīng)濟困難,暫時不需簽訂勞動合同。后答辯人多次要求與被答辯人簽訂勞動合同,都被被答辯人以各種理由推諉。如今,被答辯人以未簽勞動合同為由,向答辯人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答辯人不得不嚴重質疑被答辯人當時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動機。
二、雙方口頭約定被答辯人的月工資為1500元,而實際答辯人每月發(fā)放給被答辯人的月工資均超過20__元,其中已經(jīng)包含了加班、加點費。
一直以來,答辯人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安排生產(chǎn),發(fā)放工資。因答辯人所在行業(yè)是生產(chǎn)性行業(yè),有淡季旺季。6個月以來,被答辯人每月平均工作天數(shù)在21-25天,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也只有8-9小時。對于確實因生產(chǎn)需要安排被答辯人加班的,答辯人已經(jīng)在每月應發(fā)放的工資中增加了幾百元作為津貼發(fā)放給被答辯人。被答辯人所陳述情況與事實不符合。
三、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違反公司紀律長期擅自離職,其以答辯人非法解除勞動關系為由要求經(jīng)濟補償毫無依據(jù)。
20__年2月以來,被答辯人曾兩次沒有任何理由,就擅自離崗礦工數(shù)星期。答辯人從未向被答辯人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系,故被答辯人稱因答辯人無故解除勞動關系,要求答辯人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毫無任何事實依據(jù),也沒有法律依據(jù)。一直以來,答辯人關心被答辯人,在被答辯人遇到困難的時候,答辯人曾伸出援手予以幫助。如今被答辯人的做法,實在令答辯人不解,也感到心寒。
鑒于被答辯人的所作所為,給答辯人聲譽造成了影響,經(jīng)濟上帶來了損失,答辯人將另案對被答辯人提起訴訟,追究被答辯人的責任。
綜上所述,答辯人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所有仲裁請求。
此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答辯狀(仲裁) 篇2
仲裁答辯狀
答辯人: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就被答辯人申請仲裁( 糾紛)一案,我方現(xiàn)答辯如下:
我公司與申請人于20__年4月25日簽訂了《(20__)設計合同》,根據(jù)合同條款即付申請人4萬元定金(是設計總額的20%)。后因工程建設投資較大,我公司只能是入股經(jīng)營,與我公司合資的另一方要求從設計到施工完全由他們負責。因此我公司于20__年8月1日向申請人說明情況提出終止設計合同。事后雙方經(jīng)過多次磋商,由于申請人索取費用太高,雙方未能達成協(xié)議,于是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現(xiàn)就申請人提出的請求和理由作出如下答辯:
一、申請人要求我公司支付方案設計費6萬元是沒有法律根據(jù)的。
根據(jù)國家計委編印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總說明中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設計費按設計進度分期撥付,設計合同生效后,委托方應向設計單位預付設計費20%作為定金,初步設計完成后付30%,施工圖完成后付50%。申請人向我方提交的《方案意見書》,并不是初步設計書,這是我們雙方之間的分歧意見之一。根據(jù)規(guī)定,初步設計書應具有初步設計說明書,初步設計概算書及設備、結構、電器三個專業(yè)的圖紙。而申請人只交付方案意見收由我公司審批,沒有初步設計說明書、概算書及三個專業(yè)圖紙,我公司認為申請人沒有完成初步設計,因此不能按規(guī)定支付設計費。 另外,就我公司與申請人 設計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方案設計完成后15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設計費6萬元”。此合同之規(guī)定也是指初步設計書完成后付設計費6萬元,并不是指“方案意見書”完成后即付6萬元。作為申請人來說,他們完全懂得“方案意見書”和“初步設計書”的不同概念和內容。而申請人卻把兩個概念及內容混為一談,向我公司追索6萬元,既不符合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也不符合設計合同條款的規(guī)定。因此我公司拒絕申請人的請求是有道理的。據(jù)此,申請人請求我公司支付延期款0.3萬元也是沒有根據(jù)的。
二、申請人要求我公司賠償經(jīng)濟損失2.7萬元(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逾期違約金0.3萬元),這個請求是毫無根據(jù)的。
根據(jù)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中規(guī)定“寫字商住樓的基礎圖,是在設計方案認可后兩個月及收到勘探資料后一個月后交付施工圖”,而申請人在我公司對方案意見書尚未認可的情況下,違反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條款規(guī)定,這種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屬于無效行為,我公司不承擔任何經(jīng)濟損失,因此我公司不能承擔申請人提出的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及其他經(jīng)濟損失。
三、我公司支付的定金應抵作設計費用。
根據(jù)《根據(jù)工程勘察設計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按規(guī)定收取費用的勘察設計合同生效后,委托方應向承包方付給定金。勘察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探、設計費”。又規(guī)定:“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依據(jù)以上條款規(guī)定,我公司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后,按規(guī)定支付4萬元定金,并且申請人也提交“方案意見書”,雙方均在履行合同,所以申請人毫無理由扣我公司的4萬元定金,又另外要求收取方案設計費6萬元。我公司認為該定金應抵作申請人所提供的“方案意見書”的設計費用。
四、我公司支付的設計趕工費應抵作設計費用。
我公司與申請人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接受申請人的要求,以設計趕工費的名義支付現(xiàn)金3000元,作為資金使用,該款項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文規(guī)定,我公司要求將設計趕工費抵作設計費用。
