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公開承包荒山造林合同(通用8篇)
村民公開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篇1
為綠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孫后代,在各級政府部門,林業部門的支持下。經甲乙雙方討論協商決定,并向全村村民公開承包,黨的小組一至同意決定,將所屬小沖村十二組十三組的荒山石巖子(豐收公路兩邊)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
甲方:
乙方:
一、雙方簽定如下協議:
二、四至界線:
三、石巖子荒山面積地屬小沖村十二組十三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年元月日至年元月日止,伍拾年。
五、承包費共計人民幣壹仟叁佰元整(元)
六、乙方有權在所承包的荒山范圍內植樹造林,不得開荒種地。
七、在承包期間如國家征占用,所得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
八、由于自然災害人為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九、如乙方需采伐木料,需要有關手續,甲方必須無條件的蓋給公章,申請等并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負。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民公開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發展林業生產需要,乙方向甲方承包荒山用于造林,經雙方協商種費用。在未承包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由雙方協商另定,但不能違背國家的有關政策。
一、承包荒山造林地名:四抵界線:東抵_____、西至_____、南抵_____、北達_____,總面積_____畝。
二、乙方承包的林地應屬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線清楚、無糾紛,屬于非生態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種植養殖、經濟林開發等。
三、承包年限:______年起到______年止,共計_____年為承包期,合同期滿后,山權由甲方收回使用。乙方若要繼續使用,須另行簽訂合同。
四、根據“森林法”規定,乙方所造的林木,其所有權歸乙方,并有繼承、轉讓,砍伐和銷售權。
五、林木收益分成:林木成林后,按活立木蓄積_____分成,即甲方_____成,乙方成。林木進行主伐時一次結清。造林、育林和護林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概不負責。如承包期內政策變動需改變林地使用性質的由乙方實施,屬退耕還林的土地,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的補助糧食和生活補助歸乙方,劃入公益林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歸乙方。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或開辟林區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和收取各全部負責。
以上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造林公司、區林業站、鄉政府、鑒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民公開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村民公開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篇4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
甲方將_________大隊_________號地耕地面積_________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
按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
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
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轉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征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并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公開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篇5
發包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效益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承包的林地應屬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線清楚、無糾紛,屬于非生態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種植材林、經濟林等。
第二條
林地山名為_______,東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面積為_______畝,以人工測量為準。
第三條
在承包期內,荒山由乙方規劃造林、投資和經營,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第四條
承包期限為五十年。具體承包期從甲方交地并由乙方辦妥交地手續之日起算起。
第五條
承包金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畝承包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如政策變動需改變林地使用性質的,屬退耕還林的土地,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的補助糧食和生活補助歸乙方,劃入公益林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歸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內,乙方應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付清當年的承包款項給甲方。當年承包金計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為基數,從確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實際天數比例計付當年承包金。
第六條
原林地上的疏殘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內,甲方負責全部清理完畢。超過60天,林地上的附著物還沒有清理完畢的視為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承包用的林地內原有設施或該林地所共有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通訊、排灌等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在承包期間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八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妥《林地使用權證書》以及林木砍伐手續。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權證書,可將林地使用權采取轉讓、轉包等方式流轉。
第九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或開辟林區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和收取各種費用。但不能違背國家的有關政策。
第十條
林地發包后,乙方應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實施植樹造林。
第十一條
1、因山界林權發生糾紛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所需費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林區治安和林木管護工作,如發生損害林地及林木的行為。有義務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乙方進行處理。
3、林地在承包期間,所種林木及地下礦產資源歸乙方,如國家需要開采的,地上林木補償款歸乙方,同時扣除面積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隨意在林地內葬新墳,如因葬新墳造成林木損失或者林地面積縮小的,由甲方負責遷出新墳并協助乙方對違反者進行損失賠償處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墳保留,不計入承包林地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范圍。如墳地要修整,可在原墳地范圍內修整。
5、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著物補償金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從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應根據各方的過錯程度,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皆構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國家征占的。
3、乙方超過12個月沒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臺風、水災、病蟲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條
承包合同提前解約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約合同的,林木歸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該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區所建的基礎設施歸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滿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歸甲方。
4、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
下列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林地、林權使用證復印件或縣給人民政府有關山界林權權屬證明。
2、村民集體決議及代表簽名冊。
3、交地確認書。
4、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存檔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村委會簽章:
鎮政府簽章:
林業站簽章: 年 月 日
村民公開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加快農村生態產業發展,促進農村林地、荒山的綜合開發利用,發揮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雙贏的前提下,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本社毛家山周圍林地、荒山約畝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界址東西南北,由乙方籌建生態農場。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額為每畝300元,承包金實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產有下列權利:
1、綜合利用和開發林地、荒地,對林地、荒地樹、竹擁有所有權,有確伐和新栽種其它林竹等權利。
2、在承包范圍內享有臨時建設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對坡、溝、坎有權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國家對上述承包范圍內容各項補助或扶持資金。
五、甲方(含該社群眾)應支持乙方正常的經營和管理,為其發展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治安環境,甲方負責召開本社社員大會,在同意發包林地荒地意見表上簽字按上指印,將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將承包范圍內的`林地、荒地按現時狀況交給甲方(含基礎設施),其它動產屬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承包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捌萬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和官峰村委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民公開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第一條約定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發展農村經濟,甲方自愿向乙方出租集體所有權的荒山、荒地,由乙方用于經濟作物的種植、經營。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二條租賃用途
經濟作物、糧食、蔬菜以及其他種植業。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年。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交當年租金共元(大千百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
第五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甲方應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權。
2、甲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等行為。
3、甲方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4、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
5、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乙方對租賃地面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對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等。
4、如遇政策因素對乙方承租土地進行規劃,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權補償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補償費。
5、乙方享受國家對土地的補貼政策。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如甲方違約或毀約必須賠償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并承擔賠償違約金(違約金以按地面作物時價的總價值的30%計算);如乙方違約或毀約,則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1、租賃期滿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設備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2、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愿的表達。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5、本協議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村民公開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篇8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農村閑臵荒山,發揮其經濟效益,甲方依照公開協商的方式,決定將荒山對外承包。現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荒山承包的'具體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現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荒山荒坡發包給乙方進行養殖業開發和荒坡管理。
2、承包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間,自主承包經營,自定經營項目,自負盈虧,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情況下,有權在承包范圍內,根據經營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開發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時依法需辦理相關手續時,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4、承包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變更,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承包年限或變更范圍一次性退還多收乙方的承包費,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補償,由雙方另行協商。
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需補充或者變更,由雙方協商依法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荒山荒坡,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