以上意見,請求仲裁委員會公正裁決。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答辯狀(仲裁) 篇3
答辯意見
答辯人保定電視臺就上訴人上訴委托合同糾紛,現(xiàn)發(fā)表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懇請法院依法駁回其上訴請求,理由 如下:
一、答辯人訴求的保險數(shù)額是根據(jù)社保機構的要求所應申報和繳納的真實數(shù)據(jù),同時答辯人提交了長達78頁的上訴人職工欠繳保險明細,均嚴格按照社保部門要求的標準,結合每個職工的檔案工資核算的養(yǎng)老、醫(yī)療等各項費用。答辯人提供的證據(jù)真實、充分,足以證實上訴人每個職工應繳社保費用的標準及計算過程。
二、上訴人以被法院劃扣款項為由拒付保險費用不能成立。
上訴人因他案被法院劃扣款項,系因上訴人剝離了答辯人全部的可經(jīng)營性資產(chǎn)成立,因而判定上訴人應承擔還款責任,與本案應付保險費用事宜沒有任何關聯(lián)性,更無可以抵消的法定事由。答辯人訴求的費用系上訴人應為其職工繳納的保險,關系到上訴人及答辯人職工的基本生存需要,上訴人不應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付。
三、上訴人要求答辯人返還其20__年12月補交4萬多元的保險不能成立。
上訴人20__年12月繳納的費用,系其根據(jù)上訴人核算的標準,并按照上訴人的要求補繳的20__年8月-12月的保險費用,答辯人向上訴人出具了收費票據(jù),并已按此時間段將上述費用交到社保部門。目前,上訴人除了一審中確定的數(shù)額外,仍拖欠答辯人 元保險。上訴人要求答辯人返還上述費用毫無事實依據(jù)。
因此,在上訴人欠繳保險費事實已經(jīng)非常明確的情況下,上訴人仍故意找種種理由拖延支付保險費用,已經(jīng)嚴重影響了雙方職工保險的繳納,并引發(fā)了社會事件。因此,為了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懇請二審法院依法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
20__年1月30日
答辯狀(仲裁) 篇4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答辯人因收到 人民法院轉來關于 與原告 因 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被告均不存在雇傭關系。
1.答辯人與原告 不存在雇傭關系。原告受雇于被告 而非答辯人,且其報酬由被告何劍支付,足見原告事實上系受雇于被告 ,其與答辯人不存在雇傭關系。
2.答辯人與被告 系承攬合同關系,而非雇傭關系。《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一條規(guī)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本案中,答辯人將搬運工地提升架的任務交由被告 承攬,并一次性支付其承攬報酬;且被告何劍為完成承攬任務,還雇請了原告為其提供勞務。由此可知答辯人與被告間為承攬合同關系。
二、原告以答辯人系發(fā)包人應對其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無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1.答辯人認為,作為搬運工地提升架的承攬人并不需要有相關資質,故原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向答辯人主張賠償無事實依據(jù)。
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中所述發(fā)包人應限于僅指《民法典》中建設工程合同關系或與建設工程合同類似的合同關系中的發(fā)包人。
因建設工程事務中,若施工承包方無相關資質則勞動者遭受意外傷害的風險將劇增,故司法解釋以保護勞動者權益為考量而有此規(guī)定。但若對發(fā)包人的定義進行任意擴張解釋,將大多數(shù)普通、簡單的承攬合同關系中的定做人都歸類為發(fā)包人,則會不當?shù)膶Χㄗ鋈丝烈灾刎煟环仙鐣?jīng)濟生活實踐,亦有違民法公平之原則。
故答辯人認為本案不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二款的相關規(guī)定。
三、除上述觀點外,答辯人對于本案保留以下答辯意見:
1.對于本案損害結果的發(fā)生,答辯人即使存在過錯,亦屬輕微過失,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且應由作為雇主的被告 及直接侵權人被告許美麗對原告的損失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
2.關于賠償數(shù)額,答辯人認為:
(1)誤工費計算不符合客觀事實,誤工時間為 天,以農(nóng)林牧漁業(yè)職工平均工資人民幣 元/年計算為計算標準,誤工費應為人民幣 元。
(2)護理費用不符合客觀事實,護理期限為 天,以農(nóng)林牧漁業(yè)職工平均工資人民幣 元/年為計算標準,護理費應為人民幣 元。
(3)原告主張交通費的損失,但其提供的部份證據(jù)的真實性、與治療之間的關聯(lián)性均存在疑問,故答辯人對此不予認可。
(4)住院伙食補助費應為人民幣 元/天,計算 天共人民幣 元。
(5)營養(yǎng)費數(shù)額偏高,應為人民幣 元。
(6)殘疾賠償金數(shù)額過高,原告為農(nóng)村居民,故以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人民幣 元/年為計算標準,傷殘九級十級,殘疾賠償金應為人民幣 元。
(7)精神損失撫慰金數(shù)額過高,可由法院依法裁決。
綜上,原告向答辯人主張損害賠償無事實和法律依據(jù)依法應駁回其對答辯人的訴求。即使答辯人對損害的發(fā)生存在過錯,亦屬輕微過失;且主張的部分賠償項目及金額欠缺理據(jù),故懇請貴院酌情考量本人的答辯意見并依法作出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答辯人:
附:答辯書副本 份;
證據(jù)材料 份
答辯狀(仲裁) 篇5
答辯人:__________,男,______歲,____族,_______省_____市人,現(xiàn)住_______市_____區(qū)_______路______號。
答辯人因_______訴我離婚一案,現(xiàn)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原、被告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離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愛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
答辯人認為原告在訴狀里談到的夫妻經(jīng)常吵架,不是事實,我們結婚十余年,有深厚的感情基礎,雙方價值觀、人生觀基本一致,偶爾為點家庭瑣事爭吵幾句屬正常現(xiàn)象,根本不會影響夫妻感情,原告屬一時沖動提出離婚,請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市______區(qū)人民法院
答辯狀(仲裁) 篇6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因被答辯人_______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
一、被答辯人所稱與答辯人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沒有事實依據(jù)。
可從兩方面來說,一是,從______處網(wǎng)上記錄信息得知,_______是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才正是開始在公司上班,而不是其所稱的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是,據(jù)_____申請書中,_______所述,其______年所簽合同與_______年所簽合同都已經(jīng)遺失,是否可以據(jù)此認為其與公司之間這兩年內不存在勞動關系
二、被答辯人要求經(jīng)濟補償金______元無法律依據(jù)。
_______其打架行為已嚴重違反我公司規(guī)章制度,根據(jù)《_____》第39條和第46條的規(guī)定,公司可以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而不必給予經(jīng)濟補償金。
三、被答辯人要求我方支付其養(yǎng)老_____金與失業(yè)_____金無法律依據(jù)。
其一,根據(jù)《勞動法》、《_____》、《社會_____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向社保機構繳納社會_____,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向其支付無任何法律依據(jù)。
其二,領取養(yǎng)老_____金與失業(yè)_____金需要具備一定條件才可以,而被答辯人的條件尚不具備領取資格。
四、被答辯人要求公司支付養(yǎng)老_____金與失業(yè)_____金數(shù)額無事實根據(jù),根據(jù)______省社保部門的規(guī)定,企業(yè)為員工繳納養(yǎng)老_____的比例是____%,繳納失業(yè)_____的比例為____%,如果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起算,答辯人應繳納養(yǎng)老_____金為_____元,繳納失業(yè)_____金為____元;如果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算,答辯人應繳納養(yǎng)老_____金為____元,失業(yè)_____金為____元。
五、被答辯人要求我方支付遲延賠償金____元無事實根據(jù)與法律依據(jù)。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jù)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仲裁) 篇7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辯請求:
一、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本訴理由和請求。
二、依法確認和維持_______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會(_______)______號長勞人仲案《仲裁裁決書》的仲裁決定的內容。
三、依法確認和判決在_______勞人仲裁案(_______)______號《仲裁裁決書》基礎增加遺漏仲裁費用_______萬元。
四、依法判決被答辯人支付答辯人借款_______萬元。
五、依法判決被答辯人賠償侵害人身權益精神撫慰金_______萬元。
六、涉訴訟損失費由全部由被答辯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勞動關系依法成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事實勞動關系不可否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經(jīng)介紹為被答辯人從事喂豬、做飯、修建豬場、魚塘的工作及其它雜活并約定月工資為________元。
(二)答辯人在被答辯人處工作,早上________點起床,上班至晚_______點是眾所周知、無需證明的客觀事實。
(三)除正常上班外,答辯人在節(jié)假日也同不分白日晝夜加班加點勞動。
(四)在上班期間被答辯人還向被答辯人借款_______萬元是用于投入養(yǎng)殖場周轉資金。
(五)被答辯人捏造事實,誹謗答辯人。
在答辯人勞動期間被答辯人是具有欺騙答辯人感情不法行為。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辦結婚凳記及以夫妻名義同居的若干問題意見》明確規(guī)定:除婚姻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外其人身關系和財產(chǎn)關系適用婚姻法的有關規(guī)定。
二、被答辯人拖欠答辯人工資、加班工資、節(jié)假日工資、保險費共計_____元。
(一)答辯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在被答辯人養(yǎng)殖場上班期間工資按_______個月,按約定期每月_____元為_____元。
(二)答辯人超時加班、節(jié)假日加班_______元,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
(三)仲裁裁決時遺漏______________元。
被答辯人因為未簽訂勞動合同,侵犯了答辯人的合法權益,按勞動部關于未簽勞動合同應承擔賠償答辯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_____%,也就是損失_____元。
三、被答辯人拖欠答辯人_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而被答辯人卻居然對法律不顧,侵犯了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四、_______縣勞動爭議仲裁會,勞動人仲裁(_______)第_______號仲裁申請書明顯偏袒被答辯人。
在答辯人申請仲裁過程中,依法提出_____元的申請要求,而僅有養(yǎng)老保險金、上班基本工資_____元得了支持,尚有加班工資、節(jié)假日加班也是重要勞動報酬_______元,這個應以涉及加班工資和節(jié)假日照常上班沒有給予支持。
被答辯人未簽訂勞動合同_____%處罰賠償金也遺漏。
對此答辯人也表示不服。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答辯人合法權益。
五、被答辯人與答辯人有感情糾紛實屬捏造,這是被答辯人侵犯答辯人人身合法權益行為。
請求被答辯人立即停止人身侵害。
綜上所述:答辯依法登記養(yǎng)殖企業(yè),依法擁有的用工權。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及時按約支付職工工資(約定)、加班工資(雙倍)、節(jié)假日工資(三倍)和勞動保險費與違法勞動合同_____%勞動處罰賠償金,給答辯人造成嚴重損失。
另外,由于被答辯人采用欺騙手段,向答辯人借款近_______萬元(有賬可查),故意捏造事實,直接損害答辯榮譽和利益。
為此,答辯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司法解釋之規(guī)定,駁回被答辯人訴訟請求和答辯理由,責令被答辯人補充仲裁委員會遺漏和支持答辯人各項賠償費用為謝。
證據(jù)和來源:
一、_______、_______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一頁;
二、_______養(yǎng)殖場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一頁。
附:本狀副本共_______份。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答辯狀(仲裁) 篇8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因被答辯人訴答辯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答辯人根據(jù)事實與法律,現(xiàn)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在送貨單上收貨簽章的并非答辯人,答辯人沒有與被答辯人發(fā)生買賣關系,因而答辯人無需支付其貨款。根據(jù)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jù)顯示,在送貨單上“收貨人簽名”一欄上簽名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經(jīng)查,答辯人公司內并無與其同名的員工;而且在“公司蓋章”一欄上蓋的是一枚方形的“_____________廠收貨章”,而答辯人公司的收貨章一直都是圓形的,答辯人從未啟用過方形的收貨章,因此答辯人并沒有收到過被答辯人的貨物,依法不需要支付貨款。
二、退一步講,即使雙方發(fā)生過交易,根據(jù)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jù)顯示,被答辯人并不完全具備訴訟的主體資格,且其起訴的數(shù)額有錯誤。
(一)被答辯人提供的送貨單有很大一部分(共計_____________元)并非歸其所有,而是一叫做“_____________公司”的企業(yè),經(jīng)查詢“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主體并不存在,故該部分貨物的利義務的承擔主體應該是在送貨單上簽名的實際送貨人而非被答辯人。被答辯人并非該部分交易的雙方當事人之一,因此,被答辯人依法并不具有就該部分送貨單起訴答辯人的權利,答辯人不需向被答辯人支付該部分貨款。
(二)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jù)中顯示,被答辯人送貨單上的重量與答辯人實際收到的重量是有差別的(雙方在送貨單上對實際收到貨物進行了標注),因此計算貨物的金額應該以答辯人實際收到的貨物的重量來計算(后附表)而非被答辯人所主張的送貨重量,所以被答辯人主張的數(shù)額是錯誤的。
(三)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jù)中有一部分并非是送貨單,而是熱處理單據(jù)(數(shù)額共計___________元),這部分單據(jù)是因為答辯人將鋼材送到被答辯人處進行加工而產(chǎn)生的,屬于加工承攬的關系并非買賣合同關系,被答辯人在買賣合同案件中請求答辯人支付加工承攬的費用于法無據(jù),答辯人無需在本案中向其支付該部分費用。由此可見,被答辯人請求的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應當減去屬于“_______________公司”的送貨單貨款_____________元,還應減去熱處理的加工費用________________元及實際送貨的差額,答辯人充其量只需要再向其支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元。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并無與被答辯人發(fā)生過交易。退一步講,即使雙方發(fā)生過交易,根據(jù)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jù)顯示,有一部分貨物不屬于被答辯人的,而且還有一部分是屬于加工承攬關系,依法不屬于本案的審理范圍,除去以上兩部分,剩下的才是本案審理的范圍。望貴院查明事實,依法判決,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
答辯書副本___________份;
證據(jù)材料_______________份
答辯狀(仲裁) 篇9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因原告________訴答辯人離婚一案,案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________的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同意解除與原告________的婚姻關系。
(一)答辯人與________雖自愿結婚,但婚后性格不合,共同生活期間又未能做到互諒互助,致使夫妻感情日益淡薄,產(chǎn)生矛盾,現(xiàn)原告堅持要求離婚,答辯人表示同意。
(二)原告在訴狀中稱答辯人拋妻棄子,對家庭不負責任,又惡言辱罵、毆打、傷害原告及與他人有不正當?shù)哪信P系的事實與實際情況不符。實際上,答辯人從________年____月開始,便患有精神障礙,就診于________________醫(yī)院,治療期間答辯人的病情一直處于不穩(wěn)定狀態(tài),精神也容易受外界刺激,且由于生活所需,答辯人一直未接受住院治療,本來身患疾病是需要家人的關心與體諒,但原告不僅沒能從生活及精神上給予幫助,反而經(jīng)常責怪答辯人,并為一些家庭瑣事與答辯人爭吵,不斷地刺激答辯人,以致答辯人的病情一直未有好轉,精神壓力也不斷增大。同時,因答辯人經(jīng)常出差,雙方缺少溝通,原告便多加猜疑,并對答辯人施加種種限制,因此,原告所述的事實與實際情況不符。
二、婚生子________由答辯人撫養(yǎng),原告每月支付答辯人________元撫養(yǎng)費。本案中,原告稱將來的經(jīng)濟收入不穩(wěn)定,自身無經(jīng)濟能力撫養(yǎng)小孩,考慮到原告由于工作原因無法與小孩共同生活,而答辯人目前有固定收入,工作較穩(wěn)定,答辯人父母也愿協(xié)助撫養(yǎng)小孩,因此,請法院判令婚生子________由答辯人撫養(yǎng)。
三、如法院判決孩子由原告撫養(yǎng),那么答辯人可以承擔的撫養(yǎng)費為每月________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訴求的撫養(yǎng)費________________元數(shù)額過高,超過答辯人的經(jīng)濟負擔能力,理由為:
(一)孩子尚年幼,一直在________市與原告的父母共同生活,從當?shù)氐膶嶋H生活水平來看,小孩每月的撫養(yǎng)費在________元顯然過高,也與小孩目前的實際花銷不符,并且孩子的撫養(yǎng)費是雙方均應承擔的義務,原告不應將撫養(yǎng)的義務全部推給答辯人。
(二)答辯人目前也沒有太多的經(jīng)濟能力支付兒子的撫養(yǎng)費。答辯人自________年____月開始至今,每月所支付的醫(yī)療費約在________元左右,而答辯人現(xiàn)每月的固定的工資收入約在________元(考核工資是不固定的),答辯人除了日常的生活支出外,因小孩在________生活,答辯人仍需支付每次行使探望權的長途費用,因此,支付兒子________元的撫養(yǎng)費已超出答辯人的經(jīng)濟能力范圍,請法庭慎重考慮答辯人自身的負擔能力。
四、原告要求將婚前共有房產(chǎn)歸原告所有并不得向其追討房款沒有法律依據(jù)。本案涉案房產(chǎn)系答辯人與________以兩人名義在婚前購買取得,并且已經(jīng)國家房地產(chǎn)權利登記部門登記確認,屬于共有房產(chǎn),由于該房產(chǎn)在購置時,答辯人的出資占主要部分,且房產(chǎn)的內部裝修費用均由答辯人承擔,因此,在共有關系終止時,對共有財產(chǎn)的分割,應根據(jù)法律有關規(guī)定,按雙方的出資比例分割,現(xiàn)原告將訴求的房產(chǎn)歸其所有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
五、涉案房屋屋內的家私、家電全部應歸答辯人所有。本案涉案房屋屋內的全部家私、家電,均由答辯人婚前購買,該財產(chǎn)應屬于答辯人婚前個人財產(chǎn),根據(jù)法律有關規(guī)定,該財產(chǎn)應歸答辯人個人財產(chǎn),因此,請求法院判令該財產(chǎn)歸答辯人所有。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此致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答辯狀(仲裁) 篇10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原告__________起訴離婚糾紛一案,現(xiàn)針對原告的《民事起訴狀》作出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不承認原告的訴訟請求,堅決不同意離婚。原告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答辯人與原告有感情基礎,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辯人與原告牽手前同在醫(yī)療系統(tǒng)工作,相互之間有所認識,對彼此都有了解。__________年_____月,經(jīng)朋友介紹,雙方正式確認戀愛關系。結婚前后原告經(jīng)常到答辯人工作單位接答辯人聯(lián)絡感情,出雙入對,感情很好。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jù),請求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保護合法的婚姻關系,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答辯狀(仲裁) 篇11
答辯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
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于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因______紙箱機械廠(以下簡稱_____)訴答辯人加工一案,現(xiàn)答辯人依法答辯如下。
風險提示:制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中敘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
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jù)證明的”事實。
進而有取舍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
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糾紛”而是“買賣合同糾紛”。
根據(jù)規(guī)定:加工合同是指承攬人以自己的技能、設備、和勞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將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為成品,定作人接受該成品并支付報酬的合同。
而_____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寫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_____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圖紙、驗收標準等事項,_____提供的所謂“定作成品”實際上是_____自己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30條之規(guī)定,_______與____簽訂的是《買賣合同》,它們之間發(fā)生糾紛的案由應定為“買賣合同糾紛”。
二、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只能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
縱觀本案_____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上面沒有答辯人的公章,也沒有答辯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名,所以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但由于_____與_____買賣的設備最終是答辯人使用,故答辯人可以作為第三人參與本案的訴訟。
三、_____提供的產(chǎn)品夸大宣傳,是不合格產(chǎn)品,不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標準。
首先,_____只不過是_____的一個個體工商戶,但他在企業(yè)介紹時宣傳是______公司,號稱“重質量、講信譽”,卻連一個完整的企業(yè)產(chǎn)品標準都沒有。
其次,像_____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紙板水性印刷輪轉模切開槽機、圓壓圓模切機、薄刀分紙機、網(wǎng)紋線等產(chǎn)品,根本達不到質量標準要求。
產(chǎn)品既沒有出廠合格證,也沒有使用說明書,產(chǎn)品也沒有安裝調試,人員培訓更沒有。
最后,答辯人聲明,保留向_____追償因產(chǎn)品質量問題而對答辯人造成的一切經(jīng)濟損失的權利。
綜上所述,答辯人使用的雖然是_____的產(chǎn)品,但是與_____簽訂的《買賣協(xié)議》,與_____無關,答辯人付款也是付給_____的,況且款項已基本付清。
_____所寫的欠條應由其個人承擔,_____應承擔其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售后服務的責任。
懇請法院查明事實,駁回_____對答辯人的訴請!
此致_____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jù)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仲裁) 篇12
對于“醫(yī)療糾紛民事答辯狀格式”回答如下
①標題。標題寫明“刑事(或民事)答辯狀”,“刑事(或民事)被上訴答辯狀”。前者為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后者為上訴案件答辯狀。
②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欄目,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寫答辯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著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并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托代理人,并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還要寫明他與答辯人的關系。如委托律師代理,只寫明其姓名和職務。
被告人是企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法人)的,先列寫答辯人及其單位全稱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寫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職務。再另起一行,列寫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職務。
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不用單獨列寫,可在下面的答辯理由說明起訴人和上訴人是誰,起訴或上訴的案由是什么。
③寫明答辯事由。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和上訴案件答辯狀其事由的寫法不同。現(xiàn)分別說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審案件答辯人是被告人,答辯事由的具體行文為: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案由)一案,現(xiàn)提出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上訴案件答辯狀的答辯人是被上訴人,答辯狀具體行文為:__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姓名)因__________(案由)一案不服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字第_____號_____事判決(或裁定),提起上訴,現(xiàn)提出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答辯理由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寫法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一定要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人在上訴狀中提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辯,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jù)和理由,以證明自己的理由和觀點是正確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項寫明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①呈送的機關。寫為“此致”“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寫明。答辯人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并注明___ 年 ___ 月 ___ 日。
③附項。注明證物、書證的名稱和件數(shù)。
答辯狀(仲裁) 篇13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shù)拿袷略V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
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
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于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答辯人因_______訴我繼承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第
一、答辯人是按照父親的遺囑合法繼承爭議房屋。
答辯人之父在臨終彌留之際立下口頭遺囑將爭議房屋全部交由答辯人繼承,其他子女不得繼承。
所以,爭議房屋的繼承權早已確認為答辯人所有。
第二、答辯人一直同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盡到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且答辯人生活貧困,所以即使是通過法定繼承,在分配遺產(chǎn)時對于答辯人也應當多分。
第三、原告在訴狀中提到父母曾問其借款的事實沒有任何證據(jù)可以證實,原告提供的法院民事調解書只是體現(xiàn)原告同其前夫關于財產(chǎn)的處分,不能在雙方協(xié)議中強加義務給第三人,所以調解書中關于欠款的描述沒有法律效力。
且按照原告的說法,如果這筆欠款真的存在也是______年前的事情,距離法院調解書的下達也有______余年的時間,早已超過了最長訴訟時效。
所以,請求法院不予認定這筆莫須有的欠款。
綜上所述,答辯人懇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guī)定,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決,以保障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答辯狀(仲裁) 篇14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答辯人收到______市______區(qū)人民法院送達的被答辯人訴答辯人離婚糾紛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jīng)認真閱讀,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并沒有將案件事實如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如下答辯: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同意與被答辯人離婚。
二、答辯人不同意將婚生女______交由被答辯人撫養(yǎng)。
首先,______是女孩子,已經(jīng)______周歲多,讀________年級,處于青春期,正是課業(yè)負擔日益加重與個人人格性格建立健全的關鍵時期,需要家長給予更多的陪伴與照顧。可事實上,被答辯人本人長期在外打工,甚至時常出國打工幾年都不回家,倘若將______交由被答辯人撫養(yǎng),實際上被答辯人本人根本無法承擔起照顧女兒的職責,最終的結果就是將孩子丟給被答辯人的父母,但兩位老人現(xiàn)畢竟上了年紀,照顧孩子會越來越吃力。考慮到兩位老人年齡較大且文化程度不高,未來無法有效負擔起對孩子生活的照顧與學業(yè)輔導,更談不上對孩子精神世界的交流與引導。答辯人作為______的母親現(xiàn)長期在______生活,很少外出打工,會有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去陪伴與照顧孩子的成長。因此,答辯人認為孩子的撫養(yǎng)權交由自己,會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其次,需要向法庭澄清的是,答辯人并非像被答辯人訴狀中所言的那樣對孩子不聞不問,缺乏承擔作為母親的責任。而事實情況是這樣的,答辯人因婚后至今只生育有______一個女孩,被答辯人及其父母重男輕女的思想導致被答辯人父母對答辯人多有埋怨,一家人時常為了生育二胎一事爭執(zhí)不休,家庭關系日趨緊張。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衣物等用品大多都是由答辯人用其婚前辛苦打工積累的錢支付的,被答辯人收入明顯高于答辯人,卻鮮有在孩子身上花過錢。被答辯人作為家庭中妻子與自己父母之間溝通的紐帶,對雙方之間的矛盾不僅不從中勸和調解,反而一個人出國打工,把問題全部交給了答辯人。答辯人為了避免與被答辯人父母矛盾的激化,也考慮到家庭經(jīng)濟狀況不好,想多掙點錢貼補家用,才被迫選擇外出打工。即便答辯人在外打工,也是時常回來探望女兒,關心女兒的生活與學習,在自己每月收入只有______元的情況下,還堅持每年給孩子購買______元的保險。相反,被答辯人自己卻是先后兩次出國打工,每次一去就是兩年,根本沒有承擔起作為父親的義務。綜上,答辯人已長期居住在______,不再外出打工,有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去照顧關心孩子,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孩子的撫養(yǎng)權歸于答辯人一方更為妥當。
三、關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分割問題,答辯人的意見如下:
第一,被答辯人訴狀中提出的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商鋪,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被答辯人用婚后夫妻財產(chǎn)去購買時,答辯人并不知情,且被答辯人在第一次起訴時也未予提及,存在故意隱瞞的嫌疑,有剝奪答辯人合法財產(chǎn)的主觀故意。該商鋪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購買時用了______元,如今的市值肯定高于當時的購買價,應當以現(xiàn)在評估的價錢予以依法分割。此外,商鋪至今已經(jīng)對外出租了兩年,每月的租金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因雙方長期處于分居狀態(tài),所有租金一直都是由被答辯人一直收取,答辯人一分錢沒有拿到。答辯人認為,租金作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理應予以依法分割。
第二,除了被答辯人訴狀中提及的商鋪,還有一些夫妻共同財產(chǎn),被答辯人在訴狀中未予提及。
首先,被答辯人自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底先后兩次出國打工,所得收入______萬余元全部在被答辯人一人處,該筆款項也未用于任何夫妻共同的生活開支。
其次,被答辯人出國打工期間,外經(jīng)公司按照規(guī)定每月會支付給答辯人______元的生活費用,________年共計______元。該筆款項全部由被答辯人的姐姐代為領取,答辯人分文未獲。由此可見,被答辯人在收入明顯高于答辯人的情況下,卻多年未向家庭生活支付過一分錢,婚后財產(chǎn)答辯人大多都不知悉。故上述錢款請求法院在調查清楚事實情況的基礎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予以依法分割。
四、除了上述財產(chǎn)的分割問題,答辯人還有如下事項請求法院在判決時予以支持。
首先,關于拆遷房屋的問題,因答辯人婚后將戶口調到了被答辯人處,在農(nóng)村拆遷房屋登記時,答辯人也分到了______平方米的住房面積。考慮到答辯人自己分得的面積無法達到一套房屋的面積,剩余的面積數(shù)額還需要答辯人自己花錢去購買,可答辯人收入水平很低,每月的工資都幾乎花在了日常開銷上,加上近兩年身體又不好,看病吃藥的費用全是一個人負擔,已經(jīng)沒有任何積蓄,根本無力去購買。答辯人請求法院在綜合考慮答辯人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在財產(chǎn)分割部分對答辯人予以照顧,保證其離婚后的一套基本住房需求。
其次,答辯人的戶口一直是在被答辯人處,考慮離婚后若被答辯人將其戶口遷出,答辯人就無法獲得新農(nóng)合的保險待遇。故答辯人請求法院在處理案件時,裁決保留答辯人______畝的農(nóng)村田地份額,以確保答辯人離婚后還能享有新農(nóng)合保險待遇,也是對其今后生活的保障。以上答辯意見,懇請法庭在查清案件事實情況的基礎上,予以采納,從而維護答辯人合法正當?shù)臋嘁妗?/p>
此致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jù)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仲裁) 篇15
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地址:
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答辯人因收到_____人民法院轉來——關“___________________而造成的損失__________元”一案,現(xiàn)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______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一、對保險情況予以認可
被答辯人在我公司投保了機動車__________保險及__________險_______萬,發(fā)生事故時尚在保險期內。
二、對超過訴訟時效的費用不予賠付
本案所涉_________發(fā)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上述的事實,根據(jù)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條,從______發(fā)生之日,即被答辯人_____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至今早已超過_______的訴訟時效,且不存在因客觀原因不能行使權利的情形。據(jù)此,對超過訴訟時效的部分,答辯人不同意承擔保險責任。
三、被答辯人主張的以下不合理費用答辯人不予賠付
1、誤工費
被答辯人_______其主張誤工費不合理。被答辯人______也未提供與其他收入相關的勞動合同、工資單和完稅證明,因此,誤工費的主張不應得到支持。
2、營養(yǎng)費
營養(yǎng)費的計算,醫(yī)囑沒有明確需要加強營養(yǎng)的天數(shù),被答辯人主張_______元數(shù)額過高。
3、護理費
被答辯人護理費的計算參照的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而______發(fā)生是在______年,應當參照_______年事故發(fā)生時的標準。其次,被答辯人________的護理期計算重復。
4、精神損害撫慰金過高
根據(jù)被答辯人的實際情況,其所主張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過高,合理的費用應該是_______元。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_____對于答辯人提出的訴訟請求不合法且不合理。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jù)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仲裁) 篇16
答辯狀
尊敬的審判長:
四川普佑律師事務所接受被上訴人童和平、鐘秀明的委托指派我(鄒瑜)作為被上訴人的代理人,現(xiàn)就針對上訴人的上訴事由作出以下答辯意見:
上訴人的訴訟請求不符合客觀實際情況,沒有法律依據(jù),一審裁判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懇請貴院駁回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一、位于貢井區(qū)長土街沿河路10組76—1號房屋為被上訴人合法擁有。
被上訴人就涉案房屋于1988年9月申請辦理了房產(chǎn)證,所有權人為童和平、產(chǎn)權登記為“自權字0017035”號,所有權性質為私有,建筑面積為24.96平方米。以上事實由自貢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出具的不動產(chǎn)登記查詢結果通知書和房屋所有權證存根予以證明,至今,涉案房屋的產(chǎn)權沒有做過任何變更,根據(jù)《民法典》第十六條“不動產(chǎn)登記薄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依據(jù)”。故涉案房屋登記在被上訴人童和平名下,被上訴人童和平為涉案房屋的真實權利人。
二、上訴人與被上訴就涉案房屋沒有買賣合意,雙方之間就涉案房屋不存在買賣關系。
1987年左右,被上訴人為了生活所需,回到了威遠縣向義鎮(zhèn)務農(nóng)。因涉案房屋與被上訴人的父母的房屋是緊挨著的,故被上訴人將房屋交于其父母進行看管,后于1993年左右上訴人童陸刑滿釋放回家,因無居所,被上訴人看在兄弟的情份上,把涉案房屋借其居住。后因上訴人在居住該房屋時沒有經(jīng)過被上訴人的允許擅自拆除了被上訴人建于涉案房屋頂上堆放木料的偏間,并侵占了木料,后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發(fā)生了爭執(zhí),上訴人提出賠償被上訴人的相關損失1000元,雙方之間的爭執(zhí)才得以平息。至到20__年上訴人搬離涉案房屋時,也從未向被上訴人表達過要購買此房屋意思表示,被上訴人更沒有打算將其房屋賣于上訴人,故雙方?jīng)]有房屋的買賣合意,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不存在房屋買賣合同關系。根據(jù)《民法典》第十三條“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及十四條“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一)內容具體明確,(二)表明經(jīng)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民法典》第六條、第九條、第十四條的相關規(guī)定,不動產(chǎn)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shù)怯洠唇?jīng)登記,不發(fā)生效力。被告沒有轉讓涉案房屋的意思表示,也不存在房屋的轉讓登記。
2、上訴人主張于1995年向被訴人支付的1000元是購房款,是明顯不成立的。
被上訴人的房屋建造于1982年,當時建造房屋的主要建材是被上訴人花了近一兩年的時間打造的石頭,在加上其他的建材費和修建時的人工費(價值800元左右),故房屋修建時的造價也不只800元,況且經(jīng)過長達十多年的時間,若被上訴人要把房屋賣給上訴人,其購房的合理對價是遠遠超過1000元的。故1000元顯然不是涉案房屋的合理對價,不應認定為購房款。
3、上訴人持有被上訴人的房產(chǎn)證和土地使用證,并不能充分說明其是因為購買涉案房屋而取得的。首先上訴人與被上人是親兄弟,被上訴人把房屋借給上訴人居住是符合人之長情的。其次,被上訴人因長期不在家,把房屋的相關產(chǎn)權證交給其鄰居母親保管也是符合常情的,再次上訴人長期居住涉案房屋,從其母親手上取得涉案房屋的產(chǎn)權證也是完全可能的。
三、上訴人沒有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jù)證明與被上訴人之間存在房屋買賣關系,應當承擔不利的后果。
(一),上訴人在一審中提供的證人證言不具有真實性和客觀性,不能全面真實的還原客觀事實。
1、王淑明因年老體弱無法出席法庭,但就王淑明證言真實性有異議,首先:因為王淑明與被上訴人童和平的關系一直都非常僵硬,俗話說皇帝愛長子,百姓愛幺兒,上訴人作為王淑明最小的兒子,因刑事犯罪被判刑,刑滿釋放回家,經(jīng)濟條件至今較差(原告享受低保和廉租房的事實可以印證),故王淑明偏心痛愛小兒子,維護小兒子做歪曲事實的證言具有高度的可能性,王淑明年紀較大視聽和記憶功能都大大的降低,同時王淑明老人的精神狀態(tài)和健康狀態(tài)令人擔憂,其主觀意識容易受他人左右,故其證言的可信度較低。再次因王樹明無法出席法庭,其證言又無其他證據(jù)予以印證,故缺乏真實性。
2、童樹槐的證言不能客觀反映事實真相,其證言不能證明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存在房屋買賣關系,因為其并沒有親身經(jīng)歷感知事實的經(jīng)過,只是聽王淑明說的,其證言屬于傳聞性的、推測性,不具有客觀真實性。
3、童玉仙的證言不能如實反映客觀事實,童玉仙述稱其只記得原告出了1000元錢給被告購買房屋,但卻不能述清楚事件發(fā)生的具體時間、事件發(fā)生的原因,而且當時連涉案房屋由誰居住都不清楚,故其自稱原、被告買賣房屋是親自在場缺乏真實性。
4、童玉梅的對當時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是否具有涉案房屋的買賣關系,其并沒有親身經(jīng)歷過,所做的證言具有傳聞性和推測性不符合客觀實際情況,同時童玉梅在不在場情況下對1995年上訴人與被上訴發(fā)生爭執(zhí)的經(jīng)過陳述的過于詳細,顯然是不符合客觀實際,其陳述的證言不具有真實性。
(二)上訴人至今都享有自貢市貢井區(qū)的廉租房住房補貼,其給行政機關提高的檔案材料中出具了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此證據(jù)充分證明了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沒有房屋買賣關系,只有房屋租賃合同關系。
四、上訴人捏造房屋買賣的事實,其主要目的是獲取該房屋的拆遷安置補償費。
因涉案房屋要被政府進行拆遷,上訴人想著被上訴人離家多年,戶籍也遷走了,上訴人又居住涉案房屋多年,故上訴人想獨自侵占該房屋的拆遷安置補償費,曾多次找被上訴人協(xié)商,被被上訴人拒絕。故上訴人許諾童玉仙、童玉梅、童樹槐以經(jīng)濟利益,讓其提供偽證,捏造房屋買賣的事實,想從中謀取利益。上訴事實由上訴人也親口述說,如果被上訴人在現(xiàn)在承諾把房子賣于上訴人,上訴人可以分一部錢給被上訴人,但被被上訴人斷然拒絕,其可以合理的推測出上訴人與各證人之間有惡意串通,損害被上訴人合法權益之嫌疑。
故綜上所述,涉案房屋的所有權歸屬于被上訴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沒有房屋買賣合同關系,懇請法院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